第章 总
第条 中华民国公司法国家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协议书
第二条 合作营项目座落址:电白县 镇
第三条 合作营项目宗旨:搞商品流通促进电白济发展
第四条 合作营项目 协议出资设立协议出资额限合作项目承担责合作项目全部财产法营负盈亏
第二章 项目合作注册资营范围
第五条 项目合作注册资民币 元
第六条 项目合作营范围:种植农作物养殖鱼类禽畜类龟类产品等
第三章 项目合作姓名(名称)住
第七条 项目合作 分:
1 住 身份证号码:
2 住 身份证号码:
3 住 身份证号码:
4 住 身份证号码:
第四章 协议出资额出资方式
第八条 合作项目资全部协议愿出资入股(协议合作项目股东简称股东)
第九条 股东现金出资总额 元称出资金额:
1 现金出资民币 万元
2 现金出资民币 万元
3 现金出资民币 万元
4 现金出资民币 万元
第五章 股东权利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列权利:
()享选举权选举权
(二)出资例领取分红合作项目新增资原股东优先出资
(三)规定转持股份
(四)合作项目业务营财务理工作进步监督提出建议质询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
(五)合作项目办理清算完毕时出资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条 股东履行列义务:
()足额缴纳协议书规定认缴出资额
(二)合作项目办理清算时认缴出资额合作项目承担债务
(三)股东出资擅抽回出资
(四)遵守协议章程保守协议书秘密
(五)支持合作项目营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合作项目业务发展
(六)认缴期限出资者规定出资额认缴应承担违约责
第六章 股东转出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间相互转全部出资部分出资股东股东外转出资时必须全体股东半数意意转股东应购买该转出资果购买该转出资视意转股东意转出资等条件股东该出资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 受必须遵守合作项目章程关规定
第七章 合作项目机构产生办法职权规
第十四条 合作项目股东会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合作项目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列职权:
()决定合作项目营方针投资计划
(二)选举更换股东代表出监事决定关监事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报告
(五)审议批准合作项目年度财力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合作项目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七)合作项目增加者减少注册资作出决议
(八)股东股东外转出资作出决议
(九)合作项目合分立变更合作项目形式解散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合作项目协议书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议事方式表决程序章规定执行股东会合作项目增加减少注册资分立合解散者变更合作项目形式修改合作项目章程作出决议必须全体股东通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时会议定期会议月召开次股东会时会议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八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会议召开五日前通告全体股东股东会应议事决定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股东应会议记录签名
第十九条 合作项目设执行董事 名设董事会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合作项目负责产生程序股东会选举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股东会负责行列职权:
()负责召集股东会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定
(三)制订合作项目营计划投资方案
(四)制订合作项目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合作项目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合作项目增加减少注册资方案
(七)拟订合作项目合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
(八)制订合作项目部理机构设置
(九)聘者解聘理员
(十)制订合作项目基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期 年期届满连选连执行董事期届满前股东会解职务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议事方式表决程序: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二)股东会应议事项决议作记录出席会议股东应会议记录签名
股东会表决形式少数服数原
第二十四条 合作项目设理执行董事聘者解聘理执行董事负责行列职权:
()持合作项目生产营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合作项目年度营计划投资方案
(三)合作项目章程执行董事授予职权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理监事行职权必须遵守列规定:
()遵守合作协议书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合作项目利益利合作项目位职权谋取私利利职权收受贿赂者非法收入侵占合作项目财务
(二)挪合作项目资金贷合作项目资产名义者名义开立帐户存储合作项目资产股东者债务提供担保
(三)营者营职合作项目类营业者事损害合作项目利益活动事述营业活动收入应
合作项目全体股东股东会意外公司订立合者进行交易活动
(四)法律规定者股东会意外泄露合作项目秘密
(五)执行合作项目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者合作项目章程规定合作项目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
第二十六条 合作项目设监事 名监事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理财务负责兼监事
第二十七条 监事行列职权:
()检查合作项目财务
(二)执行董事理执行合作项目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者公司章程行进行监督
(三)执行董事理行损害合作项目利益时求执行董事理予纠正
(四)提议召开监时股东会监事列度股东会会议
第八章 合作项目财务会计
第二十八条 合作项目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合作项目应会计年度终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法审查验证年十二月二十日十二月末送股东审阅
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列财务会计报表附属明细表:
①资产负债表
②损益表
③财务状况变动表
④财务情况说明表
⑤利润分配表
(二)合作项目应协议书章程规定期限财务会计报告送交股东
(三)合作项目分配年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百分十列入合作项目法定公积金合作项目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合作项目注册资百分五十提取
合作项目法定公积金足弥补年度合作项目亏损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应先年利润弥补亏损
合作项目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股东会决议提取意公积金合作项目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剩利润股东出资例分配
(四)合作项目公积金弥补合作项目亏损扩合作项目生产营者转增加合作项目资
(五)合作项目法定会计帐册外立会计帐册
第九章 合作项目合分立
第二十九条 合作项目合者分立应股东会作出决议
()合作项目合采取吸收合新设合两种形式
合作项目吸收合作项目吸收合吸收合作项目解散
合作项目合作项目合设立新合作项目新设合合方解散
合作项目合时合方债权债务应合存续合作项目新设合作项目承续
(二)合作项目分立财产作相应分割
合作项目分立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合作项目
分立前债务接达成协议分立合作项目承担
第三十条 合作项目需减少注册资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
合作项目减少资注册资低法定低限额
第十章 合作项目破产解散清算
第三十条 合作项目列情形解散:
()合作项目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合作项目合者分立需解散
(四)遇然灾害者外界抗拒原需解散
第三十二条 合作项目解散应十五日股东关专业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清算期限行列职权:
()清理合作项目财产分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
(二)通知者公告债权
(三)处理清算关合作项目未结业务
(四)清缴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合作项目清偿债务剩余财产
(七)代表合作项目参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三条 合作项目财产前款规定清偿剩余财产合作项目股东出资例分配
第三十四条 合作项目清算结束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公告合作项目终止
附
协议书 年 月 日订立全体股东签字日起生效
二股东认需规定事项
三全体股东开会决议通补充协议书具等法律效力执行
四全体股东签名盖章确认
协议(股东)签名:
年 月 日
文档香网(httpswwwxiangdangnet)户传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