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home doc ppt pdf
请输入搜索内容

热门搜索

年终总结 个人简历 事迹材料 租赁合同 演讲稿 项目管理 职场社交

执法资格考试 法条

小***生

贡献于2018-09-25

字数:358959 关键词: 执法资格考试


1

目录
目录 1
中中央关全面推进法治国干问题重决定 3
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条例 15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15-2020 年) 26
宪法 35
立法法 50
行政许法 62
行政处罚法 71
行政强制法 77
行政复议法 86
行政诉讼法 92
国家赔偿法 103
公务员法 109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20
海关法 125
海关关衔条例 136
船舶吨税法 138
海关事务担保条例 141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144
进出口关税条例 148
进出口货物原产条例 156
外国华常驻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 159
海关总署关外国驻中国馆馆员进出境物品规定 160
海关出口加工区监暂行办法 162
保税区海关监办法 166
海关统计条例 169
海关稽查条例 171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174
海关工作员武器警械规定 183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184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187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194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199
国境卫生检疫法 207
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 210
食品安全法 223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246

2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 254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民国口岸检查办法 257
国务院关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理特规定 259
公场卫生理条例 263
公场卫生理条例实施细 265
农业转基生物安全理条例 270
危险化学品安全理条例 276


3

中中央关全面推进法治国干问题重决定
贯彻落实十八作出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
次全体会议研究全面推进法治国干重问题作出决定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义法治体系
法治国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义质求重保障实现国家治理体系治
理力现代化必然求事关执政兴国事关民幸福安康事关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复兴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
会义制度提高执政力执政水必须全面推进法治国
国正处社会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
国际形势复杂变面改革发展稳定务重前未矛盾风险挑战前未
法治国国家工作全局中位更加突出作更加重面新形势新务更
统筹国国际两局更维护运国发展重战略机遇期更统筹社会力量衡
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国社会深刻变革中生机勃勃井然序实现
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实现国发展战略目标必须更
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作
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特十届三中全会深刻总结国
社会义法治建设成功验深刻教训提出保障民民必须加强法治必须民制
度化法律化法治国确定领导民治理国家基方略法执政确定治国理政
基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义法治取历史性成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义法律体系已形
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时必须清醒国家事业发展求相民群众期相推进国家治理
体系治理力现代化目标相法治建设存许适应符合问题表现:
法律法规未全面反映客观规律民意愿针性操作性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争
权诿责现象较突出法执法严违法究现象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头执
法选择性执法现象然存执法司法规范严格透明文明现象较突出群众
执法司法公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法法维权意识强国
家工作员特领导干部法办事观念强力足知法犯法言代法权压法徇私
枉法现象然存问题违背社会义法治原损害民群众利益妨碍国家事业发
展必须气力加解决
全面推进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十八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义
伟旗帜马克思列宁义毛泽东思想邓理三代表重思想科学发展观指
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讲话精神坚持领导民家作法治国机统
坚定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法维护民权益维护社会公
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实现两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复兴中国梦提供
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法治国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义法治国家
中国产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义法治理形成完

4

备法律规范体系高效法治实施体系严密法治监督体系力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
法规体系坚持法治国法执政法行政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
社会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力现
代化
实现总目标必须坚持原
——坚持中国产领导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义质特征社会义法治
根保证领导贯彻法治国全程方面国社会义法治建设条基
验国宪法确立中国产领导位坚持领导社会义法治根求
国家根命脉全国族民利益系幸福系全面推进法治国题中
应义领导社会义法治致社会义法治必须坚持领导领导必须
社会义法治领导法治国厉行法治民家作充分实现国家社
会生活法治化序推进法执政求宪法法律治国理政求法规
治必须坚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法治国基方略法执
政基方式统起总揽全局协调方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法
章程履行职开展工作统起领导民制定实施宪法法律坚持宪法法律范围
活动统起善张通法定程序成国家意志善组织推荐选通法定程
序成国家政权机关领导员善通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国家社会领导善运民
集中制原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全国团结统
——坚持民体位民法治国体力量源泉民代表会制度保证民
家作根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民民造福民保护民保障
民根权益出发点落脚点保证民法享广泛权利承担应义务维护社会
公正义促进富裕必须保证民领导法律规定通种途径形式理
国家事务理济文化事业理社会事务必须民认识法律保障身权利力武
器必须遵守行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法意识法律民掌握遵守

——坚持法律面前等等社会义法律基属性组织必须尊重宪
法法律权威必须宪法法律范围活动必须宪法法律行权力权利履行职责义
务超越宪法法律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效
实施绝允许口形式言代法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规范约束公
权力重点加监督力度做权必责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法执
法严违法究行
——坚持法治国德治国相结合国家社会治理需法律道德发挥作必须坚
持手抓法治手抓德治力弘扬社会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品德重视发挥法律规范作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法
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道德建设促进作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法治文化
支撑作实现法律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德治相益彰
——坚持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义道路理体系制度全面推进法治国根
遵循必须国基国情出发改革开放断深化相适应总结运领导民实行法治
成功验围绕社会义法治建设重理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
具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义法治理法治国提供理指导学理支撑汲
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鉴国外法治益验决搬外国法治理念模式

5

全面推进法治国系统工程国家治理领域场广泛深刻革命需付出长期艰
苦努力全志必须更加觉坚持法治国更加扎实推进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项工
作法治化着建设法治中国断前进
二完善宪法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法律治国重器良法善治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
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抓住提高立法质量关键恪守民立法民理念贯彻
社会义核心价值观项立法符合宪法精神反映民意志民拥护公正
公公开原贯穿立法全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举增强法律法规时性
系统性针性效性
()健全宪法实施监督制度宪法民意志集中体现通科学民程序形成
根法坚持法治国首先坚持宪治国坚持法执政首先坚持宪执政全国族民
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必须宪法根活动准
负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职责切违反宪法行必须予追究纠正
完善全国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力建
设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法撤销纠正违宪违法规范性文件禁止方制发
带立法性质文件
年十二月四日定国家宪法日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
誓制度常委会选举者决定命国家工作员正式职时公开宪法宣誓
(二)完善立法体制加强立法工作领导完善立法工作中重问题决策程序
立法涉重体制重政策调整必须报中央讨决定中央全国提出宪法修改
建议宪法规定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修改重问题全国常委会组
中央报告
健全立法权导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发挥常委会立法工作中导作
建立全国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关部门参起草综合性
全局性基础性等重法律草案制度增加法治实践验专职常委例法建立健全专门委
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加强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政府立法机制
重行政理法律法规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
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体制机制工作程序效防止部门利益方保护义法律化部
门间争议较重立法事项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方意见协调决定
久拖决加强法律解释工作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适法律明确方立法权限范围
法赋予设区市方立法权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立法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证
协调审议机制健全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
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代表意见制度增加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数更发挥
代表参起草修改法律作完善立法项目征集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导社会方
序参立法途径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健全立法机关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派工商联
派士民团体社会组织立法协商中作探索建立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

6

学者等立法中涉重利益调整证咨询机制拓宽公民序参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
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识
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重条款单独表决
(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机会公规公
法律制度保障公民身权财产权基政治权利等项权利受侵犯保障公民济文化
社会等方面权利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增强全社会尊重保障权意识健全公
民权利救济渠道方式
社会义市场济质法治济市场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更发挥政府作
必须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市场等交换公竞争效监基导完善社会
义市场济法律制度健全公核心原产权保护制度加强种制济组织然
财产权保护清理违公法律法规条款创新适应公制种实现形式产权保护制度
加强国集体资产权营权类企业法财产权保护国家保护企业法财产权
法营负盈亏企业权拒绝组织法律求加强企业社会责立
法完善激励创新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加强市场法律
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制定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理土理源矿产资源农业财
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商品素流动公交易等法加强改善
宏观调控市场监反垄断促进合理竞争维护公竞争市场秩序加强军民融合深度发
展法治保障
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社会义民政治根保障保障民家作核心坚持
完善民代表会制度坚持完善中国产领导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治
制度基层群众治制度推进社会义民政治法治化加强社会义协商民制度建设推
进协商民广泛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协商民体系完善发展基层民
制度法推进基层民行业律实行理服务教育监督完善国家
机构组织法完善选举制度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形
成敢腐腐想腐效机制坚决遏制预防腐败现象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
度贿赂犯罪象财物扩财物财产性利益
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义先进文化前进方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利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
障民基文化权益文化法律制度制定公文化服务保障法促进基公文化服务标准化
均等化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行效文化济政策法定化健全促进社会效益济效益
机统制度规范制定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法表彰突出贡献杰出士加强互联网
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法规范网络行

加快保障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法加强规范公服务完善
教育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妇女童老
年残疾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引导类社会组织健康
发展制定社区矫正法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出台反恐怖等批急需法律推进公
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严格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效约束开发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
碳发展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幅度提高违法成建立健全
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土壤水

7

气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实现立法改革决策相衔接做重改革法立法动适应改革济社会发展需
实践证明行效时升法律实践条件成熟需先行先试法定程序
作出授权适应改革求法律法规时修改废止
三深入推进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法律生命力实施法律权威实施级政府必须坚持领导法治轨
道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建立权责统权
威高效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
信法治政府
()法全面履行政府职完善行政组织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权限
程序责法定化行政机关坚持法定职责必须法授权勇负责敢担坚
决纠正作乱作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政机关法外设定权力
没法律法规作出减损公民法组织合法权益者增加义务决定推行政府
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推进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层级政府特中央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
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理制度设定职责必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基公服
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二)健全法决策机制公众参专家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决定确
定重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程公开责明确建立行政机关
部重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合法性审查审查合法提交讨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员体吸收专家律师参加法律顾问
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制定重行政决策推进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
建立重决策终身责追究制度责倒查机制决策严重失误者法应该时作出决策
久拖决造成重损失恶劣影响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责领导员相关责
员法律责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层级政府事权职减少层次整合队伍
提高效率原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推进综合执法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
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推行
综合执法条件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理加强统领导协调理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理城执
法体制加强城市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服务水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员持证岗资格理制度未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授予执法资格
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部门利益直接
者变相挂钩
健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案移案难移罚代
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缝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惩处类违法行加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

8

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严格执行重执法决定法制审
核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加强
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信息享提高执法效率规范化水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制严格确定部门机构岗位执法员执法责责追究机制
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执法活动干预防止克服方部门保护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强监督监督民监督行政监督司法
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效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
增强监督合力实效
加强政府部权力制约强化行政权力制约重点财政资金分配国资产
监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资源转公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部门岗位实行分事行权
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完善政府部层级监督专
门监督改进级机关级机关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
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程序
完善审计制度保障法独立行审计监督权公资金国资产国资源领导干部
履行济责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级审计机关级审计机关领导探索省方审
计机关财物统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常态公开例外原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
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
法律实施体职责权限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资源配置
重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涉公民法组织权利义务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求程序予公布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服务台便民服务台
建设
四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公正法治生命线司法公正社会公正具重引领作司法公社会公正具致命
破坏作必须完善司法理体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加强司法活动监督
努力民群众司法案件中感受公正义
()完善确保法独立公正行审判权检察权制度级政机关领导干部支持法
院检察院法独立公正行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
责追究制度政机关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碍司法公正事
情司法机关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求干预司法机关办案
予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者严重果法追究刑事责
健全行政机关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制度完善
惩戒妨碍司法机关法行职权拒执行生效裁判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法律
规定
建立健全司法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法定事非法定程序法官检察
官调离辞退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9

(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司职侦
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体制机制
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执行权相分离体制改革试点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刑
罚执行体制改革司法机关财物理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理权审判权
检察权相分离
高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行政民商事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
民法院民检察院办理跨区案件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合理调整行政诉讼案件辖制
度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立案登记制民法院法应该受理案件做
案必立诉必理保障事诉权加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理缠诉行惩治力度
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宽制度
完善审级制度审重解决事实认定法律适二审重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
审审重解决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完善涉公民身财产权益行政强制措施实行
司法监督制度检察机关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职权者行职权行应该督
促纠正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明确司法机关部层级权限健全部监督制约机制司法机关部员违反规定干预
员正办理案件建立司法机关部员问案件记录制度责追究制度完善审
法官合议庭检察官办侦查员办案责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刑事司法办
案标准程序衔接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三)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事实根法律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
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程符合程序公正法律制度加强规范司法解释案例指导统法
律适标准
推进审判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案件事实证起法律检验
全面贯彻证裁判规严格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证完善证鉴定出庭制
度保证庭审查明事实认定证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
明确类司法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倒查
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起法律历史检验
(四)保障民群众参司法坚持民司法民民推进公正司法通公正司法
维护民权益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民群众参完善民陪审
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参审范围完善机抽选方式提高民陪审制度公信度逐步
实行民陪审员审理法律适问题参审理事实认定问题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
开法时公开执法司法程序流程结果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加强法律文
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网公开查询制度
(五)加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程中事诉讼参知情权陈述权辩护
辩权申请权申诉权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非法证排等法律原
法律制度完善限制身司法措施侦查手段司法监督加强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源
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效防范时纠正机制
切实解决执行难制定强制执行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司法程序加快
建立失信执行信监督威慑惩戒法律制度法保障胜诉事时实现权益

10

落实终审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事法行申诉权利服司法机关生
效裁判决定申诉逐步实行律师代理制度聘起律师申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六)加强司法活动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监督权法律制度加强刑事诉讼民事
诉讼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完善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立案羁押
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执法活动司法机关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媒体案件报道
防止舆影响司法公正
法规范司法员事律师特殊关系中介组织接触交行严禁司法员
私接触事律师泄露者探案情接受吃请者收受财物律师介绍代理辩
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防止利益输送
违法违纪开公职司法员吊销执业证书律师公证员终身禁止事法律职业
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坚决破种潜规绝允许法外开恩绝允许办关系案情案金钱案坚决反
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司法领域腐
败零容忍坚决清害群马
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法律权威源民心拥护真诚信仰民权益法律保障法律权威民维护
必须弘扬社会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动性形
成守法光荣违法耻社会氛围全体民成社会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觉遵守者
坚定捍卫者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全民普法守法作法治国长期基础性工作深
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模范守法作树立法治意识关键完善国家工作员学法法制度宪法法律列入委(组)
中心组学容列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义学院必修课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
育体系青少年抓起中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级委政府加强普法工作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
民团体普法教育中发挥职作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制建立法官
检察官行政执法员律师等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法治教
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
普法中运提高普法实效
牢固树立权力责权利义务观念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组织守法信
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违法失信行惩戒机制尊法守法成全体民追求
觉行动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道德底蕴强化规意识倡导契约
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作引导觉履行法定义务
社会责家庭责
(二)推进层次领域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
会治理法治化水深入开展层次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部门行业法治理
支持类社会体约束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
范社会治理中积极作

11

发挥民团体社会组织法治社会建设中积极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社会事务维
护公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群预防违法犯罪机制制度化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商
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律专业服务功发挥社会组织成员行导引规约束权益
维护作加强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理引导监督法开展活动
高举民族团结旗帜法妥善处置涉民族宗教等素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
关系谐
(三)建设完备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公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
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民群众遇法律问题
者权利受侵害时获时效法律帮助
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健全统
司法鉴定理体制
(四)健全法维权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权威位
引导支持理性表达诉求法维护权益解决群众关心直接现实利益问题
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具重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
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保障合理合法诉求法律规定程序合理合法结果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机衔接
相互协调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民调解行政调
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
解决行政理活动密切相关民事纠纷功
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效防范
化解控影响社会安定问题保障民生命财产安全法严厉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
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绝允许形成气候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
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
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法治国必须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力职业道德水准
着力建设支忠忠国家忠民忠法律社会义法治工作队伍加快建设社会
义法治国家提供强力组织保障
()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摆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
会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事业民利益宪法法律加强立法
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抓住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级领导班子建设关键突
出政治标准善运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选拔领导岗位畅通立法执法
司法部门干部相互间部门具备条件干部交流渠道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专业水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
度健全国家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员统职前培训制度建立符合条件
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
专门队伍通道健全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规范便捷机制加强边疆区民族区法
治专门队伍建设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法治工作员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
检察官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工资制度

12

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法官检察官高级民法院省级民检察院统招
录律基层法院检察院职级民法院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般级民
法院民检察院优秀法官检察官中遴选
(二)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拥护中国产领导拥护社
会义法治作律师业基求增强广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义法治道路觉性坚定
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律师队伍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
质完善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事务理发挥律师协会律作规范律师执业行监督
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强化准入退出理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
律师行业建设扩工作覆盖面切实发挥律师事务组织政治核心作
级政机关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设立公司律师参决策证提供法律
意见促进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位权利义务理公职律
师公司律师理体制机制
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激
励法律服务跨区域流动机制逐步解决基层欠发达区法律服务资源足高端匮乏问

(三)创新法治培养机制坚持马克思义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义法治理全方
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法学研究阵加强法学基础理研究形成完善中国特色社
会义法学理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组织编写全面采国家统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
纳入司法考试必考范围坚持立德树德育先导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义法治理进教材进
课堂进头脑培养造熟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义法治体系法治备力量建设通晓国
际法律规善处理涉外法律事务涉外法治队伍
健全政法部门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员双交流机制实施高校法治工作部门员互
聘计划重点造支政治立场坚定理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高水法学家专家团队
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
七加强改进全面推进法治国领导
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义法治国家根保证必须加强改进
法治工作领导领导贯彻全面推进法治国全程
()坚持法执政法执政法治国关键级组织领导干部深刻认识维
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民意志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捍卫民意志
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保证民意志实现级领导干部法律怀敬畏
心牢记法律红线逾越法律底线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法办事违法行权
力更言代法权压法徇私枉法
健全领导法治国制度工作机制完善保证确定法治国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
机制程序加强全面推进法治国统领导统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委法决策机制
发挥政策法律优势促进政策国家法律互联互动委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
报做促进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表率政负责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责职责
级委领导支持工会青团妇联等民团体社会组织法治国中积极发挥作
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组织员干部坚决贯彻理路线方针
政策贯彻委决策部署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组织领导监督

13

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权等行
政法委员会委领导政法工作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级委政法委员会工作着
力点放握政治方协调方职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法履职创造公正
司法环境带头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实施政法机关组织建立健全重事项
委报告制度加强政法机关建设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组织政治保障作员先锋模
范作
(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法规治重建设社会义法治国
家力保障章根法规全必须体严格遵行完善法规制定体制机制
加法规备案审查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法规制度体系注重法规国家法律
衔接协调提高法规执行力运法规严治落实处促进员
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纪律规矩规纪严国家法律级组织广员干部仅模范遵守
国家法律规纪更高标准严格求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宗旨坚决
违法乱纪行作斗争违反规纪行必须严肃处理苗头性倾性问题必须抓早抓
防止错酿成错违纪走违法
纪法反克服形式义官僚义享乐义奢靡风形成严密长效机制完善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遇方面项制度规定着力整治种特权行深入开展
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风廉政建设委体责纪委监督责腐败行
腐败分子必须纪法予坚决惩处决手软
(三)提高员干部法治思维法办事力员干部全面推进法治国重组织者
推动者实践者觉提高运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力高级干部尤身作率法治建设成效作衡量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
作实绩重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遵守法律法办事作考察干部重容
相条件优先提拔法治素养法办事力强干部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
薄干部批评教育改正调离领导岗位
(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全面推进法治国基础基层工作重点基层发挥基层
组织全面推进法治国中战斗堡垒作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民意识提高法
办事力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移力量沉法治工作机制
改善基层基础设施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基层活动
(五)深入推进法治军严治军军队绝领导法治军核心根求紧紧围
绕新形势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创新发展法治军理
实践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军队建设法治化水
坚持法治轨道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军队改革深化军队领导指挥体制力量结构政策制
度等方面改革加快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义军事制度
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作战求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军事法规制度制定权限
程序军事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完善审查制度增强军事法规制度科学性针性
适性
坚持严治军铁律加军事法规执行力度明确执法责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
制严格责追究推动法治军落实处
健全军事法制工作体制建立完善领导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改革军事司法体制机制完善统
领导军事审判检察制度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合法权益防范击违法犯罪建立军事法

14

律顾问制度级领导机关设立军事法律顾问完善重决策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保障制度改
革军队纪检监察体制
强化官兵法治理念法治素养法律知识学纳入军队院校教育体系干部理学部队
教育训练体系列军队院校学员必修课部队官兵必学必训容完善军事法律培养机制
加强军事法治理研究
(六)法保障国两制实践推进祖国统坚持宪法高法律位高法律效力
全面准确贯彻国两制港治港澳治澳高度治方针严格宪法基法办
事完善基法实施相关制度机制法行中央权力法保障高度治支持特行政
区行政长官政府法施政保障香港澳门贸关系发展领域交流合作防范反
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运法治方式巩固深化两岸关系发展完善涉台法律法规法规范保障两岸民关
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运法律手段捍卫中国原反台独增进维护中国框架
认知推进祖国统
法保护港澳胞台湾胞权益加强香港澳门陆台湾执法司法协作
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
(七)加强涉外法律工作适应外开放断深化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构建开放型
济新体制积极参国际规制定推动法处理涉外济社会事务增强国国际法律事
务中话语权影响力运法律手段维护国权安全发展利益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
国公民法海外外国公民法国正权益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深化司法领
域国际合作完善国司法协助体制扩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海外
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度积极参执法安全国际合作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
宗教极端势力贩毒走私跨国组织犯罪
级委全面准确贯彻决定精神健全委统领导方分工负责齐抓责落
实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项部署落实处
全志全国族民紧密团结志总书记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
会义伟旗帜积极投身全面推进法治国伟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建设法治中国
奋斗



15

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条例
第章 总
第条 认真贯彻执行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严治严理干部求建立
科学规范政领导干部选拔制度形成效简便易行利优秀脱颖出选
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义伟
旗帜 马克思列宁义毛泽东思想邓理三代表重思想科学发展观指导
信念坚定民服务勤政务实敢担清正廉洁高素质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基
路线全面贯彻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义事业利发展根中国产章程关法律法规
制定条例
第二条 选拔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列原:
()干部原
(二)五湖四海唯贤原
(三)德兼备德先原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
(五)民公开竞争择优原
(六)民集中制原
(七)法办事原
第三条 选拔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领导班子建设成坚持基理基路线
基纲领基验基求全心全意民服务具领导社会义现代化建设力结构
合理团结坚强领导集体求
应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备干部年龄段干部
应树立注重基层导
第四条 条例适选拔中中央全国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
查委员会工作部门者机关设机构领导成员高民法院高民检察院领导成员(含正
职)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方级委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民法院
民检察院工作部门者机关设机构领导成员列工作部门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民族区域治方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规定
选拔参公务员法理县级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工会青团妇联等民
团体设机构领导成员参条例执行
列机关单位选拔非中员领导干部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参条例执行
第五条 条例第四条列范围中选举法免政领导职务组织推荐提名选
产生适条例规定选举法免关法律章程规定进行
第六条 委(组)组织(事)部门干部理权限履行选拔政领导干部职
责负责条例组织实施
第二章 选拔条件
第七条 政领导干部应具备列基条件:
()觉坚持马克思列宁义毛泽东思想邓理三代表重思想科学发

16

展观指导努力马克思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讲政治讲
正气思想政治行动中央保持高度致起种风浪考验
(二)具产义远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基路线项方
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社会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
起实践民历史检验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够方针政策
区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形式义
(四)强烈革命事业心政治责感实践验胜领导工作组织力文化水
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民赋予权力坚持原敢抓敢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民
身作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觉接受群众批评监督
加强道德修养讲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义核心价值观做重省警
励反官僚义反滥职权谋求私利正风
(六)坚持维护民集中制民作风全局观念善团结志包括团结
意见志道工作
第八条 提拔担政领导职务应具备列基资格:
()提县处级领导职务应具五年工龄两年基层工作历
(二)提县处级领导职务般应具级两职位职历
(三)提县处级领导职务副职提正职应副职岗位工作两年级
正职提级副职应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提处级非领导职务职年限
关规定执行
(四)般应具学专科文化程度中厅局级领导干部般应具学科
文化程度
(五)应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者组织(事)部门认培训机构培训
培训时间应达干部教育培训关规定求确特殊情况提前未达培训求应
提年完成培训
(六)具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
(七)符合关法律规定资格求提领导职务应符合中国产章程
规定龄求
第九条 政领导干部应逐级提拔特优秀者工作特殊需干部突破职资格
规定者越级提拔担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特优秀干部应德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符合列条件:关
键时刻者承担急难险重务中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贡献条件艰苦环境复杂
基础差区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岗位职责工作实绩特显著
工作特殊需破格提拔干部应符合列情形:领导班子结构需者领导职位
特殊求专业性较强岗位者重专项工作急需艰苦边远区贫困区急需引进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严掌握突破条例第七条规定基条件第八条第七项规定资
格求职试期未满者提拔职满年破格提拔职年限连续破格
越两级提拔
第十条 拓宽选视野渠道政领导干部政机关选拔政机关
外选拔方政领导班子成员应注意担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政领

17

导职务干部国企事业单位领导员中选拔
第三章 动议
第十条 委(组)者组织(事)部门干部理权限根工作需领导班子
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工作意见
第十二条 组织(事)部门综合关方面建议时解掌握情况领导班子进行分析
研判选拔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三条 初步建议委(组)领导成员报告定范围进行酝酿形成工作
方案
第四章 民推荐
第十四条 选拔政领导干部必须民推荐民推荐包括会议推荐谈话推
荐推荐结果作选拔重参考年效
第十五条 领导班子换届民推荐职位设置全额定推荐提拔职拟职
位推荐
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换届民推荐级委(组)持应列程序:
()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关求组
织填写推荐表
(二)进行谈话推荐
(三)会议推荐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四)级委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七条 领导班子换届会议推荐列员参加:
()委成员
(二)常委会政府政协组成员者全体领导成员
(三)纪委领导成员
(四)民法院民检察院领导成员
(五)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民团体领导成员
(六)级委政府领导成员
(七)需参加员
推荐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选应民派工商联领导成员派
代表士参加
参加谈话推荐员参列范围确定适调整
第十八条 领导班子换届根会议推荐谈话推荐情况领导班子结构需差额
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二次会议推荐列员参加:
()委成员
(二)常委会政府政协组成员者全体领导成员
(三)民法院民检察院领导成员
(四)纪委副书记
(五)需参加员
第十九条 提拔职民推荐程序参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进行

18

先进行谈话推荐根谈话情况委(组)者组织(事)部门研究提出初步
名单进行会议推荐
第二十条 提拔职参加民推荐员列范围执行:
()民推荐方政领导班子成员选参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适调整
(二)民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选会议推荐部门领导成员设机构领导成员直
属单位领导成员需参加员参加部门数较少全体员参加根
实际情况吸收系统级单位领导成员参加参加谈话推荐员参列范围确
定适调整
(三)民推荐设机构领导成员选参前项列范围确定
第二十条 组织推荐领导干部选必须负责写出推荐材料署名推荐选
组织(事)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纳入民推荐范围缺乏民意基础列考察象
第二十二条 委政府工作部门特殊需领导成员选委(组)
者组织(事)部门推荐报级组织(事)部门意作考察象
第五章 考察
第二十三条 确定考察象应根工作需干部德条件民推荐时考核年
度考核贯表现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推荐票等选举票简单推
荐票取
第二十四条 列情形列考察象:
()群众公认度高
(二)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确定基称职等次
(三)跑官拉票行
(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者没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
(五)受组织处理者纪政纪处分影响
(六)原宜提拔
第二十五条 领导班子换届级委书记副书记分组织纪检等工作常委根
级委组织部门反馈情况考察象选进行酝酿级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象建议名
单级委组织部门沟通确定考察象拟新进政领导班子考察象应
定范围进行公示
提拔职委(组)研究确定考察象
考察象般应拟职务数
第二十六条 确定考察象组织(事)部门干部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部门方双重理干部考察工作方负责会协方进行
第二十七条 考察政领导职务拟选必须干部选拔条件领导职务职责
求全面考察德勤绩廉
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深入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敢担开展批
评批评行操守等方面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服务科学发展实际成效考察方政
领导班子成员应质量效益持续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谐进步文化建设

19

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等作考核评价重容更加重视劳动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
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
产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权重防止单纯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考察政
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执行政策营造良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服务维护社会公正义
等作评价重容
加强作风考察深入解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反形式义官僚
义享乐义奢靡风等情况
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解遵守廉洁律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健康情趣慎独慎微
秉公权清正廉洁谋私利严格求亲属身边工作员等情况
级委(组)应根实际制定具体考察标准
第二十八条 考察政领导职务拟选应保证充足考察时间列程序:
()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考察象呈报单位者单位委(组)领导成员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
征求意见
(三)根考察象情况通适方式定范围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四)采取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测评实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工作资料
考察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解情况根需进行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考察象贯表现进行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考察
象作出评价
(六)考察象呈报单位者单位委(组)领导成员反馈考察情况交换意

(七)考察组研究提出选建议派出考察组组织(事)部门汇报组织(事)
部门集体研究提出建议方案级委(组)报告
第二十九条 考察方政领导班子成员拟选谈话征求意见范围般:
()委政府领导成员常委会政协纪委民法院民检察院领导成员
(二)考察象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象单位关工作部门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成员
(四)关员
第三十条 考察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拟选谈话征求意见范围般:
()考察象级领导机关关领导成员
(二)考察象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象单位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成员
(四)关员
考察设机构领导职务拟选谈话征求意见范围参列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考察政领导职务拟选应听取考察象单位组织(事)部门纪
检监察机关机关组织意见根需听取巡视机构相关部门意见
组织(事)部门应考察象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拟提拔考察
象应查阅关事项报告情况必时进行核实需进行济责审计考察
象应委托审计部门关规定进行审计
第三十二条 考察政领导职务拟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已
职考察材料入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反映考察象情况

20

包括列容:
()德勤绩廉方面表现特长
(二)缺点足
(三)民推荐民测评等情况
第三十三条 委(组)者组织(事)部门派出考察组两名成员组成考察
员应具较高素质相应资格考察组负责应思想政治素质较丰富工作验熟悉
干部工作员担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实反映考察情况
意见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风气监督职责
第六章 讨决定
第三十四条 政领导职务拟选讨决定者决定呈报前应根职位选
情况分委(组)常委会政府政协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
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拟选应征求级分领导成员意见
非中员拟选应征求委统战部门民派工商联领导成员派代表
士意见
部门方双重理干部免方应事先征求协方意见进行酝酿征求意见般
采书面形式进行协方收方意见日起月未予答复视意双方意见
致时正职免报级委组织部门协调副职免方决定
第三十五条 选拔政领导干部应干部理权限委(组)集体讨作出
免决定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意见属级委(组)理级委(组)
提出选拔建议
拟破格提拔选讨决定前必须报级组织(事)部门意越级提拔者
民推荐列破格提拔选应考察前报告批复意方进行
第三十六条 市(州盟)县(市区旗)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选推荐
选般应级委常委会提名提交全委会记名投票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急需
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决定前应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
第三十七条 委(组)讨决定干部免事项必须三分二成员会保证
会成员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会成员免事项应发表意意
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充分讨基础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

委(组)关干部免决定需复议应委(组)超半数成员意方
进行
第三十八条 委(组)讨决定干部免事项应列程序进行:
()委(组)分组织(事)工作领导成员者组织(事)部门负责逐介
绍领导职务拟选推荐考察免理等情况中涉破格提拔选应说明破格
具体情形理
(二)参加会议员进行充分讨
(三)进行表决委(组)应会成员超半数意形成决定
第三十九条 需报级委(组)审批拟提拔职干部必须呈报委(组)请示

21

附干部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档案委(组)会议纪讨记录民推荐情
况等材料级组织(事)部门呈报材料应严格审查
需报级备案干部应规定时级组织(事)部门备案
第七章 职
第四十条 政领导职务实行选制委制部分专业性较强领导职务实行聘制
聘办法行规定
第四十条 实行政领导干部职前公示制度
提拔担厅局级领导职务特殊岗位换届考察时已进行公示选外委
(组)讨决定发职通知前应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容应真实准确便
监督涉破格提拔应说明破格具体情形理公示期少五工作日公示结
果影响职办理职手续
第四十二条 实行政领导干部职试期制度
提拔担列非选举产生厅局级领导职务试期年:
()委常委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副职设机构领导职务
(二)纪委设机构领导职务
(三)民法院民检察院设机构非国家权力机关法命领导职务
试期满考核胜现职正式职胜免试职务般试前职级安
排工作
第四十三条 实行职谈话制度决定干部委(组)指定专谈话
肯定成绩指出足提出求需注意问题
第四十四条 政领导职务职时间列时间计算:
()委(组)决定职委(组)决定日起计算
(二)代表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民代表会
政协全体会议选举决定命选决定命日起计算
(三)常委会者政协常委会命者决定命常委会政协常委会命
者决定命日起计算
(四)委政府提名政府命政府命日起计算
第八章 法推荐提名民协商
第四十五条 委民代表会者常委会推荐需民代表会者常委会选
举命决定命领导干部选应事先民代表会时组织者常委会组
常委会组成员中员介绍委推荐意见民代表会时组织常委会组
常委会组成员代表中员应认真贯彻委推荐意见带头法办事正确履行职

第四十六条 委民代表会推荐民代表会选举决定命领导干部选应
级委名义民代表会席团提交推荐书介绍推荐选关情况说明推荐理
委常委会推荐常委会命决定命领导干部选应常委会审议
前规定程序提出介绍推荐选关情况
第四十七条 委政府提名政府命政府工作部门机构领导成员选委讨决

22

定政府命
第四十八条 领导班子换届委推荐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选民法院院长
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应事先民派工商联领导成员派代表士通报关情
况进行民协商
第四十九条委推荐领导干部选民代表会选举决定命者常委会命
决定命前果代表者常委会组成员推荐选提出意见委应认真研
究作出必解释者说明果发现事实足影响选举者命问题委
建议民代表会者常委会规定程序暂缓选举命决定命重新推荐选
政协领导成员候选推荐协商提名政协章程关规定办理
第九章 公开选拔竞争岗
第五十条 公开选拔竞争岗政领导干部选拔方式公开选拔面社会进行
竞争岗单位者系统部进行应实际出发合理确定选拔职位数量范围般
情况领导职位出现空缺区部门没合适选特需补充紧缺专业
进行公开选拔领导职位出现空缺单位系统符合资格条件数较选意见易集中
进行竞争岗
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般跨省(治区直辖市)进行
第五十条 公开选拔竞争岗方案设置条件资格应符合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规定设置资格条件资格条件突破规定应事先报级组织(事)部门审核意
第五十二条 公开选拔竞争岗工作委(组)领导进行组织(事)部门组织
实施应列程序:
()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程序方法等
(二)报名资格审查参加公开选拔应单位意
(三)采取适方式进行力素质测试测评选择优(竞争岗先进行民推荐)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选方案
(五)委(组)讨决定
(六)履行职手续
第五十三条公开选拔竞争岗应科学规范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
重力素质贯表现防止简单分数取
第十章 交流回避
第五十四条 实行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
()交流象:工作需交流需通交流锻炼提高领导力
方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规定需回避原需交流
交流重点县级方委政府领导成员纪委民法院民检察院委政
府部分工作部门领导成员
(二)方委政府领导成员原应满届职位职满十年必须交流
职位连续职达两期推荐提名者命担职务
方(部门)政正职般时易交流
(三)政机关设机构处级领导干部职位职时间较长应进行交流者

23

轮岗
(四)历单者缺少基层工作历年轻干部应计划基层艰苦边远区复
杂环境工作
(五)加强干部交流统筹推进区间部门间方部门间政机关国企事
业单位社会组织间干部交流
(六)干部交流委(组)组织(事)部门干部理权限组织实施严格握
选资格条件干部行联系交流事宜领导干部指定交流选干部宜频
繁交流
(七)交流干部接职通知应委(组)者组织(事)部门限定时间
跨区跨部门交流应时迁转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
第五十五条 实行政领导干部职回避制度
政领导干部职回避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旁系血亲姻
亲关系列亲属关系机关担双方直接隶属领导员职务者直接
级领导关系职务中方担领导职务机关事组织(事)纪检监察审
计财务工作
领导干部成长担县(市)委政府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民法院
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般成长担市(盟)委政府纪检
机关组织部门民法院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第五十六条 实行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回避制度
委(组)组织(事)部门讨干部免涉会员亲属必须
回避
干部考察组成员干部考察工作中涉亲属必须回避
第十章 免职辞职降职
第五十七条 政领导干部列情形般应免现职:
()达职年龄界限者退休年龄界限
(二)受责追究应免职
(三)辞职者调出
(四)非组织选派离职学期限超年
(五)工作需者原应免现职
第五十八条 实行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公辞职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

辞职应符合关规定手续法律者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十九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问责免职政领导干部年安排职务两年
担高原职务层次职务时受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长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实行政领导干部降职制度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确定称职工
作力较弱受组织处理者原适宜担现职务层次应降职降职干
部遇新职务标准执行
降职干部重新提拔关规定执行

24

第十二章 纪律监督
第六十条 选拔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条例项规定遵守列纪律:
()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领导干部者违反规定擅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
部职级遇
(二)准采取正手段者谋取职位
(三)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决定免干部
(四)准私泄露动议民推荐民测评考察酝酿讨决定干部等关情况
(五)准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者歪曲事实真相
(六)准民推荐民测评组织考察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七)准利职务便利私干预级者原职区单位干部选拔工作
(八)准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九)准干部选拔工作中封官许愿唯亲营私舞弊
(十)准涂改干部档案者干部身份年龄工龄龄学历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第六十二条 加强干部选拔工作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事纪律行违反
条例规定事项关规定委(组)领导成员关领导成员组织(事)部门
关领导成员直接责作出组织处理者纪律处分
正理拒服组织调动者交流决定法律关规定予免职者降职
第六十三条 实行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责追究制度失察失误造成严重果
区部门正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违反组织事纪律行查处力
应根具体情况追究委(组)领导成员关领导成员组织(事)部门纪
检监察机关关领导成员直接责责
第六十四条 委(组)组织(事)部门干部选拔工作贯彻执行条例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关干部选拔工作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条例行
关责提出处理意见者处理建议
纪检监察机关巡视机构关规定干部选拔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五条 实行组织(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干部
选拔工作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联席会议组织(事)部门召集
第六十六条 委(组)组织(事)部门干部选拔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条
例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级机关员干部群众干部选拔工作中违纪违
规行权级委(组)组织(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申诉受理部门
机关应关规定查核处理

第十三章 附
第六十七条 条例工作部门规定时适办事机构派出机构特设机构
直属机构
第六十八条 选拔乡(镇街道)政领导干部省治区直辖市委根条
例制定相应实施办法
第六十九条 中国民解放军中国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干部选拔办法中央军事

25

委员会根条例原规定
第七十条 条例中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 条例发布日起施行2002 年 7 月 9 日中中央印发政领导干部选拔
工作条例时废止



26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15-2020 年)
十八法治政府基建成确立 2020 年全面建成康社会重目标意义重
影响深远务艰巨深入推进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期实现法治政府基建成
奋斗目标针前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制定纲
总体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义伟旗帜全面贯彻十八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
精神马克思列宁义毛泽东思想邓理三代表重思想科学发展观指导
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讲话精神根全面建成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法治国
全面严治战略布局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义法治国家全面推
进法治国总目标坚持法治国法执政法行政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
治社会体建设深入推进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育践行社会义核心价值观弘扬
社会义法治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力现代化实现两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
华民族伟复兴中国梦提供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坚持懈努力 2020 年基建成职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
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
(三)基原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产领导坚持民体位坚持法律面前等坚持
法治国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中国实际出发坚持宪施政法行政简政放权政府
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四)衡量标准
政府职法全面履行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
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民权益切实效保障法行政力普遍提高
二务具体措施
()法全面履行政府职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享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
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结合优化服务政府市场政府社会关系基理政
府职切实转变宏观调控市场监社会理公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法全面履行
措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审批事项程
度减少生产营活动许限度缩投资项目审批核准范围幅度减少类机
构活动认定取消符合行政许法规定资质资格准入许研究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清单理制度直接面基层量面广方实施更方便效行政审批事项律放方
基层理加取消放束缚企业生产营影响群众业创业行政许事项力度做已
取消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衔接鼓励众创业万众创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加强

27

合法性必性合理性审查证增加企业公民负担证进行清理规范保留行政审
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理全面推行窗口办理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
明办理网办理提高行政效激发社会活力加快投资项目线审批监台建设实施
线监测社会公开2015 年实现部门间横联通中央方贯通加快推进相集中
行政许权工作支持方开展相集中行政许权改革试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理社会公布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切断行政机关中
介服务机构间利益链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竞争
2.力推行权力清单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理全面梳理清理调整
审核确认优化流程基础政府职法律实施体职责权限理流程监督方
式等事项权力清单形式社会公开逐厘清行政权力相应责事项责体责
方式省级政府 2015 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 2016 年年底前基完成政府工作部门法承担行
政职事业单位权力清单公布工作开展编制国务院部门权力责清单试点实行统市
场准入制度制定负面清单基础类市场体法等进入清单外领域建立行政事业
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理取消合法合规合理收费基金项目公布全国性
中央部门单位省级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公民负担2015 年年底前没法律法规
未规定批准越权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服务体现般性理职行政事
业性收费没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收费律取消擅提高征收标准扩征
收范围律停止执行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组织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权限程序
责法定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配置工作流程理部门职责关系
积极稳妥实施部门制创新行政理方式完善政府绩效理推进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
化完善层级政府特中央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理制度设定职
责必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基公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

4.完善宏观调控健全发展规划投资理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制度加强发展战
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实施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理职确立企业投资体位制定
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项
目制定公布政府定价目录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服务价格
5.加强市场监清理废妨碍全国统市场公竞争种规定做法破部门保
护区封锁行业垄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加快工商登记置审
批改革进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2015 年年底前实现工商营业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码推行电子营业执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址
址加强事中事监创新市场监方式完善市场监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投
资项目横联动协监机制实行综合监推广机抽查探索智监加强社会信
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国统社会信代码制度信信息享交换台推进企业信信息公
示全国张网建设法保护企业信息安全完善外资理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
透明预期健全外投资促进制度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
准服务走出
6.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理法律体制机制力队伍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
治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理制度适合社会组织提供公服务解决
事项交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引导网络社团社

28

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制完善立体化社会
治安防控体系效防范控影响社会安定问题保护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突发事件防
范处置防灾救灾减灾力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推进社会治发
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社会治理中积极作
7.优化公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业调
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职加快形成政府导覆盖城乡持续基公服务体系实
现基公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服
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服务质量监推进公服务提供体提供方式元化属事务性
理服务原引入竞争机制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实行政府社会资合作模式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立完善效约束开发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
发展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税费改革实行资源偿制度生态补偿制
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理体制完善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追究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领导干部实行
然资源资产离审计
(二)完善法行政制度体系
目标: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效法行政制度体系政府
理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建设社会义市场济民政治先进文化谐社会
生态文明促进全面发展提供力制度保障
措施:
9.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立法法规定坚持立改废释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
制定程序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增强政府立
法时性系统性针性效性完善立法项目社会公开征集制度通开展立法前评估
等方式健全立法项目证制度重行政理法律法规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效防止部门
利益方保护义法律化部门间争议较重立法事项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
分听取方意见协调决定久拖决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定期开展法
规规章立法评估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适应改革济社会发展求法律法规规章
时修改废止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解释工作
10.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围绕国家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完善社会义市场济体制
发展社会义民政治建设社会义先进文化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公民权利改善民生维护
国家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政府身建设等领域政府立法坚持法治推进改革改革
中完善法治实现立法改革决策相统相衔接做重改革法立法动适应改革
济社会发展需实践证明已较成熟改革验行效改革举措时升法
律法规规章
11.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度拓展社会方序参政府立法途径方式健全法律法规
规章起草征求代表意见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派工商联派士民团体
社会组织立法协商中作建立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政府立法中涉重
利益调整证咨询机制拟设定制度涉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存较意见分歧采取
座谈会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法需保密外法律法规规章草
案通网络报纸等媒体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般少 30 日加强社会公众沟通
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识
1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决定等

29

制度实行制定机关规范性文件统登记统编号统印发制度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
许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减损公民法组织合法权益者增加义务涉
公民法组织权利义务规范性文件应法定求程序予公布未公布
作行政理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力建设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
全公民法组织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制度加备案审查力度做件必备错
必纠
13.建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全面深化改革济社会发展需
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时清理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2015 年起 3
年时间国务院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社会公布2017 年年底前关部门方政府
完成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社会公布实行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目录文动态化信息化理级政府部门根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
时作出调整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化法治化
目标: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程公开责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
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违法决策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时纠正行政
决策公信力执行力幅提升
措施:
14.健全法决策机制完善重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
法律责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
15.增强公众参实效事关济社会发展全局涉群众切身利益重行政决策事项应
广泛听取意见利害关系进行充分沟通注重听取关代表政协委员民团体
基层组织社会组织意见级行政机关特市县两级政府加强公众参台建设社会
关注度高决策事项应公开信息解释说明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理推行文化教育
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事业等重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16.提高专家证风险评估质量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证专家
库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决策事项应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证选择证专家注重
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证意见公开落实重决
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17.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部重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合法性审查审查
合法提交讨建立政府法制机构员体吸收专家律师参加法律顾问队伍
保证法律顾问制定重行政决策推进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
18.坚持集体讨决定重行政决策应政府常务会议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
讨行政首长集体讨基础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决定会议组成员数意
见致应会说明理集体讨情况决定实记录完整存档
19.严格决策责追究决策机关应踪决策执行情况实施效果根实际需进行重
行政决策评估健全严格实施重决策终身责追究制度责倒查机制决策严重失误
者法应该时作出决策久拖决造成重损失恶劣影响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责
领导员相关责员纪政纪法律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目标:权责统权威高效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类违法
行时查处制裁公民法组织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济社会秩序

30

效维护行政违法行明显减少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措施:
20.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根层级政府事权职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
率原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市县两级政府移机构改革政府职转变调
整出员编制重点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理加强统领导
协调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卫生安全生
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商务等领域推行综合执
法支持条件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理城
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理综合执法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服务水理行政强制执行体
制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健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
案件移送标准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享案情通
报案件移送制度
2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
范围种类幅度建立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
规范行政许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健全行政执法
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决定适条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
协调机制时解决执法机关间权限争议建立异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严格执行重行政执
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法制审核者审核未通作出决定
2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信息享条
件方部门 2016 年年底前建立统行政执法信息台完善网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系
统强化科技装备行政执法中应推广运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
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健全公民组织守法信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违法失信行惩戒机

2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制严格确定部门机构岗位执法员执法责建立健
全常态化责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加快建立统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台建立健全投诉
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执法活动干预防止克服部门利益方保护义防止
克服执法工作中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24.健全行政执法员理制度2016 年年底前区部门行政执法员进行次严格
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员持证岗资格理制度未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授予执法资
格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员素质逐步推
行行政执法员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执法员职务级调整
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重规范执法辅助员理明确适岗位身份性质
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条件程序等
2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法履职氛围妨碍行政机关
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员法履责违法行坚决法处理级政机关领导干部
支持行政执法机关法公正行职权行政执法员做符合法律规定事情行政机关
履行执法职责需费级政府纳入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
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理制度严禁
达者变相达罚没指标严禁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部门利益直接者变相挂钩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目标:科学效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基形成惩治预防腐败体系进步健全

