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第条 进步规范镇农村建房行切实加强农村建房理完善农村建房审批制度时制止建房违法违章建设行确保建房严格审批求实施建设级相关规定结合镇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 农村建房必须坚持户宅集约符合总体规划原否申请建房擅建设
第三条 x市x镇城乡总体规划x市x镇村庄集规划方案等农村建房理划分三类:类区域限制建设区禁止异新建住房允许原址新建改建二类严禁建设区严禁形式建设三类区域引导建设区鼓励进入规划居住点集中建设必须镇初审报市然资源规划理局审批意方实施村制订行性村庄总体规划方案报镇政府认备案
第四条 位国省市道两侧乡镇道路线应公路法关规定求退距离量公路行布局建筑退道路红线涉征迁项目然村(湾)未确定红线范围前暂缓审批
第五条 农村居民建房应遵循基原:
1统规划农村居民建房应符合城镇村庄建设规划土利总体规划
2集约农村居民建房应充分利原宅基村空闲禁止占耕建设推行统建联建建造公寓式住宅积极引导然村中心村集镇集聚
3户宅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严格执行户宅法律规定建房面积超审批面积
4拆旧建新农村居民建新住宅必须先拆原建筑原宅基必须交村民委员会理注销土证收回宅基权
原旧房属文物建筑保留价值历史建筑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旅游开发等实际需拆严重影响相邻住户房屋安全宜拆镇政府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认定拆法收村集体
5法审批农村居民建房必须规定宅基面积法定程序权限审批农应先办理农转审批手续严禁城镇居民农村购置宅基
第六条 未镇政府意村级擅出售台基住宅处置变卖集体资源资产
第二章 申请审批
第七条 申请宅基建房条件:
()农村居民符合列条件申请建房:
1属集体济组织成员外户口原迁回特殊情况需重新迁群众代表讨通报镇政府审批方迁回
2实施村庄规划建设重点工程拆迁安置
3房户危房户受灾户住房困难户
4批准回乡落户干部职工军员未享受单位集资房种房改优惠政策
5批准回乡定居港澳台胞华侨外籍华等员
6法律法规规定情形
(二)列情形建房申请予批准:
1住房面积已达规定标准申请住房建设
2出租出售者形式转宅基建筑物(法转外)者住宅改作申请住房
3具备分户条件合理分户申请住房
4子女农村已住房老单独申请住房
5拟实施旧村改造项目建设区块实施规划撤然村原宅基新建改建住宅
6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外申请住房建设
7符合申请住房建设条件
第八条 申请标准
1限额标准原新批住宅面积长15米宽75米
2农村居民建房层数高度建筑层数超3层房屋高度超12米留巷道
第九条 申报程序
1先村(居)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填写x镇农村建房审批表(备案表)提交建房书面申请 户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村委会集体初步审定符合条件国土村镇办镇政府进行申报
3国土村镇办申办条件复核实勘查
4镇政府审核批准发放相关证件批复
5村委会建房签订建房协议书
6国土村镇办片总支村委会实进行放线
第十条 已审批农民建房审批时效年超年未开工建设视动放弃审批文件失效
第三章 批理
第十条 国土村镇办总支村(居)委会建房户建房程全程进行监督检查时纠正处理建房中规范行违法违规行等
第十二条 房屋竣工专班场予验收符合审批求予验收通责令整改审批求整改审批文件废止违法建设处理
第十三条 村民未批准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土建房镇民政府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改正责令退非法占土限期拆恢复土原状
第十四条 建房违反规定擅扩建筑占面积移位建房超层数等严重影响镇规划相邻关系镇民政府法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改正法予强制拆
第十五条 新建房屋竣工规定拆原房屋退宅基非法占处理
第十六条 农民建房申请相关员妨害阻碍政府工作员法执行公务中华民国治安理处罚法关规定予处罚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相关理员应职监督杜绝玩忽职守滥职权循私舞弊现象发生
第四章 责追究
第十七条 列情形村级负责作免职处理:
1农村居民建房审批方案真实性关严弄虚作假帮助骗取审批
2辖区出现严重违章建筑事态初发期报告处理
3全年出现二起建筑面积100方米违章建筑情形
第十八条 列情形村级负责作诫勉谈话:
1违章建筑面积100方米制止力造成事实
2建房审批召开村委会集体商议会议进行公示
3拆违章建筑动担责作
第十九条 部门工作员情况应追究责予行政处分:
1未认真审核建房申请否符合建房条件导致违反相关规定
2未组织落实现场理审批验收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果
3未落实联合防控制度监力导致农村居民建房理混乱
4违反规定需追究责
第五章 附
第二十条 办法发日起施行前发布相关文件办法相抵触办法准办法镇农村房屋建设理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1
x镇农村房屋建设理领导组名单
进步规范农村建房理科学规划村庄布局引导村民节约合理利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现结合镇实际镇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农村房屋建设理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设办公室xx志兼办公室x志兼办公室副
附件2
x镇农村建房审批表
申请
基
情况
姓 名
家庭口
户口位置
户口性质
申请
情况
申请位 置
占土类型
申请面积
申请权属
国
集体
申请
申
请条
件说
明
申请
示意
位置
图
例尺:
现场
踏勘
情况
现场踏勘者申请类农村宅基四 范围:
东: 长度 米
南: 长度 米
西: 长度 米
北: 长度 米
面积 方米土利总体规划确定建设预留区范围符合村民申请建房条件
踏勘: 踏勘日期: 年 月 日
村(居)委
会意见
(公章)
审核 (签字): 年 月 日
国土资源
意见
(公章)
审核(签字): 年 月 日
镇村镇办意见
(公章)
审核(签字): 年 月 日
镇(办)
审核意见
审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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