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湖北富川律师事务骆名贵律师
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请求黄石市民检察院刘xx收集调取证
申请理:作犯罪嫌疑石xx涉嫌意伤害案辩护律师认需证刘xx(原白沙镇赤马办事处工作员)收集调取证情况特殊根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款规定特请贵院予收集调取
致
黄石市民检察院
申请:骆名贵程凌
湖北富川律师事务
二0年六月三十日
附:1证姓名:刘xx住址:白沙镇民政府
2收集调取证范围容:调查1995年1月15日晚石xx赤马办事处找刘xx求办事处干部石xx家处理石xx吴xx架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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