31

方面监督形成合力民群众知情权参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
组织合法权益违法行政行时纠正违法行政责法纪受严肃追究
措施:
26.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坚持制度权事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
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完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法定权限程序行权力
起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预防腐败防控廉政
风险防止利益突等求切实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
类行政行体权限方式步骤时限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加快政府守信践诺
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27.觉接受监督监督民监督司法监督委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
作统领导级政府部门组(委)切实履行体责负责第责
级政府部门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执行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
质询制度报备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组成员政府工作提出
关审议意见时研究办理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
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政协定期通报关情况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民
法院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执行民法院生效裁判检察机
关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违法行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应积极配合
28.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完善政府部层级监督改进级行政机关级行政机关
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政府部权力制约财政资金分配国
资产监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资源转公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部门岗位实行分
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级监察机关切
实履行监督责确保廉政建设项务落实完善审计制度健全利法独立行审计监督
权审计理体制建立具审计职业特点审计员理制度基形成国家治理体系治理
力现代化相适应审计监督机制公资金国资产国资源领导干部履行济责情
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级审计机关级审计机关领导
29.完善社会监督舆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
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法时调查处理违法行
政行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互动重视运
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3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常态公开例外原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
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步明确政
府信息公开范围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资源配置重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
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热点敏
感问题舆引导时回应民群众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服务
台便民服务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
31.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针性时效性
加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作乱作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认真落实风廉政建设责制坚持错必纠责必问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
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方部门单位追究体责监督责严肃
追究领导责
(六)法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32

目标:公民法组织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低廉元
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行政机关预防解决行政争议民事纠纷中作充分发挥通
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率幅提升
措施:
32.健全法化解纠纷机制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具重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
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
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法应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力法
加强影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治
理加普法力度引导支持公民法组织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3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方行政复议
职责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行政行提高行政
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专业性透明度公信力县级方政府法加强行政复议
力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员配备承担工作务相适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
政争议中重作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员素质落实办案场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费
列入级政府预算
34.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
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行政理活动密切
相关民事纠纷功关行政机关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时效化解矛盾纠纷
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解决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谐作

35.加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民调解法健全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
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进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民调解组织建设重
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理等方面矛盾纠纷促进事等协商
公公正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36.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法律规定程序
合理合法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
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受理信访制度健全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
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法治框架解决矛盾纠纷
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员法治思维法行政力
目标:政府工作员特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法律面前等权法定
权法等基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
等法行政基求做尊法学法守法法模范法治思维法行政力明显提高法治轨
道全面推进政府项工作
措施:
37.树立重视法治素养法治力导抓住领导干部全面法治国关键少数
法治观念强强法治素养作衡量干部德重标准遵守法律法办事
作考察干部重容严守纪恪守国法干部起相条件优先提拔法
治素养法办事力强干部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干部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问题严重违法违纪法纪严肃处理
38.加强政府工作员法治教育培训政府工作员特领导干部系统学中国特色

33

社会义法治理学宪法承担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学法制度国务院
部门县级方级政府年少举办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方级政府领导班
子年应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级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宪法法律列干部
教育必修课健全行政执法员岗位培训制度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员通法律知识专门
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公务员初培训职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
39.完善政府工作员法治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职前法律知识考查法行
政力测试考查测试结果作领导干部职重参考促进政府部门负责严格履行
法治建设职责优化公务员录考试测查容增加公务员录考试中法律知识重实行公务
员晋升法行政考核制度
40.注重通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员法治思维法行政力政府工作员特领导
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民权益
觉运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法治理济法
协调处理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法
化解矛盾法良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咨询证审核关作落实谁
执法谁普法普法责制建立行政执法员案释法制度执法员执法普法时断提
高身法治素养法行政力
三组织保障落实机制
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保证必须坚持总揽全局协调
方发挥级委领导核心作领导贯彻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级政府部门
觉接受领导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命感紧迫感责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
责级抓级层层抓落实
4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级政府委统领导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
设项务动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重问题时消制约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
制障碍级政府部门结合区部门实际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
牵引突破作带动法治政府建设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级政府部门法制力量建设
断提高工作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力
42.落实第责责政负责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责职责建设法治
政府摆工作全局重位置认真履行第责职责区部门年发生起重
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果法追究负责责县级方级政府年第
季度级委常委会级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年第
季度级政府级政府关部门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通报刊政
府网站等社会公开
43.强化考核评价督促检查级委法治建设成效作衡量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工作实绩重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法治政府建设重推动作
级政府部门组织领导监督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权
等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
检查专项督查工作力问题较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44.加强理研究典型示范宣传引导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义法治政府理研究坚持
中国实际出发解决中国实际问题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支撑决策参考积极开展建设法治

34

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通召开现场会验交流会等形式时总
结交流推广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定期通报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
析原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力开展推进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
导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
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凝聚社会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法治政府建设良
社会氛围
区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检验成果形式政
负责亲抓落实项工作务纲明确时间求外原应 2019 年年底前
完成中央国家机关关部门根部门职责承担履行纲确定相关务做统筹
协调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作牵头单位负责单位中央国家机关关部门省级
政府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时中央国务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法
制办牵头做督促检查区部门实施纲程中注意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新情
况新问题解放思想胆实践开拓进取久久功运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
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社会公正更加奋发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步脚印
前迈进全面推进法治国建设社会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贡献


35

宪法
序言
中国世界历史悠久国家中国族民创造光辉灿烂文化具光荣
革命传统
八四○年封建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半封建国家中国民国家独立民族
解放民进行前仆继英勇奋斗
二十世纪中国发生翻天覆伟历史变革
九年孙中山先生领导辛亥革命废封建帝制创立中华民国中国民
反帝国义封建义历史务没完成
九四九年毛泽东席领袖中国产领导中国族民历长期艰难曲折
武装斗争形式斗争终推翻帝国义封建义官僚资义统治取
新民义革命伟胜利建立中华民国中国民掌握国家权力成
国家
中华民国成立国社会逐步实现新民义社会义渡生产资料私
制社会义改造已完成剥削制度已消灭社会义制度已确立工阶级领导
工农联盟基础民民专政实质产阶级专政巩固发展中国民中
国民解放军战胜帝国义霸权义侵略破坏武装挑衅维护国家独立安全增
强国防济建设取重成独立较完整社会义工业体系已基形成农
业生产显著提高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发展社会义思想教育取明显成效
广民生活较改善
中国新民义革命胜利社会义事业成中国产领导中国族民马克
思列宁义毛泽东思想指引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艰难险阻取国长
期处社会义初级阶段国家根务着中国特色社会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
义现代化建设中国族民继续中国产领导马克思列宁义毛泽东思想邓
理三代表重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义思想指引坚持
民民专政坚持社会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断完善社会义项制度发展社会义市
场济发展社会义民健全社会义法治贯彻新发展理念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
现工业农业国防科学技术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
文明协调发展国建设成富强民文明谐美丽社会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
复兴
国剥削阶级作阶级已消灭阶级斗争定范围长期存中国民
敌视破坏国社会义制度国外敌势力敌分子必须进行斗争
台湾中华民国神圣领土部分完成统祖国业包括台湾胞全中
国民神圣职责
社会义建设事业必须工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切团结力量长期革
命建设改革程中已结成中国产领导民派民团体参加包括
全体社会义劳动者社会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致力中
华民族伟复兴爱国者广泛爱国统战线统战线继续巩固发展中国民政治

36

协商会议广泛代表性统战线组织发挥重历史作国家政治生活社
会生活外友活动中进行社会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统团结斗争中进
步发挥重作中国产领导合作政治协商制度长期存发展
中华民国全国族民缔造统民族国家等团结互助谐社会义
民族关系已确立继续加强维护民族团结斗争中反民族义汉族
义反方民族义国家切努力促进全国民族繁荣
中国革命建设改革成世界民支持分开中国前途世界前途紧密
联系起中国坚持独立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权领土完整互侵犯互
干涉政等互利处五项原坚持发展道路坚持互利赢开放战略发展
国外交关系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类命运体坚持反帝国义霸权义殖
民义加强世界国民团结支持压迫民族发展中国家争取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
族济正义斗争维护世界促进类进步事业努力
宪法法律形式确认中国族民奋斗成果规定国家根制度根务
国家根法具高法律效力全国族民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社会
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必须宪法根活动准负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职责
第章 总纲
第条 中华民国工阶级领导工农联盟基础民民专政社会义国

社会义制度中华民国根制度中国产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义质特
征禁止组织者破坏社会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民国切权力属民
民行国家权力机关全国民代表会方级民代表会
民法律规定通种途径形式理国家事务理济文化事业理社会事

第三条 中华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集中制原
全国民代表会方级民代表会民选举产生民负责受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代表会产生负责受监督
中央方国家机构职权划分遵循中央统领导充分发挥方动性积极
性原
第四条 中华民国民族律等国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利利益维护
发展民族等团结互助谐关系禁止民族歧视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
族分裂行
国家根少数民族特点需帮助少数民族区加速济文化发展
少数民族聚居方实行区域治设立治机关行治权民族治方中华
民国分离部分
民族发展语言文字保持者改革风俗惯
第五条 中华民国实行法治国建设社会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义法制统尊严

37

切法律行政法规方性法规宪法相抵触
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必须遵守宪法法律
切违反宪法法律行必须予追究
组织者超越宪法法律特权
第六条 中华民国社会义济制度基础生产资料社会义公制全民
制劳动群众集体制社会义公制消灭剥削制度实行劳分配原

国家社会义初级阶段坚持公制体种制济发展基济制度坚
持劳分配体种分配方式存分配制度
第七条 国济社会义全民制济国民济中导力量国家保障国
济巩固发展
第八条 农村集体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营基础统分结合双层营体制农村中生
产供销信消费等种形式合作济社会义劳动群众集体制济参加农村集
体济组织劳动者权法律规定范围营留留山家庭副业饲养留畜
城镇中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种形式合作济
社会义劳动群众集体制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济组织合法权利利益鼓励指导帮助集体济发展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滩涂等然资源属国家全民
法律规定属集体森林山岭草原荒滩涂外
国家保障然资源合理利保护珍贵动物植物禁止组织者手段侵
占者破坏然资源
第十条 城市土属国家
农村城市郊区土法律规定属国家外属集体宅基留
留山属集体
国家公利益需法律规定土实行征收者征予补偿
组织者侵占买卖者形式非法转土土权法律
规定转
切土组织必须合理利土
第十条 法律规定范围体济私营济等非公制济社会义市场济
重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体济私营济等非公制济合法权利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
公制济发展非公制济法实行监督理
第十二条 社会义公财产神圣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义公财产禁止组织者手段侵占者破坏国家集体
财产
第十三条 公民合法私财产受侵犯
国家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私财产权继承权
国家公利益需法律规定公民私财产实行征收者征予补偿
第十四条 国家通提高劳动者积极性技术水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完善济理体
制企业营理制度实行种形式社会义责制改进劳动组织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

38

国家厉行节约反浪费
国家合理安排积累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利益发展生产基础逐步改善
民物质生活文化生活
国家建立健全济发展水相适应社会保障制度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社会义市场济
国家加强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国家法禁止组织者扰乱社会济秩序
第十六条 国企业法律规定范围权营
国企业法律规定通职工代表会形式实行民理
第十七条 集体济组织遵守关法律前提独立进行济活动权
集体济组织实行民理法律规定选举罢免理员决定营理重问题
第十八条 中华民国允许外国企业济组织者中华民国法律
规定中国投资中国企业者济组织进行种形式济合作
中国境外国企业外国济组织中外合资营企业必须遵守中华民
国法律合法权利利益受中华民国法律保护
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社会义教育事业提高全国民科学文化水
国家举办种学校普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学前
教育
国家发展种教育设施扫文盲工农民国家工作员劳动者进行政治文
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鼓励学成
国家鼓励集体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力量法律规定举办种教育事业
国家推广全国通普通话
第二十条 国家发展然科学社会科学事业普科学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技
术发明创造
第二十条 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国传统医药鼓励支持农村集体
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街道组织举办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保护民
健康
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民体质
第二十二条 国家发展民服务社会义服务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
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重历史文化遗产
第二十三条 国家培养社会义服务种专业扩知识分子队伍创造条件充
分发挥社会义现代化建设中作
第二十四条 国家通普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法制教育通城乡
范围群众中制定执行种守公约加强社会义精神文明建设
国家倡导社会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义公德
民中进行爱国义集体义国际义产义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义历史唯物
义教育反资义封建义腐朽思想
第二十五条 国家推行计划生育口增长济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公害
国家组织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39

第二十七条 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原实行工作责制实行工作员培训考核制
度断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反官僚义
切国家机关国家工作员必须民支持常保持民密切联系倾听民
意见建议接受民监督努力民服务
国家工作员职时应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第二十八条 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
安破坏社会义济犯罪活动惩办改造犯罪分子
第二十九条 中华民国武装力量属民务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
国保卫民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民服务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增强国防力量
第三十条 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划分:
()全国分省治区直辖市
(二)省治区分治州县治县市
(三)县治县分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较市分区县治州分县治县市
治区治州治县民族治方
第三十条 国家必时设立特行政区特行政区实行制度具体情况全
国民代表会法律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中华民国保护中国境外国合法权利利益中国境外国
必须遵守中华民国法律
中华民国政治原求避难外国予受庇护权利
第二章 公民基权利义务
第三十三条 具中华民国国籍中华民国公民
中华民国公民法律面前律等
国家尊重保障权
公民享宪法法律规定权利时必须履行宪法法律规定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民国年满十八周岁公民分民族种族性职业家庭出身
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选举权选举权法律剥夺政治权
利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民国公民言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第三十六条 中华民国公民宗教信仰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强制公民信仰宗教者信仰宗教歧视信仰宗教
公民信仰宗教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宗教活动利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
国家教育制度活动
宗教团体宗教事务受外国势力支配
第三十七条 中华民国公民身受侵犯
公民非民检察院批准者决定者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方法非法剥夺者限制公民身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

40

第三十八条 中华民国公民格尊严受侵犯禁止方法公民进行侮辱诽
谤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民国公民住宅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民国公民通信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国家安全者追查
刑事犯罪需公安机关者检察机关法律规定程序通信进行检查外组织者
理侵犯公民通信通信秘密
第四十条 中华民国公民国家机关国家工作员提出批评建议权
利国家机关国家工作员违法失职行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者检
举权利捏造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公民申诉控告者检举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压制
击报复
国家机关国家工作员侵犯公民权利受损失法律规定取赔偿权利
第四十二条 中华民国公民劳动权利义务
国家通种途径创造劳动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发展生产基础
提高劳动报酬福利遇
劳动切劳动力公民光荣职责国企业城乡集体济组织劳动者应国
家翁态度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国家
提倡公民事义务劳动
国家业前公民进行必劳动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 中华民国劳动者休息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休养设施规定职工工作时间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条 国家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国家机关工作员退休制度退
休员生活受国家社会保障
第四十五条 中华民国公民年老疾病者丧失劳动力情况国家社会
获物质帮助权利国家发展公民享受权利需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社会保障残废军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军家属
国家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残疾公民劳动生活教育
第四十六条 中华民国公民受教育权利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童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十七条 中华民国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文化活动国
家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文化事业公民益民创造性工作
鼓励帮助
第四十八条 中华民国妇女政治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
享男子等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权利利益实行男女工酬培养选拔妇女干部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童受国家保护
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义务
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义务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禁止虐老妇女童
第五十条 中华民国保护华侨正权利利益保护侨侨眷合法权利利


41

第五十条 中华民国公民行权利时候损害国家社会集体
利益公民合法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民国公民维护国家统全国民族团结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民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财产遵守
劳动纪律遵守公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民国公民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利益义务危害祖国
安全荣誉利益行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中华民国公民神圣职责
法律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中华民国公民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 中华民国公民法律纳税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节 全国民代表会
第五十七条 中华民国全国民代表会高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关全国
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 全国民代表会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行国家立法权
第五十九条 全国民代表会省治区直辖市特行政区军队选出代表组成
少数民族应适名额代表
全国民代表会代表选举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持
全国民代表会代表名额代表产生办法法律规定
第六十条 全国民代表会届期五年
全国民代表会期届满两月前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届全国
民代表会代表选举果遇进行选举非常情况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全
体组成员三分二数通推迟选举延长届全国民代表会期非
常情况结束年必须完成届全国民代表会代表选举
第六十条 全国民代表会会议年举行次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果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认必者五分全国民代表会代表提议
时召集全国民代表会会议
全国民代表会举行会议时候选举席团持会议
第六十二条 全国民代表会行列职权:
()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实施
(三)制定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基法律
(四)选举中华民国席副席
(五)根中华民国席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选根国务院总理提名决
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部部长委员会审计长秘书长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席根中央军事委员会席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
组成员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
(八)选举高民法院院长

42

(九)选举高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审查批准国民济社会发展计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十)审查批准国家预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十二)改变者撤销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适决定
(十三)批准省治区直辖市建置
(十四)决定特行政区设立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问题
(十六)应高国家权力机关行职权
第六十三条 全国民代表会权罢免列员:
()中华民国席副席
(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部部长委员会审计长秘书长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席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员
(四)国家监察委员会
(五)高民法院院长
(六)高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六十四条 宪法修改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者五分全国民代表
会代表提议全国民代表会全体代表三分二数通
法律议案全国民代表会全体代表半数通
第六十五条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列员组成:
委员长
副委员长干
秘书长
委员干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员中应适名额少数民族代表
全国民代表会选举权罢免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员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员担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
机关职务
第六十六条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届期全国民代表会届期相行
职权届全国民代表会选出新常务委员会止
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职超两届
第六十七条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行列职权:
()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
(二)制定修改应全国民代表会制定法律外法律
(三)全国民代表会闭会期间全国民代表会制定法律进行部分补充修改
该法律基原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全国民代表会闭会期间审查批准国民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执行
程中必须作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高民法院高民检察院工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宪法法律相抵触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43

(八)撤销省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方性
法规决议
(九)全国民代表会闭会期间根国务院总理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审计
长秘书长选
(十)全国民代表会闭会期间根中央军事委员会席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
组成员选
(十)根国家监察委员会提请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委员
(十二)根高民法院院长提请免高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军事法院院长
(十三)根高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免高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
员会委员军事检察院检察长批准省治区直辖市民检察院检察长免
(十四)决定驻外全权代表免
(十五)决定外国缔结条约重协定批准废
(十六)规定军外交员衔级制度专门衔级制度
(十七)规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荣誉称号
(十八)决定特赦
(十九)全国民代表会闭会期间果遇国家遭受武装侵犯者必须履行国际间
防止侵略条约情况决定战争状态宣布
(二十)决定全国总动员者局部动员
(二十)决定全国者省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二十二)全国民代表会授予职权
第六十八条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持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工作
召集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
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重日常工

第六十九条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全国民代表会负责报告工作
第七十条 全国民代表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法律委员会财政济委员会教育科
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需设立专门委员会全国民代表会
闭会期间专门委员会受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专门委员会全国民代表会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领导研究审议拟订
关议案
第七十条 全国民代表会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认必时候组织关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根调查委员会报告作出相应决议
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时候切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民义务提供必
材料
第七十二条 全国民代表会代表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员权法律
规定程序分提出属全国民代表会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议案
第七十三条 全国民代表会代表全国民代表会开会期间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
员会组成员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权法律规定程序提出国务院者国务院部
委员会质询案受质询机关必须负责答复
第七十四条 全国民代表会代表非全国民代表会会议席团许全国民代

44

表会闭会期间非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许受逮捕者刑事审判
第七十五条 全国民代表会代表全国民代表会种会议发言表决受法律
追究
第七十六条 全国民代表会代表必须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保守国家秘密
参加生产工作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法律实施
全国民代表会代表应原选举单位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反映民意见
求努力民服务
第七十七条 全国民代表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监督原选举单位权法律规定程
序罢免单位选出代表
第七十八条 全国民代表会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组织工作程序法律规定
第二节 中华民国席
第七十九条 中华民国席副席全国民代表会选举
选举权选举权年满四十五周岁中华民国公民选中华民国
席副席
中华民国席副席届期全国民代表会届期相
第八十条 中华民国席根全国民代表会决定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公布法律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部部长委员会审计长秘
书长授予国家勋章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第八十条 中华民国席代表中华民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节根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派遣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废外国缔结条约
重协定
第八十二条 中华民国副席协助席工作
中华民国副席受席委托代行席部分职权
第八十三条 中华民国席副席行职权届全国民代表会选出席副
席职止
第八十四条 中华民国席缺位时候副席继席职位
中华民国副席缺位时候全国民代表会补选
中华民国席副席缺位时候全国民代表会补选补选前全国
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席职位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八十五条 中华民国国务院中央民政府高国家权力机关执行机关
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八十六条 国务院列员组成:
总理
副总理干
国务委员干
部部长
委员会
审计长
秘书长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部委员会实行部长负责制

45

国务院组织法律规定
第八十七条 国务院届期全国民代表会届期相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职超两届
第八十八条 总理领导国务院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
总理召集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列职权:
()根宪法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命令
(二)全国民代表会者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部委员会务职责统领导部委员会工作领导属
部委员会全国性行政工作
(四)统领导全国方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规定中央省治区直辖市国家行
政机关职权具体划分
(五)编制执行国民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
(六)领导理济工作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理外事务外国缔结条约协定
(十)领导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领导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等权利民族治方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正权利利益保护侨侨眷合法权利利益
(十三)改变者撤销部委员会发布适命令指示规章
(十四)改变者撤销方级国家行政机关适决定命令
(十五)批准省治区直辖市区域划分批准治州县治县市建置区域划

(十六)法律规定决定省治区直辖市范围部分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编制法律规定免培训考核奖惩行政员
(十八)全国民代表会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授予职权
第九十条 国务院部部长委员会负责部门工作召集持部务会议者委员
会会议委务会议讨决定部门工作重问题
部委员会根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部门权限发布命令
指示规章
第九十条 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国务院部门方级政府财政收支国家财
政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国务院总理领导法律规定独立行审计监督权受行政机关社会
团体干涉
第九十二条 国务院全国民代表会负责报告工作全国民代表会闭会期间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九十三条 中华民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央军事委员会列员组成:

46


副席干
委员干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席负责制
中央军事委员会届期全国民代表会届期相
第九十四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席全国民代表会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第五节 方级民代表会方级民政府
第九十五条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民代表会民政府
方级民代表会方级民政府组织法律规定
治区治州治县设立治机关治机关组织工作根宪法第三章第五节第六
节规定基原法律规定
第九十六条 方级民代表会方国家权力机关
县级方级民代表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九十七条 省直辖市设区市民代表会代表级民代表会选举县
设区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民代表会代表选民直接选举
方级民代表会代表名额代表产生办法法律规定
第九十八条 方级民代表会届期五年
第九十九条 方级民代表会行政区域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遵守执
行法律规定权限通发布决议审查决定方济建设文化建设公事业建
设计划
县级方级民代表会审查批准行政区域国民济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执行情况报告权改变者撤销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适决定
民族乡民代表会法律规定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具体措施
第百条 省直辖市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
抵触前提制定方性法规报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设区市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省治区
方性法规相抵触前提法律规定制定方性法规报省治区民代表会
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第百零条 方级民代表会分选举权罢免级民政府省长副省长
市长副市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县级方级民代表会选举权罢免级监察委员会级民法院院长
级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者罢免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级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
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百零二条 省直辖市设区市民代表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监督县设区
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民代表会代表受选民监督
方级民代表会代表选举单位选民权法律规定程序罢免选出代

第百零三条 县级方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副干委员
干组成级民代表会负责报告工作
县级方级民代表会选举权罢免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员
县级方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员担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

47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职务
第百零四条 县级方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讨决定行政区域方面
工作重事项监督级民政府监察委员会民法院民检察院工作撤销级民
政府适决定命令撤销级民代表会适决议法律规定权限决定
国家机关工作员免级民代表会闭会期间罢免补选级民代表会
代表
第百零五条 方级民政府方级国家权力机关执行机关方级国家行政
机关
方级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第百零六条 方级民政府届期级民代表会届期相
第百零七条 县级方级民政府法律规定权限理行政区域济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
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命令免培训考核奖惩行政工作员
乡民族乡镇民政府执行级民代表会决议级国家行政机关决定命令
理行政区域行政工作
省直辖市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建置区域划分
第百零八条 县级方级民政府领导属工作部门级民政府工作
权改变者撤销属工作部门级民政府适决定
第百零九条 县级方级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方级审计机关法律规定
独立行审计监督权级民政府级审计机关负责
第百十条 方级民政府级民代表会负责报告工作县级方级
民政府级民代表会闭会期间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
方级民政府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报告工作全国方级民政府国务院
统领导国家行政机关服国务院
第百十条 城市农村居民居住区设立居民委员会者村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
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副委员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基层政权相互关系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卫生等委员会办理居住区公
事务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民政府反映群众意见求提
出建议
第六节 民族治方治机关
第百十二条 民族治方治机关治区治州治县民代表会民
政府
第百十三条 治区治州治县民代表会中实行区域治民族代表
外居住行政区域民族应适名额代表
治区治州治县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实行区域治民族公民担
者副
第百十四条 治区席治州州长治县县长实行区域治民族公民担
第百十五条 治区治州治县治机关行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方国家
机关职权时宪法民族区域治法法律规定权限行治权根方实际
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

48

第百十六条 民族治方民代表会权民族政治济文化特点
制定治条例单行条例治区治条例单行条例报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生效治州治县治条例单行条例报省者治区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生效报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百十七条 民族治方治机关理方财政治权国家财政体制
属民族治方财政收入应民族治方治机关安排
第百十八条 民族治方治机关国家计划指导安排理方性
济建设事业
国家民族治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时候应顾民族治方利益
第百十九条 民族治方治机关理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
育事业保护整理民族文化遗产发展繁荣民族文化
第百二十条 民族治方治机关国家军事制度实际需国务院批
准组织方维护社会治安公安部队
第百二十条 民族治方治机关执行职务时候民族治方治条例
规定通种者种语言文字
第百二十二条 国家财政物资技术等方面帮助少数民族加速发展济建设文化建
设事业
国家帮助民族治方民族中量培养级干部种专业技术工
第七节 监察委员会
第百二十三条 中华民国级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机关
第百二十四条 中华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方级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列员组成:

副干
委员干
监察委员会届期级民代表会届期相国家监察委员会连续职
超两届
监察委员会组织职权法律规定
第百二十五条 中华民国国家监察委员会高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方级监察委员会工作级监察委员会领导级监察委员会工作
第百二十六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全国民代表会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方级监察委员会产生国家权力机关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第百二十七条 监察委员会法律规定独立行监察权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
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应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
相制约
第八节 民法院民检察院
第百二十八条 中华民国民法院国家审判机关
第百二十九条 中华民国设立高民法院方级民法院军事法院等专门
民法院
高民法院院长届期全国民代表会届期相连续职超两届

49

民法院组织法律规定
第百三十条 民法院审理案件法律规定特情况外律公开进行告权获
辩护
第百三十条 民法院法律规定独立行审判权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
干涉
第百三十二条 高民法院高审判机关
高民法院监督方级民法院专门民法院审判工作级民法院监督级民
法院审判工作
第百三十三条 高民法院全国民代表会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方级民法院产生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第百三十四条 中华民国民检察院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第百三十五条 中华民国设立高民检察院方级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等
专门民检察院
高民检察院检察长届期全国民代表会届期相连续职超两届
民检察院组织法律规定
第百三十六条 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独立行检察权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
干涉
第百三十七条 高民检察院高检察机关
高民检察院领导方级民检察院专门民检察院工作级民检察院领导级
民检察院工作
第百三十八条 高民检察院全国民代表会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方级民检察院产生国家权力机关级民检察院负责
第百三十九条 民族公民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权利民法院民检察院
通晓通语言文字诉讼参应翻译
少数民族聚居者民族居住区应通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
书布告文书应根实际需通种者种文字
第百四十条 民法院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互相制约保证准确效执行法律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
第百四十条 中华民国国旗五星红旗
中华民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
第百四十二条 中华民国国徽中间五星耀天安门周围谷穗齿轮
第百四十三条 中华民国首北京


50

立法法
第章 总
第条 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义法律
体系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保障发展社会义民全面推进法治国建设社会义
法治国家根宪法制定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方性法规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修改废止适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方政府规章制定修改废止法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遵循宪法基原济建设中心坚持社会义道路坚持民民
专政坚持中国产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义毛泽东思想邓理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法定权限程序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义法制统
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体现民意志发扬社会义民坚持立法公开保障民通种途
径参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实际出发适应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求科学合理规定公
民法组织权利义务国家机关权力责
法律规范应明确具体具针性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民代表会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行国家立法权
全国民代表会制定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基法律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应全国民代表会制定法律外
法律全国民代表会闭会期间全国民代表会制定法律进行部分补充修改
该法律基原相抵触
第八条 列事项制定法律:
()国家权事项
(二)级民代表会民政府民法院民检察院产生组织职权
(三)民族区域治制度特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治制度
(四)犯罪刑罚
(五)公民政治权利剥夺限制身强制措施处罚
(六)税种设立税率确定税收征收理等税收基制度
(七)非国财产征收征
(八)民事基制度
(九)基济制度财政海关金融外贸基制度
(十)诉讼仲裁制度
(十)必须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事项
第九条 法第八条规定事项尚未制定法律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权作出
决定授权国务院根实际需中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关犯罪刑罚

51

公民政治权利剥夺限制身强制措施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明确授权目事项范围期限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
遵循原等
授权期限超五年授权决定规定外
授权机关应授权期限届满六月前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情况提出
否需制定关法律意见需继续授权提出相关意见全国民代表会常
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条 授权立法事项实践检验制定法律条件成熟时全国民代表会
常务委员会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相应立法事项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授权机关应严格授权决定行授予权力
授权机关授予权力转授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根改革发展需决定行政理等领
域特定事项授权定期限部分方暂时调整者暂时停止适法律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民代表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民代表会席团全国民代表会提出法律案全国民代表
会会议审议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高民法院高民检察院
全国民代表会专门委员会全国民代表会提出法律案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

第十五条 代表团者三十名代表联名全国民代表会提出法律案
席团决定否列入会议议程者先交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否列入会议议程意见
决定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时候邀请提案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全国民代表会提出法律案全国民代表会闭会期间先常务
委员会提出常务委员会会议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关程序审议决定提请全国民
代表会审议常务委员会会全体会议作说明者提案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通种形式征求全国民代表会代表意见
关情况予反馈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邀请关全国
民代表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民代表会会议审议法律案应会议举行
月前法律草案发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民代表会会议议程法律案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说明
代表团进行审议
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应派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代表团求关机关组织应派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民代表会会议议程法律案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席
团提出审议意见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民代表会会议议程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根代表团关专
门委员会审议意见法律案进行统审议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法律草案修改稿
重意见应审议结果报告中予说明席团会议审议通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民代表会会议议程法律案必时席团常务席召开

52

代表团团长会议法律案中重问题听取代表团审议意见进行讨讨情况
意见席团报告
席团常务席法律案中重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关代表进行讨
讨情况意见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民代表会会议议程法律案交付表决前提案求撤回
应说明理席团意会报告该法律案审议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审议中重问题需进步研究席团提出会全体会议
决定授权常务委员会根代表意见进步审议作出决定决定情况全国民代表
会次会议报告授权常务委员会根代表意见进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
民代表会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代表团审议法律委员会根代表团审议意见进行修
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席团提请会全体会议表决全体代表半数通
第二十五条 全国民代表会通法律国家席签署席令予公布
第三节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高民法院高民检察院全国民代表会专门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者先交关专门
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果委员长会议认法律案重问题
需进步研究建议提案修改完善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员十联名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委员长会
议决定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者先交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否列入会议议程
意见决定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应常务委员会会
议报告者提案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时候邀请提案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法律案特殊情况外应会议举行七日前
法律草案发常务委员会组成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邀请关全国民代表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法律案般应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交
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次审议法律案全体会议听取提案说明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全体会议听取法律委员会关法律草案修改情况
问题汇报分组会议进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全体会议听取法律委员会关法律草案审议结果报
告分组会议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需召开联组会议者全体会议法律草案中
问题进行讨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法律案方面意见较致两次常务委员
会会议审议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单者部分修改法律案方面意见较致
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交付表决
第三十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应派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53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组求关机关组织应派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法律案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
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邀请专门委员会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根常务委员会组成员
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方面提出意见法律案进行统审议提出修改情况汇报
者审议结果报告法律草案修改稿重意见应汇报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说明
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没采纳应关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邀请关专门委员会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需求关机
关组织派关负责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间法律草案重问题意见致时应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法律案法律委员会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
会工作机构应听取方面意见听取意见采取座谈会证会听证会等种形式
法律案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进行行性评价应召开证会听取关专家部门
全国民代表会代表等方面意见证情况应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关问题存重意见分歧者涉利益关系重调整需进行听证应召开听
证会听取关基层群体代表部门民团体专家全国民代表会代表社会关方面
意见听证情况应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全国民代表会代表方民代表
会常务委员会关部门组织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法律案应常务委员会会议法律草案起
草修改说明等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委员长会议决定公布外社会公布征求
意见时间般少三十日征求意见情况应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收集整理分组审议
意见方面提出意见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关专门委员会根需
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法律草案中制度规范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社会效
果出现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法律委员会审议结果报告中予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法律案交付表决前提案求撤回应说明
理委员长会议意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审议行终止
第四十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委员会根常务委员会组成员
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常务
委员会全体组成员半数通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决定意见分歧较重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条款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委员长会议根单独表决情况决定法律
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决定暂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关专门委员会进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方面制定该法律必性行性等
重问题存较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者暂付表决两年没次列入常务委员

54

会会议议程审议委员长会议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部法律中涉类事项条款进行修改提出法律案委员长
会议决定合表决分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法律国家席签署席令予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情况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法律规定需进步明确具体含义
(二)法律制定出现新情况需明确适法律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高民法院高民检察院全国民代表会
专门委员会省治区直辖市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
员会提出法律解释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
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委员会根常务委员会组成员
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员半数通常务委员会发
布公告予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法律解释法律具等效力
第五节 规定
第五十条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发挥立法工作
中导作
第五十二条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通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立法
工作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应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建议广泛征集意见
科学证评估根济社会发展民法治建设需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时性针
性系统性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委员长会议通社会公布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全国
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求督促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民代表会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提前参关方
面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重法律草案关专门委员会者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法律草案吸收相关领域专家参起草工作者委托关专家教学科
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时提出法律草案文说明提供必参阅资料修
改法律应提交修改前文法律草案说明应包括制定者修改法律必性
行性容起草程中重分歧意见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
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通法律案果
提案认必须制定该法律法律规定程序重新提出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否
列入会议议程中未获全国民代表会通法律案应提请全国民代表会审议决

55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席令载明该法律制定机关通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时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中国网全国范围发
行报纸刊载
常务委员会公报刊登法律文标准文
第五十九条 法律修改废止程序适章关规定
法律修改应公布新法律文
法律废止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外国家席签署席令予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法律相关规定致提案应予说明提出处理意见必
时应时提出修改者废止法律相关规定议案
法律委员会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需修改者废止法律相关规定
应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条 法律根容需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序号中文数字次表述款编序号项序号中文数字加括号次表
述目序号阿拉伯数字次表述
法律标题题注应载明制定机关通日期修改法律应次载明修改机关修
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求关国家机关专门事项作出配套具体规定关国家机
关应法律施行日起年作出规定法律配套具体规定制定期限规定规定
关国家机关未期限作出配套具体规定应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民代表会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关法律
者法律中关规定进行立法评估评估情况应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关具体问题法律询问进行研究
予答复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宪法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列事项作出规定:
()执行法律规定需制定行政法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行政理职权事项
应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事项国务院根全国民代表会
常务委员会授权决定先制定行政法规实践检验制定法律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
时提请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根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
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法律项目应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年度立
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时踪解国务院部门落实立法计划情况加强组织协
调督促指导
国务院关部门认需制定行政法规应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国务院关部门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行政理

56

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起草程中应广泛听取关机关
组织民代表会代表社会公众意见听取意见采取座谈会证会听证会等种形

行政法规草案应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国务院决定公布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起草单位应草案说明方面草案问
题意见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草案问题作出
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决定程序中华民国国务院组织法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关国防建设行政法规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席签署国务院中央军
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时国务院公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全国范围
发行报纸刊载
国务院公报刊登行政法规文标准文
第四章 方性法规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
第节 方性法规治条例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治区直辖市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根行政区域具体情况
实际需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前提制定方性法规
设区市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根市具体情况实际需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省治区方性法规相抵触前提城乡建设理环境保护历史
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制定方性法规法律设区市制定方性法规事项规定
规定设区市方性法规须报省治区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省治区
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方性法规应合法性进行审查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省治区方性法规抵触应四月予批准
省治区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设区市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
现省治区民政府规章相抵触应作出处理决定
省治区民政府市济特区市国务院已批准较市外
设区市开始制定方性法规具体步骤时间省治区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综
合考虑省治区辖设区市口数量域面积济社会发展情况立法需求立
法力等素确定报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备案
治州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条第二款规定行设区市制定方性法
规职权治州开始制定方性法规具体步骤时间前款规定确定
省治区民政府市济特区市国务院已批准较市已制
定方性法规涉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外继续效
第七十三条 方性法规列事项作出规定:
()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根行政区域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事项
(二)属方性事务需制定方性法规事项
法第八条规定事项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者行政法规省治区直辖

57

市设区市治州根方具体情况实际需先制定方性法规国家制定
法律者行政法规生效方性法规法律者行政法规相抵触规定效制定机关应时
予修改者废止
设区市治州根条第款第二款制定方性法规限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事项
制定方性法规位法已明确规定容般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济特区省市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根全国民代表会
授权决定制定法规济特区范围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治方民代表会权民族政治济文化特点制
定治条例单行条例治区治条例单行条例报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生
效治州治县治条例单行条例报省治区直辖市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批
准生效
治条例单行条例民族特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违背法律者行政法规基原宪法民族区域治法规定关法律行
政法规专门民族治方作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行政区域特重事项方性法规应民代表会通
第七十七条 方性法规案治条例单行条例案提出审议表决程序根中华民
国方级民代表会方级民政府组织法参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
节规定级民代表会规定
方性法规草案负责统审议机构提出审议结果报告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治区直辖市民代表会制定方性法规会席团发布公告予
公布
省治区直辖市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方性法规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
公布
设区市治州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方性法规报批准设区市
治州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公布
治条例单行条例报批准分治区治州治县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公告予公布
第七十九条 方性法规治区治条例单行条例公布时级民代表会常
务委员会公报中国网方民代表会网站行政区域范围发行报纸刊载
常务委员会公报刊登方性法规治条例单行条例文标准文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中国民银行审计署具行政理职直属机构
根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部门权限范围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事项应属执行法律者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事项没法律
者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部门规章设定减损公民法组织权利
者增加义务规范增加部门权力者减少部门法定职责
第八十条 涉两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事项应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者
国务院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治区直辖市设区市治州民政府根法律行政法规
省治区直辖市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58

方政府规章列事项作出规定:
()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方性法规规定需制定规章事项
(二)属行政区域具体行政理事项
设区市治州民政府根条第款第二款制定方政府规章限城乡建设
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已制定方政府规章涉述事项范围外
继续效
省治区民政府市济特区市国务院已批准较市外
设区市治州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时间省治区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
确定市治州开始制定方性法规时间步
应制定方性法规条件尚成熟行政理迫切需先制定方政府规章规
章实施满两年需继续实施规章规定行政措施应提请级民代表会者常务委员
会制定方性法规
没法律行政法规方性法规方政府规章设定减损公民法组织
权利者增加义务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方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参法第三章规定国务院
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部务会议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方政府规章应政府常务会议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公布
方政府规章省长治区席市长者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时国务院公报者部门公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全国范围发行报纸刊载
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时级民政府公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区域
范围发行报纸刊载
国务院公报者部门公报方民政府公报刊登规章文标准文
第五章 适备案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高法律效力切法律行政法规方性法规治条例单行
条例规章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效力高行政法规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效力高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方性法规效力高级级方政府规章
省治区民政府制定规章效力高行政区域设区市治州民政府制
定规章
第九十条 治条例单行条例法法律行政法规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治
方适治条例单行条例规定
济特区法规根授权法律行政法规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济特区适济
特区法规规定
第九十条 部门规章间部门规章方政府规章间具等效力权限范围
施行

59

第九十二条 机关制定法律行政法规方性法规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特
规定般规定致适特规定新规定旧规定致适新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方性法规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溯
更保护公民法组织权利利益作特规定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间事项新般规定旧特规定致确定适
时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间事项新般规定旧特规定致确定适时国
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方性法规规章间致时关机关列规定权限作出裁决:
()机关制定新般规定旧特规定致时制定机关裁决
(二)方性法规部门规章间事项规定致确定适时国务院
提出意见国务院认应适方性法规应决定该方适方性法规规定认应
适部门规章应提请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间部门规章方政府规章间事项规定致时国务院裁

根授权制定法规法律规定致确定适时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
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方性法规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列情形
关机关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权限予改变者撤销:
()超越权限
(二)位法违反位法规定
(三)规章间事项规定致裁决应改变者撤销方规定
(四)规章规定认适应予改变者撤销
(五)违背法定程序
第九十七条 改变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方性法规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权限

()全国民代表会权改变者撤销常务委员会制定适法律权撤销全
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违背宪法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治条例单行条例
(二)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权撤销宪法法律相抵触行政法规权撤销宪
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方性法规权撤销省治区直辖市民代表会常务委员
会批准违背宪法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治条例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权改变者撤销适部门规章方政府规章
(四)省治区直辖市民代表会权改变者撤销常务委员会制定批准
适方性法规
(五)方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权撤销级民政府制定适规章
(六)省治区民政府权改变者撤销级民政府制定适规章
(七)授权机关权撤销授权机关制定超越授权范围者违背授权目法规必时
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方性法规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应公布三十日
列规定报关机关备案:
()行政法规报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60

(二)省治区直辖市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方性法规报全国民代
表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备案设区市治州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方性
法规省治区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备案
(三)治州治县民代表会制定治条例单行条例省治区直辖市
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备案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
备案时应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方性法规作出变通情况
(四)部门规章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方政府规章应时报级民代表会常
务委员会备案设区市治州民政府制定规章应时报省治区民代表会常
务委员会民政府备案
(五)根授权制定法规应报授权决定规定机关备案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
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方性法规作出变通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高民法院高民检察院省治区直
辖市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认行政法规方性法规治条例单行条例宪法者法律
相抵触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求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
分送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行政法规方性法规
治条例单行条例宪法者法律相抵触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
审查建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时送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进行动审查
第百条 全国民代表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审查研究中认行政法规
方性法规治条例单行条例宪法者法律相抵触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研究意见法律委员会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
求制定机关会说明情况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两月研究提出
否修改意见全国民代表会法律委员会关专门委员会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

全国民代表会法律委员会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前款规定制
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提意见行政法规方性法规治条例单
行条例进行修改者废止审查终止
全国民代表会法律委员会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审查研究认行
政法规方性法规治条例单行条例宪法者法律相抵触制定机关予修改应
委员长会议提出予撤销议案建议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百零条 全国民代表会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规定求
审查研究情况提出审查建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反馈
社会公开
第百零二条 接受备案机关报送备案方性法规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
审查程序维护法制统原接受备案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
第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宪法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民武装警察部队根法律中央军事委

61

员会军事法规决定命令权限范围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武装力量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制定修改废止办法中央军事委员会法规定原规定
第百零四条 高民法院高民检察院作出属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法律
解释应针具体法律条文符合立法目原原意遇法第四十五条第二
款规定情况应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求者提出制定修改关
法律议案
高民法院高民检察院作出属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法律解释应公
布日起三十日报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高民法院高民检察院外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作出具体应法律解释
第百零五条 法 2000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62

行政许法
第章 总
第条 规范行政许设定实施保护公民法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公
利益社会秩序保障监督行政机关效实施行政理根宪法制定法
第二条 法称行政许指行政机关根公民法者组织申请法审查
准予事特定活动行
第三条 行政许设定实施适法
关行政机关机关者直接理事业单位事财务外事等事项审批
适法
第四条 设定实施行政许应法定权限范围条件程序
第五条 设定实施行政许应遵循公开公公正原
关行政许规定应公布未公布作实施行政许行政许实施
结果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者隐私外应公开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申请法取行政许等权利行政机关歧视
第六条 实施行政许应遵循便民原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 公民法者组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享陈述权申辩权权法
申请行政复议者提起行政诉讼合法权益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受损害权法
求赔偿
第八条 公民法者组织法取行政许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擅改变已
生效行政许
行政许法律法规规章修改者废止者准予行政许客观情况发生
重变化公利益需行政机关法变更者撤回已生效行政许
公民法者组织造成财产损失行政机关应法予补偿
第九条 法取行政许法律法规规定法定条件程序转外转

第十条 县级民政府应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监督制度加强行政机
关实施行政许监督检查
行政机关应公民法者组织事行政许事项活动实施效监督
第二章 行政许设定
第十条 设定行政许应遵循济社会发展规律利发挥公民法者组
织积极性动性维护公利益社会秩序促进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 列事项设定行政许:
()直接涉国家安全公安全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身健康
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法定条件予批准事项
(二)限然资源开发利公资源配置直接关系公利益特定行业市场准入等
需赋予特定权利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直接关系公利益职业行业需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

63

者特殊技等资格资质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安全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重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
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事项
(五)企业者组织设立等需确定体资格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定行政许事项
第十三条 法第十二条列事项通列方式够予规范设行政许:
()公民法者组织够决定
(二)市场竞争机制够效调节
(三)行业组织者中介机构够律理
(四)行政机关采事监督等行政理方式够解决
第十四条 法第十二条列事项法律设定行政许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
设定行政许
必时国务院采发布决定方式设定行政许实施时性行政许事项外
国务院应时提请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者行制定行政法规
第十五条 法第十二条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方性法规行政理需确需立实施行政许省
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章设定时性行政许时性行政许实施满年需继续
实施应提请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方性法规
方性法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章设定应国家统确定公民法
者组织资格资质行政许设定企业者组织设立登记前置性行政许
设定行政许限制区者企业区事生产营提供服务
限制区商品进入区市场
第十六条 行政法规法律设定行政许事项范围实施该行政许作出具体规定
方性法规法律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事项范围实施该行政许作出具体规

规章位法设定行政许事项范围实施该行政许作出具体规定
法规规章实施位法设定行政许作出具体规定增设行政许行政许条
件作出具体规定增设违反位法条件
第十七条 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外规范性文件律设定行政许
第十八条 设定行政许应规定行政许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
第十九条 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
起草单位应采取听证会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必
性济社会产生影响听取采纳意见情况
第二十条 行政许设定机关应定期设定行政许进行评价已设定行政许
认通法第十三条列方式够解决应设定该行政许规定时予修改者废止
行政许实施机关已设定行政许实施情况存必性适时进行评价
意见报告该行政许设定机关
公民法者组织行政许设定机关实施机关行政许设定实施提出
意见建议
第二十条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行政法规设定关济事务行政许根
行政区域济社会发展情况认通法第十三条列方式够解决报国务院批准

64

行政区域停止实施该行政许
第三章 行政许实施机关
第二十二条 行政许具行政许权行政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实施
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具理公事务职组织法定授权范围
名义实施行政许授权组织适法关行政机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法定职权范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委托行
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委托机关应受委托行政机关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容予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行应负责监督该行果承担法
律责
受委托行政机关委托范围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委托组织者
实施行政许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批准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根精简统效原
决定行政机关行关行政机关行政许权
第二十六条 行政许需行政机关设机构办理该行政机关应确定机构统
受理行政许申请统送达行政许决定
行政许法方民政府两部门分实施级民政府确定部门受理
行政许申请转告关部门分提出意见统办理者组织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申请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偿服务等正

行政机关工作员办理行政许索取者收受申请财物谋取利益
第二十八条 直接关系公安全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设备设施产品物品检
验检测检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外应逐步符合法定条件专业技
术组织实施专业技术组织关员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结承担法律责
第四章 行政许实施程序
第节 申请受理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者组织事特定活动法需取行政许应行政
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采格式文行政机关应申请提供行政许申请书格式文
申请书格式文中包含申请行政许事项没直接关系容
申请委托代理提出行政许申请法应申请行政机关办公场提出
行政许申请外
行政许申请通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行政许事项条件数量
程序期限需提交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等办公场公示
申请求行政机关公示容予说明解释行政机关应说明解释提供准确
信息
第三十条 申请申请行政许应实行政机关提交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
申请材料实质容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求申请提交申请行政许事项关
技术资料材料

