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招标工程项目规定
第条 确定必须招标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预防腐败根中华民国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制定规定
第二条 全部者部分国资金投资者国家融资项
目包括:
()预算资金 200 万元民币该资金占投资
额 10项目
(二)国企业事业单位资金该资金占控股者
导位项目
第三条 国际组织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项目包
括:
()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
金项目
(二)外国政府机构贷款援助资金项目
第四条 属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型基础设
施公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利益公众安全项目必须招标
具体范围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国务院关部门确必
严格限定原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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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规定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范围项目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建设关重设备材料等采购
达列标准必须招标:
()施工单项合估算价 400 万元民币
(二)重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估算价 200
万元民币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估算价 100
万元民币
项目中合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
程建设关重设备材料等采购合估算价合计达前款
规定标准必须招标
第六条 规定 2018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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