65

第三十二条 行政机关申请提出行政许申请应根列情况分作出处理:
()申请事项法需取行政许应时告知申请受理
(二)申请事项法属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应时作出予受理决定告知申
请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场更正错误应允许申请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齐全者符合法定形式应场者五日次告知申请需补
正全部容逾期告知收申请材料日起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者申请
行政机关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应受理行政许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者予受理行政许申请应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印章注明日期书
面证
第三十三条 行政机关应建立完善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行政机关网站公布行
政许事项方便申请采取数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申请应行政机关享关行
政许信息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节 审查决定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申请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够场作出决定应场作出书
面行政许决定
根法定条件程序需申请材料实质容进行核实行政机关应指派两名工
作员进行核查
第三十五条 法应先级行政机关审查报级行政机关决定行政许级行政机
关应法定期限初步审查意见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级行政机关级行政机关
求申请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第三十六条 行政机关行政许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事项直接关系重利益
应告知该利害关系申请利害关系权进行陈述申辩行政机关应听取申请
利害关系意见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行政许申请进行审查场作出行政许决定外应法
定期限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决定
第三十八条 申请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行政机关应法作出准予行政许书
面决定
行政机关法作出予行政许书面决定应说明理告知申请享法申请行
政复议者提起行政诉讼权利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决定需颁发行政许证件应申请颁
发加盖行政机关印章列行政许证件:
()许证执者许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者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批准文件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许证件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检验检测检疫合格设备设施产品物品
加贴标签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决定应予公开公众权查阅

66

第四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适范围没域限制申请取行
政许全国范围效
第三节 期限
第四十二条 场作出行政许决定外行政机关应受理行政许申请日起二
十日作出行政许决定二十日作出决定行政机关负责批准延长十日
应延长期限理告知申请法律法规规定规定
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行政许采取统办理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办理时间
超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办结级民政府负责批准延长十五日应
延长期限理告知申请
第四十三条 法应先级行政机关审查报级行政机关决定行政许级行政机
关应受理行政许申请日起二十日审查完毕法律法规规定规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决定应作出决定日起十日申请颁发
送达行政许证件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决定法需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
鉴定专家评审需时间计算节规定期限行政机关应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

第四节 听证
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应听证事项者行政机关认需听
证涉公利益重行政许事项行政机关应社会公告举行听证
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直接涉申请间重利益关系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
决定前应告知申请利害关系享求听证权利申请利害关系告知听证权
利日起五日提出听证申请行政机关应二十日组织听证
申请利害关系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费
第四十八条 听证列程序进行:
()行政机关应举行听证七日前举行听证时间点通知申请利害关系
必时予公告
(二)听证应公开举行
(三)行政机关应指定审查该行政许申请工作员外员听证持申请
利害关系认持该行政许事项直接利害关系权申请回避
(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申请工作员应提供审查意见证理申请
利害关系提出证进行申辩质证
(五)听证应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交听证参加确认误签字者盖章
行政机关应根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决定
第五节 变更延续
第四十九条 许求变更行政许事项应作出行政许决定行政机关提出申
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行政机关应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十条 许需延续法取行政许效期应该行政许效期届满
三十日前作出行政许决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规定
行政机关应根许申请该行政许效期届满前作出否准予延续决定逾

67

期未作决定视准予延续
第六节 特规定
第五十条 实施行政许程序节规定适节规定节没规定适
章关规定
第五十二条 国务院实施行政许程序适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五十三条 实施法第十二条第二项列事项行政许行政机关应通招标拍卖
等公竞争方式作出决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规定
行政机关通招标拍卖等方式作出行政许决定具体程序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行政机关招标拍卖程序确定中标买受应作出准予行政许决定法
中标买受颁发行政许证件
行政机关违反条规定采招标拍卖方式者违反招标拍卖程序损害申请合法
权益申请法申请行政复议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四条 实施法第十二条第三项列事项行政许赋予公民特定资格法应举
行国家考试行政机关根考试成绩法定条件作出行政许决定赋予法者组织
特定资格资质行政机关根申请专业员构成技术条件营业绩理水等
考核结果作出行政许决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规定
公民特定资格考试法行政机关者行业组织实施公开举行行政机关者行业组织应
事先公布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考试纲组织强制性资
格考试考前培训指定教材者助考材料
第五十五条 实施法第十二条第四项列事项行政许应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法进行检验检测检疫行政机关根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作出行政许决定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应受理申请日起五日指派两名工作员技
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需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作进步技术分析
认定设备设施产品物品否符合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行政机关应场作出行政许决

行政机关根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作出予行政许决定应书面说明予行政许
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第五十六条 实施法第十二条第五项列事项行政许申请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
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应场予登记需申请材料实质容进行核实行政机关
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 数量限制行政许两者两申请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行政机关应根受理行政许申请先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决定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规定
第五章 行政许费
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行政许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规定
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申请书格式文收费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需费应列入行政机关预算级财政予保障批准

68

预算予核拨
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应公布法定
项目标准收费收取费必须全部缴国库机关者形式截留挪
私分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形式行政机关返者变相返实施行政许收取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条 级行政机关应加强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监督检查时纠正行政许
实施中违法行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核查反映许事行政许事项活动
情况关材料履行监督责
行政机关法许事行政许事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监督检查情况
处理结果予记录监督检查员签字档公众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行政机关应创造条件实现许关行政机关计算机档案系统互联核查
许事行政许事项活动情况
第六十二条 行政机关许生产营产品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
生产营场法进行实检查检查时行政机关法查阅者求许报送关材料
许应实提供关情况材料
行政机关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直接关系公安全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重
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合格行政机关应发相应证明文件
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妨碍许正常生产营活动索取者
收受许财物谋取利益
第六十四条 许作出行政许决定行政机关辖区域外违法事行政许事项活动
违法行发生行政机关应法许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抄告作出行政许决定
行政机关
第六十五条 组织发现违法事行政许事项活动权行政机关举报行政机关
应时核实处理
第六十六条许未法履行开发利然资源义务者未法履行利公资源义务
行政机关应责令限期改正许规定期限改正行政机关应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予处理
第六十七条 取直接关系公利益特定行业市场准入行政许许应国
家规定服务标准资费标准行政机关法规定条件户提供安全方便稳定价格合
理服务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未作出行政许决定行政机关批准擅停业歇业
许履行前款规定义务行政机关应责令限期改正者法采取效措施督促
履行义务
第六十八条 直接关系公安全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重设备设施行政机关应
督促设计建造安装单位建立相应检制度
行政机关监督检查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安全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重设备设施
存安全隐患应责令停止建造安装责令设计建造安装单位立改正
第六十九条 列情形作出行政许决定行政机关者级行政机关根利

69

害关系请求者职权撤销行政许:
()行政机关工作员滥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决定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决定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决定
(四)具备申请资格者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准予行政许
(五)法撤销行政许情形
许欺骗贿赂等正手段取行政许应予撤销
前两款规定撤销行政许公利益造成重损害予撤销
条第款规定撤销行政许许合法权益受损害行政机关应法
予赔偿条第二款规定撤销行政许许基行政许取利益受保护
第七十条 列情形行政机关应法办理关行政许注销手续:
()行政许效期届满未延续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行政许该公民死亡者丧失行力
(三)法者组织法终止
(四)行政许法撤销撤回者行政许证件法吊销
(五)抗力导致行政许事项法实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注销行政许情形
第七章 法律责
第七十条 违反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定行政许关机关应责令设定该行政许机
关改正者法予撤销
第七十二条 行政机关工作员违反法规定列情形级行政机关
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行政处
分:
()符合法定条件行政许申请予受理
(二)办公场公示法应公示材料
(三)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程中未申请利害关系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四)申请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次告知申请必须补正全部

(五)未法说明受理行政许申请者予行政许理
(六)法应举行听证举行听证
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员办理行政许实施监督检查索取者收受财物者谋
取利益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尚构成犯罪法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四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列情形级行政机关者监察机关责
令改正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
事责:
()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准予行政许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决定
(二)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予行政许者法定期限作出准予行政许决定
(三)法应根招标拍卖结果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决定未招标拍
卖者考试者根招标拍卖结果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决定

70

第七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擅收费者法定项目标准收费级
行政机关者监察机关责令退非法收取费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
予行政处分
截留挪私分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法收取费予追缴直接负责
员直接责员法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事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国家赔
偿法规定予赔偿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法履行监督职责者监督力造成严重果级行政机
关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行政处分构成犯
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七十八条 行政许申请隐瞒关情况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行政机关予
受理者予行政许予警告行政许申请属直接关系公安全身健康生命财产
安全事项申请年次申请该行政许
第七十九条 许欺骗贿赂等正手段取行政许行政机关应法予行
政处罚取行政许属直接关系公安全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申请三年
次申请该行政许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八十条 许列行行政机关应法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法
追究刑事责:
()涂改倒卖出租出行政许证件者形式非法转行政许
(二)超越行政许范围进行活动
(三)负责监督检查行政机关隐瞒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者拒绝提供反映活动情况
真实材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违法行
第八十条 公民法者组织未行政许擅事法应取行政许活动
行政机关应法采取措施予制止法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八章 附
第八十二条 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期限工作日计算含法定节假日
第八十三条 法 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法施行前关行政许规定制定机关应法规定予清理符合法规定
法施行日起停止执行

71

行政处罚法
第章 总
第条 规范行政处罚设定实施保障监督行政机关效实施行政理维护公
利益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者组织合法权益根宪法制定法
第二条 行政处罚设定实施适法
第三条 公民法者组织违反行政理秩序行应予行政处罚法
法律法规者规章规定行政机关法规定程序实施
没法定者遵守法定程序行政处罚效
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原
设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事实违法行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

违法行予行政处罚规定必须公布未公布作行政处罚
第五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应坚持处罚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者
组织觉守法
第六条 公民法者组织行政机关予行政处罚享陈述权申辩权行
政处罚服权法申请行政复议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者组织行政机关违法予行政处罚受损害权法提出赔偿求
第七条 公民法者组织违法受行政处罚违法行造成损害应
法承担民事责
违法行构成犯罪应法追究刑事责行政处罚代刑事处罚
第二章 行政处罚种类设定
第八条 行政处罚种类
()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者吊销许证暂扣者吊销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政处罚
第九条 法律设定种行政处罚
限制身行政处罚法律设定
第十条 行政法规设定限制身外行政处罚
法律违法行已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作出具体规定必须法律规定
予行政处罚行种类幅度范围规定
第十条 方性法规设定限制身吊销企业营业执外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违法行已作出行政处罚规定方性法规需作出具体规定必须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行政处罚行种类幅度范围规定

72

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规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行政处罚行
种类幅度范围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前款规定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规章违反行政理秩序
行设定警告者定数量罚款行政处罚罚款限额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授权具行政处罚权直属机构条第款第二款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省治区民政府市民政府国
务院批准较市民政府制定规章法律法规规定予行政处罚行种类幅
度范围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前款规定民政府制定规章违反行政理秩序行设
定警告者定数量罚款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省治区直辖市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
规定
第十四条 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外规范性
文件设定行政处罚
第三章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具行政处罚权行政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者国务院授权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决定行政机关行
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权限制身行政处罚权公安机关行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具理公事务职组织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处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法律法规者规章规定法定权限委托符合法第十
九条规定条件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委托组织者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应负责监督该行果承担法律

受委托组织委托范围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委托组织者
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条件
()法成立理公事务事业组织
(二)具熟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工作员
(三)违法行需进行技术检查者技术鉴定应条件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
者技术鉴定
第四章 行政处罚辖适
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违法行发生县级方民政府具行政处罚权行政机关
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
第二十条 辖发生争议报请级行政机关指定辖
第二十二条 违法行构成犯罪行政机关必须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法追究刑事责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责令事改正者限期改正违法行
第二十四条 事违法行予两次罚款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 满十四周岁违法行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加教已满十

73

四周岁满十八周岁违法行轻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辨认者控制行时违法行予行政处罚
应责令监护严加治疗间歇性精神病精神正常时违法行应予行政处

第二十七条 事列情形应法轻者减轻行政处罚
()动消者减轻违法行危害果
(二)受胁迫违法行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立功表现
(四)法轻者减轻行政处罚
违法行轻微时纠正没造成危害果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条 违法行构成犯罪民法院判处拘役者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予事
行政拘留应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构成犯罪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予事罚款应折抵相应罚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二年未发现予行政处罚法律规定外
前款规定期限违法行发生日起计算违法行连续者继续状态行终
日起计算
第五章 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条 公民法者组织违反行政理秩序行法应予行政处罚行
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清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事实
理告知事法享权利
第三十二条 事权进行陈述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事意见事提
出事实理证应进行复核事提出事实理者证成立行政机关应
采纳
行政机关事申辩加重处罚
第节 简易程序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法定公民处五十元法者组织处
千元罚款者警告行政处罚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事应法第四十
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四条 执法员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事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
格式编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场交付事
前款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事违法行行政处罚罚款数额时间
点行政机关名称执法员签名者盖章
执法员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 事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服法申请行政复议者提起行政
诉讼
第二节 般程序
第三十六条 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场作出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

74

者组织法应予行政处罚行必须全面客观公正调查收集关证
必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调查者进行检查时执法员少两应事者
关员出示证件事者关员应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者检查阻挠询
问者检查应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收集证时采取抽样取证方法证灭失者难取情况
行政机关负责批准先行登记保存应七日时作出处理决定期间
事者关员销毁者转移证
执法员事直接利害关系应回避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应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情况分作出
决定
()确应受行政处罚违法行根情节轻重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轻微法予行政处罚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成立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已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情节复杂者重违法行予较重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应集体讨决定
行政机关负责作出决定前应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
初次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员应通国家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法律职业资格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行政处罚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列事项
()事姓名者名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者规章事实证
(三)行政处罚种类
(四)行政处罚履行方式期限
(五)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者提起行政诉讼途径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名称作出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印章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宣告场交付事事场行政机关应
七日民事诉讼法关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事
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执法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法第三十条第三
十二条规定事告知予行政处罚事实理者拒绝听取事陈述申辩
行政处罚决定成立事放弃陈述者申辩权利外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证者执较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
定前应告知事求举行听证权利事求听证行政机关应组织听证
事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费听证程序组织
()事求听证应行政机关告知三日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听证七日前通知事举行听证时间点
(三)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者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行政机关指定非案调查员持事认持案直接利害关系
权申请回避

75

(五)事亲参加听证委托二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员提出事违法事实证行政处罚建议事进行申辩
质证
(七)听证应制作笔录笔录应交事审核误签字者盖章
事限制身行政处罚异议治安理处罚法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行政机关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作出决定
第六章 行政处罚执行
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法作出事应行政处罚决定期限予履行
第四十五条 事行政处罚决定服申请行政复议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停止
执行法律规定外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行政机关应收缴罚款机构分离
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场收缴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
执法员行收缴罚款
事应收行政处罚决定书日起十五日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收受罚
款罚款直接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 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列情形执法
员场收缴罚款
()法予二十元罚款
(二)场收缴事难执行
第四十八条 边远水交通便区行政机关执法员法第三十三条第
三十八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事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困难事提出行政机
关执法员场收缴罚款
第四十九条 行政机关执法员场收缴罚款必须事出具省治区直辖市
财政部门统制发罚款收出具财政部门统制发罚款收事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五十条 执法员场收缴罚款应收缴罚款日起二日交行政机关水
场收缴罚款应抵岸日起二日交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二日罚款缴付指定
银行
第五十条 事逾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采取列
措施
()期缴纳罚款日罚款数额百分三加处罚款
(二)根法律规定查封扣押财物拍卖者冻结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 事确济困难需延期者分期缴纳罚款事申请行政机关
批准暂缓者分期缴纳
第五十三条 法应予销毁物品外法没收非法财物必须国家规定公开拍卖
者国家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违法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款项必须全部缴国库行政机关者
形式截留私分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形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
机关返罚款没收违法者返没收非法财物拍卖款项

76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行政处罚监督制度县级民政府应加强行
政处罚监督检查
公民法者组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权申诉者检举行政机关应认真
审查发现行政处罚错误应动改正
第七章 法律责
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列情形级行政机关者关部门责令
改正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行政处分
()没法定行政处罚
(二)擅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三)违反法定行政处罚程序
(四)违反法第十八条关委托处罚规定
第五十六条 行政机关事进行处罚罚款没收财物单者非法定部门制发
罚款没收财物单事权拒绝处罚权予检举级行政机关者关部门
非法单予收缴销毁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七条 行政机关违反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行收缴罚款财政部门违反法第五十
三条规定行政机关返罚款者拍卖款项级行政机关者关部门责令改正直接
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罚款没收违法者财物截留私分者变相私分财政
部门者关部门予追缴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行政处分情节
严重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执法员利职务便利索取者收受财物收缴罚款构成犯罪法
追究刑事责情节轻微构成犯罪法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者损毁扣押财物事造成损失应法予赔偿
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者执行措施公民身者财产造成损害法
者组织造成损失应法予赔偿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
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牟取单位私利应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移交
行政处罚代刑罚级行政机关者关部门责令纠正拒纠正直接负责
员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容违法行刑法关规定追究刑事责
第六十二条 执法员玩忽职守应予制止处罚违法行予制止处罚致公
民法者组织合法权益公利益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直接负责员
直接责员法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八章 附
第六十三条 法第四十六条罚款决定罚款收缴分离规定国务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十四条 法 1996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法公布前制定法规规章关行政处罚规定法符合应法公布日起
法规定予修订 1997 年 12 月 31 日前修订完毕

77

行政强制法
第章 总
第条 规范行政强制设定实施保障监督行政机关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利益
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组织合法权益根宪法制定法
第二条 法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行政理程中制止违法行防止证损毁避免危害
发生控制危险扩等情形法公民身实施暂时性限制者公民法者
组织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行
行政强制执行指行政机关者行政机关申请民法院履行行政决定公民法
者组织法强制履行义务行
第三条 行政强制设定实施适法
发生者发生然灾害事灾难公卫生事件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
关采取应急措施者时措施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执行
第四条 行政强制设定实施应法定权限范围条件程序
第五条 行政强制设定实施应适采非强制手段达行政理目
设定实施行政强制
第六条实施行政强制应坚持教育强制相结合
第七条行政机关工作员利行政强制权单位者谋取利益
第八条公民法者组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陈述权申辩权权法申
请行政复议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损害权法求赔偿
公民法者组织民法院强制执行中违法行者扩强制执行范围受损害
权法求赔偿
第二章 行政强制种类设定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种类:
()限制公民身
(二)查封场设施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属国务院行政理职权事项行政法规设定法第九条第项
第四项应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属方性事务方性法规设定法第九条第二项第
三项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外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78

第十条 法律行政强制措施象条件种类作规定行政法规方性法规
作出扩规定
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法规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法律规
定特定事项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理措施行政法规设定法第九条第项第四项应
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加处罚款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者法处理查封扣押场设施者财物
(四)排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强制执行方式
第十三条 行政强制执行法律设定
法律没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作出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应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起草单位应采取听证会证会
等形式听取意见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必性产生影响听取采纳意
见情况
第十五条行政强制设定机关应定期设定行政强制进行评价适行政强制
时予修改者废止
行政强制实施机关已设定行政强制实施情况存必性适时进行评价
意见报告该行政强制设定机关
公民法者组织行政强制设定机关实施机关行政强制设定实施提出
意见建议关机关应认真研究证适方式予反馈
第三章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第节 般规定
第十六条 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理职责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违法行情节显著轻微者没明显社会危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权委托
中华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相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机关实施法
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权关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行政机关具备资格行政执法员实施员实施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遵守列规定:
()实施前须行政机关负责报告批准
(二)两名行政执法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事场
(五)场告知事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理事法享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事陈述申辩

79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事行政执法员签名者盖章事拒绝笔录中予注明
(九)事场邀请见证场见证行政执法员现场笔录签名者盖

(十)法律法规规定程序
第十九条 情况紧急需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执法员应二十四时行
政机关负责报告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认应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立

第二十条 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身行政强制措施应履行法第十八条规
定程序外应遵守列规定:
()场告知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立通知事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
点期限
(二)紧急情况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返回行政机关立行政机关负责报
告补办批准手续
(三)法律规定程序
实施限制身行政强制措施超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目已达者
条件已消失应立解
第二十条 违法行涉嫌犯罪应移送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应查封扣押冻结财
物移送书面告知事
第二节 查封扣押
第二十二条 查封扣押应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机关者组织
实施
第二十三条 查封扣押限涉案场设施者财物查封扣押违法行关
场设施者财物查封扣押公民扶养家属生活必需品
事场设施者财物已国家机关法查封重复查封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应履行法第十八条规定程序制作
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清单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载明列事项:
()事姓名者名称址
(二)查封扣押理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设施者财物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者提起行政诉讼途径期限
(五)行政机关名称印章日期
查封扣押清单式二份事行政机关分保存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期限超三十日情况复杂行政机关负责批准
延长延长期限超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
延长查封扣押决定应时书面告知事说明理
物品需进行检测检验检疫者技术鉴定查封扣押期间包括检测检验检
疫者技术鉴定期间检测检验检疫者技术鉴定期间应明确书面告知事检
测检验检疫者技术鉴定费行政机关承担

80

第二十六条 查封扣押场设施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妥善保者损
毁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
查封场设施者财物行政机关委托第三保第三损毁者擅转移
处置第三原造成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权第三追偿
查封扣押发生保费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应时查清事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期限作出处理决定违法事实清楚法应没收非法财物予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应销毁法销毁应解查封扣押作出解查封扣押决定
第二十八条 列情形行政机关应时作出解查封扣押决定:
()事没违法行
(二)查封扣押场设施者财物违法行关
(三)行政机关违法行已作出处理决定需查封扣押
(四)查封扣押期限已届满
(五)需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情形
解查封扣押应立退财物已鲜活物品者易保财物拍卖者变卖
退拍卖者变卖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市场价格事造成损失应予补偿
第三节 冻结
第二十九条 冻结存款汇款应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实施委托行政机关者
组织行政机关者组织冻结存款汇款
冻结存款汇款数额应违法行涉金额相已国家机关法冻结
重复冻结
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法律规定决定实施冻结存款汇款应履行法第十八条第项
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规定程序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
金融机构接行政机关法作出冻结通知书应立予冻结拖延冻结
前事泄露信息
法律规定外行政机关者组织求冻结事存款汇款金融机构应拒绝
第三十条 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作出决定行政机关应三日事交
付冻结决定书冻结决定书应载明列事项:
()事姓名者名称址
(二)冻结理期限
(三)冻结账号数额
(四)申请行政复议者提起行政诉讼途径期限
(五)行政机关名称印章日期
第三十二条 冻结存款汇款日起三十日行政机关应作出处理决定者作出解冻
结决定情况复杂行政机关负责批准延长延长期限超三十日法律
规定外
延长冻结决定应时书面告知事说明理
第三十三条 列情形行政机关应时作出解冻结决定:
()事没违法行
(二)冻结存款汇款违法行关
(三)行政机关违法行已作出处理决定需冻结

81

(四)冻结期限已届满
(五)需采取冻结措施情形
行政机关作出解冻结决定应时通知金融机构事金融机构接通知应
立解冻结
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者解冻结决定金融机构应冻结期满日起解冻结
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节 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法作出行政决定事行政机关决定期限履行义务
具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事先催告事履行义务催告应书面
形式作出载明列事项:
()履行义务期限
(二)履行义务方式
(三)涉金钱付应明确金额付方式
(四)事法享陈述权申辩权
第三十六条 事收催告书权进行陈述申辩行政机关应充分听取事意见
事提出事实理证应进行记录复核事提出事实理者证成立
行政机关应采纳
第三十七条 催告事逾期履行行政决定正理行政机关作出强
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书面形式作出载明列事项:
()事姓名者名称址
(二)强制执行理
(三)强制执行方式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者提起行政诉讼途径期限
(五)行政机关名称印章日期
催告期间证证明转移者隐匿财物迹象行政机关作出立强制执行决定
第三十八条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直接送达事事拒绝接收者法直
接送达事应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关规定送达
第三十九条 列情形中止执行:
()事履行行政决定确困难者暂履行力
(二)第三执行标张权利确理
(三)执行造成难弥补损失中止执行损害公利益
(四)行政机关认需中止执行情形
中止执行情形消失行政机关应恢复执行没明显社会危害事确力履行
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行政机关执行
第四十条 列情形终结执行:
()公民死亡遗产供执行义务承受
(二)法者组织终止财产供执行义务承受

82

(三)执行标灭失
(四)执行行政决定撤销
(五)行政机关认需终结执行情形
第四十条 执行中者执行完毕执行行政决定撤销变更者执行错误
应恢复原状者退财物恢复原状者退财物法予赔偿
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损害公利益合法权益情况
事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约定分阶段履行事采取补救措施减免加处
罚款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履行事履行执行协议行政机关应恢复强制执行
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夜间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紧急外
行政机关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事履行相关行政
决定
第四十四条 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强制拆应行政机关予公告
限期事行拆事法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者提起行政诉讼拆行政
机关法强制拆
第二节 金钱付义务执行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法作出金钱付义务行政决定事逾期履行行政机关
法加处罚款者滞纳金加处罚款者滞纳金标准应告知事
加处罚款者滞纳金数额超出金钱付义务数额
第四十六条 行政机关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实施加处罚款者滞纳金超三十日催告
事履行具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前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法第三章规定办理
没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应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事法定期限申
请行政复议者提起行政诉讼催告履行实施行政理程中已采取查封扣押措
施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财物法拍卖抵缴罚款
第四十七条 划拨存款汇款应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决定书面通知金融机构金融机
构接行政机关法作出划拨存款汇款决定应立划拨
法律规定外行政机关者组织求划拨事存款汇款金融机构应拒绝
第四十八条 法拍卖财物行政机关委托拍卖机构中华民国拍卖法规定
办理
第四十九条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法处理款项应缴国库者划入财政专户
行政机关者形式截留私分者变相私分
第三节 代履行
第五十条 行政机关法作出求事履行排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行政决定事
逾期履行催告履行果已者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者破坏然资源
行政机关代履行者委托没利害关系第三代履行
第五十条 代履行应遵守列规定:
()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载明事姓名者名称址代履行
理方式时间标费预算代履行
(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事履行事履行停止代履行
(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行政机关应派员场监督

83

(四)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场监督工作员代履行事者见证应执行
文书签名者盖章
代履行费成合理确定事承担法律规定外
代履行采暴力胁迫非法方式
第五十二条 需立清道路河道航道者公场遗洒物障碍物者污染物
事清行政机关决定立实施代履行事场行政机关应事立
通知事法作出处理
第五章 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 事法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者提起行政诉讼履行行政决定
没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期限届满日起三月章规定申请民法院强制
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催告事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
事未履行义务行政机关辖权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象
动产动产辖权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列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行政决定书作出决定事实理
(三)事意见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标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行政机关负责签名加盖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
第五十六条 民法院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应五日受理
行政机关民法院予受理裁定异议十五日级民法院申请复议
级民法院应收复议申请日起十五日作出否受理裁定
第五十七条 民法院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进行书面审查符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外民法院应受理日起七
日作出执行裁定
第五十八条 民法院发现列情形作出裁定前听取执行行政机关
意见:
()明显缺乏事实根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
(三)明显违法损害执行合法权益
民法院应受理日起三十日作出否执行裁定裁定予执行应说明理
五日予执行裁定送达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民法院予执行裁定异议收裁定日起十五日级民
法院申请复议级民法院应收复议申请日起三十日作出否执行裁定
第五十九条 情况紧急保障公安全行政机关申请民法院立执行民法
院院长批准民法院应作出执行裁定日起五日执行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费执行承担

84

民法院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划拨拍卖强制执行费扣
法拍卖财物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中华民国拍卖法规定办理
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法处理款项应缴国库者划入财政专户
形式截留私分者变相私分
第六章 法律责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列情形级行政机关者关部门责令
改正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处分:
()没法律法规
(二)改变行政强制象条件方式
(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
(四)违反法规定夜间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3]制执行
(五)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事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六)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
第六十二条 违反法规定行政机关列情形级行政机关者关部门责令
改正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处分:
()扩查封扣押冻结范围
(二)者损毁查封扣押场设施者财物
(三)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作出处理决定者未法时解查封扣押
(四)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作出处理决定者未法时解冻结
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财物者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法处理
款项截留私分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者关部门予追缴直接负责员
直接责员法予记降级撤职者开处分
行政机关工作员利职务便利查封扣押场设施者财物
级行政机关者关部门责令改正法予记降级撤职者开处分
第六十四条 行政机关工作员利行政强制权单位者谋取利益级行政
机关者关部门责令改正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处分
第六十五条 违反法规定金融机构列行金融业监督理机构责令改正
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处分:
()冻结前事泄露信息
(二)应立冻结划拨存款汇款冻结者划拨致存款汇款转移
(三)应冻结划拨存款汇款予冻结者划拨
(四)未时解冻结存款汇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法规定金融机构款项划入国库者财政专户外账户金
融业监督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违法划拨款项二倍罚款直接负责员直接
责员法予处分
违反法规定行政机关民法院指令金融机构款项划入国库者财政专户外账
户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处分
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工作员强制执行中违法行者扩强制执行范围直
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处分

85

第六十八条 违反法规定公民法者组织造成损失法予赔偿
违反法规定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七章 附
第六十九条 法中十日期限规定指工作日含法定节假日
第七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授权具理公事务职组织法定授权范围
名义实施行政强制适法关行政机关规定
第七十条 法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4]




86

行政复议法
第章 总
第条 防止纠正违法者具体行政行保护公民法组织合法
权益保障监督行政机关法行职权根宪法制定法
第二条 公民法者组织认具体行政行侵犯合法权益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
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法
第三条 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
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列职责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关组织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具体行政行否合法适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者转送法第七条列关规定审查申请
(五)行政机关违反法规定行规定权限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职责
行政机关中初次事行政复议员应通国家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法律职业资格
第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时便民原
坚持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第五条 公民法者组织行政复议决定服行政诉讼法规定民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终裁决外
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六条 列情形公民法者组织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机关作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
者吊销许证暂扣者吊销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服
(二)行政机关作出限制身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服
(三)行政机关作出关许证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决定

(四)行政机关作出关确认土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滩涂海域
等然资源权者权决定服
(五)认行政机关侵犯合法营权
(六)认行政机关变更者废止农业承包合侵犯合法权益
(七)认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者违法求履行义务
(八)认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证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者申
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法办理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
法履行
(十)申请行政机关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者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法发

87


(十)认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侵犯合法权益
第七条 公民法者组织认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列规定合法
具体行政行申请行政复议时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该规定审查申请
()国务院部门规定
(二)县级方级民政府工作部门规定
(三)乡镇民政府规定
前款列规定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方民政府规章规章审查法律行政法
规办理
第八条 服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分者事处理决定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提出申诉
服行政机关民事纠纷作出调解者处理法申请仲裁者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九条 公民法者组织认具体行政行侵犯合法权益知道该具体行
政行日起六十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六十日外
抗力者正理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申请期限障碍消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条 法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者组织申请
权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死亡亲属申请行政复议权申请行政复议公民
民事行力者限制民事行力法定代理代申请行政复议权申请行政
复议法者组织终止承受权利法者组织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具体行政行利害关系公民法者组织作第三
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者组织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服申请行政复议作出具体行政行
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第三委托代理代参加行政复议
第十条 申请申请行政复议书面申请口头申请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机
关应场记录申请基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事实理时间
第十二条 县级方级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服申请选择
该部门级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理等实行垂直领导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具体行政行
服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 方级民政府具体行政行服级方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省治区民政府法设立派出机关属县级方民政府具体行政行服
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四条 国务院部门者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具体行政行服作出该
具体行政行国务院部门者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服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法规定作出终裁

第十五条 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外行政机关组织具体行政

88

行服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县级方民政府法设立派出机关具体行政行服设立该派出机
关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政府工作部门法设立派出机构法律法规者规章规定名义作出
具体行政行服设立该派出机构部门者该部门级方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具体行政行服分直接理该组织方民政
府方民政府工作部门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两者两行政机关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服
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撤销行政机关撤销前作出具体行政行服继续行职权行政
机关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前款列情形申请具体行政行发生县级方民政府提出行政复
议申请接受申请县级方民政府法第十八条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公民法者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法受理者法律
法规规定应先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服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定行政复议期限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者组织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民法院已法受理申请行政
复议
第四章 行政复议受理
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行政复议申请应五日进行审查符合法规定
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予受理书面告知申请符合法规定属机关受理行
政复议申请应告知申请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机构收日起受理
第十八条 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县级方民政府
法第十五条第款规定属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接该行政复议申请
日起七日转送关行政复议机关告知申请接受转送行政复议机关应法第
十七条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先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服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予受理者受理超行政复议期限作答复公
民法者组织收予受理决定书日起者行政复议期满日起十五日法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 公民法者组织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正理予受
理级行政机关应责令受理必时级行政机关直接受理
第二十条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停止执行列情形停止执

()申请认需停止执行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需停止执行
(三)申请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

89

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 行政复议原采取书面审查办法申请提出求者行政复议机关负
责法制工作机构认必时关组织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申请第三
意见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机构应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日起七日行
政复议申请书副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申请申请应收申请书副
者申请笔录复印件日起十日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初作出具体行政行证
关材料
申请第三查阅申请提出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证
关材料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者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拒绝
第二十四条 行政复议程中申请行申请关组织者收集证

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说明理撤回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第二十六条 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时提出法第七条列关规定审查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该规定权处理应三十日法处理权处理应七日法
定程序转送权处理行政机关法处理权处理行政机关应六十日法处理处理期
间中止具体行政行审查
第二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作出具体行政行进行审查时认合法
机关权处理应三十日法处理权处理应七日法定程序转送权
处理国家机关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具体行政行审查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机构应申请作出具体行政行进行审查
提出意见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意者集体讨通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具体行政行认定事实清楚证确凿适正确程序合法容适决定
维持
(二)申请履行法定职责决定定期限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列情形决定撤销变更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违法决定
撤销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违法责令申请定期限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
1 事实清证足
适错误
违反法定程序
超越者滥职权
具体行政行明显
(四)申请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初作出具体行政行证
关材料视该具体行政行没证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申请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申请事实理作出
原具体行政行相者基相具体行政行
第二十九条 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符合国家
赔偿法关规定应予赔偿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者确认具体行政行违法时
应时决定申请法予赔偿

90

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法决定撤销者变更罚
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
时应时责令申请返财产解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者赔偿相应价

第三十条 公民法者组织认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侵犯已法取土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滩涂海域等然资源权者权应先申
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服法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国务院者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行政区划勘定调整者征收土决定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确认土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滩涂海域等
然资源权者权行政复议决定终裁决
第三十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受理申请日起六十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律规定
行政复议期限少六十日外情况复杂规定期限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
议机关负责批准适延长告知申请申请延长期限超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申请应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申请履行者正理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者关级行政机
关应责令限期履行
第三十三条 申请逾期起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者履行终裁决行政复议决
定列规定分处理
()维持具体行政行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具体行政行行政机关法强制执行
者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变更具体行政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法强制执行者申请民法院
强制执行
第六章 法律责
第三十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违反法规定正理予受理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者
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者法定期限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直接负责
员直接责员法予警告记记行政处分责令受理受理者
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造成严重果法予降级撤职开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 行政复议机关工作员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者渎职失职行
法予警告记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法予降级撤职开行政处
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三十六条 申请违反法规定提出书面答复者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证
关材料者阻挠变相阻挠公民法者组织法申请行政复议直接
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警告记记行政处分进行报复陷害
法予降级撤职开行政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三十七条 申请履行者正理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直接负责
员直接责员法予警告记记行政处分责令履行拒履行法
予降级撤职开行政处分

91

第三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机构发现正理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规定期限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徇私舞弊申请击报复者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等情形
应关行政机关提出建议关行政机关应法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作出处理
第七章 附
第三十九条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申请收取费行政复议活动
需费应列入机关行政费级财政予保障
第四十条 行政复议期间计算行政复议文书送达民事诉讼法关期间送达规
定执行
法关行政复议期间关五日七日规定指工作日含节假日
第四十条 外国国籍外国组织中华民国境申请行政复议适法
第四十二条 法施行前公布法律关行政复议规定法规定致法规
定准
第四十三条法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1990 年 12 月 24 日国务院发布1994 年 10 月 9
日国务院修订发布行政复议条例时废止



92

行政诉讼法
第章 总
第条 保证民法院公正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组
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法行职权根宪法制定法
第二条 公民法者组织认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工作员行政行侵犯合法权
益权法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称行政行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作出行政行
第三条 民法院应保障公民法组织起诉权利应受理行政案件法受

行政机关工作员干预阻碍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诉行政机关负责应出庭应诉出庭应委托行政机关相应工作员出庭
第四条 民法院法行政案件独立行审判权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干涉
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 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事实根法律准绳
第六条 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行政行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 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 事行政诉讼中法律位等
第九条 民族公民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权利
少数民族聚居者民族居住区民法院应民族通语言文字进行
审理发布法律文书
民法院应通晓民族通语言文字诉讼参提供翻译
第十条 事行政诉讼中权进行辩
第十条 民检察院权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二条 民法院受理公民法者组织提起列诉讼:
()行政拘留暂扣者吊销许证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没收非法财
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服
(二)限制身者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服
(三)申请行政许行政机关拒绝者法定期限予答复者行政机关作出关
行政许决定服
(四)行政机关作出关确认土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滩涂海域
等然资源权者权决定服
(五)征收征决定补偿决定服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者
予答复
(七)认行政机关侵犯营权者农村土承包营权农村土营权
(八)认行政机关滥行政权力排者限制竞争

93

(九)认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者违法求履行义务
(十)认行政机关没法支付抚恤金低生活保障遇者社会保险遇
(十)认行政机关法履行未约定履行者违法变更解政府特许营协议
土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
(十二)认行政机关侵犯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前款规定外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提起诉讼行政案件
第十三条 民法院受理公民法者组织列事项提起诉讼: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
(二)行政法规规章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具普遍约束力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工作员奖惩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行政机关终裁决行政行
第三章 辖
第十四条 基层民法院辖第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中级民法院辖列第审行政案件:
()国务院部门者县级方民政府作行政行提起诉讼案件
(二)海关处理案件
(三)辖区重复杂案件
(四)法律规定中级民法院辖案件
第十六条 高级民法院辖辖区重复杂第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高民法院辖全国范围重复杂第审行政案件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初作出行政行行政机关民法院辖复议案件
复议机关民法院辖
高民法院批准高级民法院根审判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干民法院跨行政
区域辖行政案件
第十九条 限制身行政强制措施服提起诉讼告者原告
民法院辖
第二十条 动产提起行政诉讼动产民法院辖
第二十条 两民法院辖权案件原告选择中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两辖权民法院提起诉讼先立案民法院辖
第二十二条 民法院发现受理案件属院辖应移送辖权民法院受
移送民法院应受理受移送民法院认受移送案件规定属院辖应
报请级民法院指定辖行移送
第二十三条 辖权民法院特殊原行辖权级民法院指定辖
民法院辖权发生争议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成报级民法院
指定辖
第二十四条 级民法院权审理级民法院辖第审行政案件
级民法院辖第审行政案件认需级民法院审理者指定辖
报请级民法院决定

94

第四章 诉讼参加
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相行政行利害关系公民法者组织
权提起诉讼
权提起诉讼公民死亡亲属提起诉讼
权提起诉讼法者组织终止承受权利法者组织提起诉讼
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财产保护国土
权出等领域负监督理职责行政机关违法行职权者作致国家利益者社会
公利益受侵害应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法履行
职责民检察院法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者组织直接民法院提起诉讼作出行政行行政机关

复议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作出原行政行行政机关复议机关
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复议机关告
复议机关法定期限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者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作出原
行政行行政机关告起诉复议机关作复议机关告
两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作出行政行行政机关告
行政机关委托组织作行政行委托行政机关告
行政机关撤销者职权变更继续行职权行政机关告
第二十七条 事方者双方二行政行发生行政案件者类
行政行发生行政案件民法院认合审理事意诉讼
第二十八条 事方数众诉讼事推选代表进行诉讼代表
诉讼行代表事发生效力代表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者承认方事诉讼
请求应代表事意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者组织诉行政行利害关系没提起诉讼者案
件处理结果利害关系作第三申请参加诉讼者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民法院判决第三承担义务者减损第三权益第三权法提起诉
第三十条 没诉讼行力公民法定代理代诉讼法定代理互相推诿代理责
民法院指定中代诉讼
第三十条 事法定代理委托二作诉讼代理
列员委托诉讼代理: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事亲属者工作员
(三)事社区单位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
第三十二条 代理诉讼律师权规定查阅复制案关材料权关组织公
民调查收集案关证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隐私材料应法律规
定保密
事诉讼代理权规定查阅复制案庭审材料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隐私容外
第五章 证

95

第三十三条 证包括:
()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
(五)证证言
(六)事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法庭审查属实作认定案件事实根
第三十四条 告作出行政行负举证责应提供作出该行政行证
规范性文件
告提供者正理逾期提供证视没相应证诉行政行涉第三
合法权益第三提供证外
第三十五条 诉讼程中告诉讼代理行原告第三证收集证
第三十六条 告作出行政行时已收集证抗力等正事提供
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
原告者第三提出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提出理者证民法院准许
告补充证
第三十七条 原告提供证明行政行违法证原告提供证成立免告
举证责
第三十八条 起诉告履行法定职责案件中原告应提供告提出申请证
列情形外:
()告应职权动履行法定职责
(二)原告正理提供证
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行政行造成损害提供证告原导致原
告法举证告承担举证责
第三十九条 民法院权求事提供者补充证
第四十条 民法院权关行政机关组织公民调取证证明行
政行合法性调取告作出行政行时未收集证
第四十条 案关列证原告者第三行收集申请民法院调
取:
()国家机关保存须民法院调取证
(二)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隐私证
(三)确客观原行收集证
第四十二条 证灭失者难取情况诉讼参加民法院申请保
全证民法院动采取保全措施
第四十三条 证应法庭出示事互相质证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隐私证公开开庭时出示
民法院应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审查核实证未采纳证应裁判文书中
说明理

96

非法手段取证作认定案件事实根
第六章 起诉受理
第四十四条 属民法院受案范围行政案件公民法者组织先行政机
关申请复议复议决定服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先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决定服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者组织服复议决定收复议决定书日起十五日
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作决定申请复议期满日起十五日民
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者组织直接民法院提起诉讼应知道者应知道
作出行政行日起六月提出法律规定外
动产提起诉讼案件行政行作出日起超二十年案件行政行作出日起
超五年提起诉讼民法院予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者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接申请日起两月履行公民法者组织民法
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期限规定规定
公民法者组织紧急情况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履行提起诉讼受前款规定期限限制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者组织抗力者属身原耽误起诉期限
耽误时间计算起诉期限
公民法者组织前款规定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障碍消十日
申请延长期限否准许民法院决定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符合列条件:
()原告符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者组织
(二)明确告
(三)具体诉讼请求事实根
(四)属民法院受案范围受诉民法院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告数提出副
书写起诉状确困难口头起诉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书面证
告知方事
第五十条 民法院接起诉状时符合法规定起诉条件应登记立案
场判定否符合法规定起诉条件应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日期书面
证七日决定否立案符合起诉条件作出予立案裁定裁定书应载明予
立案理原告裁定服提起诉
起诉状容欠缺者错误应予指导释明次性告知事需补正
容未指导释明起诉符合条件接收起诉状
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出具书面证次性告知事需补正起诉
状容事级民法院投诉级民法院应责令改正直接负责
员直接责员法予处分

97

第五十二条 民法院立案作出予立案裁定事级民法院起
诉级民法院认符合起诉条件应立案审理指定级民法院立案
审理
第五十三条 公民法者组织认行政行国务院部门方民政府
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行政行提起诉讼时请求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前款规定规范性文件含规章
第七章 审理判决
第节 般规定
第五十四条 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涉国家秘密隐私法律规定外
涉商业秘密案件事申请公开审理公开审理
第五十五条 事认审判员案利害关系者关系影响公正审判权
申请审判员回避
审判员认案利害关系者关系应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书记员翻译员鉴定勘验
院长担审判长时回避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员回避院长决定员回
避审判长决定事决定服申请复议次
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停止行政行执行列情形裁定停止执行:
()告认需停止执行
(二)原告者利害关系申请停止执行民法院认该行政行执行会造成难弥补
损失停止执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利益
(三)民法院认该行政行执行会国家利益社会公利益造成重损害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
事停止执行者停止执行裁定服申请复议次
第五十七条 民法院起诉行政机关没法支付抚恤金低生活保障金工伤医疗社
会保险金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先予执行严重影响原告生活根原告申请
裁定先予执行
事先予执行裁定服申请复议次复议期间停止裁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正理拒庭者未法庭许中途退庭
撤诉处理告正理拒庭者未法庭许中途退庭缺席判决
第五十九条 诉讼参者列行民法院根情节轻重予训
诫责令具结悔者处万元罚款十五日拘留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义务协助调查执行民法院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推拖
拒绝者妨碍调查执行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民法院审理案件
(三)指贿买胁迫作伪证者威胁阻止证作证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五)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原告撤诉
(六)暴力威胁者方法阻碍民法院工作员执行职务者哄闹击法庭等
方法扰乱民法院工作秩序

98

(七)民法院审判员者工作员诉讼参协助调查执行员恐吓侮
辱诽谤诬陷殴围攻者击报复
民法院前款规定行单位负责者直接责员前款规
定予罚款拘留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罚款拘留须民法院院长批准事服级民法院申请复议次复
议期间停止执行
第六十条 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调解行政赔偿补偿行政机关行法
律法规规定裁量权案件调解
调解应遵循愿合法原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利益合法权益
第六十条 涉行政许登记征收征行政机关民事争议作裁决行政诉
讼中事申请解决相关民事争议民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中民法院认行政案件审理需民事诉讼裁判裁定中止行
政诉讼
第六十二条 民法院行政案件宣告判决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者告改变
作行政行原告意申请撤诉否准许民法院裁定
第六十三条 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法律行政法规方性法规方性法规适
行政区域发生行政案件
民法院审理民族治方行政案件该民族治方治条例单行条例
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规章
第六十四条 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中审查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规范性文件合
法作认定行政行合法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第六十五条 民法院应公开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裁定书供公众查阅涉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隐私容外
第六十六条 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中认行政机关员直接责员违法违纪
应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者级行政机关认犯罪行应
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民法院告传票传唤正理拒庭者未法庭许中途退庭告
拒庭者中途退庭情况予公告监察机关者告级行政机关提出法
予负责者直接责员处分司法建议
第二节 第审普通程序
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应立案日起五日起诉状副发送告告应收起
诉状副日起十五日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证规范性文件提出答辩
状民法院应收答辩状日起五日答辩状副发送原告
告提出答辩状影响民法院审理
第六十八条 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者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
庭合议庭成员应三单数
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证确凿适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者原告申请告
履行法定职责者付义务理成立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第七十条 行政行列情形民法院判决撤销者部分撤销判决告重
新作出行政行:
()证足

99

(二)适法律法规错误
(三)违反法定程序
(四)超越职权
(五)滥职权
(六)明显
第七十条 民法院判决告重新作出行政行告事实理作出原
行政行基相行政行
第七十二条 民法院审理查明告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告定期限履行
第七十三条 民法院审理查明告法负付义务判决告履行付义务
第七十四条 行政行列情形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撤销行政行:
()行政行法应撤销撤销会国家利益社会公利益造成重损害
(二)行政行程序轻微违法原告权利产生实际影响
行政行列情形需撤销者判决履行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行政行违法具撤销容
(二)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原告求确认原行政行违法
(三)告履行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意义
第七十五条 行政行实施体具行政体资格者没等重明显违法情形
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效民法院判决确认效
第七十六条 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者效时判决责令告采取补救措施原
告造成损失法判决告承担赔偿责
第七十七条 行政处罚明显者行政行涉款额确定认定确错误
民法院判决变更
民法院判决变更加重原告义务者减损原告权益利害关系原告诉
讼请求相反外
第七十八条 告法履行未约定履行者违法变更解法第十二条第款第十
项规定协议民法院判决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者赔偿损失等责
告变更解法第十二条第款第十项规定协议合法未法予补偿民法
院判决予补偿
第七十九条 复议机关作出原行政行行政机关告案件民法院应复议
决定原行政行作出裁判
第八十条 民法院公开审理公开审理案件律公开宣告判决
庭宣判应十日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宣判立发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事诉权利诉期限诉民法院
第八十条 民法院应立案日起六月作出第审判决特殊情况需延长
高级民法院批准高级民法院审理第审案件需延长高民法院批准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八十二条 民法院审理列第审行政案件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
适简易程序:
()诉行政行法场作出
(二)案件涉款额二千元
(三)属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100

前款规定外第审行政案件事方意适简易程序适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审判监督程序审案件适简易程序
第八十三条 适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审判员独审理应立案日起四
十五日审结
第八十四条 民法院审理程中发现案件宜适简易程序裁定转普通程序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五条 事服民法院第审判决权判决书送达日起十五日级
民法院提起诉事服民法院第审裁定权裁定书送达日起十日级
民法院提起诉逾期提起诉民法院第审判决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八十六条 民法院诉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阅卷调查询问事
没提出新事实证者理合议庭认需开庭审理开庭审理
第八十七条 民法院审理诉案件应原审民法院判决裁定诉行政行进行
全面审查
第八十八条 民法院审理诉案件应收诉状日起三月作出终审判决特
殊情况需延长高级民法院批准高级民法院审理诉案件需延长高民法
院批准
第八十九条 民法院审理诉案件列情形分处理: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法律法规正确判决者裁定驳回诉维持原
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者适法律法规错误法改判撤销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事实清证足发回原审民法院重审者查清事实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事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
审民法院重审
原审民法院发回重审案件作出判决事提起诉第二审民法院次发
回重审
民法院审理诉案件需改变原审判决应时诉行政行作出判决
第五节 审判监督程序
第九十条 事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认确错误级民法
院申请审判决裁定停止执行
第九十条 事申请符合列情形民法院应审:
()予立案者驳回起诉确错误
(二)新证足推翻原判决裁定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证足未质证者系伪造
(四)原判决裁定适法律法规确错误
(五)违反法律规定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审判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
(七)作出原判决裁定法律文书撤销者变更
(八)审判员审理该案件时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
第九十二条 级民法院院长院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发现法第九十
条规定情形者发现调解违反愿原者调解书容违法认需审应提交审
判委员会讨决定

101

高民法院方级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级民法院级民
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发现法第九十条规定情形者发现调解违反
愿原者调解书容违法权提审者指令级民法院审
第九十三条 高民检察院级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级民检察
院级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发现法第九十条规定情形者发
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利益应提出抗诉
方级民检察院级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发现法第九十条
规定情形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利益级民法院提出检察建
议报级民检察院备案提请级民检察院级民法院提出抗诉
级民检察院审判监督程序外审判程序中审判员违法行权级民
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第八章 执行
第九十四条 事必须履行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调解书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者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行政机关者第三
第审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者行政机关法强制执行
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第审民法院采取列措施:
()应罚款者应付款额通知银行该行政机关账户划拨
(二)规定期限履行期满日起该行政机关负责日处五十元百元
罚款
(三)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情况予公告
(四)监察机关者该行政机关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机关根
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告知民法院
(五)拒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
员直接责员予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九十七条 公民法者组织行政行法定期限提起诉讼履行行政
机关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者法强制执行
第九章 涉外行政诉讼
第九十八条 外国国籍外国组织中华民国进行行政诉讼适法法律
规定外
第九十九条 外国国籍外国组织中华民国进行行政诉讼中华民
国公民组织等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中华民国公民组织行政诉讼权利加限制民法院该国公民组
织行政诉讼权利实行等原
第百条 外国国籍外国组织中华民国进行行政诉讼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应委托中华民国律师机构律师
第十章 附

102

第百零条 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
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民检察院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监督
法没规定适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百零二条 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收取诉讼费诉讼费败诉方承担双方
责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具体办法行规定
第百零三条 法 1990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103

国家赔偿法
第章 总
第条 保障公民法组织享法取国家赔偿权利促进国家机关法行
职权根宪法制定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员行职权法规定侵犯公民法组织合
法权益情形造成损害受害法取国家赔偿权利
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法时履行赔偿义务
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节 赔偿范围
第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员行行政职权时列侵犯身权情形受害取
赔偿权利:
()违法拘留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身行政强制措施
(二)非法拘禁者方法非法剥夺公民身
(三)殴虐等行者唆放殴虐等行造成公民身体伤害者死

(四)违法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者死亡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者死亡违法行
第四条 行政机关工作员行行政职权时列侵犯财产权情形受害取
赔偿权利: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证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二)违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三)违法征收征财产
(四)造成财产损害违法行
第五条 属列情形国家承担赔偿责:
()行政机关工作员行职权关行
(二)公民法组织行致损害发生
(三)法律规定情形
第二节 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
第六条 受害公民法组织权求赔偿
受害公民死亡继承扶养关系亲属权求赔偿
受害法者组织终止权利承受权求赔偿
第七条 行政机关工作员行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该行政机关赔偿义务机关
两行政机关行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行行政职权行政机关赔偿义务机关

104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授予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
害授权组织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组织者行受委托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组织合法
权益造成损害委托行政机关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撤销继续行职权行政机关赔偿义务机关没继续行职权
行政机关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行政机关赔偿义务机关
第八条 复议机关复议初造成侵权行行政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复
议决定加重损害复议机关加重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应予赔偿
赔偿请求求赔偿应先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行政复议者提起行政诉讼
时提出
第十条 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中赔偿义务机关求赔偿该赔偿义
务机关应先予赔偿
第十条 赔偿请求根受损害时提出数项赔偿求
第十二条 求赔偿应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列事项:
()受害姓名性年龄工作单位住法者组织名称住法定
代表者负责姓名职务
(二)具体求事实根理
(三)申请年月日
赔偿请求书写申请书确困难委托代书口头申请赔偿义务机关记
入笔录
赔偿请求受害应说明受害关系提供相应证明
赔偿请求面递交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应场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印章注明收
讫日期书面证申请材料齐全赔偿义务机关应场者五日次性告知赔偿请求
需补正全部容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收申请日起两月作出否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
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充分听取赔偿请求意见赔偿请求赔偿方式赔偿项目
赔偿数额法第四章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应制作赔偿决定书作出决定日起十日送达赔偿请求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予赔偿应作出决定日起十日书面通知赔偿请求说明
予赔偿理
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规定期限未作出否赔偿决定赔偿请求期限届满
日起三月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赔偿方式项目数额异议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予赔偿决定赔
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者予赔偿决定日起三月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张应
提供证
赔偿义务机关采取行政拘留者限制身强制措施期间限制身死亡者
丧失行力赔偿义务机关行限制身死亡者丧失行力否存

105

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提供证
第十六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应责令意者重失工作员者受委托
组织者承担部分者全部赔偿费
意者重失责员关机关应法予处分构成犯罪应法追究
刑事责
第三章 刑事赔偿
第节 赔偿范围
第十七条 行侦查检察审判职权机关守监狱理机关工作员行
职权时列侵犯身权情形受害取赔偿权利:
()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采取拘留措施者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程序
公民采取拘留措施拘留时间超刑事诉讼法规定时限决定撤销案件起诉者
判决宣告罪终止追究刑事责
(二)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决定撤销案件起诉者判决宣告罪终止追究刑事责
(三)审判监督程序审改判罪原判刑罚已执行
(四)刑讯逼供者殴虐等行者唆放殴虐等行造成公民身
体伤害者死亡
(五)违法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者死亡
第十八条 行侦查检察审判职权机关守监狱理机关工作员行
职权时列侵犯财产权情形受害取赔偿权利:
()违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
(二)审判监督程序审改判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执行
第十九条 属列情形国家承担赔偿责:
()公民意作虚伪供述者伪造罪证羁押者判处刑罚
(二)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负刑事责羁押
(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追究刑事责羁押
(四)行侦查检察审判职权机关守监狱理机关工作员行职权
关行
(五)公民伤残等意行致损害发生
(六)法律规定情形
第二节 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
第二十条 赔偿请求确定法第六条规定
第二十条 行侦查检察审判职权机关守监狱理机关工作员行
职权时侵犯公民法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该机关赔偿义务机关
公民采取拘留措施法规定应予国家赔偿作出拘留决定机关赔偿义务
机关
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决定撤销案件起诉者判决宣告罪作出逮捕决定机关赔
偿义务机关
审改判罪作出原生效判决民法院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罪二审发回

106

重审作罪处理作出审罪判决民法院赔偿义务机关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二十二条 赔偿义务机关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应予赔偿
赔偿请求求赔偿应先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请求提出赔偿请求适法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
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收申请日起两月作出否赔偿决定赔偿义务
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充分听取赔偿请求意见赔偿请求赔偿方式赔偿项目
赔偿数额法第四章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应制作赔偿决定书作出决定日起十日送达赔偿请求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予赔偿应作出决定日起十日书面通知赔偿请求说明
予赔偿理
第二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规定期限未作出否赔偿决定赔偿请求期限届满
日起三十日赔偿义务机关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请求赔偿方式项目数额异议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予赔偿决定赔
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者予赔偿决定日起三十日赔偿义务机关
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民法院赔偿请求条规定级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
请作出赔偿决定
第二十五条 复议机关应收申请日起两月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服复议决定收复议决定日起三十日复议机关级
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作决定赔偿请求期限届满日
起三十日复议机关级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第二十六条 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张应提供证
羁押羁押期间死亡者丧失行力赔偿义务机关行羁押死亡者丧
失行力否存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提供证
第二十七条 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办法必时关
单位员调查情况收集证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损害事实果关系争议赔
偿委员会听取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陈述申辩进行质证
第二十八条 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收赔偿申请日起三月作出决定属疑难
复杂重案件院院长批准延长三月
第二十九条 中级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民法院三名审判员组成组成
员数应单数
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实行少数服数原
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决定必须执行
第三十条 赔偿请求者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认确错误
级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生效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法规定院院长决定者
级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两月重新审查法作出决定级民法院赔偿委员
会直接审查作出决定

107

高民检察院级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级民检察院级民法院赔偿
委员会作出决定发现违反法规定应级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级民法
院赔偿委员会应两月重新审查法作出决定
第三十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应列情形工作员追偿部分者全部赔偿
费:
()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
(二)处理案件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
前款规定情形责员关机关应法予处分构成犯罪应法追究刑事

第四章 赔偿方式计算标准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支付赔偿金方式
够返财产者恢复原状予返财产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身日赔偿金国家年度职工日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赔偿金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应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赔偿误工减少收入减少收入
日赔偿金国家年度职工日均工资计算高额国家年度职工年均工资五倍
(二)造成部分者全部丧失劳动力应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
复费等残疾增加必支出继续治疗必需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丧失
劳动力程度国家规定伤残等级确定高超国家年度职工年均工资二十倍
造成全部丧失劳动力扶养劳动力应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国家年度职工年均工资二十
倍死者生前扶养劳动力应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生活费发放标准参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扶养
未成年生活费付十八周岁止劳动力生活费付死亡时止
第三十五条 法第三条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致精神损害应侵权行影
响范围受害消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果应支付相应精神损
害抚慰金
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组织财产权造成损害列规定处理:
()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者违法征收征财产返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解财产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者灭失
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赔偿
(三)应返财产损坏够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损害程度
付相应赔偿金
(四)应返财产灭失付相应赔偿金
(五)财产已拍卖者变卖付拍卖者变卖价款变卖价款明显低财产价
值应支付相应赔偿金
(六)吊销许证执责令停产停业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常性费开支
(七)返执行罚款者罚金追缴者没收金钱解冻结存款者汇款应支
付银行期存款利息

108

(八)财产权造成损害直接损失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列入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生效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者调解书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
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收支付赔偿金申请日起七日预算理权限关财政部门
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收支付申请日起十五日支付赔偿金
赔偿费预算支付理具体办法国务院规定
第五章 规定
第三十八条 民法院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程中违法采取妨害诉讼强制措施保全
措施者判决裁定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赔偿请求求赔偿程序
适法刑事赔偿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赔偿请求请求国家赔偿时效两年知道者应知道国家机关工
作员行职权时行侵犯身权财产权日起计算羁押等限制身期间计算
申请行政复议者提起行政诉讼时提出赔偿请求适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
关时效规定
赔偿请求赔偿请求时效六月抗力者障碍行请求权时效中
止中止时效原消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四十条 外国外国企业组织中华民国领域求中华民国国家赔偿
适法
外国外国企业组织属国中华民国公民法组织求该国国家赔偿
权利予保护者限制中华民国该外国外国企业组织属国实行等原
第六章 附
第四十条 赔偿请求求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民法院赔偿请
求收取费
赔偿请求取赔偿金予征税
第四十二条 法 199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09

公务员法
第章 总
第条 规范公务员理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加强公务员监督建设高素质
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根宪法制定法
第二条 法称公务员指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工作员
第三条 公务员义务权利理适法
法律公务员中领导成员产生免监督法官检察官等义务权利理
规定规定
第四条 公务员制度坚持马克思列宁义毛泽东思想邓理三代表重思想
指导贯彻社会义初级阶段基路线贯彻中国产干部路线方针坚持干部原
第五条 公务员理坚持公开等竞争择优原法定权限条件标准
程序进行
第六条 公务员理坚持监督约束激励保障重原
第七条 公务员坚持唯贤德兼备原注重工作实绩
第八条 国家公务员实行分类理提高理效科学化水
第九条 公务员法履行职务行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 中央公务员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综合理工作县级方级公务员
部门负责辖区公务员综合理工作级公务员部门指导级公务员部门公务员
理工作级公务员部门指导级机关公务员理工作
第二章 公务员条件义务权利
第十条 公务员应具备列条件:
()具中华民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民国宪法
(四)具良品行
(五)具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
(六)具符合职位求文化程度工作力
(七)法律规定条件
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履行列义务:
()模范遵守宪法法律
(二)规定权限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民服务接受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
(五)忠职守勤勉责服执行级法作出决定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110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义务
第十三条 公务员享列权利:
()获履行职责应具工作条件
(二)非法定事非法定程序免职降职辞退者处分
(三)获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遇
(四)参加培训
(五)机关工作领导员提出批评建议
(六)提出申诉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权利
第三章 职务级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公务员职位性质特点理需划分综合理类专业技术类
行政执法类等类国务院根法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理增设职位
类职位类适范围国家行规定
第十五条 国家根公务员职位类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
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厅局级设置
第十七条 综合理类领导职务根宪法关法律职务层次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理类非领导职务分: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科员副科
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理类外职位类公务员职务序列根法国家行规定
第十八条 机关确定职规格编制限额职数结构例设置机关公务员
具体职位确定职位工作职责职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务应应相应级公务员职务级应关系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职务级确定公务员工资遇
公务员级根职务德表现工作实绩资历确定公务员职务
国家规定晋升级
第二十条 国家根民警察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工作特点设置职务相
应衔级
第四章 录
第二十条 录担科员相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
严格考察等竞争择优录取办法
民族治方前款规定录公务员时法律关规定少数民族报考者予适


111

第二十二条 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公务员录中央公务员部门负责组织方
级机关公务员录省级公务员部门负责组织必时省级公务员部门授权设区
市级公务员部门组织
第二十三条 报考公务员应具备法第十条规定条件外应具备省级公务
员部门规定拟职位求资格条件
第二十四条 列员录公务员:
()犯罪受刑事处罚
(二)开公职
(三)法律规定录公务员情形
第二十五条 录公务员必须规定编制限额相应职位空缺
第二十六条 录公务员应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载明招考职位名额报考资
格条件报考需提交申请材料报考须知事项
招录机关应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十七条 招录机关根报考资格条件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申请材料应真
实准确
第二十八条 公务员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容根公务员应具备基
力职位类分设置
第二十九条 招录机关根考试成绩确定考察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根职位求确定具体办法中央公务员部门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门规定
第三十条 招录机关根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员名单予公示
公示期满中央级招录机关拟录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部门备案方级招录机
关拟录员名单报省级者设区市级公务员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 录特殊职位公务员省级公务员部门批准简化程序者采
测评办法
第三十二条 新录公务员试期年试期满合格予职合格取消录

第五章 考核
第三十三条 公务员考核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德勤绩廉重点
考核工作实绩
第三十四条 公务员考核分时考核定期考核定期考核时考核基础
第三十五条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方式先职位职责
关求进行总结领导听取群众意见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机关负责者授权
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领导成员定期考核机关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定期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称职称职四等次
定期考核结果应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
第三十七条 定期考核结果作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工资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


112

第六章 职务免
第三十八条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制委制
领导成员职务国家规定实行期制
第三十九条 选制公务员选举结果生效时选职务期届满连者期
辞职罢免撤职职务终止
第四十条 委制公务员遇试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担公务员职务
情形需免职务应理权限规定程序免职务
第四十条 公务员职必须规定编制限额职数进行相应职位空缺
第四十二条 公务员工作需机关外兼职应关机关批准领取兼职报酬
第七章 职务升降
第四十三条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具备拟职务求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力文化程
度职历等方面条件资格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逐级晋升特优秀者工作特殊需规定破格者越
级晋升职务
第四十四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列程序办理:
()民推荐确定考察象
(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职建议方案根需定范围进行酝酿
(三)理权限讨决定
(四)规定履行职手续
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参前款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十五条 机关设机构厅局级正职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机关者系统
通竞争岗方式产生职选
厅局级正职领导职务者副调研员相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
面社会公开选拔产生职选
确定初法官初检察官职选面社会通国家统司法考试取资格
员中公开选拔
第四十六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关规定实行职前公示制度职试期制

第四十七条 公务员定期考核中确定称职规定程序降低职务层次职
第八章 奖励
第四十八条 工作表现突出显著成绩贡献者突出事迹公务员者公务员
集体予奖励奖励坚持精神奖励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原
公务员集体奖励适编制序列设置机构者完成专项务组成工作集体
第四十九条 公务员者公务员集体列情形予奖励:
()忠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
(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突出
(三)工作中发明创造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显著济效益者社会效益

113

(四)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
(五)爱护公财产节约国家资财突出成绩
(六)防止者消事功国家民群众利益免受者减少损失
(七)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顾身做出贡献
(八)违法违纪行作斗争功绩
(九)外交中国家争荣誉利益
(十)突出功绩
第五十条 奖励分: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受奖励公务员者公务员集体予表彰予次性奖金者遇
第五十条 予公务员者公务员集体奖励规定权限程序决定者审批
第五十二条 公务员者公务员集体列情形撤销奖励:
()弄虚作假骗取奖励
(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撤销奖励情形
第九章 惩戒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列行:
()散布损国家声誉言组织者参加旨反国家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级法作出决定命令
(五)压制批评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职务便者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职权侵害公民法者组织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者工作秘密
(十)外交中损害国家荣誉利益
(十二)参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事者参营利性活动企业者营利性组织中兼职务
(十五)旷工者公外出请假期满正理逾期
(十六)违反纪律行
第五十四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级决定者命令错误级提出改正
者撤销该决定者命令意见级改变该决定者命令者求立执行公务员应执
行该决定者命令执行果级负责公务员承担责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决
定者命令应法承担相应责
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违法违纪应承担纪律责法予处分违纪行情节轻微
批评教育改正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警告记记降级撤职开

114

第五十七条 公务员处分应事实清楚证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程序合法
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应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公务员违纪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认定事实
拟予处分告知公务员公务员权进行陈述申辩
处分决定机关认公务员应予处分应规定期限理权限规定程
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
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受处分期间晋升职务级中受记记降级撤职处
分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期间:警告六月记十二月记十八月降级撤职二十四

受撤职处分规定降低级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受开外处分受处分期间悔改表现没发生违纪行
处分期满处分决定机关解处分书面形式通知
解处分晋升工资档次级职务受原处分影响解降级撤职处分
视恢复原级原职务
第十章 培训
第六十条 机关根公务员工作职责求提高公务员素质需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
培训
国家建立专门公务员培训机构机关根需委托培训机构承担公务员培训务
第六十条 机关新录员应试期进行初培训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应
职前者职年进行职培训事专项工作公务员应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全
体公务员应进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力职培训中担专业技术职务公务员应
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国家计划加强备领导员培训
第六十二条 公务员培训实行登记理
公务员参加培训时间公务员部门法第六十条规定培训求予确定
公务员培训情况学成绩作公务员考核容职晋升
第十章 交流回避
第六十三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公务员队伍部交流国企业事业单位民团体群众团体中事
公务员交流
交流方式包括调转挂职锻炼
第六十四条 国企业事业单位民团体群众团体中事公务员调入机关担领
导职务者副调研员相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调选应具备法第十条规定
条件拟职位求资格条件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调机关应根
述规定调选进行严格考察理权限审批必时调选进行考试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职位间转应具备拟职位求资格条件规定编制
限额职数进行

115

省部级正职领导成员应计划重点实行跨区跨部门转
担机关设机构领导职务工作性质特殊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应计划机关

第六十六条 根培养锻炼公务员需选派公务员级机关者级机关
区机关国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公务员挂职锻炼期间改变原机关事关系
第六十七条 公务员应服机关交流决定
公务员申请交流理权限审批
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间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旁系血亲关系姻亲关系
机关担双方直接隶属领导员职务者直接级领导关系职务
中方担领导职务机关事组织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域者工作性质特殊需变通执行职回避省级公务员部门规定
第六十九条 公务员担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关部门领导职务应实行域回
避法律规定外
第七十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列情形应回避:
()涉利害关系
(二)涉法第六十八条第款列亲属关系员利害关系
(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第七十条 公务员应回避情形应申请回避利害关系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员机关提供公务员需回避情况
机关根公务员者利害关系申请审查作出否回避决定申请
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第七十二条 法律公务员回避规定规定
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保险
第七十三条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职务级相结合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劳分配原
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公务员国家规定享受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定期考核中确定优秀称职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工资应时足额发放
第七十五条 公务员工资水应国民济发展相协调社会进步相适应
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企业相员工资水调查较工资调查
较结果作调整公务员工资水
第七十六条 公务员国家规定享受福利遇国家根济社会发展水提高公务员福
利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工时制度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法定工作日外加班
应予相应补休

116

第七十七条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
获帮助补偿
公务员公致残享受国家规定伤残遇公务员公牺牲公死亡者病亲
属享受国家规定抚恤优
第七十八条 机关违反国家规定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提高
者降低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遇机关扣减者拖欠公务员工资
第七十九条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录培训奖励辞退等需费应
列入财政预算予保障
第十三章 辞职辞退
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职应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免机关应接申请日起三十
日予审批中领导成员辞公职申请应接申请日起九十日予审批
第八十条 公务员列情形辞公职:
()未满国家规定低服务年限
(二)涉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职者离开述职位满国家规定脱密期限
(三)重公务尚未处理完毕须继续处理
(四)正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辞公职情形
第八十二条 担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变动法律规定需辞现职务应履
行辞职手续
担领导职务公务员者原愿提出辞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损失者恶劣社会影响者重事负领导
责应引咎辞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者原适合担现领导职务提出辞职应
责令辞领导职务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列情形予辞退:
()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确定称职
(二)胜现职工作接受安排
(三)机关调整撤销合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调整工作拒绝合理安排
(四)履行公务员义务遵守公务员纪律教育转变适合继续机关工作
宜予开处分
(五)旷工者公外出请假期满正理逾期连续超十五天者年累计超
三十天
第八十四条 列情形公务员辞退:
()公致残确认丧失者部分丧失工作力
(二)患病者负伤规定医疗期
(三)女性公务员孕期产假哺乳期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辞退情形
第八十五条 辞退公务员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书面形式通知辞退公务员
辞退公务员领取辞退费者根国家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117

第八十六条 公务员辞职者辞退离职前应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时规定接受审

第十四章 退休
第八十七条 公务员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者完全丧失工作力应退休
第八十八条 公务员符合列条件愿提出申请免机关批准提前退
休:
()工作年限满三十年
(二)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足五年工作年限满二十年
(三)符合国家规定提前退休情形
第八十九条 公务员退休享受国家规定退休金遇国家生活健康提供必
服务帮助鼓励发挥专长参社会发展
第十五章 申诉控告
第九十条 公务员涉列事处理服知道该事处理日起三十日
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复核结果服接复核决定日起十五日规定
级公务员部门者作出该事处理机关级机关提出申诉复核知道该
事处理日起三十日直接提出申诉:
()处分
(二)辞退者取消录
(三)降职
(四)定期考核定称职
(五)免职
(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未规定确定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申诉情形
省级机关作出申诉处理决定服作出处理决定级机关提出申诉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服行政监察机关申诉中华民国行政监察法规
定办理
第九十条 原处理机关应接复核申请书三十日作出复核决定受理公务员申诉
机关应受理日起六十日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适延长延长时间
超三十日
复核申诉期间停止事处理执行
第九十二条 公务员申诉受理机关审查认定事处理错误原处理机关应时予纠

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认机关领导员侵犯合法权益法级机关者关
专门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控告机关应规定时处理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提出申诉控告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第十六 章职位聘

118

第九十五条 机关根工作需省级公务员部门批准专业性较强职位
辅助性职位实行聘制
前款列职位涉国家秘密实行聘制
第九十六条 机关聘公务员参公务员考试录程序进行公开招聘符合条
件员中直接选聘
机关聘公务员应规定编制限额工资费限额进行
第九十七条 机关聘公务员应等愿协商致原签订书面聘合
确定机关聘公务员双方权利义务聘合双方协商致变更者解
聘合签订变更者解应报级公务员部门备案
第九十八条 聘合应具备合期限职位职责求工资福利保险遇违约
责等条款
聘合期限年五年聘合约定试期试期月六月
聘制公务员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中央公务员部门规定
第九十九条 机关法聘合聘公务员进行理
第百条 国家建立事争议仲裁制度
事争议仲裁应根合法公正时处理原法维护争议双方合法权益
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需设立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务员部门代表聘机关
代表聘制公务员代表法律专家组成
聘制公务员机关间履行聘合发生争议争议发生日起六十日
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事仲裁裁决服接仲裁裁决书日起十五日
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方事履行方事申请民法院执

第十七 章法律责
第百零条 列违反法规定情形县级领导机关者公务员部门
理权限区情况分予责令纠正者宣布效负责领导员直接责
员根情节轻重予批评教育者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编制限额职数者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调转聘晋升
(二)规定条件进行公务员奖惩回避办理退休
(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调转聘晋升竞争岗公开选拔考
核奖惩
(四)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遇标准
(五)录竞争岗公开选拔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严重影响公开
公正
(六)规定受理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
(七)违反法规定情形
第百零二条 公务员辞公职者退休原系领导成员公务员离职三年公务
员离职两年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企业者营利性组织职事原工
作业务直接相关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公职者退休违反前款规定行原机关级公务员部门责

119

令限期改正逾期改正县级工商行政理部门没收该员业期间违法责令
接收单位该员予清退根情节轻重接收单位处处罚员违法倍五倍
罚款
第百零三条 机关错误具体事处理公务员造成名誉损害应赔礼道歉恢复名
誉消影响造成济损失应法予赔偿
第百零四条 公务员部门工作员违反法规定滥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尚构成犯罪予处分
第十八章 附
第百零五条 法称领导成员指机关领导员包括机关设机构担领导职务

第百零六条 法律法规授权具公事务理职事业单位中工勤员外工作
员批准参法进行理
第百零七条 法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 1957 年 10 月 23
日批准国务院 1957 年 10 月 26 日公布国务院关国家行政机关工作员奖惩暂行规定
1993 年 8 月 14 日国务院公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废止


120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章 总
第条 保障公民法组织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
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民群众生产生活济社会活动服务作制定条例
第二条 条例称政府信息指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程中制作者获取定形式
记录保存信息
第三条 级民政府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方民政府办公厅(室)者县级方民政府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 级民政府县级民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制度指定机构(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职责:
()具体承办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更新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报告
(四)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行政机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关职责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遵循公正公便民原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者影响社会稳定
扰乱社会理秩序虚假者完整信息应职责范围发布准确政府信息予澄清
第七条 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行政
机关应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准确致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国家关规定需批准未批准发布
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危国家安全公安全济安全社会稳定
第二章 公开范围
第九条 行政机关符合列基求政府信息应动公开:
()涉公民法者组织切身利益
(二)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者参
(三)反映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办事程序等情况
(四)法律法规国家关规定应动公开
第十条 县级级民政府部门应条例第九条规定职责范围确
定动公开政府信息具体容重点公开列政府信息: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相关政策

121

(三)国民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需提交全部材
料目录办理情况
(八)重建设项目批准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业等方面政策措施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情况
(十)环境保护公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条 设区市级民政府县级民政府部门重点公开政府信息应包括列
容:
()城乡建设理重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者征土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费发放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理分配情况
第十二条 乡(镇)民政府应条例第九条规定职责范围确定动公开
政府信息具体容重点公开列政府信息:
()贯彻落实国家关农村工作政策情况
(二)财政收支类专项资金理情况
(三)乡(镇)土利总体规划宅基审核情况
(四)征收者征土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费发放情况
(五)乡(镇)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乡镇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第十三条 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动公开政府信
息外公民法者组织根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国务院部门
方级民政府县级方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责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前应中华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法律法
规国家关规定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政府信息确定否公开时应法律法规国家关规定报关
部门者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公开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隐私政府信息权利意公开
者行政机关认公开公利益造成重影响涉商业秘密隐私政府信息
予公开
第三章 方式程序
第十五条 行政机关应动公开政府信息通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

122

报刊广播电视等便公众知晓方式公开
第十六条 级民政府应国家档案馆公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配备相应
设施设备公民法者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机关根需设立公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设施
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应时国家档案馆公图书馆提供动公开政府信息
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制作政府信息制作该政府信息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公
民法者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保存该政府信息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政
府信息公开权限规定规定
第十八条 属动公开范围政府信息应该政府信息形成者变更日起 20 工作日
予公开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期限规定规定
第十九条 行政机关应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包括政府信息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办公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容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包括政府信息索引名称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容
第二十条 公民法者组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应采书面形式(包括数电文形式)采书面形式确困难申请口头提出受
理该申请行政机关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包括列容:
()申请姓名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形式求
第二十条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列情况分作出答复:
()属公开范围应告知申请获取该政府信息方式途径
(二)属予公开范围应告知申请说明理
(三)法属行政机关公开者该政府信息存应告知申请够确定该
政府信息公开机关应告知申请该行政机关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容明确应告知申请作出更改补充
第二十二条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含应公开容够作区分处理行政机
关应申请提供公开信息容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涉商业秘密隐私公开损害第
三方合法权益应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意公开公开行政机关
认公开公利益造成重影响应予公开决定公开政府信息容理
书面通知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够场答复应场予答复
行政机关场答复应收申请日起 15 工作日予答复需延长答复期
限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意告知申请延长答复期限长超 15
工作日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涉第三方权益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需时间计算条第二
款规定期限
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者组织行政机关申请提供身相关税费缴纳社会保

123

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应出示效身份证件者证明文件
公民法者组织证证明行政机关提供身相关政府信息记录准确
权求该行政机关予更正该行政机关权更正应转送权更正行政机关处理告
知申请
第二十六条 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申请求形式予提供法
申请求形式提供通安排申请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者适形式提供
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费外
收取费行政机关通组织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费标准国务院价格部门会国务院财政部门
制定
第二十八条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民确济困难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负责审核意减免相关费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民存阅读困难者视听障碍行政机关应提供必帮助
第四章 监督保障
第二十九条 级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追
究制度定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第三十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监察机关负责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级行政机关应年 3 月 31 日前公布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第三十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包括列容:
()行政机关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问题改进情况
(六)需报告事项
第三十三条 公民法者组织认行政机关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举报收举报机关应予调查处理
公民法者组织认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具体行政行侵犯合法权益
法申请行政复议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违反条例规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监察
机关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行政机关负责法予处分[2]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违反条例规定列情形监察机关级行政机关
责令改正情节严重行政机关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处分构成
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二)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

124

(四)通组织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五)公开应公开政府信息
(六)违反条例规定行
第五章 附
第三十六条 法律法规授权具理公事务职组织公开政府信息活动适条

第三十七条 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交通等
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公企事业单位提供社会公服务程中制作获取信息公开参
条例执行具体办法国务院关部门者机构制定
第三十八条 条例 200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125

海关法
第章 总
第条 维护国家权利益加强海关监督理促进外济贸易科技文化交
保障社会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法
第二条 中华民国海关国家进出关境(简称进出境)监督理机关海关
法关法律行政法规监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物品
(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
办理海关业务
第三条 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理全国海关
国家外开放口岸海关监业务集中点设立海关海关隶属关系受行政区划
限制
海关法独立行职权海关总署负责
第四条 国家海关总署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配备专职缉私警察负责
辖走私犯罪案件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履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职责应中华民
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根国家关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办理辖
走私犯罪案件应法辖权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方级公安机关应配合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 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处理综合治理缉私体制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理查
缉走私工作关规定国务院行制定
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获走私案件应予行政处罚移送海关法处理涉嫌犯罪
应移送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方公安机关案件辖分工法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海关行列权力
()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违反法者关法律行政法
规扣留
(二)查阅进出境员证件查问违反法者关法律行政法规嫌疑调查
违法行
(三)查阅复制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关合发票帐册单记录文
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制品资料中违反法者关法律行政法规进出
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牵连扣留
(四)海关监区海关附海边规定区检查走私嫌疑运输工具藏匿走私
货物物品嫌疑场检查走私嫌疑身体走私嫌疑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走私犯
罪嫌疑直属海关关长者授权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扣留走私犯罪嫌疑扣留
时间超二十四时特殊情况延长四十八时
海关监区海关附海边规定区外海关调查走私案件时走私嫌疑运
输工具公民住处外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场直属海关关长者授权隶属
海关关长批准进行检查关事应场事未场见证场情况

126

径行检查中证证明走私嫌疑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扣留
海关附海边规定区范围海关总署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关省级民政府确定
(五)调查走私案件时直属海关关长者授权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查询案件涉
嫌单位涉嫌员金融机构邮政企业存款汇款
(六)进出境运输工具者违抗海关监逃逸海关连续追海关监区海关附
海边规定区外带回处理
(七)海关履行职责配备武器海关工作员佩带武器规海关总署会
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海关行权力
第七条 方部门应支持海关法行职权非法干预海关执法活动
第八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设立海关点进境者出境特殊情况
需未设立海关点时进境者出境必须国务院者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
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第九条 进出口货物规定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进出境物品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委托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第十条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委托委托名义办理报关手续应
海关提交委托签署授权委托书遵守法委托项规定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委托名义办理报关手续应承担收发货
相法律责
委托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报关企业提供委托报关事项真实情况报关
企业接受委托委托办理报关手续应委托提供情况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
第十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法海关注册登记未法
海关注册登记事报关业务
报关企业报关员非法代理报关者超出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
第十二条 海关法执行职务关单位应实回答询问予配合单位
阻挠
海关执行职务受暴力抗拒时执行关务公安机关民武装警察部队应予协助
第十三条 海关建立违反法规定逃避海关监行举报制度
单位均权违反法规定逃避海关监行进行举报
海关举报者协助查获违反法案件功单位应予精神者物质奖励
海关应举报保密
第二章 进出境运输工具
第十四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达者驶离设立海关点时运输工具负责应海关实
申报交验单证接受海关监检查
停留设立海关点进出境运输工具未海关意擅驶离
进出境运输工具设立海关点驶设立海关点应符合海关监求
办理海关手续未办结海关手续改驶境外
第十五条 进境运输工具进境海关申报前出境运输工具办结海关手续出境

127

前应交通机关规定路线行进交通机关没规定海关指定
第十六条 进出境船舶火车航空器达驶离时间停留点停留期间更换点装
卸货物物品时间运输工具负责者关交通运输部门应事先通知海关
第十七条 运输工具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者进出境旅客应接受海关监
货物物品装卸完毕运输工具负责应海关递交反映实际装卸情况交接单记录
进出境运输工具员携带物品应海关实申报接受海关检查
第十八条 海关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时运输工具负责应场根海关求开启舱
室房间车门走私嫌疑应开拆藏匿走私货物物品部位搬移货物物料
海关根工作需派员运输工具执行职务运输工具负责应提供方便
第十九条 进境境外运输工具出境境运输工具未海关办理手续缴纳关税
转者移作
第二十条 进出境船舶航空器兼营境客货运输应符合海关监求
进出境运输工具改营境运输需海关办理手续
第二十条 海运输船舶渔船事海作业特种船舶未海关意载运者
换取买卖转进出境货物物品
第二十二条 进出境船舶航空器抗力原迫未设立海关点停泊降
落者抛掷起卸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负责应立报告附海关
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二十三条 进口货物进境起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海关申报起出境止境
转运通运货物进境起出境止应接受海关监
第二十四条 进口货物收货出口货物发货应海关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证
件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没进出口许证件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国务
院规定
进口货物收货应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起十四日出口货物发货海关特准
外应货物运抵海关监区装货二十四时前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收货超前款规定期限海关申报海关征收滞报金
第二十五条 办理进出口货物海关申报手续应采纸质报关单电子数报关单形式
第二十六条 海关接受申报报关单证容修改者撤销符合海关规定情形

第二十七条 进口货物收货海关意申报前查货物者提取货样需法
检疫货物应检疫合格提取货样
第二十八条 进出口货物应接受海关查验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口货物收货出口货物
发货应场负责搬移货物开拆重封货物包装海关认必时径行开验
复验者提取货样
海关特殊情况进出口货物予免验具体办法海关总署制定
第二十九条 海关特准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缴清税款者提供担保海关签印
放行
第三十条 进口货物收货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起超三月未海关申报进口
货物海关提取法变卖处理价款扣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税款尚余款

128

货物法变卖日起年收货申请予发中属国家进口限制性规定应
提交许证件提供予发逾期申请者予发缴国库
确属误卸者溢卸进境货物海关审定原运输工具负责者货物收发货该运
输工具卸货日起三月办理退运者进口手续必时海关批准延期三月逾
期未办手续海关前款规定处理
前两款列货物宜长期保存海关根实际情况提前处理
收货者货物声明放弃进口货物海关提取法变卖处理价款扣运输
装卸储存等费缴国库
第三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者海关总署规定暂时进口者暂时出口货物
应六月复运出境者复运进境需延长复运出境者复运进境期限应根海关总
署规定办理延期手续
第三十二条 营保税货物储存加工装配展示运输寄售业务营免税商店应
符合海关监求海关批准办理注册手续
保税货物转转移进出保税场应海关办理关手续接受海关监查验
第三十三条 企业事加工贸易应海关总署规定海关备案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
耗料量海关关规定核定
加工贸易制成品应规定期限复出口中进口料件属国家规定准予保税
应海关办理核销手续属先征收税款法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者制成品销海关保税进口料件法征税属国家进口
限制性规定应海关提交进口许证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批准中华民国境设立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区域海关
国家关规定实施监
第三十五条 进口货物应收货货物进境海关办理海关手续出口货物应发货
货物出境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收发货申请海关意进口货物收货设海关指运出口货物发货
设海关启运办理海关手续述货物转关运输应符合海关监求必时
海关派员押运
电缆道者特殊方式输送进出境货物营单位应定期指定海关申报办
理海关手续
第三十六条 境转运通运货物运输工具负责应进境海关实申报应
规定期限运输出境
海关认必时查验境转运通运货物
第三十七条 海关监货物未海关许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
押质押留置转更换标记移作者进行处置
海关加施封志擅开启者损毁
民法院判决裁定者关行政执法部门决定处理海关监货物应责令事办结海
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 营海关监货物仓储业务企业应海关注册海关规定办理收
存交付手续
海关监区外存放海关监货物应海关意接受海关监
违反前两款规定者保海关监货物期间造成海关监货物损毁者灭失抗力

129

外海关监货物负保义务应承担相应纳税义务法律责
第三十九条 进出境集装箱监办法捞进出境货物沉船监办法边境额贸易进
出口货物监办法法未具体列明进出境货物监办法海关总署者海关
总署会国务院关部门行制定
第四十条 国家进出境货物物品禁止性者限制性规定海关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规定者国务院关部门法律行政法规授权作出规定实施监具体监办法
海关总署制定
第四十条 进出口货物原产国家关原产规规定确定
第四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商品类国家关商品类规定确定
海关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提供确定商品类需关资料必时海关组
织化验检验海关认定化验检验结果作商品类
第四十三条 海关根外贸易营者提出书面申请拟作进口者出口货物预先
作出商品类等行政裁定
进口者出口相货物应适相商品类行政裁定
海关作出商品类等行政裁定应予公布
第四十四条 海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出境货物关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需海关申报知识产权状况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代理应国家规定海关
实申报关知识产权状况提交合法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第四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放行日起三年者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海关监期
限三年海关进出口货物直接关企业单位会计帐簿会计证报
关单证关资料关进出口货物实施稽查具体办法国务院规定
第四章 进出境物品
第四十六条 携带进出境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物品应合理数量限
接受海关监
第四十七条 进出境物品应海关实申报接受海关查验
海关加施封志擅开启者损毁
第四十八条 进出境邮袋装卸转运境应接受海关监邮政企业应海关递交
邮件路单
邮政企业应开拆封发国际邮袋时间事先通知海关海关应时派员场监查验
第四十九条 邮运进出境物品海关查验放行关营单位方投递者交付
第五十条 海关登记准予暂时免税进境者暂时免税出境物品应复带出境者
复带进境
境员未海关批准带物品留境
第五十条 进出境物品声明放弃物品海关规定期限未办理海关手续者
认领物品法投递法退回进境邮递物品海关法第三十条规定处理
第五十二条 享外交特权豁免外国机构者员公务品者物品进出境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
第五章 关税

130

第五十三条 准许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海关法征收关税
第五十四条 进口货物收货出口货物发货进出境物品关税纳税义

第五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海关该货物成交价格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
确定时完税价格海关法估定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包括货物货价货物运抵中华民国境输入点起卸前运输
相关费保险费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包括货物货价货物运中华民国境输出
点装载前运输相关费保险费中包含出口关税税额应予扣
进出境物品完税价格海关法确定
第五十六条 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者免征关税
()商业价值广告品货样
(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偿赠送物资
(三)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者损失货物
(四)规定数额物品
(五)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货物物品
(六)中华民国缔结者参加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货物物品
第五十七条 特定区特定企业者特定途进出口货物减征者免征关税特
定减税者免税范围办法国务院规定
前款规定减征者免征关税进口货物特定区特定企业者特定途未
海关核准补缴关税移作
第五十八条 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款规定范围外时减征者免征关税
国务院决定
第五十九条 暂时进口者暂时出口货物特准进口保税货物货物收发货海
关缴纳相税款保证金者提供担保准予暂时免纳关税
第六十条 进出口货物纳税义务应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日起十五日缴纳税款
逾期缴纳海关征收滞纳金纳税义务担保超三月未缴纳直属海关关长
者授权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采取列强制措施
()书面通知开户银行者金融机构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应税货物法变卖变卖抵缴税款
(三)扣留法变卖价值相应纳税款货物者财产变卖抵缴税款
海关采取强制措施时前款列纳税义务担保未缴纳滞纳金时强制执行
进出境物品纳税义务应物品放行前缴纳税款
第六十条 进出口货物纳税义务规定纳税期限明显转移藏匿应税货物
财产迹象海关责令纳税义务提供担保纳税义务提供纳税担保直属
海关关长者授权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采取列税收保全措施
()书面通知纳税义务开户银行者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相应纳税款
存款
(二)扣留纳税义务价值相应纳税款货物者财产
纳税义务规定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海关必须立解税收保全措施期限届满未
缴纳税款直属海关关长者授权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书面通知纳税义务开户
银行者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存款中扣缴税款者法变卖扣留货物者财产

131

变卖抵缴税款
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者纳税义务规定期限已缴纳税款海关未立解税收保全
措施致纳税义务合法权益受损失海关应法承担赔偿责
第六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海关发现少征者漏征税款应缴纳税款
者货物物品放行日起年纳税义务补征纳税义务违反规定造成少征者
漏征海关三年追征
第六十三条 海关征税款海关发现应立退纳税义务缴纳税款日起年
求海关退
第六十四条 纳税义务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缴纳税款法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决定服法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五条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征收理适关税征收理规定
第六章 海关事务担保
第六十六条 确定货物商品类估价提供效报关单证者办结海关手续前收
发货求放行货物海关应提供法应履行法律义务相适应担保放行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免担保外
法律行政法规履行海关义务担保规定规定
国家进出境货物物品限制性规定应提供许证件提供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担保情形海关办理担保放行
第六十七条 具履行海关事务担保力法组织者公民成担保法律
规定担保外
第六十八条 担保列财产权利提供担保
()民币兑换货币
(二)汇票票支票债券存单
(三)银行者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
(四)海关法认财产权利
第六十九条 担保应担保期限承担担保责担保履行担保责免担保
应办理关海关手续义务
第七十条 海关事务担保理办法国务院规定
第七章 执法监督
第七十条 海关履行职责必须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利益法定职权法定程序严格执
法接受监督
第七十二条 海关工作员必须秉公执法廉洁律忠职守文明服务列行
()包庇容走私者串通进行走私
(二)非法限制身非法检查身体住者场非法检查扣留进出境运
输工具货物物品
(三)利职权者谋取私利
(四)索取收受贿赂
(五)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海关工作秘密

132

(六)滥职权意刁难拖延监查验
(七)购买私分占没收走私货物物品
(八)参者变相参营利性营活动
(九)违反法定程序者超越权限执行职务
(十)违法行
第七十三条 海关应根法履行职责需加强队伍建设海关工作员具良
政治业务素质
海关专业员应具法律相关专业知识符合海关规定专业岗位职求
海关招收工作员应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
海关应计划工作员进行政治思想法制海关业务培训考核海关工作员必
须定期接受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继续岗执行职务
第七十四条 海关总署应实行海关关长定期交流制度
海关关长定期级海关述职实陈述执行职务情况海关总署应定期直属海关关
长进行考核直属海关应定期隶属海关关长进行考核
第七十五条 海关工作员行政执法活动法接受监察机关监督缉私警察进行侦
查活动法接受民检察院监督
第七十六条 审计机关法海关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海关办理国家财政收支
关事项权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第七十七条 级海关应级海关执法活动法进行监督级海关认级海关作出
处理者决定适法予变更者撤销
第七十八条 海关应法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建立健全部监督制度
工作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十九条 海关部负责审单查验放行稽查调查等岗位职责权限应明确
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八十条 单位均权海关工作员违法违纪行进行控告检举收
控告检举机关权处理应法职责分工时查处收控告检举机关负责
查处机关应控告检举保密
第八十条 海关工作员调查处理违法案件时遇列情形应回避
()案事者事亲属
(二)者亲属案利害关系
(三)案事关系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第八章 法律责
第八十二条 违反法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关
进出境禁止性者限制性理列情形走私行
()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者法应缴纳税款货物
物品进出境
(二)未海关许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关许证件擅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
货物海关监货物物品进境境外运输工具境销售
(三)逃避海关监构成走私行

133

前款列行尚构成犯罪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违法处罚
款专门者次掩护走私货物物品专门者次走私运输工具予没收藏
匿走私货物物品特制设备责令拆毁者没收
第款列行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八十三条 列行走私行处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直接走私非法收购走私进口货物物品
(二)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载员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者限制进出
境货物物品者运输收购贩卖法应缴纳税款货物没合法证明
第八十四条 伪造变造买卖海关单证走私通谋走私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
票证明海关单证走私通谋走私提供运输保邮寄者方便构成犯罪
法追究刑事责尚构成犯罪海关没收违法处罚款
第八十五条 携带邮寄超合理数量物品进出境未法海关申报责令补
缴关税处罚款
第八十六条 违反法规定列行处罚款违法没收违法
()运输工具设立海关点进出境
(二)进出境运输工具达时间停留点者更换点通知海关
(三)进出口货物物品者境转运通运货物海关申报实
(四)规定接受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行检查查验
(五)进出境运输工具未海关意擅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者进出境旅客
(六)设立海关点停留进出境运输工具未海关意擅驶离
(七)进出境运输工具设立海关点驶设立海关点尚未办结海关手续
未海关批准中途擅改驶境外者境未设立海关点
(八)进出境运输工具符合海关监求者未海关办理手续擅兼营者改营境
运输
(九)抗力原进出境船舶航空器迫未设立海关点停泊降落者
境抛掷起卸货物物品正理附海关报告
(十)未海关许擅海关监货物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
押留置转更换标记移作者进行处置
(十)擅开启者损毁海关封志
(十二)营海关监货物运输储存加工等业务关货物灭失者关记录真实
提供正理
(十三)违反海关监规定行
第八十七条 海关准予事关业务企业违反法关规定海关责令改正
予警告暂停事关业务直撤销注册
第八十八条 未海关注册登记事报关业务海关予取缔没收违法处
罚款
第八十九条 报关企业非法代理报关者超出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海关责令改
正处罚款情节严重撤销报关注册登记
报关员非法代理报关者超出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海关责令改正处罚款
第九十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报关企业海关工作员行贿海关撤销报关注册登
记处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重新注册登记报关企业

134

报关员海关工作员行贿处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九十条 违反法规定进出口侵犯中华民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知识产权货物
海关法没收侵权货物处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九十二条 海关法扣留货物物品运输工具民法院判决者海关处罚决定作出
前处理危险品者鲜活易腐易失效等宜长期保存货物物品
申请先行变卖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直属海关关长者授权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先
行法变卖变卖价款海关保存通知
民法院判决没收者海关决定没收走私货物物品违法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
海关法统处理价款海关决定处罚款全部缴中央国库
第九十三条 事逾期履行海关处罚决定申请复议者民法院提起诉讼作
出处罚决定海关保证金抵缴者扣留货物物品运输工具法变价抵缴
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十四条 海关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时损坏查验货物物品应赔偿实际损

第九十五条 海关违法扣留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致事合法权益受损失应
法承担赔偿责
第九十六条 海关工作员法第七十二条列行法予行政处分违法
法没收违法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九十七条 海关财政收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计机关关部门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作出处理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行政处分构成
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九十八条 未法规定控告检举举报保密直接负责员
直接责员单位者关单位法予行政处分
第九十九条 海关工作员调查处理违法案件时未法规定进行回避直接负责
员直接责员法予行政处分
第九章 附
第百条 法列语含义
直属海关指直接海关总署领导负责理定区域范围海关业务海关隶属海关
指直属海关领导负责办理具体海关业务海关
进出境运输工具指载运员货物物品进出境种船舶车辆航空器驮畜
境转运通运货物指境外启运通中国境继续运境外货物中通境
陆路运输称境货物境设立海关点换装运输工具通境陆路运输称
转运货物船舶航空器载运进境原装运输工具载运出境称通运货物
海关监货物指法第二十三条列进出口货物境转运通运货物特定减免税
货物暂时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尚未办结海关手续进出境货物
保税货物指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境储存加工装配复运出境货物
海关监区指设立海关港口车站机场国界孔道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
海关监业务场未设立海关国务院批准进出境点
第百零条 济特区等特定区境区间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监

135

办法国务院行规定
第百零二条 法 1987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1951 年 4 月 18 日中央民政府公布中华
民国暂行海关法时废止


136

海关关衔条例
第章 总
第条 加强海关队伍建设增强海关工作员责感荣誉感组织纪律性利
海关工作员法履行职责根宪法制定条例
第二条 海关实行关衔制度海关总署分署特派员办公室直属海关隶属海关办事
处国家公务员授予海关关衔
海关缉私警察实行民警察警衔制度
第三条 关衔区分海关工作员等级表明海关工作员身份称号标志国家予海关
工作员荣誉
第四条 海关工作员实行职务等级编制关衔
第五条 关衔高海关工作员关衔低海关工作员关衔高级关衔高海关
工作员职务隶属关衔低海关工作员时职务高级
第六条 海关总署关衔工作
第二章 关衔等级设置
第七条 海关关衔设列五等十三级:
()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
(二)关务监督:级二级三级
(三)关务督察:级二级三级
(四)关务督办:级二级三级
(五)关务员:级二级
第八条 海关工作员实行列职务等级编制关衔:
()署级正职:海关总监
(二)署级副职:海关副总监
(三)局级正职:级关务监督二级关务监督
(四)局级副职:二级关务监督三级关务监督
(五)处级正职:三级关务监督二级关务督察
(六)处级副职:级关务督察三级关务督察
(七)科级正职:二级关务督察二级关务督办
(八)科级副职:三级关务督察三级关务督办
(九)科员职:级关务督办级关务员
(十)办事员职:二级关务督办二级关务员
第三章 关衔授予
第九条 关衔授予海关工作员现职务德表现职时间工作年限
第十条 海关招考录海关工作员者部门调海关工作员确定职务授予相
应关衔

137

第十条 关衔列规定权限批准授予:
()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级关务监督二级关务监督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二)三级关务监督三级关务督察海关总署署长批准授予
(三)海关总署机关海关总署派出机构级关务督办关衔海关总署政治部批准
授予
(四)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级关务督办关衔直属海关关长批准授予
第四章 关衔晋级
第十二条 二级关务督察关衔海关工作员职务等级编制关衔幅度列
期限晋级:
二级关务员级关务督办三年晋升级
级关务督办级关务督察四年晋升级
第十三条 二级关务督察关衔海关工作员晋级期限届满考核具备晋级条件
应逐级晋升具备晋级条件应延期晋升工作中突出功绩批准提前晋升
第十四条 级关务督察关衔海关工作员晋级职务等级编制关衔幅度根
德表现工作实绩实行选升
第十五条 海关工作员提升职务关衔低新职务等级编制关衔低关衔应晋
升新职务等级编制关衔低关衔
第十六条 关务员晋升关务督办关务督办晋升关务督察关务督察晋升关务监督培训合
格方晋升
第十七条 关衔晋级批准权限适条例第十条规定
第五章 关衔保留降级取消
第十八条 海关工作员退休关衔予保留佩带标志
海关工作员调离辞职者辞退关衔予保留
第十九条 海关工作员胜现职务调级职务关衔高新职务等级编制
关衔高关衔应降级新职务等级编制关衔高关衔关衔降级批准权限原关衔
批准权限相
第二十条 海关工作员受降级撤职行政处分应相应降低关衔关衔降级批准权
限原关衔批准权限相关衔降级关衔晋级期限降级关衔等级重新计算
关衔降级适二级关务员
第二十条 海关工作员受开行政处分犯罪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者期徒
刑刑罚关衔相应取消履行批准手续
退休海关工作员犯罪适前款规定
第六章 附
第二十二条 海关关衔标志式样佩带办法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 条例公布日起施行


138

船舶吨税法
第条 中华民国境外港口进入境港口船舶(称应税船舶)应法缴
纳船舶吨税(简称吨税)
第二条 吨税税目税率法附吨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第三条 吨税设置优惠税率普通税率
中华民国籍应税船舶船籍国(区)中华民国签订含相互予船舶税费
惠国遇条款条约者协定应税船舶适优惠税率
应税船舶适普通税率
第四条 吨税船舶净吨位吨税执期限征收
应税船舶负责次申报纳税时吨税税目税率表选择申领种期限吨税执

第五条 吨税应纳税额船舶净吨位适税率计算
第六条 吨税海关负责征收海关征收吨税应制发缴款证
应税船舶负责缴纳吨税者提供担保海关申领执期限填发吨税执
第七条 应税船舶进入港口办理入境手续时应海关申报纳税领取吨税执者交验
吨税执(者申请核验吨税执电子信息)应税船舶离开港口办理出境手续时应交验吨
税执(者申请核验吨税执电子信息)
应税船舶负责申领吨税执时应海关提供列文件:
()船舶国籍证书者海事部门签发船舶国籍证书收存证明
(二)船舶吨位证明
应税船舶抗力未设立海关点停泊船舶负责应立附海关报告
抗力原消法规定海关申报纳税
第八条 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税船舶进入港口日
应税船舶吨税执期满尚未离开港口应申领新吨税执次执期满次
日起续缴吨税
第九条 列船舶免征吨税:
()应纳税额民币五十元船舶
(二)境外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船舶权初次进口港空载船舶
(三)吨税执期满二十四时客货船舶
(四)非机动船舶(包括非机动驳船)
(五)捕捞养殖渔船
(六)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终止运营者拆解客货船舶
(七)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者征船舶
(八)警船舶
(九)法律规定应予免税外国驻华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关员
船舶
(十)国务院规定船舶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国务院报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吨税执期限应税船舶发生列情形海关实际发生天数批注延

139

长吨税执期限:
()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客货
(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征
第十条 符合法第九条第款第五项第九项第十条规定船舶应提供海事部门
渔业船舶理部门者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等部门机构出具具法律效力证明文件者
关系证明文件申明免税者延长吨税执期限理
第十二条 应税船舶负责应海关填发吨税缴款证日起十五日缴清税款未期缴
清税款滞纳税款日起缴清税款日止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五税款滞纳金
第十三条 应税船舶达港口前海关核准先行申报办结出入境手续应税船舶负责
应海关提供法履行吨税缴纳义务相适应担保应税船舶达港口法规定
海关申报纳税
列财产权利担保:
()民币兑换货币
(二)汇票票支票债券存单
(三)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
(四)海关法认财产权利
第十四条 应税船舶吨税执期限修理改造导致净吨位变化吨税执继续效
应税船舶办理出入境手续时应提供船舶修理改造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 应税船舶吨税执期限税目税率调整者船籍改变导致适税率变化
吨税执继续效
船籍改变导致适税率变化应税船舶办理出入境手续时应提供船籍改变证明
文件
第十六条 吨税执期满前毁损者遗失应原发海关书面申请核发吨税执副
补税
第十七条 海关发现少征者漏征税款应应税船舶应缴纳税款日起年补征
税款应税船舶违反规定造成少征者漏征税款海关应缴纳税款日起三年追
征税款应缴纳税款日起日加征少征者漏征税款万分五税款滞纳金
海关发现征税款应二十四时通知应税船舶办理退手续加算银行期活期
存款利息
应税船舶发现缴税款缴纳税款日起三年书面形式求海关退缴税款
加算银行期活期存款利息海关应受理退税申请日起三十日查实通知应税船舶办理
退手续
应税船舶应收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通知日起三月办理关退手续
第十八条 应税船舶列行海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三万元罚
款缴者少缴应纳税款处缴者少缴税款百分五十五倍罚款罚款
低二千元:
()未规定申报纳税领取吨税执
(二)未规定交验吨税执(者申请核验吨税执电子信息)提供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吨税税款税款滞纳金罚款民币计算
第二十条 吨税征收法未作规定关税收征收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


140

第二十条 法附吨税税目税率表列语含义:
净吨位指船籍国(区)政府签发者授权签发船舶吨位证明书标明净吨位
非机动船舶指身没动力装置外力驱动船舶
非机动驳船指船舶登记机关登记驳船非机动船舶
捕捞养殖渔船指中华民国渔业船舶理部门登记捕捞船者养殖船船舶
拖船指专门拖(推)动运输船舶专业作业船舶
吨税执期限指公历年日计算期间
第二十二条 法 2018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2011 年 12 月 5 日国务院公布中华民
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时废止
附:


141

海关事务担保条例
第条 规范海关事务担保提高通关效率保障海关监督理根中华民国
海关法关法律规定制定条例
第二条 事海关申请提供担保承诺履行法律义务海关事办理海关事务担保
适条例
第三条 海关事务担保应遵循合法诚实信权责统原
第四条 列情形事办结海关手续前海关申请提供担保求提前放
行货物:
()进出口货物商品类完税价格原产尚未确定
(二)效报关单证尚未提供
(三)纳税期限税款尚未缴纳
(四)滞报金尚未缴纳
(五)海关手续尚未办结
国家进出境货物物品限制性规定应提供许证件提供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担保情形海关予办理担保放行
第五条 事申请办理列特定海关业务海关规定提供担保:
()运输企业承担港澳公路货物运输承担海关监货物境公路运输
(二)货物物品暂时进出境
(三)货物进境修理出境加工
(四)租赁货物进口
(五)货物运输工具境
(六)海关监货物暂时存放海关监区外
(七)海关监货物金融机构抵押
(八)保税货物办理关海关业务
事提供者提供担保符合规定海关予办理前款列特定海关业务
第六条 进出口货物纳税义务规定纳税期限明显转移藏匿应税货物
财产迹象海关责令纳税义务提供担保纳税义务提供担保海关法采取税
收保全措施
第七条 违法嫌疑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应者已海关法扣留封存事
海关提供担保申请免予者解扣留封存
违法嫌疑货物物品运输工具法者便扣留事者运输工具负责应
海关提供等值担保未提供等值担保海关扣留事等值财产
违法嫌疑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属禁止进出境者必须原物作证者法应
予没收海关予办理担保
第八条 法组织受海关处罚罚款违法者法应追缴货物物品
走私运输工具等值价款未缴清前法定代表负责出境应海关提供担保未
提供担保海关通知出境理机关阻止法定代表负责出境
受海关处罚然出境适前款规定
第九条 进口已采取时反倾销措施时反补贴措施货物应提供担保者进出口货

142

物收发货知识产权权利申请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相关事务等条例规定办理海关
事务担保法律行政法规特规定规定
第十条 事连续两年时具备列条件直属海关申请免担保海关规
定办理关手续:
()通海关验证稽查
(二)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 3
(三)没拖欠应纳税款
(四)没受海关行政处罚相关行政理部门良记录
(五)没追究刑事责等
事符合前款规定条件海关应停止适免担保
第十条 事定期限次办理类海关事务海关申请提供总担保海
关接受总担保事办理该类海关事务单独提供担保
总担保适范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终止情形等海关总署规定
第十二条 事海关法认财产权利提供担保担保财产权利具体范围
海关总署规定
第十三条 事保函海关提供担保保函应海关受益载明列事项:
()担保担保基情况
(二)担保法律义务
(三)担保金额
(四)担保期限
(五)担保责
(六)需说明事项
担保应保函加盖印章注明日期
第十四条 事提供担保应需履行法律义务相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
情形外担保金额列标准确定:
()提前放行货物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超承担高税款总额
(二)办理特定海关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超承担高税款总额者海关
总署规定金额
(三)明显转移藏匿应税货物财产迹象责令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超
承担高税款总额
(四)关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免予者解扣留封存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超
该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等值价款
(五)罚款违法者法应追缴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等值价款未缴清前
出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应相罚款违法数额者法应追缴货物物品走私
运输工具等值价款
第十五条 办理担保事应提交书面申请真实合法效财产权利证身
份者资格证明等材料
第十六条 海关应收事提交材料日起 5 工作日相关财产权利等进行审
核决定否接受担保事申请办理总担保海关应 10 工作日审核决定否
接受担保
符合规定担保海关决定接受日起生效符合规定担保海关应书面通知事

143

予接受说明理
第十七条 担保履行法律义务期限届满前担保担保特殊原求变更担保
容应接受担保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关证明材料海关应收事提交材料
日起 5 工作日作出否意变更决定书面通知事意变更应说明理
第十八条 担保规定期限未履行关法律义务海关法担保财产权利
中抵缴事保函提供担保海关直接求承担连带责担保履行担保责
担保履行担保责免担保办理关海关手续义务海关应时担保
办理关海关手续
第十九条 担保财产权利足抵偿担保关法律义务海关应书面通知担保
行提供担保者履行法律义务
第二十条 列情形海关应书面通知事办理担保财产权利退手续:
()事已履行关法律义务
(二)事事特定海关业务
(三)担保财产权利海关采取抵缴措施剩余
(四)需退情形
第二十条 海关求办理担保财产权利退手续书面通知送达日起 3 月事
正理未办理退手续海关应发布公告
海关公告发布日起 1 年事未办理退手续海关应担保财产权利法
变卖者兑付缴国库
第二十二条 海关履行职责金融机构等关单位应法予协助
第二十三条 担保担保违反条例欺骗隐瞒等手段提供担保海关责令
继续履行法律义务处 5000 元 50000 元罚款情节严重暂停担保事
关海关业务者撤销事关海关业务注册登记
第二十四条 海关工作员列行予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违法处分担保财产权利
(二)符合担保规定违法办理关手续致国家利益遭受损失
(三)符合担保规定予办理关手续
(四)海关事务担保关违法行
第二十五条 担保担保海关关海关事务担保具体行政行服法
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者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 条例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44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第章 总
第条 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促进外济贸易科技文化交维护公利益根
中华民国海关法制定条例
第二条 条例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指海关进出口货物关受中华民国法
律行政法规保护商标专权著作权著作权关权利专利权(统称知识产权)实施
保护
第三条 国家禁止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进出口
海关关法律条例规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中华民国海关法规定
关权力
第四条 知识产权权利请求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应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申请
第五条 进口货物收货者代理出口货物发货者代理应国家规定
海关实申报进出口货物关知识产权状况提交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 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应保守关事商业秘密
第二章 知识产权备案
第七条 知识产权权利条例规定知识产权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申请备案
应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列容
()知识产权权利名称者姓名注册者国籍等
(二)知识产权名称容相关信息
(三)知识产权许行状况
(四)知识产权权利合法行知识产权货物名称产进出境海关进出口商
特征价格等
(五)已知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制造商进出口商进出境海关特征价格等
前款规定申请书容证明文件知识产权权利应附送证明文件
第八条 海关总署应收全部申请文件日起 30 工作日作出否准予备案决定
书面通知申请予备案应说明理
列情形海关总署予备案
()申请文件齐全者效
(二)申请知识产权权利
(三)知识产权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
第九条 海关发现知识产权权利申请知识产权备案未实提供关情况者文件海关总
署撤销备案
第十条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海关总署准予备案日起生效效期 10 年
知识产权效知识产权权利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效期届满前 6 月海
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次续展备案效期 10 年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效期届满申请续展者知识产权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失效

145

第十条 知识产权备案情况发生改变知识产权权利应发生改变日起 30 工作日
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者注销手续
知识产权权利未前款规定办理变更者注销手续合法进出口者海关法履行
监职责造成严重影响海关总署根关利害关系申请撤销关备案动撤
销关备案
第三章 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申请处理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权利发现侵权嫌疑货物进出口货物进出境海关提出扣
留侵权嫌疑货物申请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权利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应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足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证
申请书应包括列容
()知识产权权利名称者姓名注册者国籍等
(二)知识产权名称容相关信息
(三)侵权嫌疑货物收货发货名称
(四)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
(五)侵权嫌疑货物进出境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
侵权嫌疑货物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申请书应包括海关备案号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权利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应海关提供超货物等值
担保赔偿申请收货发货造成损失支付货物海关扣留仓储
保处置等费知识产权权利直接仓储商支付仓储保费担保中扣具体办法
海关总署制定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权利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符合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条
例第十四条规定提供担保海关应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海关
扣留单送达收货者发货
知识产权权利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符合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者未条例第
十四条规定提供担保海关应驳回申请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
第十六条 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应立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
知识产权权利通知送达日起 3 工作日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提出申请
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提供担保海关应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
海关扣留单送达收货者发货知识产权权利逾期未提出申请者未提供担保海关
扣留货物
第十七条 海关意知识产权权利收货者发货查关货物
第十八条 收货者发货认货物未侵犯知识产权权利知识产权应海关提
出书面说明附送相关证
第十九条 涉嫌侵犯专利权货物收货者发货认进出口货物未侵犯专利权
海关提供货物等值担保金请求海关放行货物知识产权权利未合理期限
民法院起诉海关应退担保金
第二十条 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通知知识产权权利知识产权
权利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海关应扣留日起 30 工作日扣留侵权嫌疑

146

货物否侵犯知识产权进行调查认定认定应立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
第二十条 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进行调查请求知识产权部门提供协助
关知识产权部门应予协助
知识产权部门处理涉进出口货物侵权案件请求海关提供协助海关应予协助
第二十二条 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关情况进行调查时知识产权权利收货
者发货应予配合
第二十三条 知识产权权利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申请中华民
国商标法中华民国著作权法中华民国专利法者关法律规定
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者财产保全措施
海关收民法院关责令停止侵权行者财产保全协助执行通知应予协助
第二十四条 列情形海关应放行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海关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扣留日起 20 工作日未收
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
(二)海关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扣留日起 50 工作日未收
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调查认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侵犯知识产权
(三)涉嫌侵犯专利权货物收货者发货海关提供货物等值担保金请求海关
放行货物
(四)海关认收货者发货充分证证明货物未侵犯知识产权权利知识产权
(五)海关认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侵权货物前知识产权权利撤回扣留侵权嫌疑货
物申请
第二十五条 海关条例规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知识产权权利应支付关仓储
保处置等费知识产权权利未支付关费海关海关提供担保金中予
扣者求担保履行关担保责
侵权嫌疑货物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权利支付关仓储保处
置等费计入制止侵权行支付合理开支
第二十六条 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发现涉嫌犯罪案件应案件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章 法律责
第二十七条 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海关调查认定侵犯知识产权海关予没收
海关没收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应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关情况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
没收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社会公益事业海关应转交关公益机构社会
公益事业知识产权权利收购意愿海关偿转知识产权权利没收侵犯知识
产权货物法社会公益事业知识产权权利收购意愿海关消侵权特征法
拍卖进口假商标货物特殊情况外仅清货物商标标识允许进入商业渠
道侵权特征法消海关应予销毁
第二十八条 海关接受知识产权保护备案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申请知识产权权利
未提供确切情况未发现侵权货物未时采取保护措施者采取保护措施力知识
产权权利行承担责
知识产权权利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海关认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侵犯知识
产权权利知识产权者民法院判定侵犯知识产权权利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权利

147

应法承担赔偿责
第二十九条 进口者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三十条 海关工作员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玩忽职守滥职权拘私舞弊构成犯罪
法追究刑事责尚构成犯罪法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
第三十条 携带者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合理数量侵犯条例第二条规
定知识产权侵权货物处理
第三十二条 知识产权权利知识产权海关总署备案应国家关规定缴纳备
案费
第三十三条 条例 200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1995 年 7 月 5 日国务院发布中华民
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时废止


148

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章 总
第条 贯彻外开放政策促进外济贸易国民济发展根中华民
国海关法(简称海关法)关规定制定条例
第二条 中华民国准许进出口货物进境物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海关
条例规定征收进出口关税
第三条 国务院制定中华民国进出口税(简称税)中华民
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简称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规定关税税目税号列
税率作条例组成部分
第四条 国务院设立关税税委员会负责税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税目税
号列税率调整解释报国务院批准执行决定实行暂定税率货物税率期限决定
关税配额税率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报复性关税决定实施关税
措施决定特殊情况税率适履行国务院规定职责
第五条 进口货物收货出口货物发货进境物品关税纳税义务
第六条 海关工作员应法定职权法定程序履行关税征职责维护国家利益
保护纳税合法权益法接受监督
第七条 纳税义务权求海关商业秘密予保密海关应法纳税义务保密
第八条 海关检举者协助查获违反条例行单位应规定予奖励
负责保密
第二章 进出口货物关税税率设置适
第九条 进口关税设置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
进口货物定期限实行暂定税率
出口关税设置出口税率出口货物定期限实行暂定税率
第十条 原产适惠国遇条款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进口货物原产中华民
国签订含相互予惠国遇条款双边贸易协定国家者区进口货物原产
中华民国境进口货物适惠国税率
原产中华民国签订含关税优惠条款区域性贸易协定国家者区进口货
物适协定税率
原产中华民国签订含特殊关税优惠条款贸易协定国家者区进口货物
适特惠税率
原产条第款第二款第三款列外国家者区进口货物原产明进
口货物适普通税率
第十条 适惠国税率进口货物暂定税率应适暂定税率适协定税率特
惠税率进口货物暂定税率应低适税率适普通税率进口货物适暂定税率
适出口税率出口货物暂定税率应适暂定税率
第十二条 国家规定实行关税配额理进口货物关税配额适关税配额税率
关税配额外税率适条例第十条第十条规定执行

149

第十三条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口货物采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
税率适中华民国反倾销条例中华民国反补贴条例中华民
国保障措施条例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国家者区违反中华民国签订者参加贸易协定相关协定
中华民国贸易方面采取禁止限制加征关税者影响正常贸易措施原产
该国家者区进口货物征收报复性关税适报复性关税税率
征收报复性关税货物适国税率期限征收办法国务院关税税委员会决定
公布
第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应适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者出口日实施税率
进口货物达前海关核准先行申报应适装载该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实施
税率
转关运输货物税率适日期海关总署行规定
第十六条 列情形需缴纳税款应适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日实施
税率:
()保税货物批准复运出境
(二)减免税货物批准转者移作
(三)暂准进境货物批准复运出境暂准出境货物批准复运进境
(四)租赁进口货物分期缴纳税款
第十七条 补征退进出口货物关税应条例第十五条者第十六条规定确定适
税率
纳税义务违反规定需追征税款应适该行发生日实施税率行发生日
确定适海关发现该行日实施税率
第三章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
第十八条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海关符合条第三款列条件成交价格该货物运抵
中华民国境输入点起卸前运输相关费保险费基础审查确定
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指卖方中华民国境销售该货物时买方进口该货物卖方
实付应付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调整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价款
间接支付价款
进口货物成交价格应符合列条件:
()买方处置者该货物予限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限制货物转售
域限制货物价格实质性影响限制外
(二)该货物成交价格没搭售者素影响法确定
(三)卖方买方直接者间接获该货物进口转售处置者产生收
益者收益够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进行调整
(四)买卖双方没特殊关系者特殊关系未成交价格产生影响
第十九条 进口货物列费应计入完税价格:
()买方负担购货佣金外佣金纪费
(二)买方负担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该货物视体容器费
(三)买方负担包装材料费包装劳务费

150

(四)该货物生产中华民国境销售关买方免费者低成
方式提供适例分摊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类似货物价款境外开
发设计等相关服务费
(五)作该货物中华民国境销售条件买方必须支付该货物关特许
权费
(六)卖方直接者间接买方获该货物进口转售处置者收益
第二十条 进口时货物价款中列明列税收费计入该货物完税价格:
()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技术服务费
(二)进口货物运抵境输入点起卸运输相关费保险费
(三)进口关税国税收
第二十条 进口货物成交价格符合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条件者成交价格
确定海关解关情况纳税义务进行价格磋商次列价格估定该货物
完税价格:
()该货物时者约时中华民国境销售相货物成交价格
(二)该货物时者约时中华民国境销售类似货物成交价格
(三)该货物进口时者约时该进口货物相者类似进口货物第级销
售环节销售特殊关系买方销售总量单位价格应扣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项目
(四)列项总计算价格:生产该货物料件成加工费中华民
国境销售等级者种类货物通常利润般费该货物运抵境输入点起卸前
运输相关费保险费
(五)合理方法估定价格
纳税义务海关提供关资料提出申请颠倒前款第(三)项第(四)项适
次序
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二十条第款第(三)项规定估定完税价格应扣项目
指:
()等级者种类货物中华民国境第级销售环节销售时通常利润般
费通常支付佣金
(二)进口货物运抵境输入点起卸运输相关费保险费
(三)进口关税国税收
第二十三条 租赁方式进口货物海关审查确定该货物租金作完税价格
纳税义务求次性缴纳税款纳税义务选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估定完
税价格者海关审查确定租金总额作完税价格
第二十四条 运境外加工货物出境时已海关报明海关规定期限复运进境
应境外加工费料件费复运进境运输相关费保险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第二十五条 运境外修理机械器具运输工具者货物出境时已海关报明海
关规定期限复运进境应境外修理费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第二十六条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海关该货物成交价格该货物运中华民国
境输出点装载前运输相关费保险费基础审查确定
出口货物成交价格指该货物出口时卖方出口该货物应买方直接收取间接收取
价款总额
出口关税计入完税价格

151

第二十七条 出口货物成交价格确定海关解关情况纳税义务进行价
格磋商次列价格估定该货物完税价格:
()该货物时者约时国家者区出口相货物成交价格
(二)该货物时者约时国家者区出口类似货物成交价格
(三)列项总计算价格:境生产相者类似货物料件成加工费通
常利润般费境发生运输相关费保险费
(四)合理方法估定价格
第二十八条 条例规定计入者计入完税价格成费税收应客观
量化数
第四章 进出口货物关税征收
第二十九条 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应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起 14 日出口货物纳税
义务海关特准外应货物运抵海关监区装货 24 时前货物进出境
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海关总署规定执行
进口货物达前纳税义务海关核准先行申报具体办法海关总署行规定
第三十条 纳税义务应法实海关申报海关规定提供关确定完税价格
进行商品类确定原产采取反倾销反补贴者保障措施等需资料必时海关
求纳税义务补充申报
第三十条 纳税义务应税规定目录条文类总规类注章注子目
注释类注释申报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类入相应税号列海关应
法审核确定该货物商品类
第三十二条 海关求纳税义务提供确定商品类需关资料必时海关
组织化验检验海关认定化验检验结果作商品类
第三十三条 海关审查申报价格真实性准确性查阅复制进出口货物关合
发票账册结付汇证单业务函电录音录制品反映买卖双方关系交易活
动资料
海关纳税义务申报价格怀疑涉关税数额较直属海关关长者授权
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总署统格式协助查询账户通知书关工作员工作证件
查询纳税义务银行者金融机构开立单位账户资金情况银行业监督理机
构通报关情况
第三十四条 海关纳税义务申报价格怀疑应怀疑理书面告知纳税义务
求规定期限书面作出说明提供关资料
纳税义务规定期限未作说明未提供关资料者海关理怀疑申报价格
真实性准确性海关接受纳税义务申报价格条例第三章规定估定完税
价格
第三十五条 海关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纳税义务书面形式求海关
确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作出书面说明海关应纳税义务作出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 进出口货物关税价计征量计征者国家规定方式征收
价计征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量计征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152

第三十七条 纳税义务应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日起 15 日指定银行缴纳税款纳税
义务未期缴纳税款滞纳税款日起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五滞纳金
海关纳税义务欠缴税款情况予公告
海关征收关税滞纳金等应制发缴款证缴款证格式海关总署规定
第三十八条 海关征收关税滞纳金等应民币计征
进出口货物成交价格关费外币计价中国民银行公布基准汇率折合
民币计算完税价格基准汇率币种外外币计价国家关规定套算民币计算完税
价格适汇率日期海关总署规定
第三十九条 纳税义务抗力者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情形期缴纳税款
海关总署批准延期缴纳税款长超 6 月
第四十条 进出口货物纳税义务规定纳税期限明显转移藏匿应税货物
财产迹象海关责令纳税义务提供担保纳税义务提供担保海关
海关法第六十条规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纳税义务担保缴纳税款期限届满日起超 3 月未缴纳税款海关海
关法第六十条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第四十条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国家规定保税进口制成品者进口料件未规定
期限出口海关规定征收进口关税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进境时国家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制成品者进口料件规定期
限出口海关关规定退进境时已征收关税税款
第四十二条 海关批准暂时进境者暂时出境列货物进境者出境时纳税义务
海关缴纳相应纳税款保证金者提供担保暂缴纳关税应进境者出
境日起 6 月复运出境者复运进境纳税义务申请海关根海关总署规定延长
复运出境者复运进境期限:
()展览会交易会会议类似活动中展示者货物
(二)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表演赛品
(三)进行新闻报道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仪器设备品
(四)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仪器设备品
(五)款第()项第(四)项列活动中交通工具特种车辆
(六)货样
(七)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仪器工具
(八)盛装货物容器
(九)非商业目货物
第款列暂准进境货物规定期限未复运出境者暂准出境货物规定期限未
复运进境海关应法征收关税
第款列暂时免征关税范围外暂准进境货物应该货物完税价格
境滞留时间折旧时间例计算征收进口关税具体办法海关总署规定
第四十三条 品质者规格原出口货物出口日起 1 年原状复运进境征收进
口关税
品质者规格原进口货物进口日起 1 年原状复运出境征收出口关税
第四十四条 残损短少品质良者规格符原进出口货物发货承运
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者更换相货物进出口时征收关税免费更换原进口货物退运

153

出境者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海关应原进出口货物重新规定征收关税
第四十五条 列进出口货物免征关税:
()关税税额民币 50 元票货物
(二)商业价值广告品货样
(三)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偿赠送物资
(四)海关放行前损失货物
(五)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途中必需燃料物料饮食品
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货物根海关认定受损程度减征关税
法律规定免征者减征关税货物海关根规定予免征者减征
第四十六条 特定区特定企业者特定途进出口货物减征者免征关税时
减征者免征关税国务院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进口货物减征者免征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

第四十八条 纳税义务进出口减免税货物规定外应进出口该货物前
规定持关文件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海关审查符合规定予减征者免征关税
第四十九条 需海关监减免税进口货物监年限转者移作需补税
海关应根该货物进口时间折旧估价补征进口关税
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监年限海关总署规定
第五十条 列情形纳税义务缴纳税款日起 1 年申请退关税
应书面形式海关说明理提供原缴款证相关资料:
()已征进口关税货物品质者规格原原状退货复运出境
(二)已征出口关税货物品质者规格原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已重新缴纳出口
退国环节关税收
(三)已征出口关税货物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
海关应受理退税申请日起 30 日查实通知纳税义务办理退手续纳税义务应
收通知日起 3 月办理关退税手续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退关税海关应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退税
第五十条 进出口货物放行海关发现少征者漏征税款应缴纳税款者货物放
行日起 1 年纳税义务补征税款纳税义务违反规定造成少征者漏征税款海
关缴纳税款者货物放行日起 3 年追征税款缴纳税款者货物放行日起日加
收少征者漏征税款万分五滞纳金
海关发现海关监货物纳税义务违反规定造成少征者漏征税款应纳税义务应
缴纳税款日起 3 年追征税款应缴纳税款日起日加收少征者漏征税款万分五滞
纳金
第五十二条 海关发现征税款应立通知纳税义务办理退手续
纳税义务发现缴税款缴纳税款日起 1 年书面形式求海关退缴
税款加算银行期活期存款利息海关应受理退税申请日起 30 日查实通知纳税义务
办理退手续
纳税义务应收通知日起 3 月办理关退税手续
第五十三条 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规定退税款利息涉国库中退库

154

法律行政法规关国库理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报关企业接受纳税义务委托纳税义务名义办理报关纳税手续报
关企业违反规定造成海关少征漏征税款报关企业少征者漏征税款滞纳金纳税义
务承担纳税连带责
报关企业接受纳税义务委托报关企业名义办理报关纳税手续报关企业纳税义
务承担纳税连带责
抗力外保海关监货物期间海关监货物损毁者灭失海关监货物负
保义务应承担相应纳税责
第五十五条 欠税纳税义务合分立情形合分立前应海关报告
法缴清税款纳税义务合时未缴清税款合法者组织继续履行未履行
纳税义务纳税义务分立时未缴清税款分立法者组织未履行纳税义务承担
连带责
纳税义务减免税货物保税货物监期间合分立者资产重组情形应
海关报告规定需缴税应法缴清税款规定继续享受减免税保税遇
应海关办理变更纳税义务手续
纳税义务欠税者减免税货物保税货物监期间撤销解散破产者法终
止营情形应清算前海关报告海关应法纳税义务应缴税款予清缴
第五章 进境物品进口税征收
第五十六条 进境物品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合进口税海关法征收
第五十七条 海关总署规定数额进境物品免征进口税
超海关总署规定数额合理数量进境物品进境物品纳税义务
进境物品放行前规定缴纳进口税
超合理数量进境物品应进口货物法办理相关手续
国务院关税税委员会规定货物征税进境物品条例第二章第四章规定征收关

第五十八条 进境物品纳税义务指携带物品进境入境员进境邮递物品收件
方式进口物品收件
第五十九条 进境物品纳税义务行办理纳税手续委托办理纳税手续
接受委托应遵守章纳税义务项规定
第六十条 进口税价计征
进口税计算公式: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
第六十条 海关应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海关总署制定中华民国进
境物品类表中华民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进境物品进行类确定完税价格
确定适税率
第六十二条 进境物品适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日实施税率完税价格
第六十三条 进口税减征免征补征追征退暂准进境物品征收进口税参
条例货物征收进口关税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155

第六十四条 纳税义务担保海关确定纳税义务确定完税价格商品类确定原
产适税率者汇率减征者免征税款补税退税征收滞纳金确定计征方式确定
纳税点异议应缴纳税款法级海关申请复议复议决定服
法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五条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征收理适关税征收理规定
第六十六条 违反条例规定行海关法中华民国海关法行政处罚
实施细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罚
第六十七条 条例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992 年 3 月 18 日国务院修订发布中华
民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时废止


156

进出口货物原产条例
第条 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原产效实施项贸易措施促进外贸易发展制
定条例
第二条 条例适实施惠国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原产标记理国
数量限制关税配额等非优惠性贸易措施进行政府采购贸易统计等活动进出口货物原产
确定
实施优惠性贸易措施进出口货物原产确定适条例具体办法中华民
国缔结者参加国际条约协定关规定行制定
第三条 完全国家(区)获货物该国(区)原产两国家(
区)参生产货物完成实质性改变国家(区)原产
第四条 条例第三条称完全国家(区)获货物指:
()该国(区)出生饲养活动物
(二)该国(区)野外捕捉捕捞搜集动物
(三)该国(区)活动物获未加工物品
(四)该国(区)收获植物植物产品
(五)该国(区)采掘矿物
(六)该国(区)获条第()项第(五)项范围外天然生成物品
(七)该国(区)生产程中产生弃置者回收作材料废碎料
(八)该国(区)收集修复者修理物品者该物品中回收零件者材料
(九)合法悬挂该国旗帜船舶领海外海域获海洋捕捞物物品
(十)合法悬挂该国旗帜加工船加工条第(九)项列物品获产品
(十)该国领海外享专开采权海床者海床底土获物品
(十二)该国(区)完全条第()项第(十)项列物品中生产产品
第五条 确定货物否国家(区)完全获时考虑列微加工者处理:
()运输贮存期间保存货物作加工者处理
(二)货物便装卸作加工者处理
(三)货物销售作包装等加工者处理
第六条 条例第三条规定实质性改变确定标准税类改变基标准税类
改变反映实质性改变价百分制造者加工工序等补充标准具体标准海关总
署会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
条第款称税类改变指某国家(区)非该国(区)原产材料进行制造
加工货物中华民国进出口税中某级税目类发生变化
条第款称价百分指某国家(区)非该国(区)原产材料进行制造
加工增值部分超货物价值定百分
条第款称制造者加工工序指某国家(区)进行赋予制造加工货
物基特征工序
世界贸易组织协调非优惠原产规实施前确定进出口货物原产实质性改变具体标
准海关总署会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实际情况行制定
第七条 货物生产程中源厂房设备机器工具原产未构成货物物

157

质成分者组成部件材料原产影响该货物原产确定
第八条 装货物进出口包装包装材料容器中华民国进出口税中
该货物类该包装包装材料容器原产影响装货物原产确定该包装
包装材料容器原产单独确定装货物原产该包装包装材料容器原产
装货物进出口包装包装材料容器中华民国进出口税中该货物
类条例规定确定该包装包装材料容器原产
第九条 正常配备种类数量货物进出口附件备件工具介绍说明性资料中
华民国进出口税中该货物类该附件备件工具介绍说明性资料原产
影响该货物原产确定该附件备件工具介绍说明性资料原产单独确定
该货物原产该附件备件工具介绍说明性资料原产
货物进出口附件备件工具介绍说明性资料中华民国进出口税中
该货物类超出正常配备种类数量中华民国进出口税中该
货物类条例规定确定该附件备件工具介绍说明性资料原产
第十条 货物进行加工者处理规避中华民国关反倾销反补贴
保障措施等关规定海关确定该货物原产时考虑类加工处理
第十条 进口货物收货中华民国海关法关规定办理进口货物海关
申报手续时应条例规定原产确定标准实申报进口货物原产批货物原
产应分申报原产
第十二条 进口货物进口前进口货物收货者进口货物直接相关事
正理情况书面申请海关进口货物原产作出预确定决定申请应
规定海关提供作出原产预确定决定需资料
海关应收原产预确定书面申请全部必资料日起 150 天条例规定
该进口货物作出原产预确定决定外公布
第十三条 海关接受申报应条例规定审核确定进口货物原产
已作出原产预确定决定货物预确定决定作出日起 3 年实际进口时海关审核
实际进口货物预确定决定述货物相符条例规定原产确定标准未发生变化海关
重新确定该进口货物原产海关审核实际进口货物预确定决定述货物相符
海关应条例规定重新审核确定该进口货物原产
第十四条 海关审核确定进口货物原产时求进口货物收货提交该进口货物
原产证书予审验必时请求该货物出口国(区)关机构该货物原产
进行核查
第十五条 根外贸易营者提出书面申请海关中华民国海关法第
四十三条规定进口货物原产预先作出确定原产行政裁定外公布
进口相货物应适相行政裁定
第十六条 国家原产标记实施理货物者包装标原产标记原产标记
标明原产应条例确定原产相致
第十七条 出口货物发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方分会(简称签证机构)申请领取出口货物原产证书
第十八条 出口货物发货申请领取出口货物原产证书应签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规定实申报出口货物原产签证机构提供签发出口货物原产证书需资料
第十九条 签证机构接受出口货物发货申请应规定审查确定出口货物原产

158

签发出口货物原产证书属原产中华民国境出口货物应拒绝签发出口货
物原产证书
出口货物原产证书签发理具体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会国务院关
部门机构行制定
第二十条 应出口货物进口国(区)关机构请求海关签证机构出口货物原
产情况进行核查时核查情况反馈进口国(区)关机构
第二十条 确定货物原产资料信息关规定提供者提供该资料
信息单位允许海关签证机构应该资料信息予保密
第二十二条 违反条例规定申报进口货物原产中华民国外贸易法
中华民国海关法中华民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口货物原产证书者伪造变造买卖者盗窃出口货物
原产证书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海关处 5000 元 10 万元罚款骗取伪造变
造买卖者盗窃作海关放行证出口货物原产证书处货值金额等值罚款货
值金额低 5000 元处 5000 元罚款违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海关没收违法
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二十四条 进口货物原产标记条例确定原产致海关责令改正
出口货物原产标记条例确定原产致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 确定进出口货物原产工作员违反条例规定程序确定原产者泄
露知悉商业秘密者滥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法予行政处分违法
没收违法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二十六条 条例列语含义:
获指捕捉捕捞搜集收获采掘加工者生产等
货物原产指条例确定获某货物国家(区)
原产证书指出口国(区)根原产规关求签发明确指出该证中列货
物原产某特定国家(区)书面文件
原产标记指货物者包装表明该货物原产文字图形
第二十七条 条例 200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992 年 3 月 8 日国务院发布中华民
国出口货物原产规1986 年 12 月 6 日海关总署发布中华民国海关关进口货物
原产暂行规定时废止


159

外国华常驻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
第条 贯彻外开放政策加强外交流促进外济贸易发展特制定规定
第二条 中华民国部门批准境外企业新闻贸机构文化团体境外法
国境设立常驻机构(简称常驻机构)获准进境国境居留年外国
公民华侨港澳台居民(包括生活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常驻员(简称常
住员)进口物品适规定员具体指:
()外国企业济贸易文化等组织华常驻机构常驻员
(二)外国民间济贸易文化团体华常驻机构常驻员
(三)外国华常驻新闻机构常驻记者
(四)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方独资企业外方常驻员
(五)长期华工作外籍专家(含港澳台区专家)华侨专家
(六)长期华学外国留学生华侨留学生
第三条 述 6 类常驻员华居住年者(:工作留学签证效期超年)
签证效期初次华携带进境家摄机相机便携式收录机便携式激光唱
机便携式计算机报海关审核品种台数量限制予免征进口税
超出部分章征税
第四条 符合第二条规定外籍专家(含港澳台区专家)华侨专家携运进境图书
资料科研仪器工具样品试剂等教学科研物品合理数量范围免征进口税
第五条 外国员华生活学工作期间携带进境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外行李
物品中华民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办法执行
第六条 规定进口免税物品海关免税进口物品关规定接受海关监
第七条 外国(包括区)驻华(领)馆联合国专门机构国际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常驻员(包括行华居住配偶未成年子女)携带进境物品现行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前关政策规定规定符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中华民国海关总署规定制定实施细
第十条 规定 1999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


160

海关总署关外国驻中国馆馆员进出境物品
规定
(1986 年 10 月 31 日国务院批准1986 年 12 月 1 日海关总署发布)
第条 根中华民国外交特权豁免条例制定规定
第二条 外国驻中国馆(简称馆)运进运出公务品馆员运进运出物品
双边协议协议执行外应规定办理
前款中公务品系指馆执行职务直接需物品包括家具陈设品办公品招
品机动车辆等物品系指馆员生活配偶未成年子女中国居留期间
直接需生活品包括家具家电器机动车辆等
第三条 馆运进运出公务品外交代表托运者邮寄方式运进运出物品应书面
海关申报外交代表进出境时身携带者附载运输工具私行李物品应口
头海关申报海关予免验放行
具重理推定中装非公务品非物品者装中国法律规章禁止进出口
物品时海关权查验查验时必须外交代表者授权员场
第四条 馆申报运进公务品外交代表申报运进物品海关审核直接需数
量范围予免税
申报运出公务品物品海关审核予放行
第五条 馆馆员携运中华民国法律规章禁止进出口物品进出境特
殊情况需运进运出述物品必须事先中国政府关部门批准中国政府关规定办

运进线电收发信机器材必须事先书面申请报中国外交部批准馆馆员应
海关申报提供关批准文件海关予审核放行
携运文物出境必须事先海关申报国家文化行政理部门指定省治区直辖市文
化行政理部门鉴定发许出境证馆馆员应海关提供关证海关予
审核放行
携运枪支子弹进出境中华民国枪支理办法规定办理
携运属中国检疫法规规定制物品进出境海关关法规办理
第六条 馆馆员申报属中国法律规章禁止进出口物品中国政府关部门
批准外海关予扣留关馆者馆员应九十天退运逾期未退运海关
变价缴国库
第七条 馆馆员免税运进物品转确特殊原需转必须报海
关批准
批准转物品应受者出规定海关办理纳税者免税手续
第八条 馆发送者收受外交邮袋海关予免验放行外交邮袋应予加封附资识
外部标记装载外交文件者公务品限
外交邮袋外交信转递时必须持派遣国机关出具信证明书商业飞机机长
受委托馆转递外交邮袋机长必须持委托国官方证明文件(注明邮袋件数)商业飞
机机长转递者托运外交邮袋应馆派馆员办理接交提取者发运手续

161

第九条 馆行政技术员服务员非中国公民者中国永久居留者携运进境
物品包括半年运进安家物品应书面海关申报述物品海关审核直接需
数量范围(中汽车户限辆)海关予查验免税放行申报携运出境物品
海关予审核查验放行
前款述员寄进者寄出物品海关邮递物品关规定办理
条第款述员职期间托运进境物品海关条第二款办理
第十条 联合国专门机构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运进运出公务品邮袋代表
机构代表行政技术员服务员生活配偶未成年子女运进运出物品海
关根中国已加入关国际公约中国关国际组织签订协议办理遇公约协议未涉
情况参规定关条款办理
第十条 外国驻中国领事馆运进运出公务品领事邮袋领事官员领馆工作员
生活配偶未成年子女运进运出物品海关根中国已加入关国际公约中国
关国家签订协议办理遇公约协议未涉情况根互惠原参规定关条款办

第十二条 规定发布日起施行


162

海关出口加工区监暂行办法
第章 总
第条 加强完善加工贸易理规范海关出口加工区监促进出口加工区健康
发展鼓励扩外贸出口根中华民国海关法国家关法律法规制定办法
第二条 防止重复建设中华民国境设立出口加工区(简称加工区)设
已国务院批准现济技术开发区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条 加工区海关监特定区域海关加工区设立机构办法进出
加工区货物区相关场实行24时监
第四条 加工区中华民国境区(简称区外)间须设置符合海关监
求隔离设施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海关总署加工区隔离设施验收合格方开展加
工区关业务
第五条 区设置加工区理委员会出口加工企业专出口加工企业生产提供服务仓储
企业海关核准专门事加工区货物进出运输企业
安全保卫员企业值班员外员加工区居住建立营业性生活消
费设施
第六条 区营商业零售般贸易转口贸易加工区关业务
第七条 加工区设立企业(简称区企业)应海关办理注册手续
第八条 区企业应中华民国会计法国家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符
合海关监求账簿报表合法效证记账进行核算记录企业关进出加工区
货物物品库存转转移销售加工损耗等情况
第九条 加工区实行计算机联网理海关稽查制度
区企业应建立符合海关监求电子计算机理数库海关实行电子计算机联网
进行电子数交换
第十条 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海关实行加工
贸易登记手册理
第十条 海关进出加工区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员区关场权中
华民国海关法规定进行检查查验
第十二条 国家区加工产品征收增值税
第十三条 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进出加工区
第二章 加工区境外间进出货物监
第十四条 加工区境外间进出货物货代理根加工区理委员会批件
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海关备案备案清单海关总署统制发
第十五条 海关加工区境外间进出货物直通式转关运输办法进行监
第十六条 加工区境外间进出货物实行出口动配额理外实行进出口配
额许证件理
第十七条 境外进入加工区货物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法律法规规定外
列规定办理:

163

()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机器设备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需基
建物资予免税
(二)区企业生产需机器设备模具维修零配件予免税
(三)区企业加工出口产品需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消耗性材料予
保税
(四)区企业行政理机构合理数量办公品予免税
(五)区企业行政理机构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品进口货物关规定
办理报关手续海关予章征税
第十八条 法律法规规定外区企业加工制成品加工生产程中产生边
角料余料残次品废品等销境外免征出口关税
第三章 加工区区外间进出货物监
第十九条 加工区运区外货物海关进口货物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
制成品征税属许证件理商品应海关出具效进口许证件
第二十条 区企业加工产品加工生产程中产生边角料残次品废品等应复运出
境特殊情况需运区外时企业申请海关核准销时状态确定类征
税属进口许证件理商品免领进口许证件属限制进口类作原料废物目录
列商品应现行规定环保部门申领进口许证件商业价值边角料废品需运区
外销毁应加工区理委员会环保部门批件海关办理出区手续海关予免进口
许证件免税
第二十条 区企业确需时关模具半成品等运区外进行加工加工区
海关关长批准接受委托区外企业加工区海关缴纳货物应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等值保证金保函办理出区手续
委托区外企业加工期限加工区海关参合期限核定货物加工完毕应期运回区
区企业出区时填写委托区外加工申请书关单证加工区海关办理验放核销手
续加工区海关办理验放核销手续应时退保证金保函
第二十二条 区企业销区外机器设备模具等国家现行进口政策关规定办

第二十三条 区企业海关批准区外进行产品测试检验展示活动测试
检验展示产品应海关暂时进口货物理规定办理出区手续
第二十四条 区机器设备模具办公品等须运区外进行维修测试检验
时区企业理机构应填写出口加工区货物运区外维修查验联系单海关提出申
请海关核准登记查验方机器设备模具办公品等运区外维修测
试检验
区企业模具运区外维修测试检验时应留存模具生产产品样品备海关运
回区模具进行核查
运区外维修测试检验机器设备模具办公品等区外加工生产
第二十五条 运区外维修测试检验机器设备模具办公品等应运出日起
2月运回加工区特殊情况期运回区企业应期限届满前7天海关
说明情况申请延期申请延期1次限延长期限超1月

164

第二十六条 运区外维修机器设备模具办公品等运回区时海关辨认
原物规格新零件配件附件限更换新零件配件附件原零件配件
附件应运回区
第二十七条 区外进入加工区货物视出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出口退税法律
法规规定外规定办理:
()区外进入加工区供区企业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
物料建造基础设施加工企业行政理部门生产办公房需合理数量基建物资等海
关出口货物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区外企业报关单出口退税
联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具体退(免)税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行达
(二)区外进入加工区供区企业行政理机构生活消费品交通运输工具等
海关予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
(三)区外进入加工区进口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基建物资
等区外企业应海关提供述货物物品清单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海关查验放行
述货物物品已缴纳进口环节税予退
(四)国技术法达产品求须国家禁止出口统营商品运加工区进行某
项工序加工应报商务部批准海关出料加工理办法进行监运入加工区货物
予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
第二十八条 区外进入加工区货物物品应运入加工区海关指定仓库点区外企
业填写出口报关单持境购货发票装箱单加工区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 区外进入加工区货物须区企业进行实质性加工方运出境外
第四章 加工区货物监
第三十条 区企业进出加工区货物须海关实申报海关备案清单关
单证区企业进出加工区货物进行查验放行核销
海关进出加工区货物备案报关查验放行核销手续应区办理
第三十条 加工区货物区企业间转转移双方事须事先转转移
货物具体品名数量金额等关事项海关备案
第三十二条 区加工企业未实质性加工进口原材料零部件销区外区
事仓储服务企业仓储原材料零部件提供区外企业
第三十三条 区企业开展出口加工业务仓储业务日起半年持企业账册关单
海关办理次核销手续
第三十四条 进入加工区货物加工储存期间抗力造成短少损毁区加
工企业仓储企业应发现日起10日报告海关说明理海关核实确认准
账册减
第五章 加工区间货物监
第三十五条 加工区间货物应收发货物双方联名转出区海关提出申请
海关核准转关运输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货物转关加工区时转入区海关核封志完整单货相符予
放行入厂入库

165

第三十七条 加工区间货物转关运输办理转入区海关应收货企业
收取货物等值担保金货物运抵转入区海关核误海关应10工作日
担保金退企业
第六章 进出加工区运输工具携带物品监
第三十八条 运输工具员应海关指定专通道进出加工区
第三十九条 加工区运境外加工产品加工区运区外货物海关查验放行
应交海关核准设立区专营运输企业承运列货物海关查验企业
指派专携带行运输:
()价值1万美元额物品
(二)品质合格复运区外退换物品
(三)已办理进口纳税手续物品
(四)海关核准物品
第四十条 进出加工区货物运输工具负责应持企业法营业执运输工具名称
数量牌号码驾驶员姓名等清单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承运加工区货物进出加工区转关运输运输企业营应遵守海关关运输工具
载货物理规定承担相关法律责
第四十条 未海关批准加工区区外运输工具员运输携带加工区货物
出区
第七章 附
第四十二条 境外运入加工区货物加工区运出境外货物列入进出口统计区外
运入加工区加工区运区外货物实施单项统计统计办法海关总署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 违反办法规定海关中华民国海关法中华民国
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四条 办法2000年5月24日起施行


166

保税区海关监办法
第章 总
第条 加强完善海关保税区监促进保税区健康发展根海关法
关法律规定制定办法
第二条 中华民国境设立保税区必须国务院批准
第三条 保税区海关监特定区域海关
办法进出保税区货物运输工具携带物品实施监
保税区中华民国境区(简称非保税区)间应设置符合海关监
求隔离设施
第四条 保税区仅设置保税区行政理机构企业安全保卫员外员保
税区居住
第五条 保税区设立企业(简称区企业)应海关办理注册手续
区企业应国家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置帐簿编制报表合法效证记
帐进行核算记录关进出保税区货物物品库存转转移销售加工损耗等
情况
第六条 保税区实行海关稽查制度
区企业应海关实行电子计算机联网进行电子数交换
第七条 海关进出保税区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员区关场权海关法
规定进行检查查验
第八条 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进出保税区
第二章 保税区境外间进出货物监
第九条 海关保税区境外间进出货物实施简便效监
第十条 保税区境外进出货物货物收货发货代理海关备案
第十条 保税区境外间进出货物实行出口动配额理外实行进出口配
额许证理
第十二条 境外进入保税区货物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外列规定办理:
()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机器设备基建物资予免税
(二)区企业生产理设备合理数量办公品需维修零配件生
产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需物资设备予免税
(三)保税区行政理机构合理数理设备办公品需维修零配件予
免税
(四)区企业加工出口产品需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予保税
前款第()项第(四)项规定范围外货物者物品境外进入保税区应法纳税
转口货物保税区储存货物保税货物理
第三章 保税区非保税区间进出货物监

167

第十三条 保税区进入非保税区货物进口货物办理手续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
货物出口货物办理手续出口退税国家关规定办理
海关保税区非保税区间进出货物国家关进出口理规定实施监
第十四条 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供区机器设备基建物资物品单位应
海关提供述货物者物品清单海关查验放行
前款货物者物品已缴纳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收已纳税款予退
第十五条 保税区货物需非保税区口岸进出口者保税区货物运保税区应
事先海关提出书面申请海关批准海关转关运输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保税区货物监
第十六条 保税区货物区企业间转转移 双方事应转转移事项
海关备案
第十七条 保税区转口货物区仓库者区场进行分级挑选刷贴标志
改换包装形式等简单加工
第十八条 区企业保税区举办境外商品非保税区商品展示活动展示商品应接
受海关监
第五章 保税区加工贸易货物理
第十九条 区加工企业应海关办理需料件进出保税区备案手续
第二十条 区加工企业生产属动配额理出口产品应事先国务院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 区加工企业加工制成品加工程中产生边角余料运境外时应
国家关规定海关办理手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免征出口关税
区加工企业区加工制成品副次品者加工程中产生边角余料运非保税区时
应国家关规定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法纳税
第二十二条 区加工企业全部境外运入料件加工制成品销非保税区时海关进
口制成品征税
含境外运入料件加工制成品销非保税区时海关制成品含境外运入料
件征税含境外运入料件品名数量价值申报实海关进口制成品征税
第二十三条 区加工企业委托非保税区企业者接受非保税区企业委托进行加工业务应
事先海关批准符合列条件:
()区拥生产场已正式开展加工业务
(二)委托非保税区企业加工业务工序应区进行
(三)委托非保税区企业加工业务期限6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期限应海关
申请展期展期期限6月非保税区加工完毕产品应运回保税区需非保税区直接
出口应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四)接受非保税区企业委托加工区加工企业海关办理委托加工料件备案手续
委托加工料件产品应区企业料件产品分建立帐册分加工完毕产
品应运回非保税区企业区加工企业海关销案
第二十四条 海关区加工企业进料加工料加工业务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
制度

168

委托非保税区企业进行加工业务非保税区企业海关办理合登记备案手续实
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第六章 进出保税区运输工具携带物品监
第二十五条 运输工具员进出保税区应海关指定专通道接受海关检查
第二十六条 进出保税区运输工具负责应持保税区机关批准证件连运输工
具名称数量牌号码驾驶员姓名等清单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未海关批准保税区非保税区运输工具员运输携带保税区
免税货物物品保税货物保税料件生产产品
第七章 附
第二十八条 违反办法规定海关中华民国海关法中华民国
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海关取消区企业海关注册资格
第二十九条 办法规定关备案具体办法海关总署制定
第三十条 办法发布日起施行中华民国进出海外高桥保税区货物运输工
具携带物品理办法时废止


169

海关统计条例
第条 科学效开展海关统计工作保障海关统计准确性时性完整性根
中华民国海关法中华民国统计法关规定制定条例
第二条 海关统计海关法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国民济统计组成部分
海关统计务进出口货物贸易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进行进出口监测预
警编制理公布海关统计资料提供统计服务
第三条 海关总署负责组织理全国海关统计工作
海关统计机构统计员应中华民国统计法中华民国统计法实施
细条例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 实际进出境引起境物质存量增加者减少货物列入海关统计
进出境物品超合理数量列入海关统计
第五条 列进出口货物列入海关统计:
()境转运通运货物
(二)暂时进出口货物
(三)货币货币黄金
(四)租赁期 1 年租赁进出口货物
(五)残损短少品质良者规格符免费补偿者更换进出口货物
(六)海关总署规定列入海关统计货物
第六条 进出口货物统计项目包括:
()品名编码
(二)数量价格
(三)营单位
(四)贸易方式
(五)运输方式
(六)进口货物原产国(区)启运国(区)境目
(七)出口货物终目国(区)运抵国(区)境货源
(八)进出口日期
(九)关
(十)海关总署规定统计项目
根国民济发展海关监需海关总署统计项目进行调整
第七条 进出口货物品名编码中华民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类统计
进出口货物数量中华民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计量单位统计
中华民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海关总署公布
第八条 进口货物价格货价货物运抵中华民国境输入点起卸前运输
相关费保险费统计
出口货物价格货价货物运抵中华民国境输出点装卸前运输相关费
保险费统计中包含出口关税税额应予扣
第九条 进口货物应分统计原产国(区)启运国(区)境目
出口货物应分统计终目国(区)运抵国(区)境货源

170

第十条 进出口货物营单位海关注册登记事进出口营活动法组
织者统计
第十条 进出口货物贸易方式海关监求分类统计
第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运输方式货物进出境时运输方式统计包括水路运输铁路
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运输方式
第十三条 进口货物日期海关放行日期统计出口货物日期办结海关手续
日期统计
第十四条 进出口货物接受申报海关负责统计
第十五条 海关统计资料包括海关统计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基础采集整理相关统计
信息
前款称海关统计原始资料指海关确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关单证
第十六条 海关总署应定期偿国务院关部门提供关综合统计资料
直属海关应定期偿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关部门提供关综合统计
资料
第十七条 海关应建立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制度社会公布海关统计信息
海关根社会公众需提供统计服务
第十八条 海关统计员统计程中知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事权保存期限查询申报海关统计原始资料相关信息查询结
果疑问海关申请核实海关应予核实解答关问题
第二十条 海关事法应申报项目疑问事提出查询事应
时作出答复
第二十条 法应申报项目未申报者申报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海关应责令
事予更正需予行政处罚中华民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予
处罚
第二十二条 条例 200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171

海关稽查条例
第章 总
第条 建立健全海关稽查制度加强海关监督理维护正常进出口秩序事
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促进外贸易发展根中华民国海关法(简
称海关法)制定条例
第二条 条例称海关稽查指海关进出口货物放行日起 3 年者保税货物减
免税进口货物海关监期限 3 年进出口货物直接关企业单位会计账
簿会计证报关单证关资料(统称账簿单证等关资料)关进出口货物
进行核查监督进出口活动真实性合法性
第三条 海关列进出口货物直接关企业单位实施海关稽查:
()事外贸易企业单位
(二)事外加工贸易企业
(三)营保税业务企业
(四)者营减免税进口货物企业单位
(五)事报关业务企业
(六)海关总署规定进出口货物直接关企业单位
第四条 海关根稽查工作需关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相关企业等收集特定商品
行业进出口活动关信息收集信息涉商业秘密海关应予保密
第五条 海关海关工作员执行海关稽查职务应客观公正实事求廉洁奉公保守
稽查商业秘密侵犯稽查合法权益
第二章 账簿单证等关资料理
第六条 进出口货物直接关企业单位设置编制会计账簿会计证会计报表
会计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记录反映进出口业务关情况
第七条 进出口货物直接关企业单位应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期限
保会计账簿会计证会计报表会计资料
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进出口业务直接关资料应条例第二条规
定期限保
第八条 进出口货物直接关企业单位会计制度健全够通计算机正确完整记
账核算计算机储存输出会计记录视会计资料
第三章 海关稽查实施
第九条 海关应海关监求根进出口货物直接关企业单位进出口信
状况风险状况进出口货物具体情况确定海关稽查重点
第十条 海关进行稽查时应实施稽查 3 日前书面通知稽查稽查重
违法嫌疑账簿单证等关资料进出口货物转移隐匿毁弃等紧急情况直
属海关关长者授权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事先通知进行稽查

172

第十条 海关进行稽查时应组成稽查组稽查组组成员少 2
第十二条 海关进行稽查时海关工作员应出示海关稽查证
海关稽查证海关总署统制发
第十三条海关进行稽查时海关工作员稽查直接利害关系应回避
第十四条 海关进行稽查时行列职权:
()查阅复制稽查账簿单证等关资料
(二)进入稽查生产营场货物存放场检查进出口活动关生产营情况
货物
(三)询问稽查法定代表负责员关员进出口活动关情况
问题
(四)直属海关关长者授权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查询稽查商业银行者金
融机构存款账户
第十五条 海关进行稽查时发现稽查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账簿单证等关
资料直属海关关长者授权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查封扣押账簿单证等关资
料相关电子数存储介质采取该项措施时妨碍稽查正常生产营活动
海关关情况查明者取证应立解账簿单证等关资料相关电子数存
储介质查封扣押
第十六条 海关进行稽查时发现稽查进出口货物违反海关法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嫌疑直属海关关长者授权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查封扣押关进出口
货物
第十七条 稽查应配合海关稽查工作提供必工作条件
第十八条 稽查应接受海关稽查实反映情况提供账簿单证等关资料拒
绝拖延隐瞒
稽查计算机记账应海关提供记账软件说明书关资料
第十九条 海关查阅复制稽查账簿单证等关资料者进入稽查生产营场
货物存放场检查时稽查法定代表者负责员者指定代表应场
海关求清点账簿开货物存放场搬移货物者开启货物包装
第二十条 海关进行稽查时稽查财务者商务企业单位应海
关实反映稽查关情况提供关资料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海关进行稽查时委托会计税务等方面专业机构相关问题作出专业结

稽查委托会计税务等方面专业机构作出专业结作海关稽查参考
第二十二条 海关稽查组实施稽查应海关报送稽查报告稽查报告认定稽查涉嫌
违法报送海关前应稽查报告认定事实征求稽查意见稽查应收相关
材料日起 7 日书面意见送交海关
第二十三条 海关应收稽查报告日起 30 日作出海关稽查结送达稽查
海关应稽查结中说明作出结理告知稽查权利
第四章 海关稽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海关稽查发现关税者进口环节税收少征者漏征海关海

173

关法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稽查补征稽查违反规定造成少征者漏征
海关海关法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追征
稽查海关规定期限未缴纳税款海关海关法第六十条第款第二款
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十五条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查封扣押关进出口货物海关稽查排违法
嫌疑海关应立解查封扣押海关稽查认定违法海关海关法海关行政处
罚实施条例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海关稽查认定稽查违反海关监规定行海关海关法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处理
进出口货物直接关企业单位动海关报告违反海关监规定行接受海关
处理应轻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 海关稽查发现稽查走私行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尚
构成犯罪海关海关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海关通稽查决定补征者追征税款没收走私货物违法收缴
罚款全部缴国库
第二十九条 稽查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海关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办理
第五章 法律责
第三十条 稽查列行海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改正处 2 万元
10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撤销报关注册登记负直接责员直接责
员处 5000 元 5 万元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海关提供虚假情况者隐瞒重事实
(二)拒绝拖延海关提供账簿单证等关资料相关电子数存储介质
(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进出口业务直接关
资料相关电子数存储介质
第三十条 稽查未规定编制者保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进出口业
务直接关资料海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改正处 1 万元 5 万元罚款
情节严重撤销报关注册登记负直接责员直接责员处 1000 元
5000 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 稽查未规定设置者编制账簿者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账簿
会计法关规定追究法律责
第三十三条 海关工作员稽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职权者利职务便利
收受索取稽查财物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尚构成犯罪法予处分
第六章 附
第三十四条 条例发布日起施行


174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章 总
第条 规范海关行政处罚保障海关法行职权保护公民法者组织合
法权益根中华民国海关法(简称海关法)关法律规定制定实施
条例
第二条 法追究刑事责走私行违反海关监规定行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海关实施行政处罚行处理适实施条例
第三条 海关行政处罚发现违法行海关辖违法行发生海关辖
2 海关辖权案件先发现违法行海关辖
辖明确案件关海关协商确定辖协商成报请级海关指定辖
重复杂案件海关总署指定辖
第四条 海关发现法应行政机关处理违法行应移送关行政机关处理
违法行涉嫌犯罪应移送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方公安机关法办理
第五条 实施条例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收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
免关事法缴纳税款提交进出口许证件办理关海关手续义务
第六条 抗拒阻碍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法执行职务设直属海关隶属海关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治安理处罚关规定予处罚
抗拒阻碍海关工作员法执行职务应报告方公安机关法处理
第二章 走私行处罚
第七条 违反海关法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
关进出境禁止性者限制性理列情形走私行:
()未国务院者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未设立海关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者
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者法应缴纳税款货物物品进出境
(二)设立海关点藏匿伪装瞒报伪报者方式逃避海关监运输
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者法应缴纳税款货物物品进出境
(三)伪造变造手册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者方式逃避海关监
擅海关监货物物品进境境外运输工具境销售
(四)伪造变造手册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者伪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
耗料量等方式致海关监货物物品脱离监
(五)藏匿伪装瞒报伪报者方式逃避海关监擅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
海关特殊监区域海关监货物物品运出区外
(六)逃避海关监构成走私行
第八条 列行走私行处:
()明知走私进口货物物品直接走私非法收购
(二)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载员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者限制进出
境货物物品者运输收购贩卖法应缴纳税款货物没合法证明
第九条 实施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列行列规定处罚:

175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没收走私货物违法处 100 万元罚款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没收走私物品违法处 10 万元罚款
(二)应提交许证件未提交未偷逃税款走私国家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没收
走私货物物品违法处走私货物物品等值罚款
(三)偷逃应纳税款未逃避许证件理走私法应缴纳税款货物物品没收走
私货物物品违法处偷逃应纳税款 3 倍罚款
专门走私运输工具者掩护走私货物物品2 年 3 次走私运输工
具者掩护走私货物物品应予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特制设备夹层暗格
应予没收者责令拆毁特制设备夹层暗格实施走私应重处罚
第十条 走私通谋走私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海关单证走私
通谋走私提供走私货物物品提取发运运输保邮寄者方便走私
事处没收违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予处罚
第十条 报关企业报关员海关准予事海关监货物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
售展示等业务企业构成走私犯罪者 1 年 2 次走私行海关撤销注册登
记取消报关业资格
第三章 违反海关监规定行处罚
第十二条 违反海关法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构成走私行违反海关监
规定行
第十三条 违反国家进出口理规定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责令退运处 100 万
元罚款
第十四条 违反国家进出口理规定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
海关申报时提交许证件进出口货物予放行处货物价值 30罚款
违反国家进出口理规定进出口属动进出口许理货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
海关申报时提交动许证明进出口货物予放行
第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品名税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启运
运抵终目者应申报项目未申报者申报实分列规定予处罚
违法没收违法:
()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予警告者处 1000 元 1 万元罚款
(二)影响海关监秩序予警告者处 1000 元 3 万元罚款
(三)影响国家许证件理处货物价值 5 30罚款
(四)影响国家税款征收处漏缴税款 30 2 倍罚款
(五)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理处申报价格 10 50罚款
第十六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未规定报关企业提供委托报关事项真实情况致
发生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委托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予处罚
第十七条 报关企业报关员委托提供情况真实性未进行合理审查者工作疏
忽致发生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报关企业处货物价值 10罚款暂停 6
月事报关业务者执业情节严重撤销报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业资格
第十八条 列行处货物价值 5 30罚款违法没收违法


176

()未海关许擅海关监货物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
押留置转更换标记移作者进行处置
(二)未海关许海关监区外存放海关监货物
(三)营海关监货物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关货物灭失数
量短少者记录真实提供正理
(四)营保税货物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规定办理收存
交付结转核销等手续者中止延长变更转关合规定海关办理手续
(五)未实海关申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
(六)未规定期限境转运通运货物运输出境擅留境
(七)未规定期限暂时进出口货物复运出境者复运进境擅留境者境外
(八)违反海关监规定行致海关者中断进出口货物实施监
前款规定涉货物属国家限制进出口需提交许证件事规定期限提交许
证件处货物价值 30罚款漏缴税款处漏缴税款 1 倍罚款
第十九条 列行予警告处物品价值 20罚款违法没
收违法:
()未海关许擅海关尚未放行进出境物品开拆交付投递转移者进行
处置
(二)运输携带邮寄超合理数量物品进出境未海关申报
(三)运输携带邮寄超规定数量属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未海
关申报没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
(四)运输携带邮寄物品进出境申报实
(五)海关登记准予暂时免税进境者暂时免税出境物品未规定复带出境者复带
进境
(六)未海关批准境员带物品留境
第二十条 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未海关申报没藏匿伪
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予没收者责令退回者海关监予销毁者进行技术处

第二十条 列行予警告处 10 万元罚款违法没收违
法:
()运输工具设立海关点进出境
(二)海关监区停留进出境运输工具未海关意擅驶离
(三)进出境运输工具设立海关点驶设立海关点尚未办结海关手续
未海关批准中途改驶境外者境未设立海关点
(四)进出境运输工具达者驶离设立海关点未规定海关申报交验关单证
者交验单证真实
第二十二条 列行予警告处 5 万元罚款违法没收违
法:
()未海关意进出境运输工具擅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者进出境旅客
(二)未海关意进出境运输工具擅兼营境客货运输者进出境运输外

(三)未规定办理海关手续进出境运输工具擅改营境运输

177

(四)未规定期限海关传输舱单等电子数传输电子数准确者未规定期
限保存相关电子数影响海关监
(五)进境运输工具进境海关申报前出境运输工具办结海关手续出境前
交通部门者海关指定路线行进
(六)载运海关监货物船舶汽车海关指定路线行进
(七)进出境船舶航空器抗力迫未设立海关点停泊降落者境抛
掷起卸货物物品正理附海关报告
(八)特殊原未进出境船舶火车航空器达时间停留点者更换时间
点事先通知海关
(九)规定接受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行检查查验
第二十三条 列行予警告处 3 万元罚款:
()擅开启者损毁海关封志
(二)遗失海关制发监单证手册等证妨碍海关监
(三)违反海关监规定行致海关者中断进出境运输工具物品实施

第二十四条 伪造变造买卖海关单证处 5 万元 50 万元罚款违法
没收违法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二十五条 进出口侵犯中华民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知识产权货物没收侵权
货物处货物价值 30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需海关申报知识产权状况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代理未规定海关实申报
关知识产权状况者未提交合法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处 5 万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 报关企业报关员海关准予事海关监货物运输储存加工装配
寄售展示等业务企业列情形责令改正予警告暂停 6 月事
关业务者执业:
()拖欠税款者履行纳税义务
(二)报关企业出名义供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事宜
(三)损坏者丢失海关监货物提供正理
(四)需暂停事关业务者执业违法行
第二十七条 报关企业报关员海关准予事海关监货物运输储存加工装配
寄售展示等业务企业列情形海关撤销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业资格:
()1 年 3 次海关暂停执业
(二)海关暂停事关业务者执业恢复事关业务者执业 1 年次发生实
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
(三)需撤销注册登记者取消报关业资格违法行
第二十八条 报关企业报关员非法代理报关者超出海关准予业范围进行报关活
动责令改正处 5 万元罚款暂停 6 月事报关业务者执业情节严重撤
销报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业资格
第二十九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报关企业报关员海关工作员行贿撤销报关
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业资格处 10 万元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重新注册登记报关企业取报关业资格
第三十条 未海关注册登记未取报关业资格事报关业务予取缔没收违法

178

处 10 万元罚款
第三十条 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业资格撤销注册登记取消报
关业资格处 30 万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 法者组织违反海关法行处罚该法者组织外
员直接责员予警告处 5 万元罚款违法没收违法
第四章 违反海关法行调查
第三十三条 海关发现公民法者组织法应海关予行政处罚行应
立案调查
第三十四条 海关立案应全面客观公正时进行调查收集证
海关调查收集证应法律行政法规关规定求办理
海关调查收集证时海关工作员少 2 应调查出示证件
调查收集证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者隐私海关应保守秘密
第三十五条 海关法检查走私嫌疑身体应隐蔽场者非检查员视线外
2 名检查性海关工作员执行
走私嫌疑应接受检查阻挠
第三十六条 海关法检查运输工具场查验货物物品应制作检查查验记录
第三十七条 海关法扣留走私犯罪嫌疑应制发扣留走私犯罪嫌疑决定书走私犯
罪嫌疑扣留时间超 24 时特殊情况延长 48 时
海关应法定扣留期限扣留进行审查排犯罪嫌疑者法定扣留期限届满应
立解扣留制发解扣留决定书
第三十八条 列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关账册单等资料海关法扣留:
()走私嫌疑货物物品运输工具
(二)违反海关法者关法律行政法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
(三)违反海关法者关法律行政法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牵连账册单
等资料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扣留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关账册单等资料
第三十九条 违法嫌疑货物物品运输工具法者便扣留事者运输工具
负责应海关提供等值担保未提供等值担保海关扣留事等值财产
第四十条 海关扣留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账册单等资料期限超 1 年案
件调查需直属海关关长者授权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延长延长期限超 1 年
复议诉讼期间计算
第四十条 列情形海关应时解扣留:
()排违法嫌疑
(二)扣留期限延长期限届满
(三)已履行海关行政处罚决定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解扣留情形
第四十二条 海关法扣留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财产账册单等资料应制
发海关扣留单海关工作员事者代理保见证签字者盖章
加施海关封志加施海关封志事者代理保应妥善保

179

海关解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财产账册单等资料扣留者发等值
担保应制发海关解扣留通知书海关解担保通知书海关工作员事者代
理保见证签字者盖章
第四十三条 海关查问违法嫌疑者询问证应进行告知权利作伪证应
承担法律责违法嫌疑证必须实陈述提供证
海关查问违法嫌疑者询问证应制作笔录场交辨认没异议立签字确
认异议予更正签字确认
严禁刑讯逼供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
海关查问违法嫌疑违法嫌疑单位者住处进行求海关者
海关指定点进行
第四十四条 海关收集物证书证应原物原件收集原物原件确困难拍
摄复制指定者委托关单位者原物原件予妥善保
海关收集物证书证应开列清单注明收集日期关单位者确认签字者
盖章
海关收集电子数者录音录等视听资料应收集原始载体收集原始载体确困难
收集复制件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等关单位者确认签字者盖

第四十五条 根案件调查需海关关货物物品进行取样化验鉴定
海关提取样品时事者代理应场事者代理未场海关应邀
请见证场提取样品海关应予加封海关工作员事者代理见证
确认签字者盖章
化验鉴定应交海关化验鉴定机构者委托国家认机构进行
化验鉴定进行化验鉴定应出具化验报告鉴定结签字者盖章
第四十六条 根海关法关规定海关查询案件涉嫌单位涉嫌员金融机构邮政
企业存款汇款
海关查询案件涉嫌单位涉嫌员金融机构邮政企业存款汇款应出示海关协助查
询通知书
第四十七条 海关法扣留货物物品运输工具民法院判决者海关行政处罚决定
作出前处理危险品者鲜活易腐易烂易失效易变质等宜长期保存货
物物品申请先行变卖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直属海关关长者授权隶属海
关关长批准先行法变卖变卖价款海关保存通知
第四十八条 事权根海关法规定求海关工作员回避
第五章 海关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海关作出暂停事关业务暂停报关执业撤销海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业
资格公民处 1 万元罚款法者组织处 10 万元罚款没收关货物物品
走私运输工具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事求举行听证权利事求听证
海关应组织听证
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海关总署制定
第五十条 案件调查终结海关关长应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情况法作出决定

180

情节复杂者重违法行予较重行政处罚应海关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决定
第五十条 事实施走私违反海关监规定行二者间果关系
实施条例走私行规定重处罚违反海关监规定行行处罚
事批货物物品分实施 2 违反海关监规定行二者间
果关系实施条例分规定处罚幅度择重者处罚
第五十二条 2 事实施违法行应区情节责分予处罚
第五十三条 列情形应重处罚:
()走私判处刑罚者海关行政处罚 2 年实施走私行
(二)违反海关监规定海关行政处罚 1 年实施违反海关监规定行
(三)法应重处罚情形
第五十四条 海关事违反海关法行法予行政处罚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事实施 2 违反海关法行制发 1 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2 事分实施违反海关法行应分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2 事实施违反海关法行应制发 1 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区情况
事分予处罚需案处理外
第五十五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关法律规定送达事
法予公告送达海关应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张贴海关公告栏报纸刊
登公告
第五十六条 海关作出没收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行政处罚决定关货物物品走
私运输工具法者便没收海关应追缴述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等值价款
第五十七条 法者组织实施违反海关法行合分立者资产重组情
形海关应原法组织作事
原法组织处罚款没收违法者法追缴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等值价款
应承受权利义务法组织作执行
第五十八条 罚款违法法追缴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等值价款应海
关行政处罚决定规定期限缴清
事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办结海关手续海关应时解担保
第五十九条 受海关处罚事者法定代表负责应出境前缴清罚款违
法法追缴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等值价款出境前未缴清述款项应
海关提供相述款项担保未提供担保事然海关通知出境理机关阻
止出境事法者组织海关通知出境理机关阻止法定代表者
负责出境
第六十条 事逾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海关采取列措施:
()期缴纳罚款日罚款数额 3加处罚款
(二)根海关法规定扣留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变价抵缴者事提供担保
抵缴
(三)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条 事确济困难申请延期者分期缴纳罚款海关批准暂缓
者分期缴纳罚款
事申请延期者分期缴纳罚款应书面形式提出海关收申请应 10
工作日作出决定通知申请海关意事暂缓者分期缴纳应时通知收缴罚款

181

机构
第六十二条 列情形关货物物品违法运输工具特制设备海关予
收缴:
()中华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予行政处罚事
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货物物品进出境
(二)散发性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者携带数量零星国家禁止进出境
物品进出境法予行政处罚
(三)法应没收货物物品违法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海关作出行政处
罚决定前作事然死亡者作事法组织终止权利义务承受

(四)走私违法事实基清楚事法查清海关公告日起满 3 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应予收缴情形
海关收缴前款规定货物物品违法运输工具特制设备应制发清单收缴
者代理见证签字者盖章收缴法查清见证应予公告
第六十三条 民法院判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违法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
者海关决定没收收缴货物物品违法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海关法统处理
价款海关收缴罚款全部缴中央国库
第六章 附
第六十四条 实施条例列语含义:
设立海关点指海关港口车站机场国界孔道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等海
关监区设立卡口海关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区域设立卡口海关海
设立中途监站
许证件指国家关规定事应事先申领国家关部门颁发准予
进口者出口证明文件
合法证明指船舶载员国家关规定者国际运输惯例必须持证明
运输携带收购贩卖载货物物品真实合法效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关证明
文件
物品指运输携带等方式进出境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物品包括货币金银
等超出合理数量视货物
指旅客者收件馈赠亲友非出售者出租
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旅客者收件情况旅行目居留时间确定正常数量
货物价值指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物品价值指进出境物品完税价格进口税
应纳税款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缴纳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专门走私运输工具指专走私制造改造购买运输工具
届满均包括数
第六十五条 海关外国国籍外国企业者组织予行政处罚适实施
条例
第六十六条 国家禁止者限制进出口货物目录国务院外贸易部门中华

182

民国外贸易法规定办理国家禁止者限制进出境物品目录海关总署公布
第六十七条 海关规章予行政处罚应遵守实施条例规定程序
第六十八条 实施条例 2004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1993 年 2 月 17 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3
年 4 月 1 日海关总署发布中华民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时废止


183

海关工作员武器警械规定
第条 保证海关工作员法武器警械履行职责根中华民国海关法
第四条规定制定规定
第二条 海关工作员武器警械公安机关意海关总署统配发海关
工作员执行缉私务时应规定武器警械
海关工作员武器警械包括:轻型枪支电警棍手铐批准列装武器警

第三条 配发海关武器警械律公配发专武器警械
海关工作员持枪执行缉私务时应身携带公安机关核发持枪证者持枪通行证
第四条 海关工作员执行缉私务遇列情形开枪射击:
()追缉逃跑走私团伙者遭遇武装掩护走私非开枪足制服时
(二)走私分子者走私嫌疑暴力抗拒检查抢夺武器者警械威胁海关工作员生命
安全非开枪卫时
(三)走私分子者走私嫌疑暴力劫夺查扣走私货物物品证非开枪制
止时
第五条 海关工作员执行缉私务遇列情形警械:
()走私分子者走私嫌疑暴力抗拒检查者逃跑时
(二)走私分子者走私嫌疑暴力抗拒查扣走私货物物品证时
(三)执行缉私务受袭击需卫时
(四)遇需警械情形时
第六条 海关工作员武器者警械时应制服方限度海关工作员规
定第四条规定开枪射击时特紧迫情况外应先口头警告者鸣枪警告方畏服
表现应立停止射击开枪射击造成员伤亡应保护现场立级海关公
安机关报告
第七条 海关工作员违反规定滥武器者警械应根情节法追究关员

第八条 规定 1989 年 6 月 19 日施行


184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第章 总
第条 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维护社会公利益进出
口贸易关方合法权益促进外济贸易关系利发展制定法
第二条 国务院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简称国家商检部门)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
作国家商检部门设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简称商检机构)理辖区进出口商品
检验工作
第三条 商检机构国家商检部门许检验机构法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第四条 进出口商品检验应根保护类健康安全保护动物者植物生命健康保
护环境防止欺诈行维护国家安全原国家商检部门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进出口
商品目录(简称目录)公布实施
第五条 列入目录进出口商品商检机构实施检验
前款规定进口商品未检验准销售前款规定出口商品未检验合格
准出口
条第款规定进出口商品中符合国家规定免予检验条件收货者发货申
请国家商检部门审查批准免予检验
第六条 必须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指确定列入目录进出口商品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
强制性求合格评定活动
合格评定程序包括:抽样检验检查评估验证合格保证注册认批准项
组合
第七条 列入目录进出口商品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求进行检验尚未制定国家技
术规范强制性求应法时制定未制定前参国家商检部门指定国外关
标准进行检验
第八条 国家商检部门许检验机构接受外贸易关系者外国检验机构委托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第九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检验机构实施检验进出口商品者检验项目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
第十条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应时收集关方面提供进出口商品检验方面信息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工作员履行进出口商品检验职责中知悉商业秘密负
保密义务
第二章 进口商品检验
第十二条 法规定必须商检机构检验进口商品收货者代理应商检机构
规定点期限接受商检机构进口商品检验商检机构应国家商检部门统规定
期限检验完毕出具检验证单
第十三条 法规定必须商检机构检验进口商品外进口商品收货发现进口商品
质量合格者残损短缺需商检机构出证索赔应商检机构申请检验出证
第十四条 重进口商品型成套设备收货应外贸易合约定出口国

185

装运前进行预检验监造者监装部门应加强监督商检机构根需派出检验员
参加
第三章 出口商品检验
第十五条 法规定必须商检机构检验出口商品发货者代理应商检机构
规定点期限商检机构报检商检机构应国家商检部门统规定期限检验完毕
出具检验证单
法规定必须实施检验出口商品海关商检机构签发货物通关证明验放
第十六条 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发检验证单出口商品应商检机构规定期限报关
出口超期限应重新报检
第十七条 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性鉴定
生产出口危险货物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鉴定未鉴定合格包装
容器危险货物准出口
第十八条 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船舱集装箱承运者装箱单位必须装货前申
请检验未检验合格准装运
第四章 监督理
第十九条 商检机构法规定必须商检机构检验进出口商品外进出口商品根国
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
国家商检部门公布抽查检验结果者关部门通报抽查检验情况
第二十条 商检机构根便利外贸易需国家规定列入目录出口商品进行
出厂前质量监督理检验
第二十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办理报检手续代理应商检机构进行注册登记
办理报检手续时应商检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二条 国家商检部门国家关规定通考核许符合条件国外检验机
构承担委托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第二十三条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法国家商检部门许检验机构进出口商品检
验鉴定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检验商品抽查检验
第二十四条 国家商检部门根国家统认证制度关进出口商品实施认证理
第二十五条 商检机构根国家商检部门外国关机构签订协议者接受外国关机
构委托进行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工作准许认证合格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标志
第二十六条 商检机构法实施许制度进出口商品实行验证理查验单证核
证货否相符
第二十七条 商检机构根需检验合格进出口商品加施商检标志者封识
第二十八条 进出口商品报检商检机构作出检验结果异议原商检机构
者级商检机构国家商检部门申请复验受理复验商检机构者国家商检部门时作出
复验结
第二十九条 事商检机构国家商检部门作出复验结服者商检机构作出处
罚决定服法申请行政复议法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履行职责必须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利益法定职权

186

法定程序严格执法接受监督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应根法履行职责需加强队伍建设商检工作员具
良政治业务素质商检工作员应定期接受业务培训考核考核合格方岗执行
职务
商检工作员必须忠职守文明服务遵守职业道德滥职权谋取私利
第三十条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应建立健全部监督制度工作员执法活动
进行监督检查
商检机构部负责受理报检检验出证放行等岗位职责权限应明确相互分离
相互制约
第三十二条 单位均权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工作员违法违纪行
进行控告检举收控告检举机关应法职责分工时查处控告检举
保密
第五章 法律责
第三十三条 违反法规定必须商检机构检验进口商品未报检验擅销售者
者必须商检机构检验出口商品未报检验合格擅出口商检机构没收违法
处货值金额百分五百分二十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三十四条 违反法规定未国家商检部门许擅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商检机构责令停止非法营没收违法处违法倍三倍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进口者出口属掺杂掺假假充真次充商品者合格进出口商
品充合格进出口商品商检机构责令停止进口者出口没收违法处货值金额百分
五十三倍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三十六条 伪造变造买卖者盗窃商检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
法追究刑事责尚够刑事处罚商检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处货值金额等值
罚款
第三十七条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工作员违反法规定泄露知悉商业秘密
法予行政处分违法没收违法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三十八条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工作员滥职权意刁难徇私舞弊伪造检
验结果者玩忽职守延误检验出证法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六章 附
第三十九条 商检机构检验机构法规定实施检验办理检验鉴定业务国
家关规定收取费
第四十条 国务院根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法 1989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187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第章 总
第条 根中华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简称商检法)规定制定条例
第二条 中华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全国进出
口商品检验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省治区直辖市进出口商品口岸集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分支机构(简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理负责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第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应商检法第四条规定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进出口商品目
录(简称目录)公布实施
目录应少实施日 30 日前公布紧急情况应迟实施日公布
国家质检总局制定调整目录时应征求国务院外贸易部门海关总署等关方面
意见
第四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列入目录进出口商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出入境检
验检疫机构检验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称法定检验)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法定检验外进出口商品根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
第五条 进出口药品质量检验计量器具量值检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检验船舶
(包括海台船设备材料)集装箱规范检验飞机(包括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
适航检验核承压设备安全检验等项目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机构实施检验
第六条 进出境样品礼品暂准进出境货物非贸易性物品免予检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
列入目录进出口商品符合国家规定免予检验条件收货发货者生产企业申请
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批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免予检验
免予检验具体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商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 法定检验进出口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商检法第七条规定实施检验
国家质检总局根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实际需国际标准制定进出口商品检验方法
技术规范标准
进出口商品检验者参技术规范标准检验方法技术规范标准应少
实施日 6 月前公布紧急情况应迟实施日公布
第八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便利外贸易需进出口企业实施分类理
根国际通行合格评定程序确定检验监方式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第九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容包括否符合安全卫生健康
环境保护防止欺诈等求相关品质数量重量等项目
第十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商检法规定实施许制度国家规定必须认证
进出口商品实行验证理查验单证核证货否相符
实行验证理进出口商品目录国家质检总局商关部门制定调整公布
第十条 进出口商品收货者发货行办理报检手续委托代理报检企业
办理报检手续采快件方式进出口商品收货者发货应委托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办理
报检手续

188

第十二条 进出口商品收货者发货办理报检手续应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备

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事报检业务应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
未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企业事报检业务
办理报检业务员应法办理报检业注册实行证报检未法办理报检业注册
员事报检业务
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报检员非法代理报检者超出业务范
围事报检业务
第十三条 代理报检企业接受进出口商品收货者发货委托委托名义办理报
检手续应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遵守条例委托项规定
名义办理报检手续应承担收货者发货相法律责
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接受进出口商品收货者发货委托应名义办理报检
手续承担收货者发货相法律责
委托委托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办理报检手续应代理报检企业出入
境快件运营企业提供委托报检事项真实情况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接受委托
委托办理报检手续应委托提供情况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
第十四条 国家质检总局建立进出口商品风险预警机制通收集进出口商品检验方面信息
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类型采取相应风险预警措施快速反应措施
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时关方面提供进出口商品检验方面信息
第十五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工作员法执行职务关单位应予配合
单位非法干预阻挠
第二章 进口商品检验
第十六条 法定检验进口商品收货应持合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证相
关批准文件海关报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海关放行 20 日收货应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法定检验进口商品未检验准销
售准
进口实行验证理商品收货应海关报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验证出入境
检验检疫机构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实施验证
第十七条 法定检验进口商品实行验证理进口商品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
货物通关单办理海关通关手续
第十八条 法定检验进口商品应收货报检时申报目检验
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作原料固体废物已发生残损短缺商品应
卸货口岸检验
前两款规定进口商品国家质检总局根便利外贸易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需
指定点检验
第十九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法定检验进口商品检验涉身财产安全
健康环境保护项目合格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事销毁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
书面告知海关海关退货处理通知单办理退运手续项目合格出入境检验检
疫机构监督进行技术处理重新检验合格方销售者事申请出入境检验检

189

疫机构出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时出证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进口成套设备材料签发准安装通知书技
术处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重新检验合格方安装
第二十条 法定检验外进口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抽查检验合格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处理
实行验证理进口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验证合格参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处理者移交关部门处理
法定检验外进口商品收货发现进口商品质量合格者残损短缺申请出证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者检验机构应检验时出证
第二十条 属法定检验范围关系国计民生价值较高技术复杂重
进口商品型成套设备应外贸易合约定监造装运前检验者监装收货保留
货终检验索赔权利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需派出检验员参加者组织实施监造装运前检验者监装
第二十二条 国家进口作原料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国收货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国外供货商国收货签订外贸易合前应取国家质检总局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注册登记国家进口作原料固体废物实行装运前检验制度进口时收货应提供出
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者国家质检总局指定检验机构出具装运前检验证书
国家允许进口旧机电产品收货签订外贸易合前应国家质检总局者出入境
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手续价值较高涉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高风险进口
旧机电产品应国家关规定实施装运前检验进口时收货应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构者国家质检总局指定检验机构出具装运前检验证书
进口作原料固体废物国家允许进口旧机电产品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法
实施检验
第二十三条 进口机动车辆货收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
单关部门签发单证车辆理机关申领行车牌证程中发现涉身财产
安全质量缺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时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章 出口商品检验
第二十四条 法定检验出口商品发货应国家质检总局统规定点期限持
合等必证相关批准文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法定检验出口商品未检验者
检验合格准出口
出口商品应商品生产检验国家质检总局根便利外贸易进出口商品检验工
作需指定点检验
出口实行验证理商品发货应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验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实施验证
第二十五条 商品生产检验出口商品需口岸换证出口商品生产出入境检
验检疫机构规定签发检验换证单发货应规定期限持检验换证单必证
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查验查验合格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货物通关单
第二十六条 法定检验出口商品实行验证理出口商品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
发货物通关单办理海关通关手续

190

第二十七条 法定检验出口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者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查验合格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进行技术处理重新检验合格方准出口
进行技术处理者技术处理重新检验合格准出口
第二十八条 法定检验外出口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抽查检验合格条
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处理
实行验证理出口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验证合格参条例第二十七条规
定处理者移交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应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包装容器
性鉴定包装容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合格取性鉴定证书方包装危险货

出口危险货物生产企业应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鉴定
未鉴定者鉴定合格包装容器危险货物准出口
第三十条 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集装箱船舱飞机车辆等运载工具
承运装箱单位者代理应装运前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清洁卫生冷藏密固
等适载检验未检验者检验合格准装运
第四章 监督理
第三十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便利外贸易需列入目录出口商品进行
出厂前质量监督理检验中涉身财产安全健康重出口商品实施出口商品注册
登记理实施出口商品注册登记理出口商品必须获注册登记方出口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出厂前质量监督理检验容包括生产企业质量保证工
作进行监督检查出口商品进行出厂前检验
第三十二条 国家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卫生注册登记理获卫生注册登记出口食
品生产企业方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获卫生注册登记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食
品方进口者出口
实施卫生注册登记理进口食品生产企业应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卫生注册登记
实施卫生注册登记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卫生注
册登记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国外卫生注册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卫生注册登记国家
质检总局统外办理
第三十三条 国家进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实施卫生注册登记理具体办法国家质检总局
商国务院卫生部门制定
第三十四条 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前营者者代理应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
机构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容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求质量关容真实
性准确性进行检验取国家质检总局者授权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进出口食品
化妆品标签检验证明文件
第三十五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需检验合格进出口商品加施商检标志检验
合格需加施封识进出口商品加施封识具体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制定
第三十六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关规定检验进出口商品抽取样品验余样品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通知关单位规定期限领回逾期领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191

构处理
第三十七条 进出口商品报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作出检验结果异议收
检验结果日起 15 日作出检验结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者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构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复验受理复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者国家质检总局应收复验
申请日起 60 日作出复验结技术复杂规定期限作出复验结机构负责
批准适延长延长期限超 30 日
第三十八条 国家质检总局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需指
定符合规定资质条件国外检测机构承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委托进出口商品检测指定
检测机构检查符合规定求国家质检总局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取消指定
第三十九条 中华民国境设立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检验机构应符合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注册资技术力员资格等条件国家质检总局关
部门审核批准获许法办理工商登记方接受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

第四十条 检验机构检验鉴定业务活动异议国家质检总局者出入境检验检
疫机构投诉
第四十条 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监督理者涉嫌违反进出口商品检
验法律行政法规行进行调查权查阅复制事关合发票账簿关
资料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认涉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合格进出口
商品机构负责批准查封者扣押海关监货物外
第四十二条 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根便利外贸易需采取效措
施简化程序方便进出口
办理进出口商品报检检验鉴定等手续符合条件采电子数文件形式
第四十三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签发出口货物普惠制原产
证明区域性优惠原产证明专原产证明办理原产证明申请应法取出入境
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
出口货物般原产证明签发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区域货物
边境额贸易进出口商品检验理国家质检总局商海关总署行制定办法
第五章 法律责
第四十五条 擅销售未报检者未检验属法定检验进口商品者擅销售
应申请进口验证未申请进口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处商品货
值金额 5% 20%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四十六条 擅出口未报检者未检验属法定检验出口商品者擅出口应申
请出口验证未申请出口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处商品货值金额 5%
20%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四十七条 销售法定检验抽查检验者验证合格进口商品者出口法定
检验抽查检验者验证合格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停止销售者出口
没收违法违法销售者出口商品处违法销售者出口商品货值金额等
值 3 倍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192

第四十八条 进出口商品收货发货代理报检企业者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报检
员实提供进出口商品真实情况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关证单者法定检验进
出口商品予报检逃避进出口商品检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处商品货值
金额 5% 20%罚款情节严重撤销报检注册登记报检业注册
进出口商品收货者发货委托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办理报检手续未
规定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提供委托报检事项真实情况取出入境检验检
疫机构关证单委托前款规定予处罚
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报检员委托提供情况真实性未进行合理审查
者工作疏忽导致骗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关证单结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代理
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处 2 万元 20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撤销报检注册
登记报检业注册
第四十九条 伪造变造买卖者盗窃检验证单印章标志封识货物通关单者
伪造变造检验证单印章标志封识货物通关单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尚
够刑事处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处商品货值金额等值罚款
第五十条 擅调换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抽取样品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进出
口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予警告情节严重处商品货值金额 10%
50%罚款
第五十条 出口属国家实行出口商品注册登记理未获注册登记商品出入境
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停止出口没收违法处商品货值金额 10% 50%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进口者出口国家实行卫生注册登记理未获卫生注册登记生产企业生产
食品化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停止进口者出口没收违法处商品货值
金额 10% 50%罚款
已获卫生注册登记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查符合规定求国家质检
总局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未达规定求者违法行情节严
重吊销卫生注册登记证书
第五十三条 进口作原料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国收货未取注册登记者未
进行装运前检验国家关规定责令退货情节严重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处 10 万
元 100 万元罚款
已获注册登记作原料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国收货违反国家关规定情节
严重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撤销注册登记
进口国家允许进口旧机电产品未办理备案者未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国家关
规定予退货情节严重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处 100 万元罚款
第五十四条 提供者未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出入
境检验检疫机构处 10 万元罚款
提供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合格包装容器装运出口危险货物出入境检
验检疫机构处 20 万元罚款
第五十五条 提供者未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适载检验集装箱船舱飞机车辆等
运载工具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出口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处 10 万元罚款
提供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集装箱船舱飞机车辆等运载工具装运
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出口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处 20 万元罚款
第五十六条 擅调换损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加施商检标志封识出入境检验检

193

疫机构处 5 万元罚款
第五十七条 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检验机构超出业务范围者违反国家关规
定扰乱检验鉴定秩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处 10 万元
罚款国家质检总局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暂停 6 月检验鉴定业务情节严重
国家质检总局吊销检验鉴定资格证书
第五十八条 未注册登记擅事报检业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停止非法营活
动没收违法处违法 1 倍 3 倍罚款
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违反国家关规定扰乱报检秩序出入境检验检疫
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处 10 万元罚款国家质检总局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构暂停 6 月代理报检业务情节严重撤销报检注册登记
报检员违反国家关规定扰乱报检秩序国家质检总局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暂
停 6 月执业情节严重撤销报检业注册
第五十九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工作员滥职权意刁难事徇私舞弊伪造
检验结果者玩忽职守延误检验出证法予行政处分违反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签发出口货物原产证明法予行政处分没收违法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六十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商品法予处理价款没收违法收缴
罚款全部缴国库
第六章 附
第六十条 事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国家质检总局作出复验结服者国家
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作出处罚决定服法申请行政复议法
民法院提起诉讼
事逾期履行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者民法院提起诉讼作出处罚决定
机构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二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法定检验许检验机构办理检验鉴定业务
国家关规定收取费
第六十三条 条例 2005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1992 年 10 月 7 日国务院批准1992 年 10 月
23 日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中华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时废止



194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章 总
第条 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害生物(简
称病虫害)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体健康促进外济贸易发展
制定法
第二条 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
装载容器包装物动植物疫区运输工具法规定实施检疫
第三条 国务院设立动植物检疫机关(简称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统理全国进出境
动植物检疫工作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外开放口岸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集中点设立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法规定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贸易性动物产品出境检疫机关国务院根实际情况规定
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全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
第四条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疫时行列职权:
()法规定登船登车登机实施检疫
(二)进入港口机场车站邮局检疫物存放加工养殖种植场实施检疫
规定采样
(三)根检疫需进入关生产仓库等场进行疫情监测调查检疫监督理
(四)查阅复制摘录检疫物关运行日志货运单合发票单证
第五条 国家禁止列物进境:
()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害生物
(二)动植物疫情流行国家区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
(三)动物尸体
(四)土壤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发现前款规定禁止进境物作退回者销毁处理
科学研究等特殊需引进条第款规定禁止进境物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国家动植
物检疫机关批准
条第款第二项规定禁止进境物名录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第六条 国外发生重动植物疫情传入中国时国务院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必时
令禁止动植物疫区运输工具进境者封锁关口岸受动植物疫情威胁区方
民政府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立采取紧急措施时级民政府国家动植物检
疫机关报告
邮电运输部门重动植物疫情报告送检材料应优先传送
第七条 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生产加
工存放程实行检疫监督制度
第八条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港口机场车站邮局执行检疫务时海关交通民航
铁路邮电等关部门应配合
第九条 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员必须忠职守秉公执法
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员法执行公务单位阻挠

195

第二章 进境检疫
第十条 输入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等繁殖材料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
检疫审批手续
第十条 通贸易科技合作交换赠送援助等方式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
疫物应合者协议中订明中国法定检疫求订明必须附输出国家者区政府
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检疫证书
第十二条 货者代理应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进境前者进境时持输
出国家者区检疫证书贸易合等单证进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
第十三条 装载动物运输工具抵达口岸时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采取现场预防措施
运输工具者接动物员装载动物运输工具污染场作防疫消毒处理
第十四条 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应进境口岸实施检疫未口岸动植
物检疫机关意卸离运输工具
输入动植物需隔离检疫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指定隔离场检疫
口岸条件限制等原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决定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
运指定点检疫运输装卸程中货者代理应采取防疫措施指定存放加
工隔离饲养者隔离种植场应符合动植物检疫防疫规定
第十五条 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检疫合格准予进境海关口岸动
植物检疫机关签发检疫单证者报单加盖印章验放
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需调离海关监区检疫海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
关签发检疫调离通知单验放
第十六条 输入动物检疫合格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通
知货者代理作处理:
()检出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动物连群动物全群退回者全群扑杀销毁尸体
(二)检出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动物退回者扑杀群动物隔离场者指
定点隔离观察
输入动物产品检疫物检疫合格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
通知货者代理作害退回者销毁处理害处理合格准予进境
第十七条 输入植物植物产品检疫物检疫发现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货者代理作害退回者销毁处理
害处理合格准予进境
第十八条 法第十六条第款第项第二项称类二类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
法第十七条称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第十九条 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检疫发现法第十八条规定名录
外农林牧渔业严重危险病虫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国务院农业行政
部门规定通知货者代理作害退回者销毁处理害处理合格准予进

第三章 出境检疫
第二十条 货者代理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出境前口岸动植物检疫

196

机关报检
出境前需隔离检疫动物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指定隔离场检疫
第二十条 输出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疫检
疫合格者害处理合格准予出境海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检疫证书者报关
单加盖印章验放检疫合格效方法作害处理准出境
第二十二条 检疫合格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列情形货者
代理应重新报检:
()更改输入国家者区更改输入国家者区检疫求
(二)改换包装者原未拼装拼装
(三)超检疫规定效期
第四章 境检疫
第二十三条 求运输动物境必须事先商中国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意指定
口岸路线境
装载境动物运输工具装载容器饲料铺垫材料必须符合中国动植物检疫规定
第二十四条 运输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境承运者押运持货运单
输出国家者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检疫证书进境时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出
境口岸检疫
第二十五条 境动物检疫合格准予境发现法第十八条规定名录列动
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全群动物准境
境动物饲料受病虫害污染作害准境者销毁处理
境动物尸体排泄物铺垫材料废弃物必须动植物检疫机关规定处理
擅抛弃
第二十六条 境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查运输工具者
包装检疫合格准予境发现法第十八条规定名录列病虫害作害处理
者准境
第二十七条 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境期间未动植物检疫机关批准开
拆包装者卸离运输工具
第五章 携带邮寄物检疫
第二十八条 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繁殖材料进境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
疫审批手续
第二十九条 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名录国务院农业
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携带邮寄前款规定名录列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进境作退回者销毁
处理
第三十条 携带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名录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进境
进境时海关申报接受口岸动物检疫机关检疫
携带动物进境必须持输出国家者区检疫证书等证件
第三十条 邮寄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名录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进境

197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国际邮件互换局实施检疫必时取回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未
检疫运递
第三十二条 邮寄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检疫者害处理合格放行
检疫合格效方法作害处理作退回者销毁处理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
第三十三条 携带邮寄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物检疫求口
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疫
第六章 运输工具检疫
第三十四条 动植物疫区船舶飞机火车抵达口岸时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
疫发现法第十八条规定名录列病虫害作准带离运输工具害封存者销毁
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进境车辆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作防疫消毒处理
第三十六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泔水动植物性废弃物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规定处
理擅抛弃
第三十七条 装载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运输工具应符合动植物检疫
防疫规定
第三十八条 进境供拆船废旧船舶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疫发现法第十八
条规定名录列病虫害作害处理
第七章 法律责
第三十九条 违反法规定列行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处罚款:
()未报检者未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二)未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许擅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者检疫物卸离运输
工具者运递
(三)擅调离者处理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指定隔离场中隔离检疫动植物
第四十条 报检动植物动植物产品者检疫物实际符合口岸动植物检疫机
关处罚款已取检疫单证予吊销
第四十条 违反法规定擅开拆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者检疫物包装擅
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者检疫物卸离运输工具擅抛弃境动物尸体排泄物
铺垫材料者废弃物动植物检疫机关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法规定引起重动植物疫情刑法第百七十八条规定追究刑
事责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刑法第百六十七条规定追究
刑事责
第四十四条 事动植物检疫机关处罚决定服接处罚通知日起十五日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级机关申请复议事接处罚通知日起十五日直
接民法院起诉
复议机关应接复议申请日起六十日作出复议决定事复议决定服
接复议决定日起十五日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作出复议决定事
复议期满日起十五日民法院起诉

198

事逾期申请复议民法院起诉履行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五条 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员滥职权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者玩忽职守
延误检疫出证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构成犯罪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第四十六条 法列语含义:
()动物指饲养野生活动物畜禽兽蛇龟鱼虾蟹贝蚕蜂等
(二)动物产品指源动物未加工者加工传播疫病产品生皮
张毛类肉类脏器油脂动物水产品奶制品蛋类血液精液胚胎骨蹄角等
(三)植物指栽培植物野生植物种子种苗繁殖材料等
(四)植物产品指源植物未加工者加工传播病虫害产品粮
食豆棉花油麻烟草籽仁干果鲜果蔬菜生药材木材饲料等
(五)检疫物指动物疫苗血清诊断液动植物性废弃物等
第四十七条 中华民国缔结者参加关动植物检疫国际条约法规定
适该国际条约规定中华民国声明保留条款外
第四十八条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疫规定收费收费办法国务院农业行政部
门会国务院物价等关部门制定
第四十九条 国务院根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五十条 法 199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1982 年 6 月 4 日国务院发布中华民国进
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时废止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199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第章 总
第条 根中华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简称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
制定条例
第二条 列物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条例规定实施检疫:
()进境出境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
(二)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
(三)动植物疫区运输工具
(四)进境拆解废旧船舶
(五)关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者贸易合约定应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货物物品
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全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
中华民国动植物检疫局(简称国家动植物检疫局)统理全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
作收集国外重动植物疫情负责国际间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合作交流
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外开放口岸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集中点设立口岸动植物
检疫机关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条例规定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第四条 国(境)外发生重动植物疫情传入中国时根情况采取列紧急预防措施:
()国务院相关边境区域采取控制措施必时令禁止动植物疫区运输工具进
境者封锁关口岸
(二)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公布禁止动植物疫情流行国家区进境动植物动
植物产品检疫物名录
(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受病虫害污染条例第二条列进境物采取紧急
检疫处理措施
(四)受动植物疫情威胁区方民政府立组织关部门制定实施应急方案时
级民政府国家动植物检疫局报告
邮电运输部门重动植物疫情报告送检材料应优先传送
第五条 享外交领事特权豁免外国机构员公者动植物动植物产品
检疫物进境应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条例规定实施检疫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查
验时应遵守关法律规定
第六条 海关法配合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实行
监具体办法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海关总署制定
第七条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称动植物疫区动植物疫情流行国家区名录国务
院农业行政部门确定公布
第八条 贯彻执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条例做出显著成绩单位予奖励
第二章 检疫审批
第九条 输入动物动物产品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款列禁止进境物检疫审批
国家动植物检疫局者授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负责

200

输入植物种子种苗繁殖材料检疫审批植物检疫条例规定机关负责
第十条 符合列条件方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
()输出国家者区重动植物疫情
(二)符合中国关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三)符合中国输出国家者区签订关双边检疫协定(含检疫协议备忘录等)
第十条 检疫审批手续应贸易合者协议签订前办妥
第十二条 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繁殖材料进境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
审批手续特殊情况法事先办理携带者邮寄应口岸补办检疫审批手续审批
机关意检疫合格方准进境
第十三条 求运输动物境货者代理必须事先国家动植物检疫局提出书面申
请提交输出国家者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疫情证明输入国家者区政府动植物检
疫机关出具准许该动物进境证件说明拟境路线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审查意签发
动物境许证
第十四条 科学研究等特殊需引进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款列禁止进境物
办理禁止进境物特许检疫审批手续时货物者代理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数量
途引进方式进境防疫措施附具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署意见
第十五条 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列情况货物者代理应重新
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变更进境物品种者数量
(二)变更输出国家者区
(三)变更进境口岸
(四)超检疫审批效期
第三章 进境检疫
第十六条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十条称中国法定检疫求指中国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规定动植物检疫求
第十七条 国家中国输出动植物产品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具体办法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货者代理应进境前者进
境时进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属调离海关监区检疫运达指定点时货者
代理应通知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属转关货物货者代理应进境时进
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申报达指运时应指运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
输入种畜禽精液胚胎应进境前 30 日报检输入动物应进境前 15
日报检输入植物种子种苗繁殖材料应进境前 7 日报检
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进境时货者代理应时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申报
动植物检疫机关根具体情况申报物实施检疫
前款称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指直接作包装物铺垫材料动物产品植物植
物产品
第十九条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时应填写报检单提交输出国家者区政府动
植物检疫机关出具检疫证书产证书贸易合信证发票等单证法应办理检疫审

201

批手续应提交检疫审批单输出国家者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效检疫证书
者未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根具体情况作退回者销毁处理
第二十条 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运达口岸时检疫员运输工具
货物现场实施检疫核货证否相符规定采取样品承运货者代理
应检疫员提供装载清单关资料
第二十条 装载动物运输工具抵达口岸时运输工具者接动物员应接受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防疫消毒执行采取现场预防措施
第二十二条 检疫员应列规定实施现场检疫:
()动物:检查疫病床症状发现疑似感染传染病者已死亡动物时货者
押运配合查明情况立处理动物铺垫材料剩余饲料排泄物等货者代理
检疫员监督作害处理
(二)动物产品:检查腐败变质现象容器包装否完符合求允许卸离运输工
具发现散包容器破裂货者代理负责整理完方卸离运输工具根情况
运输工具关部位装载动物产品容器外表包装铺垫材料污染场等进行消毒处理
需实施实验室检疫规定采取样品易滋生植物害虫者混藏杂草种子动物产品
时实施植物检疫
(三)植物植物产品:检查货物包装物病虫害规定采取样品发现病虫害
扩散时时该批货物运输工具装卸现场采取必防疫措施动物传染病疫区
者易带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病原体作动物饲料植物产品时实施动物检疫
(四)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检查否携带病虫害混藏杂草种子沾带土壤规
定采取样品
(五)检疫物:检查包装否完否病虫害污染发现破损者病虫害污染时作
害处理
第二十三条 船舶火车装运宗动植物产品应分层检查限港口车站存
放条件检查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意边卸载边疏运动植物产品运
指定点存放卸货程中检疫发现疫情时应立停止卸货货者代理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求已卸未卸货物作害处理采取防止疫情扩散措施病
虫害污染装卸工具场应作害处理
第二十四条 输入种中家畜应国家动植物检疫局设立动物隔离检疫场隔离检
疫 45 日输入动物应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指定动物隔离检疫场隔离检疫 30 日
动物隔离检疫场理办法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 进境批动植物产品分港卸货时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港卸货物
进行检疫先期卸货港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检疫处理情况时通知分卸港口岸动
植物检疫机关需外出证卸毕港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汇总统出具检疫证书
分卸港实施检疫中发现疫情必须进行船熏蒸消毒时该分卸港口岸动植物检疫机
关统出具检疫证书时通知分卸港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
第二十六条 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关规定实施检疫
第二十七条 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检疫合格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
报关单加盖印章者签发检疫放行通知单需调离进境口岸海关监区检疫进境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检疫调离通知单货者代理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关单

202

加盖印章者签发检疫放行通知单检疫调离通知单办理报关运递手续海关
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关单加盖印章者签发
检疫放行通知单检疫调离通知单验放运输邮电部门单运递运递期间国
检疫机关检疫
第二十八条 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检疫合格口岸动植物检疫机
关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货者代理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监督技术指导
作害处理需外索赔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检疫证书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动植物检疫局根检疫需商输出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国家者区政
府关机关意派检疫员进行预检监装者产疫情调查
第三十条 海关边防等部门截获非法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应
交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
第四章 出境检疫
第三十条 货者代理法办理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出境报检手续时
应提供贸易合者协议
第三十二条 输入国求中国输出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生产加工
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行注册登记报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备案
第三十三条 输出动物出境前需隔离检疫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指定隔离场检疫
输出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仓库者货场实施检疫根需生产加
工程中实施检疫
检出境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应数量齐全包装完堆放整齐唛头标记明

第三十四条 输出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检疫:
()输入国家者区中国关动植物检疫规定
(二)双边检疫协定
(三)贸易合中订明检疫求
第三十五条 条启运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合格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
运达出境口岸时列规定办理:
()动物应出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床检疫者复检
(二)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启运原运输工具出境出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
关验证放行改换运输工具出境换证放行
(三)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达出境口岸拼装变更输入国家者区
检疫求者超规定检疫效期应重新报检
第三十六条 输出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启运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合格
运达出境口岸时运输邮电部门启运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检疫单证运递国
检疫机关检疫
第五章 境检疫
第三十七条 运输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境(含转运)承运者押运
应持货运单输出国家者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证书进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

203

检运输动物境应时提交国家动植物检疫局签发动物境许证
第三十八条 境动物运达进境口岸时进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运输工具容器外表
进行消毒动物进行床检疫检疫合格准予境进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派检疫
员监运出境口岸出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
第三十九条 装载境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运输工具包装物装载容器必须完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查发现运输工具者包装物装载容器造成途中散漏承
运者押运应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求采取密封措施法采取密封措施准

第六章 携带邮寄物检疫
第四十条 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繁殖材料进境未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作退回者销毁处理邮件作退回处理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邮件发
递单批注退回原邮件作销毁处理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通知单通知寄件
第四十条 携带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进境进境时必须海关申报接受口
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海关应申报者查获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时交口
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未检疫携带进境
第四十二条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港口机场车站旅客通道行李提取处等现场进
行检查携带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未申报进行查询抽检物品
必时开包(箱)检查
旅客进出境检查现场应设立动植物检疫台位标志
第四十三条 携带动物进境必须持输出动物国家者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
检疫证书检疫合格放行携带犬猫等宠物进境必须持疫苗接种证书没检疫证
书疫苗接种证书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作限期退回者没收销毁处理作限期退回处理
携带必须规定时间持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截留证领取携带出境逾期领取
作动放弃处理
携带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进境现场检疫合格场放行需作实验室检疫
者隔离检疫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截留证截留检疫合格携带持截留证口
岸动植物检疫机关领回逾期领回作动放弃处理
禁止携带邮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名录列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
疫物进境
第四十四条 邮寄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国际邮
件互换局(含国际邮件快递公司营国际邮件单位简称邮局)实施检疫邮局应提
供必工作条件
现场检疫合格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加盖检疫放行章交邮局运递需作实验室检疫
者隔离检疫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邮局办理交接手续检疫合格加盖检疫放行章
交邮局运递
第四十五条 携带邮寄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检疫合格效方
法作害处理作退回者销毁处理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交携带寄件
第七章 运输工具检疫

204

第四十六条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动植物疫区船舶飞机火车登船登机
登车实施现场检疫关运输工具负责应接受检疫员询问询问记录签字提供运行
日志装载货物情况开启舱室接受检疫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前款运输工具隐藏病虫害餐车配餐间厨房储藏室食
品舱等动植物产品存放场泔水动植物性废弃物存放场集装箱箱体等区域者
部位实施检疫必时作防疫消毒处理
第四十七条 动植物疫区船舶飞机火车检疫发现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十八
条规定名录列病虫害必须作熏蒸消毒者害处理发现禁止进境动植物动
植物产品检疫物必须作封存者销毁处理作封存处理中国境停留者运行期
间未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许启封动运输工具泔水动植物性废弃物存
放场容器应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监督作害处理
第四十八条 动植物疫区进境车辆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作防疫消毒处理装载进境
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车辆检疫发现病虫害连货物作害处理装运
供应香港澳门区动物回空车辆实施整车防疫消毒
第四十九条 进境拆解废旧船舶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疫发现病虫害口岸
动植物检疫机关监督作害处理发现禁止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口
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监督作销毁处理
第五十条 动植物疫区进境运输工具检疫者消毒处理合格运输工具负责
者代理求出证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运输工具检疫证书者运输工具消毒证

第五十条 进境境运输工具中国境停留期间交通员工员装载
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带离运输工具需带离时应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
第五十二条 装载动物出境运输工具装载前应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监督进行消毒处

装载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出境运输工具应符合国家关动植物防疫检疫
规定发现危险性病虫害者超规定标准般性病虫害作害处理方装运
第八章 检疫监督
第五十三条 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生产
加工存放程实行检疫监督制度具体办法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四条 进出境动物植物种子种苗繁殖材料需隔离饲养隔离种植
隔离期间应接受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监督
第五十五条 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熏蒸消毒处理业务单位员必须口岸动植物检
疫机关考核合格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熏蒸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出具熏蒸消毒证书
第五十六条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根需机场港口车站仓库加工厂农场
等生产加工存放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场实施动植物疫情监测关单
位应配合
未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许移动者损坏动植物疫情监测器具
第五十七条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根需运载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

205

疫物运输工具装载容器加施动植物检疫封识者标志未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许开
拆者损毁检疫封识标志
动植物检疫封识标志国家动植物检疫局统制发
第五十八条 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
装载容器包装物运保税区(含保税工厂保税仓库等)进境口岸法实施检疫口岸
动植物检疫机关根具体情况实施检疫监督加工复运出境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条例关出境检疫规定办理
第九章 法律责
第五十九条 列违法行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处 5000 元罚款:
()未报检者未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者未检疫审批规定执行
(二)报检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实际符
前款第(二)项列行已取检疫单证予吊销
第六十条 列违法行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处 3000 元 3 万元罚款:
()未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许擅进境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卸离运
输工具者运递
(二)擅调离者处理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指定隔离场中隔离检疫动植物
(三)擅开拆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包装者擅开拆损毁动植物检疫封
识者标志
(四)擅抛弃境动物尸体排泄物铺垫材料者废弃物者未规定处理运输工
具泔水动植物性废弃物
第六十条 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注册登记生产加工存放动植物
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单位进出境述物品检疫合格条例关规定作退
回销毁者害处理外情节严重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注销注册登记
第六十二条 列违法行法追究刑事责尚构成犯罪者犯罪情节显著轻
微法需判处刑罚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处 2 万元 5 万元罚款:
()引起重动植物疫情
(二)伪造变造动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
第六十三条 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熏蒸消毒处理业务单位员规定进行熏蒸
消毒处理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视情节取消熏蒸消毒资格
第十章 附
第六十四条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条例列语含义:
()植物种子种苗繁殖材料指栽培野生供繁殖植物全株者部分
植株苗木(含试苗)果实种子砧木接穗插条叶片芽体块根块茎鳞茎球茎
花粉细胞培养材料等
(二)装载容器指次易受病虫害污染装载进出境货物容器笼
箱桶筐等
(三)害生物指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外种害
动植物生物机体病原微生物软体类啮齿类螨类足虫类动物危险性病虫中

206

间寄媒介生物等
(四)检疫证书指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健康者
卫生状况具法律效力文件动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证书动物健康证书
兽医卫生证书薰蒸/消毒证书等
第六十五条 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物实施检疫者规定作熏蒸消
毒退回销毁等处理需费者招致损失货物者代理承担
第六十六条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法实施检疫需采取样品时应出具采样单验余
样品货物者代理应规定期限领回逾期领回口岸动植物检疫机
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贸易性动物产品出境检疫机关国务院根情况规定
第六十八条 条例 199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7

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章 总
第条 防止传染病国外传入者国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体健康制
定法
第二条 中华民国国际通航港口机场陆边境国界江河口岸(简称
国境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法规定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卫生监督
第三条 法规定传染病指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
检疫传染病指鼠疫霍乱黄热病国务院确定公布传染病
监测传染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公布
第四条 入境出境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传播检疫传染病行李货物邮
包等物品应接受检疫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方准入境者出境具体办法法实施
细规定
第五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者疑似检疫传染病时采取必措施外必须
立通知卫生行政部门时快方法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迟超二十四
时邮电部门疫情报告应优先传送
中华民国外国间传染病疫情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关部门办理
第六条 国外者国检疫传染病流行时候国务院令封锁关国境者采
取紧急措施
第二章 检疫
第七条 入境交通工具员必须先达国境口岸指定点接受检疫引航员
外未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准交通工具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
具体办法法实施细规定
第八条 出境交通工具员必须离开国境口岸接受检疫
第九条 国外船舶航空器停泊降落中国境非口岸点时候船舶航空
器负责应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紧急情况外未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者卫生行政部门许准船舶航空器准装卸行李货
物邮包等物品
第十条 国境口岸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者非意外伤害死亡死
明国境口岸关单位交通工具负责应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报告申请时
检疫
第十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检疫医师提供检疫结果未染检疫传染病者已实施
卫生处理交通工具签发入境检疫证者出境检疫证
第十二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检疫传染病染疫必须立隔离隔离期限根医学检查
结果确定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应留验留验期限根该传染病潜伏期确定
患检疫传染病死亡尸体必须火化
第十三条 接受入境检疫交通工具列情形应实施消毒鼠虫者
卫生处理

208

()检疫传染病疫区
(二)检疫传染病污染
(三)发现类健康关啮齿动物者病媒昆虫
果外国交通工具负责拒绝接受卫生处理特殊情况外准许该交通工具国境卫生
检疫机关监督立离开中华民国国境
第十四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疫区检疫传染病污染者成检疫传染病传
播媒介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进行卫生检查实施消毒鼠虫者卫生处理
入境出境尸体骸骨托运者代理必须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卫生检查
合格方准运进者运出
第三章 传染病监测
第十五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入境出境员实施传染病监测采取必预防控
制措施
第十六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权求入境出境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种传染病
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者关证件
第十七条 患监测传染病国外监测传染病流行区者监测传染病密切
接触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应区情况发诊方便卡实施留验者采取预防控制
措施时通知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单位持诊方便卡员应优先诊治
第四章 卫生监督
第十八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根国家规定卫生标准国境口岸卫生状况停留国境
口岸入境出境交通工具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
()监督指导关员啮齿动物病媒昆虫防
(二)检查检验食品饮水储存供应运输设施
(三)监督事食品饮水供应业员健康状况检查健康证明书
(四)监督检查垃圾废物污水粪便压舱水处理
第十九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设立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交务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执行务时权国境口岸入境出境交通工具进行卫生监督
技术指导卫生状况良引起传染病传播素提出改进意见协关部门采取必
措施进行卫生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
第二十条 违反法规定列行单位者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根情
节轻重予警告者罚款
()逃避检疫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隐瞒真实情况
(二)入境员未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擅交通工具者装卸行李货物邮
包等物品听劝阻
罚款全部缴国库
第二十条 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予罚款决定服接通知日起十五

209

日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履行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申请民法院强制执

第二十二条 违反法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者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
刑法关规定追究刑事责
第二十三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工作员应秉公执法忠职守入境出境交通工
具员时进行检疫违法失职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六章 附
第二十四条 中华民国缔结者参加关卫生检疫国际条约法规定
适该国际条约规定中华民国声明保留条款外
第二十五条 中华民国边防机关邻国边防机关间边境区居住两国边
境接壤区居民边境指定区时双方交通工具员入境出境检疫双
方协议办理没协议中国政府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检疫国家规定收取费
第二十七条 法 198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1957 年 12 月 23 日公布中华民国国境
卫生检疫条例时废止


210

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
第章 般规定
第条 根中华民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称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制定

第二条 国境卫生检疫法细称:
查验指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称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医学检查卫生检查
染疫指正患检疫传染病者卫生检疫机关初步诊断认已感染检疫传染病
者已处检疫传染病潜伏期
染疫嫌疑指接触检疫传染病感染环境传播检疫传染病
隔离指染疫收留指定处限制活动进行治疗直消传染病传播危险
留验指染疫嫌疑收留指定处进行诊察检验
诊验指卫生检疫机关指定期间卫生检疫机关者医疗卫生单
位接受诊察检验者卫生检疫机关医疗卫生单位该员居留进行诊察
检验
运输设备指货物集装箱
卫生处理指隔离留验诊验等医学措施消毒鼠虫等卫生措施
传染病监测指特定环境群进行流行病学血清学病原学床症状关影
响素调查研究预测关传染病发生发展流行
卫生监督指执行卫生法规卫生标准进行卫生检查卫生鉴定卫生评价采样检验
交通工具指船舶航空器列车车辆
国境口岸指国际通航港口机场车站陆边境国界江河关口
第三条 卫生检疫机关国境口岸工作范围指国境口岸服务涉外宾馆饭店俱乐
部入境出境交通工具提供饮食服务单位入境出境员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
实施检疫监测卫生监督场
第四条 入境出境员交通工具集装箱传播检疫传染病行李货物邮
包等均应细规定接受检疫卫生检疫机关许方准入境者出境
第五条 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染疫时应立隔离防止遭受感染细
第八章规定处理
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染疫嫌疑时应细第八章规定处理第八章规定外
病种染疫嫌疑该员离开感染环境时候算起实施超该传染病长潜伏期
诊验者留验卫生处理
第六条 卫生检疫机关应阻止染疫染疫嫌疑出境国外达时受
诊验求出境准许出境果交通工具出境检疫医师应种情况
出境检疫证签注时通知交通工具负责采取必预防措施
第七条 国境口岸停留该场入境出境交通工具非意外伤害死亡
死明尸体必须卫生检疫机关查验签发尸体移运许证方准移运
第八条 国疫区交通工具者国航行中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
者非意外伤害死亡死明交通工具负责应达国境口岸卫生检疫机关报

211

告接受时检疫
第九条 国者国外检疫传染病流行时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立报请国务院
决定采取列检疫措施部者全部:
()令封锁陆边境国界江河关区域
(二)指定某物品必须消毒虫方准国外运进者国运出
(三)禁止某物品国外运进者国运出
(四)指定第入境港口降落机场国外疫区船舶航空器遇险者特
殊原外没第入境港口机场检疫准进入港口机场
第十条 入境出境集装箱货物废旧物等物品达口岸时候承运代理者
货必须卫生检疫机关申报接受卫生检疫疫区传染病污染传播检
疫传染病者发现类健康关啮齿动物病媒昆虫集装箱货物废旧物等物品应实
施消毒鼠虫者必卫生处理
集装箱货物废旧物等物品货求方实施卫生检疫卫生处理卫生检疫机
关予方便规定办理
海关卫生检疫机关签发卫生处理证明放行
第十条 入境出境微生物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等特殊物品携带
托运者邮递必须卫生检疫机关申报接受卫生检疫未卫生检疫机关许准入境
出境
海关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特殊物品审批单放行
第十二条入境出境旅客员工携带者托运传播传染病行李物品应接受
卫生检查卫生检疫机关疫区者传染病污染种食品饮料水产品等应实施卫生
处理者销毁签发卫生处理证明
海关卫生检疫机关签发卫生处理证明放行
第十三条 卫生检疫机关应实施卫生检疫邮包进行卫生检查必卫生处理时邮政
部门应予配合未卫生检疫机关许邮政部门运递
第十四条 卫生检疫单证种类式样签发办法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章 疫情通报
第十五条 国境口岸停留国境口岸交通工具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
者非意外伤害死亡死明时国境口岸关单位交通工具负责应立
卫生检疫机关报告
第十六条 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时应卫生
行政部门卫生防疫机构通报发现检疫传染病时应快办法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

卫生防疫机构发现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时应卫生检疫机关通报
第十七条 国者国外某区发生检疫传染病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宣布该
区疫区
第三章 卫生检疫机关
第十八条 卫生检疫机关根工作需设立派出机构卫生检疫机关设立合者

212

撤销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
第十九条 卫生检疫机关职责:
()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国家关卫生法规
(二)收集整理报告国际国境口岸传染病发生流行终息情况
(三)国境口岸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入境出境交通工具员集装箱尸体
骸骨传播检疫传染病行李货物邮包等实施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卫生
处理
(四)入境出境微生物生物制品体组织血液制品等特殊物品传播
类传染病动物实施卫生检疫
(五)入境出境员进行预防接种健康检查医疗服务国际旅行健康咨询卫生宣传
(六)签发卫生检疫证件
(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开展科学实验
(八)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工作
第二十条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职责:
()国境口岸停留国境口岸入境出境交通工具进行卫生监督卫生宣传
(二)消毒鼠虫等卫生处理方面进行技术指导
(三)造成传染病传播啮齿动物病媒昆虫扩散食物中毒食物污染等事进行调查
提出控制措施
第二十条 卫生检疫机关工作员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执行务时应穿着检疫制服
佩戴检疫标志卫生检疫机关交通工具执行务期间应悬挂检疫旗帜
检疫制服标志旗帜式样办法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
审批
第四章 海港检疫
第二十二条 船舶入境检疫必须港口检疫锚者卫生检疫机关意指定点实

检疫锚港务监督机关卫生检疫机关会商确定报国务院交通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船舶代理应受入境检疫船舶达前早卫生检疫机关通知列事项:
()船名国籍预定达检疫锚日期时间
(二)发航港寄港
(三)船员旅客数
(四)货物种类
港务监督机关应船舶确定达检疫锚日期时间早通知卫生检疫机关
第二十四条 受入境检疫船舶航行中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者非
意外伤害死亡死明船长必须立实施检疫港口卫生检疫机关报告列事项:
()船名国籍预定达检疫锚日期时间
(二)发航港寄港
(三)船员旅客数
(四)货物种类
(五)病名者症状患病数死亡数

213

(六)船船医
第二十五条 受入境检疫船舶必须列规定悬挂检疫信号等候查验卫生检疫机关
发入境检疫证前降检疫信号
昼间明显处悬挂国际通语信号旗:
()Q字旗表示:船没染疫请发入境检疫证
(二)QQ字旗表示:船染疫者染疫嫌疑请刻实施检疫
夜间明显处垂直悬挂灯号:
()红灯三盏表示:船没染疫请发入境检疫证
(二)红红白红灯四盏表示:船染疫者染疫嫌疑请刻实施检疫
第二十六条 悬挂检疫信号船舶引航员卫生检疫机关许员外员准
船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船舶准船员船舶遇险外未
卫生检疫机关许准离船引航员船引离检疫锚
第二十七条 申请电讯检疫船舶首先卫生检疫机关申请卫生检查合格者发卫生证书
该证书签发日起 12 月申请电讯检疫
第二十八条 持效卫生证书船舶入境前 24 时应卫生检疫机关报告列事项:
()船名国籍预定达检疫锚日期时间
(二)发航港寄港
(三)船员旅客数健康状况
(四)货物种类
(五)船舶卫生证书签发日期编号鼠证书者免予鼠证书签发日期签发港
卫生证件
卫生检疫机关述报告答复意进港
第二十九条 船舶入境检疫日出日落前时间实施具备船舶夜航条件夜
间离码头装卸作业港口口岸应实行 24 时检疫疫区船舶实行夜间检疫
第三十条 受入境检疫船舶船长检疫医师达船时必须提交船长签字者船医
附签航海健康申报书船员名单旅客名单载货申报单出示鼠证书者免予鼠证书
查验中检疫医师权查阅航海日志关证件需进步解船舶航行中卫生情况
时检疫医师船长船医提出询问船长船医必须实回答书面回答时须船长签
字船医附签
第三十条 船舶实施入境查验完毕没染疫船舶检疫医师应立签发入境检
疫证果该船受卫生处理者限制事项应入境检疫证签注签注事项办理
染疫船舶染疫嫌疑船舶通知港务监督机关外该船舶应发卫生处理通知书该船
舶引航员卫生检疫机关许船员应视员工接受关卫生处理卫生处理完毕
发入境检疫证
船舶领卫生检疫机关签发入境检疫证降检疫信号
第三十二条 船舶代理应受出境检疫船舶启航前早卫生检疫机关通知列事项:
()船名国籍预定开航日期时间
(二)目港初寄港
(三)船员名单旅客名单
(四)货物种类
港务监督机关应船舶确定开航日期时间早通知卫生检疫机关

214

船舶入境出境检疫港口实施时果船员旅客没变动免报船员名单旅
客名单变动报变动船员旅客名单
第三十三条 受出境检疫船舶船长应卫生检疫机关出示鼠证书者免予鼠证书
关检疫证件检疫医师船长船医提出关船员旅客健康情况船卫生情况询
问船长船医述询问应实回答
第三十四条 船舶实施出境检疫完毕检疫医师应检疫结果立签发出境检疫证
果卫生处理原定时间启航应时通知港务监督机关
第三十五条 船舶实施出境检疫完毕引航员卫生检疫机关许员外
员准船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果违反述规定该船舶必须重新实施出境
检疫
第五章 航空检疫
第三十六条 航空器飞行中投掷者坠传播传染病物品
第三十七条 实施卫生检疫机场航空站应受入境检疫航空器达前早卫生
检疫机关通知列事项:
()航空器国籍机型号码识标志预定达时间
(二)出发站停站
(三)机组旅客数
第三十八条 受入境检疫航空器果飞行中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者
非意外伤害死亡死明时机长应立通知达机场航空站卫生检疫机关报告
列事项:
()航空器国籍机型号码识标志预定达时间
(二)出发站停站
(三)机组旅客数
(四)病名者症状患病数死亡数
第三十九条 受入境检疫航空器达机场检疫医师首先登机机长者授权代理
必须卫生检疫机关提交总申报单旅客名单货物仓单效灭蚊证书关检
疫证件检疫医师提出关航空器卫生状况询问机长者授权代理应实回答
检疫没结束前卫生检疫机关许外航空器准装卸行李货物
邮包等物品
第四十条 入境旅客必须指定点接受入境查验时书面者口头回答检疫医师提
出关询问期间入境旅客离开查验场
第四十条 入境航空器查验完毕根查验结果没染疫航空器检疫医师应
签发入境检疫证果该航空器受卫生处理者限制事项应入境检疫证签注机
长者授权代理负责执行染疫者染疫嫌疑航空器通知航空站外该航空器
应发卫生处理通知单规定卫生处理完毕发入境检疫证
第四十二条 实施卫生检疫机场航空站应受出境检疫航空器起飞前早卫生
检疫机关提交总申报单货物仓单关检疫证件通知列事项:
()航空器国籍机型号码识标志预定起飞时间
(二)停站目站

215

(三)机组旅客数
第四十三条 出境航空器查验完毕果没染疫检疫医师应签发出境检疫证者
必卫生处理完毕发出境检疫证果该航空器卫生处理原定时间起飞
应时通知航空站
第六章 陆边境检疫
第四十四条 实施卫生检疫车站应受入境检疫列车达前早卫生检疫机关
通知列事项:
()列车车次预定达时间
(二)始发站
(三)列车编组情况
第四十五条 受入境检疫列车车辆达车站关口检疫医师首先登车列车长
者车辆负责应口头者书面卫生检疫机关申报该列车者车辆员健康情况
检疫医师提出关卫生状况员健康询问应实回答
第四十六条 受入境检疫列车车辆达车站关口实施入境检疫未取入境检
疫证前未卫生检疫机关许准列车者车辆准装卸行李货物邮
包等物品
第四十七条 实施卫生检疫车站应受出境检疫列车发车前早卫生检疫机关通
知列事项:
()列车车次预定发车时间
(二)终站
(三)列车编组情况
第四十八条 应受入境出境检疫列车车辆果行程中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
检疫传染病者非意外伤害死亡死明列车者车辆达车站关口时
列车长者车辆负责应卫生检疫机关报告
第四十九条 受入境出境检疫列车查验中发现检疫传染病者疑似检疫传染病者
受卫生处理原定时间发车卫生检疫机关应时通知车站站长果列车原停车
点宜实施卫生处理站长选择站点实施卫生处理处理完毕前未卫生检疫
机关许准列车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
保证入境直通列车正常运输卫生检疫机关派员车实施检疫列车长应提供方
便
第五十条 列车者车辆实施入境出境检疫完毕检疫医师应根检疫结果分
签发入境出境检疫证者必卫生处理完毕分签发入境出境检疫证
第五十条 徒步入境出境员必须首先指定场接受入境出境查验未卫生
检疫机关许准离开指定场
第五十二条 受入境出境检疫列车车辆载疫区染疫者染疫嫌疑
者夹带传播传染病病媒昆虫啮齿动物货物应接受卫生检查必卫生处理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五十三条 卫生检疫机关工作员实施卫生处理时必须注意列事项:

216

()防止健康造成危害
(二)防止交通工具结构设备造成损害
(三)防止发生火灾
(四)防止行李货物造成损害
第五十四条 入境出境集装箱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需卫生处理卫生检疫机
关实施
入境出境交通工具列情形应卫生检疫机关实施消毒鼠虫者
卫生处理:
()检疫传染病疫区
(二)检疫传染病污染
(三)发现类健康关啮齿动物者病媒昆虫超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十五条 国外起运中华民国境货物果境换装发生流行
病学重意义事件需实施卫生处理外般情况实施卫生处理
第五十六条 卫生检疫机关入境出境废旧物品行驶境外港口废旧交通工具根
污染程度分实施消毒鼠虫污染严重实施销毁
第五十七条 入境出境尸体骸骨托运者代理应申请卫生检疫出示死亡证明
者关证件符合卫生求必须接受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处理卫生检疫机
关签发尸体骸骨入境出境许证方准运进者运出
患检疫传染病死亡病尸体必须火化准移运
第五十八条 卫生检疫机关已达口岸前口岸实施卫生处理交通工具重复
实施卫生处理列情形需实施卫生处理:
()原实施卫生处理口岸者该交通工具发生流行病学重意义事件需
进步实施卫生处理
(二)达口岸前口岸实施卫生处理没实际效果
第五十九条 国境口岸者交通工具发现啮齿动物反常死亡者死明国境口岸
关单位者交通工具负责必须立卫生检疫机关报告迅速查明原实施卫生处理
第六十条 国际航行船舶船长必须隔 6 月卫生检疫机关申请次鼠患检查卫生检
疫机关根检查结果实施鼠者免予鼠分发鼠证书者免予鼠证书该证书
签发日起 6 月效
第六十条 卫生检疫机关列情况检查确认船舶鼠害方签发免予
鼠证书:
()空舱(二)舱然装压舱物品者物品物品引诱鼠类放置情
况妨碍实施鼠患检查
油轮实舱时进行检查签发免予鼠证书
第六十二条 船舶鼠患检查者鼠应量船舶空舱时候进行果船舶
宜期进行鼠患检查者蒸熏鼠该船开便实施鼠患检查者蒸熏鼠港口
准许该船原鼠证书者免予鼠证书效期延长 1 月签发延长证明
第六十三条 国际航行船舶国家规定标准应蒸熏方法鼠时果该船
鼠证书者免予鼠证书尚未失效该船染鼠疫者鼠疫嫌疑外卫生检疫机关应
鼠理通知船长船长应求执行
第六十四条 船舶港口停期间船长应负责采取列措施:

217

()缆绳必须效防鼠板者防鼠装置
(二)夜间放置扶梯桥板时应强光射
(三)船发现死鼠者捕获鼠类时应卫生检疫机关报告
第六十五条 国境口岸停留国航行船舶果存鼠患船方应进行鼠根船方
申请卫生检疫机关实施鼠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必时求国外者国外某区员
入境时卫生检疫机关出示效某种预防接种证书者健康证明
第六十七条 预防接种效期:
()黄热病疫苗接种第 10 日起10 年效果前次接种满 10 年复种复
种日起10 年效
(二)预防接种效期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理
第节 鼠疫
第六十八条 鼠疫潜伏期 6 日
第六十九条 船舶航空器达时列情形染鼠疫:
()船舶航空器鼠疫病例
(二)船舶航空器发现感染鼠疫啮齿动物
(三)船舶船 6 日患鼠疫
第七十条 船舶达时列情形染鼠疫嫌疑:
()船舶没鼠疫病例船 6 日患鼠疫
(二)船啮齿动物反常死亡死明
第七十条 染鼠疫船舶航空器应实施列卫生处理:
()染疫实施隔离
(二)染疫嫌疑实施虫达时算起实施超 6 日诊验者留验
期间船船员工作需卫生检疫机关许外准岸
(三)染疫染疫嫌疑行李物品卫生检疫机关认污染嫌疑物
品实施虫必时实施消毒
(四)染疫占部位卫生检疫机关认污染嫌疑部位实施虫必时实施
消毒
(五)船舶航空器感染鼠疫啮齿动物卫生检疫机关必须实施鼠果船舶发现
未感染鼠疫啮齿动物卫生检疫机关实施鼠实施鼠隔离情况进行
船舶鼠应卸货前进行
(六)卸货应卫生检疫机关监督进行防止卸货工作员遭受感染必时
卸货工作员卸货完毕时算起实施超 6 日诊验者留验
第七十二条 染鼠疫嫌疑船舶应实施细第七十条第(二)第(六)项规定
卫生处理
第七十三条 没染疫船舶航空器果鼠疫疫区卫生检疫机关认必时
实施列卫生处理:
()离船离航空器染疫嫌疑船舶航空器离开疫区时候算起实施超 6

218

日诊验者留验
(二)特殊情况船舶航空器实施鼠
第七十四条 达时候载鼠疫病例列车车辆应实施列卫生处理:
()细第七十条第()第(三)第(四)第(六)项规定卫生处理
(二)染疫嫌疑实施虫达时算起实施超 6 日诊验者留验
(三)必时列车车辆实施鼠
第二节 霍乱
第七十五条 霍乱潜伏期 5 日
第七十六条 船舶达时候载霍乱病例者达前 5 日船霍乱病例
发生染霍乱
船舶航行中霍乱病例发生达前 5 日没发生新病例染霍乱嫌

第七十七条 航空器达时候载霍乱病例染霍乱
航空器航行中霍乱病例发生达前该病员已离染霍乱嫌疑
第七十八条 染霍乱船舶航空器应实施列卫生处理:
()染疫实施隔离
(二)离船离航空器员工旅客卫生处理完毕时算起实施超 5 日诊验
者留验船舶达时算起 5 日船船员工作需卫生检疫机关许外
准岸
(三)染疫染疫嫌疑行李物品污染嫌疑物品食品实施消毒
(四)染疫占部位污染嫌疑部位实施消毒
(五)污染者污染嫌疑饮水应实施消毒排放储水容器消毒换清洁
饮水
(六)排泄物垃圾废水废物装霍乱疫区压舱水未消毒准排放移
(七)卸货必须卫生检疫机关监督进行防止工作员遭受感染必时卸货工
作员卸货完毕时算起实施超 5 日诊验者留验
第七十九条 染霍乱嫌疑船舶航空器应实施列卫生处理:
()细第七十八条第(二)第(七)项规定卫生处理
(二)离船离航空器员工旅客达时算起实施超 5 日诊验者留验
期间船船员工作需卫生检疫机关许外准离开口岸区域者离船
离航空器员工旅客离开疫区时算起实施超 5 日诊验者留验
第八十条 没染疫船舶航空器果霍乱疫区卫生检疫机关认必时
实施列卫生处理:
()细第七十八条第(五)第(六)项规定卫生处理
(二)离船离航空器员工旅客离开疫区时算起实施超 5 日诊验者
留验
第八十条 达时载霍乱病例列车车辆应实施列卫生处理:
()细第七十八条第()第(三)第(四)第(五)第(七)项规定卫生处

(二)染疫嫌疑达时算起实施超 5 日诊验者留验
第八十二条 霍乱疫区者染霍乱嫌疑交通工具卫生检疫机关认必时

219

实施虫消毒果交通工具载水产品水果蔬菜饮料食品装密封容器
没污染外未卫生检疫机关许准卸必时实施卫生处理
第八十三条 霍乱疫区水产品水果蔬菜饮料装制品邮包卫生检
疫机关查验时判明否污染抽样检验必时实施卫生处理
第三节 黄热病
第八十四条 黄热病潜伏期 6 日
第八十五条 黄热病疫区员入境时必须卫生检疫机关出示效黄热病预防
接种证书
效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员卫生检疫机关该员离开感染环境时候算起
实施 6 日留验者实施预防接种留验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生效时止
第八十六条 航空器达时载黄热病病例染黄热病
第八十七条 黄热病疫区航空器应出示疫区起飞前灭蚊证书果达时
出示灭蚊证书者卫生检疫机关认出示灭蚊证书符合求航空器发现活蚊
染黄热病嫌疑
第八十八条 船舶达时载黄热病病例者航行中黄热病病例发生染黄
热病
船舶达时果离开黄热病疫区没满 6 日者没满 30 日船发现埃伊蚊
者黄热病媒介染黄热病嫌疑
第八十九条 染黄热病船舶航空器应实施列卫生处理:
()染疫实施隔离
(二)离船离航空器效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员工旅客实施细第八十五
条规定卫生处理
(三)彻底杀灭船舶航空器埃伊蚊虫卵幼虫黄热病媒介没完
成灭蚊前限制该船陆船舶距离少 400 米
(四)卸货应灭蚊进行果灭蚊前卸货应卫生检疫机关监督进行
采取预防措施卸货工作员免受感染必时卸货工作员卸货完毕时算起
实施 6 日诊验者留验
第九十条 染黄热病嫌疑船舶航空器应实施细第八十九条第(二)第(四)
项规定卫生处理
第九十条 没染疫船舶航空器果黄热病疫区卫生检疫机关认必时
实施细第八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卫生处理
第九十二条 达时候载黄热病病例列车车辆者黄热病疫区列车
车辆应实施细第八十九条第()第(四)项规定卫生处理列车车辆彻底
杀灭成蚊虫卵幼虫效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员工旅客应实施细第八十五
条规定卫生处理
第四节 诊验留验隔离
第九十三条 卫生检疫机关受诊验员应发诊验记录簿必时候
该员出具履行诊验保证书发诊验记录簿
受诊验员应携带诊验记录簿卫生检疫机关指定期间点接受医学
检查果诊验结果没染疫诊验期满时候受诊验员应诊验记
录簿退卫生检疫机关

220

第九十四条 卫生检疫机关应受诊验员情况快方法通知受诊验员
旅行停留卫生检疫机关者医疗卫生单位
卫生检疫机关医疗卫生单位遇受诊验员请求医学检查时应视急诊予医学
检查检查结果诊验记录簿签注果发现患检疫传染病者监测传染病疑似检
疫传染病者疑似监测传染病时应立采取必卫生措施诊验记录簿收回存查
报告卫生防疫机构签发诊验记录簿卫生检疫机关
第九十五条 受留验员必须卫生检疫机关指定场接受留验列情形
卫生检疫机关意船留验:
()船长请求船员船留验
(二)旅客请求船留验船长意船船医医疗消毒设备
第九十六条 受留验员留验期间果出现检疫传染病症状卫生检疫机关应立
该员实施隔离接触受留验员应实施必卫生处理卫生处理完
毕时算起重新计算留验时间
第九章 传染病监测
第九十七条 入境出境交通工具员食品饮水物品病媒昆虫动物
均传染病监测象
第九十八条 传染病监测容:
()首发病例案调查
(二)暴发流行流行病学调查
(三)传染源调查
(四)国境口岸监测传染病回顾性调查
(五)病原体分离鉴定群关动物血清学调查流行病学调查
(六)关动物病媒昆虫食品饮水环境素调查
(七)消毒鼠虫效果观察评价
(八)国境口岸国外监测传染病疫情收集整理分析传递
(九)监测象开展健康检查监测传染病病疑似病密切接触员理
第九十九条 卫生检疫机关应阻止患严重精神病传染性肺结核病者公卫生
造成重危害传染病外国入境
第百条 受入境出境检疫员必须根检疫医师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出示
某种效传染病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者关证件
第百零条 卫生检疫机关国境口岸涉外宾馆饭店居住入境出境员工作
员实施传染病监测区情况采取必预防控制措施
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疫区员检疫医师根流行病学医学检查结果发
诊方便卡
卫生检疫机关医疗卫生单位遇持诊方便卡员请求医学检查时应视急诊予
医学检查果发现患检疫传染病者监测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者疑似监测传染病应
立实施必卫生措施情况报告卫生防疫机构签发诊方便卡卫生检疫机关
第百零二条 申请出境居住 1 年中国籍员必须持卫生检疫机关签发健康证
明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理机关卫生检疫机关签发健康证明办理出境手续

221

境外居住 1 年中国籍员入境时必须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健康情况入境
1 月卫生检疫机关者县级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公安机关健康证明办理关
手续健康证明副应寄送原入境口岸卫生检疫机关备案
国际通行交通工具中国籍员工应持卫生检疫机关者县级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健康证明项目格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规定效期 12 月
第百零三条 卫生检疫机关国境口岸设立传染病监测点时关单位应予协助提
供方便
第十章 卫生监督
第百零四条 卫生检疫机关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容国
境口岸交通工具实施卫生监督
第百零五条 国境口岸卫生求:
()国境口岸国境口岸涉外宾馆生活服务单位候船候车候机厅(室)应
健全卫生制度必卫生设施保持室外环境整洁通风良
(二)国境口岸关部门应采取切实行措施控制啮齿动物病媒昆虫数量降低
足害程度仓库货场必须具防鼠设施
(三)国境口岸垃圾废物污水粪便必须进行害化处理保持国境口岸环境整洁卫生
第百零六条 交通工具卫生求:
()交通工具宿舱车厢必须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
(二)交通工具必须备足够消毒鼠虫药物器械备防鼠装置
(三)交通工具货舱行李舱货车车厢装货前者卸货应进行彻底清扫毒物
品食品混装防止污染
(四)符合卫生求入境出境交通工具必须接受卫生检疫机关督导立进行改进
第百零七条 饮水食品业员卫生求:
()国境口岸交通工具食品饮水必须符合关卫生标准
(二)国境口岸涉外宾馆入境出境交通工具提供饮食服务部门营业前必
须卫生检疫机关申请卫生许证
(三)国境口岸涉外宾馆入境出境交通工具食品饮水业员应持卫生
检疫机关签发健康证书该证书签发日起 12 月效
第百零八条 国境口岸关单位交通工具负责应遵守列事项:
()遵守国境卫生检疫法细关卫生法规规定
(二)接受卫生监督员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方便
(三)卫生监督员建议国境口岸交通工具卫生状况时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章 罚
第百零九条 国境卫生检疫法细规定应受行政处罚行指:
()应受入境检疫船舶悬挂检疫信号
(二)入境出境交通工具入境检疫前者出境检疫擅员装卸行
李货物邮包等物品
(三)拒绝接受检疫者抵制卫生监督拒接受卫生处理

222

(四)伪造者涂改检疫单证实申报疫情
(五)瞒报携带禁止进口微生物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制品者引起传
染病传播动物物品
(六)未检疫入境出境交通工具擅离开检疫点逃避查验
(七)隐瞒疫情者伪造情节
(八)未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处理擅排放压舱水移垃圾污物等控制物品
(九)未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处理擅移运尸体骸骨
(十)废旧物品废旧交通工具未卫生检疫机关申报未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处理
签发卫生检疫证书擅入境出境者拆卸
(十)未卫生检疫机关检查交通工具移传染病病造成传染病传播危险
第百十条 具细第百零九条列第()第(五)项行处警告者 100
元 5000 元罚款
具细第百零九条列第(六)第(九)项行处 1000 元 1 万元
罚款
具细第百零九条列第(十)第(十)项行处 5000 元 3 万元
罚款
第百十条 卫生检疫机关收取罚款时应出具正式罚款收罚款全部交国库
第十二章 附
第百十二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检疫收费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国
务院财政物价部门制定
第百十三条 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百十四条 细发布日起施行



223

食品安全法
第章 总
第条 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制定法
第二条 中华民国境事列活动应遵守法:
()食品生产加工(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称食品营)
(二)食品添加剂生产营
(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食品生产营工具设备(
称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营
(四)食品生产营者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贮存运输
(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理
供食源农业初级产品(称食农产品)质量安全理遵守中华民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食农产品市场销售关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关安全
信息公布法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应遵守法规定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风险理全程控制社会治建立科学严格监
督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营者生产营食品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营者应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事生产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
律社会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法国务院规定职责食品生产营活动实施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法国务院规定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
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关部门法国务院规定职责承担关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 县级方民政府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监督理工作负责统领导组织
协调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监督理工作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
监督理工作机制信息享机制
县级方民政府法国务院规定确定级食品药品监督理卫生行政部门
关部门职责关部门职责范围负责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监督理工作
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乡镇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七条 县级方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理责制级民政府负责级
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方民政府负责级食品药品监督
理部门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第八条 县级民政府应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级国民济社会发展规划食品安
全工作费列入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理力建设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职责分工法行职权承担责

224

第九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律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奖惩机制提供食品
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督促食品生产营者法生产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
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消费者组织违反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法进行社会监

第十条 级民政府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
层群众性治组织食品生产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普工作
倡导健康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保护力
新闻媒体应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公益宣传食品安全违
法行进行舆监督关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应真实公正
第十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食品安全关基础研究应研究鼓励支持食品生产
营者提高食品安全水采先进技术先进理规范
国家农药实行严格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代产品
研发应鼓励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第十二条 组织者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法关部门解食品安全信息
食品安全监督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第十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单位国家关规定予表彰奖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食品中害素
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
全风险监测计划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关部门获知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应立核实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医疗机构报告食源性疾病
等关疾病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会国务院关部门分析研究认必时调整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级食品药品监督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根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行政区域具体情况制定调整行政区域食品安全风
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实施
第十五条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技术机构应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监测方案
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真实准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监测方案求报送监
测数分析结果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员权进入相关食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营场采集样品
收集相关数采集样品应市场价格支付费
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存食品安全隐患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
部门应时相关信息通报级食品药品监督理等部门报告级民政府级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理等部门应组织开展进步调查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运科学方法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

225

学数关信息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危害素进
行风险评估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
环境等方面专家组成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结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安全性评估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
会专家参加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生产营者收取费采集样品应市场价格支付费
第十八条 列情形应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者接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存安
全隐患
(二)制定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需进行风险评估
(三)确定监督理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进行风险评估
(四)发现新危害食品安全素
(五)需判断某素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
(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需进行风险评估情形
第十九条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监督理工作中发现需
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提供风险
源相关检验数结等信息资料属法第十八条规定情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
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国务院关部门通报评估结果
第二十条 省级民政府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时相互通报食品食农产品安
全风险监测信息
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时相互通报食品食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信息
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理科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结国务院食品药品
监督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职责立社会公告告知消费者停止食者
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停止生产营需制定修订相关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立制定修订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应会国务院关部门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结果食品安全监督理信息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综合分析表明具较高程
度安全风险食品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应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关部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
家委员会技术机构应科学客观时公开原组织食品生产营者食品检
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食品
安全监督理信息进行交流沟通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二十四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宗旨做科学合理安全
第二十五条 食品安全标准强制执行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外制定食品强制性

226

标准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包括列容: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
重金属等污染物质危害体健康物质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品种范围量
(三)专供婴幼特定群辅食品营养成分求
(四)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求关标签标志说明书求
(五)食品生产营程卫生求
(六)食品安全关质量求
(七)食品安全关食品检验方法规程
(八)需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容
第二十七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制定
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限量规定检验方法规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
业行政部门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检验规程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充分考虑食农产品
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相关国际标准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
案社会公布广泛听取食品生产营者消费者关部门等方面意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专家国务院
关部门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代表组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科学性实性等进
行审查
第二十九条 方特色食品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制定公布食品安全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
该方标准行废止
第三十条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者方标准企业标准
企业适报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省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网站公布制定备案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方标准企业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载
食品安全标准执行程中问题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会关部门时
予指导解答
第三十二条 省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会级食品药品监督理质量监督农
业行政等部门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踪评价根评价结果
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
省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应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
存问题进行收集汇总时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食品生产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存问题应立卫生行政
部门报告
第四章 食品生产营

227

第节 般规定
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营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符合列求:
()具生产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
保持该场环境整洁毒害场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具生产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生产营设备者设施相应消毒更
衣盥洗采光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处理废水存放垃圾
废弃物设备者设施
(三)专职者兼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员食品安全理员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

(四)具合理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加工食品直接入口食品原料成品交叉污
染避免食品接触毒物洁物
(五)餐具饮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前应洗净消毒炊具具应
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装卸食品容器工具设备应安全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符合保证食品安全需温度湿度等特殊求食品毒害物品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食品应毒清洁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容器
(八)食品生产营员应保持卫生生产营食品时应手洗净穿戴清洁工
作衣帽等销售包装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毒清洁容器售货工具设备
(九)水应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水卫生标准
(十)洗涤剂消毒剂应体安全害
(十)法律法规规定求
非食品生产营者事食品贮存运输装卸应符合前款第六项规定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营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者添加食品添加剂外化学物质危害体健康
物质食品者回收食品作原料生产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危害体
健康物质含量超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超保质期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食品添加剂食品
(五)营养成分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专供婴幼特定群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洁混异物掺假掺杂者感官性状异常
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者死明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制品
(八)未规定进行检疫者检疫合格肉类者未检验者检验合格肉类制品
(九)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者超保质期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签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防病等特殊需明令禁止生产营食品
(十三)符合法律法规者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三十五条 国家食品生产营实行许制度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
法取许销售食农产品需取许

228

县级方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应中华民国行政许法规定
审核申请提交法第三十三条第款第项第四项规定求相关资料必时申请
生产营场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规定条件准予许符合规定条件予许书
面说明理
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作坊食品摊贩等事食品生产营活动应符合法规定
生产营规模条件相适应食品安全求保证生产营食品卫生毒害食品
药品监督理部门应加强监督理
县级方民政府应食品生产加工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统
规划改善生产营环境鼓励支持改进生产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
场营者指定时营区域时段营
食品生产加工作坊食品摊贩等具体理办法省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三十七条 条利新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
种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收
申请日起六十日组织审查符合食品安全求准予许公布符合食品安全求
予许书面说明理
第三十八条 生产营食品中添加药品添加传统食品中药材
物质传统食品中药材物质目录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
理部门制定公布
第三十九条 国家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制度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具生产
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场生产设备者设施专业技术员理制度法第三十
五条第二款规定程序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
生产食品添加剂应符合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四十条 食品添加剂应技术确必风险评估证明安全方列入允许
范围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根技术必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时修订
食品生产营者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第四十条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直接接触食品
包装材料等具较高风险食品相关产品国家关工业产品生产许证理规定实施生产
许质量监督部门应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监督理
第四十二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食品生产营者应法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追溯国家鼓励食
品生产营者采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会国务院农业行政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

第四十三条 方级民政府应采取措施鼓励食品规模化生产连锁营配送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保险
第二节 生产营程控制
第四十四条 食品生产营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理制度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
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法事生产营活动
食品生产营企业负责应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理制度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
面负责
食品生产营企业应配备食品安全理员加强培训考核考核具备食品安全

229

理力岗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应企业食品安全理员机进行监督抽查考
核公布考核情况监督抽查考核收取费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营者应建立执行业员健康理制度患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门规定碍食品安全疾病员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食品生产营员应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健康证明方
岗工作
第四十六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列事项制定实施控制求保证生产食品符合食品
安全标准:
()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四)运输交付控制
第四十七条 食品生产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查制度定期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生产营条件发生变化符合食品安全求食品生产营者应立采取整改措施发
生食品安全事潜风险应立停止食品生产营活动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
监督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营企业符合良生产规范求实施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
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理水
通良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食品生产营企业认证机构应
法实施踪调查符合认证求企业应法撤销认证时县级民政府食品
药品监督理部门通报社会公布认证机构实施踪调查收取费
第四十九条 食农产品生产者应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关规定农药肥料兽药
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者休药期规定
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禁止剧毒高毒农药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
定农作物
食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济组织应建立农业投入品记录制度
县级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应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理指导建立健全农业
投入品安全制度
第五十条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查验供货者许证
产品合格证明法提供合格证明食品原料应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采购
者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实记录食
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
日期供货者名称址联系方式等容保存相关证记录证保存期限少产
品保质期满六月没明确保质期保存期限少二年
第五十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检验合格证安
全状况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
售日期购货者名称址联系方式等容保存相关证记录证保存期限应符合
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
第五十二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食品安全标准生产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出厂者销售

230

第五十三条 食品营者采购食品应查验供货者许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者
合格证明(称合格证明文件)
食品营企业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
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址联系方式等容保存相关证记
录证保存期限应符合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
实行统配送营方式食品营企业企业总部统查验供货者许证食品合格
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事食品批发业务营企业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实记录批发食品名称规格
数量生产日期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购货者名称址联系方式等容保
存相关证记录证保存期限应符合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
第五十四条 食品营者应保证食品安全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时清
理变质者超保质期食品
食品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贮存位置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者生产批号保质期
生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容
第五十五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制定实施原料控制求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程公示食品原料源等信息
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程中应检查加工食品原料发现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
定情形加工者
第五十六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
校验保温设施冷藏冷冻设施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求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未清洗消毒餐具饮
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应委托符合法规定条件餐具饮具集中消
毒服务单位
第五十七条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等集中餐单位食堂应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供餐单位订餐应取食品生产营许企业订购求
订购食品进行查验供餐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餐加工确保食品
安全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等集中餐单位部门应加强集中餐单位
食品安全教育日常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时消食品安全隐患
第五十八条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具备相应作业场清洗消毒设备者设施
水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卫生规范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消毒餐具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方出厂
应附消毒合格证明消毒餐具饮具应独立包装标注单位名称址联系方式
消毒日期期限等容
第五十九条 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建立食品添加剂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产品检验
合格证安全状况实记录食品添加剂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者生产批号保质期
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购货者名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容保存相关证记录
证保存期限应符合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
第六十条 食品添加剂营者采购食品添加剂应法查验供货者许证产品合格证明
文件实记录食品添加剂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
供货者名称址联系方式等容保存相关证记录证保存期限应符合法第五十

231

条第二款规定
第六十条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应法审查入场食品
营者许证明确食品安全理责定期营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法
规定行应时制止立报告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
第六十二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入网食品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食
品安全理责法应取许证应审查许证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营者违反法规定行应时制止
立报告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应立停止提供网
络交易台服务
第六十三条 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者
证证明危害体健康应立停止生产召回已市销售食品通知相关生产
营者消费者记录召回通知情况
食品营者发现营食品前款规定情形应立停止营通知相关生产营者
消费者记录停止营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应召回应立召回食品营
者原造成营食品前款规定情形食品营者应召回
食品生产营者应召回食品采取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次流入市场
标签标志者说明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召回食品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
保证食品安全情况继续销售销售时应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食品生产营者应食品召回处理情况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报
告需召回食品进行害化处理销毁应提前报告时间点食品药品监督理部
门认必实施现场监督
食品生产营者未条规定召回者停止营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
门责令召回者停止营
第六十四条 食农产品批发市场应配备检验设备检验员者委托符合法规定食品
检验机构进入该批发市场销售食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发现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
求销售者立停止销售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报告
第六十五条 食农产品销售者应建立食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实记录食农产品
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址联系方式等容保存相关证记录证
保存期限少六月
第六十六条进入市场销售食农产品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保鲜剂防腐剂等食
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广告
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包装应标签标签应标明列事项: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名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中通名称
(八)生产许证编号

232

(九)法律法规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标明事项
专供婴幼特定群辅食品标签应标明营养成分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签标注事项规定规定
第六十八条 食品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散装食品容器外包装标明食品名称
生产日期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营者名称址联系方式等容
第六十九条 生产营转基食品应规定显著标示
第七十条 食品添加剂应标签说明书包装标签说明书应载明法第六十七条第
款第项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事项食品添加剂范围量方法
标签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第七十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含虚假容涉疾病预防治
疗功生产营者提供标签说明书容负责
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应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显著标注
容易辨识
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容符市销售
第七十二条 食品营者应食品标签标示警示标志警示说明者注意事项求销
售食品
第七十三条 食品广告容应真实合法含虚假容涉疾病预防治疗功
食品生产营者食品广告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关部门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
广告者形式消费者推荐食品消费者组织收取费者牟取利益方式
消费者推荐食品
第四节 特殊食品
第七十四条 国家保健食品特殊医学途配方食品婴幼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
监督理
第七十五条 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应具科学体产生急性亚急性者
慢性危害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允许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目录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理部门制定调整公布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应包括原料名称量应功效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原料
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
第七十六条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外原料保健食品首次进口保健食品应国务院
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注册首次进口保健食品中属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
应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备案保健食品应报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食品
药品监督理部门备案
进口保健食品应出口国(区)部门准许市销售产品
第七十七条 法应注册保健食品注册时应提交保健食品研发报告产品配方生
产工艺安全性保健功评价标签说明书等材料样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国务院食品
药品监督理部门组织技术审评符合安全功声称求准予注册符合求
予注册书面说明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外原料保健食品作出准予注册决定应
时该原料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法应备案保健食品备案时应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表明产品

233

安全性保健功材料
第七十八条 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涉疾病预防治疗功容应真实注册
者备案容相致载明适宜群适宜群功效成分者标志性成分含量等声
明品代药物保健食品功成分应标签说明书相致
第七十九条 保健食品广告应符合法第七十三条第款规定外应声明品
代药物容应生产企业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审查
批准取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应公布
时更新已批准保健食品广告目录批准广告容
第八十条 特殊医学途配方食品应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提
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特殊医学途床效果
材料
特殊医学途配方食品广告适中华民国广告法法律行政法规关药品广
告理规定
第八十条 婴幼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实施原料进厂成品出厂全程质量控制
出厂婴幼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
生产婴幼配方食品生鲜乳辅料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应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证婴幼生长发育需营养成分
婴幼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事项省治区
直辖市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备案
婴幼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应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提交配方
研发报告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材料
分装方式生产婴幼配方乳粉企业配方生产品牌婴幼配方乳

第八十二条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途配方食品婴幼配方乳粉注册者备案应
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
省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应时公布注册者备案保健食品特殊医学
途配方食品婴幼配方乳粉目录注册者备案中获知企业商业秘密予保密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途配方食品婴幼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注册者备案产品配
方生产工艺等技术求组织生产
第八十三条 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途配方食品婴幼配方食品专供特定群
辅食品企业应良生产规范求建立生产食品相适应生产质量理体系定
期该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查保证效运行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
门提交查报告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八十四条 食品检验机构国家关认证认规定取资质认定方事食品检验
活动法律规定外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检验规范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规定
符合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具等效力
县级民政府应整合食品检验资源实现资源享
第八十五条 食品检验食品检验机构指定检验独立进行
检验应关法律法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检验规范食品进行检验尊

234

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检验数结客观公正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第八十六条 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检验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加盖食品检验机
构公章检验签名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出具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第八十七条 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应食品进行定期者定期抽样
检验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免检进行抽样检验应购买抽取样品委托符合
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支付相关费食品生产营者收取检验费费

第八十八条 法规定实施检验结异议食品生产营者收检验结
日起七工作日实施抽样检验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者级食品药品监督理部
门提出复检申请受理复检申请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公布复检机构名录中机确定复检
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出具复检结终检验结复检机构初检机构机构
复检机构名录国务院认证认监督理食品药品监督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公

采国家规定快速检测方法食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抽查检测结果异议
收检测结果时起四时申请复检复检采快速检测方法
第八十九条 食品生产企业行生产食品进行检验委托符合法规定食
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消费者需委托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进行检验应委
托符合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进行
第九十条 食品添加剂检验适法关食品检验规定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九十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理
第九十二条 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检验合格
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求附合格证明材料
第九十三条 进口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者委托
进口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执行相关国家(区)标准者国际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
部门相关标准进行审查认符合食品安全求决定暂予适时制定相应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进口利新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
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办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求前款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
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公开
第九十四条 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应保证国出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
产品符合法国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求标签说
明书容负责
进口商应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重点审核前款规定容审核合格
进口
发现进口食品符合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者证证明危害体健康进口商应

235

立停止进口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召回
第九十五条 境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国境造成影响者进口食品食品添加
剂食品相关产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时采取风险预警
者控制措施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通报接通报部门应
时采取相应措施
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国市场销售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实施监督
理发现存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应时国家出入境检验检
疫部门通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十六条 国境出口食品境外出口商者代理商进口食品进口商应国家出
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国境出口食品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注册已注册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者身原致进口食品发生重食
品安全事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撤销注册公告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定期公布已备案境外出口商代理商进口商已注册
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第九十七条 进口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中文标签法应说明书应
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符合法国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求载明食品原产境代理商名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中
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者标签说明书符合条规定进口
第九十八条 进口商应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销售记录制度实记录食品食品添
加剂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境外出口商购货者名称
址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容保存相关证记录证保存期限应符合法第五十条第
二款规定
第九十九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保证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区)标准者合求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第百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收集汇总列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时通报相
关部门机构企业: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发现食品安全信息
(二)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消费者反映进口食品安全信息
(三)国际组织境外政府机构发布风险预警信息食品安全信息境外食品行业
协会等组织消费者反映食品安全信息
(四)食品安全信息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进出口食品进口商出口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信
理建立信记录法社会公布良记录进口商出口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
加强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
第百零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国境出口食品国家(区)食品安
全理体系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审查根评估审查结果确定相应检验检疫求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处置
第百零二条 国务院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应急预案
县级方民政府应根关法律法规规定级民政府食品安全事应急预

236

案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事应急预案报级民政府备

食品安全事应急预案应食品安全事分级事处置组织指挥体系职责预防预警机
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食品生产营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处置方案定期检查企业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落实情况时消事隐患
第百零三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单位应立采取措施防止事扩事单位接收
病进行治疗单位应时事发生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民政府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日常监督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者接事
举报应立级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接报告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应应急预案规定
级民政府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报告县级民政府级民政府食品药
品监督理部门应应急预案规定报
单位食品安全事隐瞒谎报缓报隐匿伪造毁灭关证
第百零四条 医疗机构发现接收病属食源性疾病病者疑似病应规
定时相关信息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食
品安全关应时通报级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
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处理传染病者突发公卫生事件中发现食品
安全相关信息应时通报级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
第百零五条 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接食品安全事报告应立
会级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采取列措施防止者减轻
社会危害:
()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救治食品安全事导致身伤害员
(二)封存导致食品安全事食品原料立进行检验确认属污染食
品原料责令食品生产营者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召回者停止营
(三)封存污染食品相关产品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四)做信息发布工作法食品安全事处理情况进行发布产生危害
加解释说明
发生食品安全事需启动应急预案县级民政府应立成立事处置指挥机构
启动应急预案前款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处置
发生食品安全事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事现场进行卫生处理事
关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关部门应予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级食品
药品监督理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第百零六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设区市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应立
会关部门进行事责调查督促关部门履行职责级民政府级民政府食品
药品监督理部门提出事责调查处理报告
涉两省治区直辖市重食品安全事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前
款规定组织事责调查
第百零七条 调查食品安全事应坚持实事求尊重科学原时准确查清事
性质原认定事责提出整改措施
调查食品安全事查明事单位责应查明关监督理部门食品检验机构

237

认证机构工作员责
第百零八条 食品安全事调查部门权关单位解事关情况求
提供相关资料样品关单位应予配合求提供相关资料样品拒绝
单位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调查处理
第八章 监督理
第百零九条 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质量监督部门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理重点方式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理
县级方民政府组织级食品药品监督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行政区
域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理计划社会公布组织实施
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理计划应列事项作监督理重点:
()专供婴幼特定群辅食品
(二)保健食品生产程中添加行注册者备案技术求组织生产情况保健
食品标签说明书宣传材料中关功宣传情况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风险较高食品生产营者
(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存食品安全隐患事项
第百十条 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质量监督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
理职责权采取列措施生产营者遵守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进入生产营场实施现场检查
(二)生产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关合票账簿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证证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者证证明存安全隐患违法
生产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查封违法事生产营活动场
第百十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证明食品存安全隐患需制定修订食品安全
标准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时会国务院关部门规定食
品中害物质时限量值时检验方法作生产营监督理
第百十二条 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理工作中采
国家规定快速检测方法食品进行抽查检测
抽查检测结果表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应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进行检
验抽查检测结果确定关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作行政处罚
第百十三条 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应建立食品生产营者食品安全
信档案记录许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查处等情况法社会公布实时更新
良信记录食品生产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违法行情节严重食品生产营者
通报投资部门证券监督理机构关金融机构
第百十四条 食品生产营程中存食品安全隐患未时采取措施消县级
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食品生产营者法定代表者负责进行责约
谈食品生产营者应立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隐患责约谈情况整改情况应纳入
食品生产营者食品安全信档案
第百十五条 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公布部门电

238

子邮件址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接咨询投诉举报属部门职责应
受理法定期限时答复核实处理属部门职责应移交权处理部门
书面通知咨询投诉举报权处理部门应法定期限时处理推诿查证
属实举报予举报奖励
关部门应举报信息予保密保护举报合法权益举报举报企业该
企业解变更劳动合者方式举报进行击报复
第百十六条 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加强执法员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专业知识执法力等培训组织考核具备相应知识力
事食品安全执法工作
食品生产营者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发现食品安全执法员执法程中违反法
律法规规定行规范执法行级者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质
量监督等部门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接投诉举报部门者机关应进行核实核
实情况食品安全执法员部门通报涉嫌违法违纪法关规定处理
第百十七条 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等部门未时发现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
未时消监督理区域食品安全隐患级民政府负责进行责约谈
方民政府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时消区域性重食品安全隐患级民政府
负责进行责约谈
约谈食品药品监督理等部门方民政府应立采取措施食品安全监督理工
作进行整改
责约谈情况整改情况应纳入方民政府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理工作评议考核
记录
第百十八条 国家建立统食品安全信息台实行食品安全信息统公布制度国家
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食品安全事调查处理信息国务院确定需
统公布信息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统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食
品安全事调查处理信息影响限特定区域关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
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公布未授权发布述信息
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部门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
常监督理信息
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应做准确时进行必解释说明避免误导消费者社会舆

第百十九条 县级方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行政
部门获知法规定需统公布信息应级部门报告级部门立报告国务
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必时直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报告
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行政部门应相互通报获知
食品安全信息
第百二十条 单位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
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发现误导消费者社会舆食品安全信息应
立组织关部门专业机构相关食品生产营者等进行核实分析时公布结果
第百二十条 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
罪应关规定时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公安机关应时审查认
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应立案侦查

239

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查程中认没犯罪事实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需
追究刑事责法应追究行政责应时案件移送食品药品监督理质量监督等
部门监察机关关部门应法处理
公安机关商请食品药品监督理质量监督环境保护等部门提供检验结认定意见
涉案物品进行害化处理等协助关部门应时提供予协助
第九章 法律责
第百二十二条 违反法规定未取食品生产营许事食品生产营活动者未取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没
收违法违法生产营食品食品添加剂违法生产营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营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足万元处五万元十万元罚款货值
金额万元处货值金额十倍二十倍罚款
明知事前款规定违法行提供生产营场者条件县级民政
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没收违法处五万元十万元罚款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害应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营者承担连带责
第百二十三条 违反法规定列情形尚构成犯罪县级民政府食
品药品监督理部门没收违法违法生产营食品没收违法生产营工具
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营食品货值金额足万元处十万元十五万元罚
款货值金额万元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三十倍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许证
公安机关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处五日十五日拘留:
()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外化学物质危害体
健康物质者回收食品作原料生产食品者营述食品
(二)生产营营养成分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专供婴幼特定群辅食品
(三)营病死毒死者死明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者生产营制品
(四)营未规定进行检疫者检疫合格肉类者生产营未检验者检验合格
肉类制品
(五)生产营国家防病等特殊需明令禁止生产营食品
(六)生产营添加药品食品
明知事前款规定违法行提供生产营场者条件县级民政
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没收违法处十万元二十万元罚款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害应食品生产营者承担连带责
违法剧毒高毒农药关法律法规规定予处罚外公安机关第
款规定予拘留
第百二十四条 违反法规定列情形尚构成犯罪县级民政府食
品药品监督理部门没收违法违法生产营食品食品添加剂没收违法生产
营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营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足万元处
五万元十万元罚款货值金额万元处货值金额十倍二十倍罚款情
节严重吊销许证:
()生产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
危害体健康物质含量超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食品添加剂

240

(二)超保质期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者营述食品食
品添加剂
(三)生产营超范围超限量食品添加剂食品
(四)生产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洁混异物掺假掺杂者感官性
状异常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者超保质期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营未规定注册保健食品特殊医学途配方食品婴幼配方乳粉者未
注册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求组织生产
(七)分装方式生产婴幼配方乳粉者企业配方生产品牌婴幼配方
乳粉
(八)利新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营者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责令召回者停止营拒召回者
停止营
前款法第百二十三条第百二十五条规定情形外生产营符合法律法规
者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食品添加剂前款规定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安全性评估者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相关产品
县级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第款规定予处罚
第百二十五条 违反法规定列情形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
部门没收违法违法生产营食品食品添加剂没收违法生产营工具设
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营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足万元处五千元五万
元罚款货值金额万元处货值金额五倍十倍罚款情节严重责令停
产停业直吊销许证:
()生产营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营标签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者标签说明书符合法规定食品
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营转基食品未规定进行标示
(四)食品生产营者采购者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
产品
生产营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存瑕疵影响食品安全会消费者造成
误导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责令改正拒改正处二千元罚款
第百二十六条 违反法规定列情形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
部门责令改正予警告拒改正处五千元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责令停产停
业直吊销许证: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规定采购食品原料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

(二)食品生产营企业未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理制度者未规定配备者培训考核
食品安全理员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证相关证明文件者未规定建立
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销售记录制度
(四)食品生产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处置方案
(五)餐具饮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前未洗净消毒者清洗消毒合格

241

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六)食品生产营者安排未取健康证明者患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碍食品安全
疾病员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七)食品营者未规定求销售食品
(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备案者未备案产品配方
生产工艺等技术求组织生产
(九)婴幼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食品药品监
督理部门备案
(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理体系效运行者未定期提交查报

(十)食品生产营者未定期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者生产营条件发生变化
未规定处理
(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等集中餐单位未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理责

(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规定制定实施生产营程控制求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法规定水洗涤剂消毒剂者出厂餐具饮
具未规定检验合格附消毒合格证明者未规定独立包装标注相关容县级
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前款规定予处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规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县级民政府质量监
督部门第款规定予处罚
食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
第款规定予处罚
第百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加工作坊食品摊贩等违法行处罚省治区
直辖市制定具体理办法执行
第百二十八条 违反法规定事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未进行处置报告
关部门职责分工责令改正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关证责令停产停业
没收违法处十万元五十万元罚款造成严重果吊销许证
第百二十九条 违反法规定列情形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法第百
二十四条规定予处罚:
()提供虚假材料进口符合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二)进口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未提交执行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
者进口利新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
安全性评估
(三)未遵守法规定出口食品
(四)进口商关部门责令法规定召回进口食品拒召回
违反法规定进口商未建立遵守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销售记录制度境外出口商者
生产企业审核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法第百二十六条规定予处罚
第百三十条 违反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允许未
法取许食品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县级民
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处五万元二十万元罚款造成严
重果责令停业直原发证部门吊销许证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害应食

242

品营者承担连带责
食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前款规定承担责
第百三十条 违反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入网食品营者进行实
名登记审查许证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台服务等义务县级民政
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处五万元二十万元罚款造成严重
果责令停业直原发证部门吊销许证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害应食品
营者承担连带责
消费者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购买食品合法权益受损害入网食品营
者者食品生产者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提供入网食品营者真实名称
址效联系方式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
赔偿权入网食品营者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作出更利
消费者承诺应履行承诺
第百三十二条 违反法规定未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装卸县级民政
府食品药品监督理等部门职责分工责令改正予警告拒改正责令停产停业
处万元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许证
第百三十三条 违反法规定拒绝阻挠干涉关部门机构工作员法开展食
品安全监督检查事调查处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关部门职责分工责令
停产停业处二千元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许证构成违反治安理行
公安机关法予治安理处罚
违反法规定举报解变更劳动合者方式击报复应关法律
规定承担责
第百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营者年累计三次违反法规定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证外处罚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吊销许证
第百三十五条 吊销许证食品生产营者法定代表直接负责员
直接责员处罚决定作出日起五年申请食品生产营许者事食品生产营
理工作担食品生产营企业食品安全理员
食品安全犯罪判处期徒刑刑罚终身事食品生产营理工作担
食品生产营企业食品安全理员
食品生产营者聘员违反前两款规定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吊销
许证
第百三十六条 食品营者履行法规定进货查验等义务充分证证明知道
采购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实说明进货源免予处罚应法没收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造成身财产者损害法承担赔偿责
第百三十七条 违反法规定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技术机构技术
员提供虚假监测评估信息法技术机构直接负责员技术员予撤职开处
分执业资格授予资格部门吊销执业证书
第百三十八条 违反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授予
资质部门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检验资质没收收取检验费处检验费
五倍十倍罚款检验费足万元处五万元十万元罚款法食品
检验机构直接负责员食品检验员予撤职者开处分导致发生重食品安全事
直接负责员食品检验员予开处分

243

违反法规定受开处分食品检验机构员处分决定作出日起十年事食
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违法行受刑事处罚者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食品安全事
受开处分食品检验机构员终身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事食
品检验工作员授予资质部门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检验资质
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害应食品生产营者承
担连带责
第百三十九条 违反法规定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认证认监督理部门没收
收取认证费处认证费五倍十倍罚款认证费足万元处五万元
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责令停业直撤销认证机构批准文件社会公布直接
负责员负直接责认证员撤销执业资格
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害应食品生产营者承担连
带责
第百四十条 违反法规定广告中食品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者发布未取批
准文件广告容批准文件致保健食品广告中华民国广告法规定
予处罚
广告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食品广告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害应
食品生产营者承担连带责
社会团体者组织虚假广告者虚假宣传中消费者推荐食品消费者
合法权益受损害应食品生产营者承担连带责
违反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理等部门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广告者形式
消费者推荐食品消费者组织收取费者牟取利益方式消费者推荐食品关
部门没收违法法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予记降级者撤
职处分情节严重予开处分
食品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省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决定暂停销售该
食品社会公布然销售该食品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没收违法
违法销售食品处二万元五万元罚款
第百四十条 违反法规定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理行
公安机关法予治安理处罚
媒体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关部门法予处罚直接负责
员直接责员予处分公民法者组织合法权益受损害法承担消
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
第百四十二条 违反法规定县级方民政府列行直接负责
员直接责员予记处分情节较重予降级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
予开处分造成严重果负责应引咎辞职:
()发生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事未时组织协调关部门开展效处置造成
良影响者损失
(二)行政区域涉环节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时组织整治造成良影响
者损失
(三)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
(四)行政区域发生特重食品安全事者连续发生重食品安全事
第百四十三条 违反法规定县级方民政府列行直接负责

244

员直接责员予警告记者记处分造成严重果予降级者撤职
处分:
()未确定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理职责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理工作机制
信息享机制未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理责制
(二)未制定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事应急预案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未规定立成
立事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
第百四十四条 违反法规定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卫生行政质量监督
农业行政等部门列行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予记处分
情节较重予降级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予开处分造成严重果负责
应引咎辞职:
()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
(二)未规定查处食品安全事者接食品安全事报告未时处理造成事扩
者蔓延
(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结未时采取
相应措施造成食品安全事者良社会影响
(四)符合条件申请准予许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许
(五)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理职责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
第百四十五条 违反法规定县级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理卫生行政质量监督
农业行政等部门列行造成良果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
予警告记者记处分情节较重予降级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予开处分:
()获知关食品安全信息未规定级部门级民政府报告者未
规定相互通报
(二)未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三)履行法定职责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配合者滥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

第百四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理职责程中
违法实施检查强制等执法措施生产营者造成损失应法予赔偿直接负责
员直接责员法予处分
第百四十七条 违反法规定造成身财产者损害法承担赔偿责生产
营者财产足时承担民事赔偿责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
第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受损害营者求赔偿损
失生产者求赔偿损失接消费者赔偿求生产营者应实行首负责制先
行赔付推诿属生产者责营者赔偿权生产者追偿属营者责生
产者赔偿权营者追偿
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者营明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消费者求赔
偿损失外生产者者营者求支付价款十倍者损失三倍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
足千元千元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影响食品安全会消费者造成误
导瑕疵外
第百四十九条 违反法规定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十章 附

245

第百五十条 法列语含义:
食品指种供食者饮成品原料传统食品中药材物品
包括治疗目物品
食品安全指食品毒害符合应营养求体健康造成急性亚急性
者慢性危害
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者制作包装材料容器中食品
食品添加剂指改善食品品质色香味防腐保鲜加工工艺需加入食品
中工合成者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
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者食品添加剂纸竹木金属搪瓷
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直接接触食品者食品添加剂涂料
食品生产营工具设备指食品者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程中直接接触
食品者食品添加剂机械道传送带容器具餐具等
食品洗涤剂消毒剂指直接洗涤者消毒食品餐具饮具直接接触食品
工具设备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物质
食品保质期指食品标明贮存条件保持品质期限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素进入体引起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事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食品体健康危害者危害事

第百五十条 转基食品食盐食品安全理法未作规定适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
第百五十二条 铁路民航运营中食品安全理办法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会
国务院关部门法制定
保健食品具体理办法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法制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具体理办法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法制定
国境口岸食品监督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法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
军队专食品供食品食品安全理办法中央军事委员会法制定
第百五十三条 国务院根实际需食品安全监督理体制作出调整
第百五十四条 法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246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章 总
第条 根中华民国食品安全法(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条例
第二条 县级方民政府应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理力
建设食品安全监督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理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整合
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享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享
第三条 食品生产营者应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事生产营活动建立健全食
品安全理制度采取效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营者生产营食品安全负责社会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
第四条 食品安全监督理部门应食品安全法条例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公
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组织权关部门解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第五条 食品安全法第十条规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理国务院商务工业信息化等部门
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食品安全监督理等工作需制定
第六条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理
食品药品监督理商务工业信息化等部门食品安全法第十条规定制定行政区
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备案情况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理国务院商务工业信息化等部门通报
第七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关部门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食品安全
风险监测计划作出调整外必时应医疗机构报告关疾病信息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
险监测计划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作出调整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结合
行政区域具体情况行政区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第八条 医疗机构发现接收病属食源性疾病病食物中毒病者疑似食源性疾
病病疑似食物中毒病应时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关疾病信息
接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汇总分析关疾病信息时级民政府报告时报告
级卫生行政部门必时直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时报告级民政府级
卫生行政部门
第九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省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级质量监督工商行
政理食品药品监督理等部门确定技术机构承担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技术机构应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监测方案开展监测
工作保证监测数真实准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监测方案求监测数
分析结果报送省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达监测务部门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进入相关食农产品种植养殖食
品生产食品流通者餐饮服务场采集样品应市场价格支付费

247

第十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结果表明存食品安全隐患省治区直辖市民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时相关信息通报行政区域设区市级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
部门
第十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收集汇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分析结果国务
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理国务院商务工业信息化等部门通报
第十二条 列情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制定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需进行风险评估
(二)确定监督理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进行风险评估
(三)发现新危害食品安全素
(四)需判断某素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
(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需进行风险评估情形
第十三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理等关部门
食品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应提供列信息
资料:
()风险源性质
(二)相关检验数结
(三)风险涉范围
(四)关信息资料
县级方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理食品药品监督理等关部门应协助收
集前款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资料
第十四条 省级民政府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时相互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食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相关信息
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时相互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农产品质量安
全风险评估结果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理国家食品药
品监督理国务院商务工业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实施计划制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实施计划应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选择具备相应技术力单位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
提倡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七条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组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负责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科学性实性等容
第十八条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企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规定报送备案企业标准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理食品药品监督理商务
工业信息化等部门通报
第十九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会级农
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理食品药品监督理商务工业信息化等部门食品安全

248

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方标准执行情况分进行踪评价应根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食
品安全标准
国务院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理食品药品监督
理商务工业信息化等部门应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执行程中存问题时
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食品生产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执行程中存问题应立食品
安全监督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 食品生产营
第二十条 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预先核准企业名称食品安全法规定取食品生产
许办理工商登记县级质量监督理部门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核相关资料
核查生产场检验相关产品相关资料场符合规定求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者求应作出准予许决定
食品生产营者应法取相应食品生产许食品流通许餐饮服务许
办理工商登记法律法规食品生产加工作坊食品摊贩规定规定
食品生产许食品流通许餐饮服务许效期 3 年
第二十条 食品生产营者生产营条件发生变化符合食品生产营求食品生
产营者应立采取整改措施发生食品安全事潜风险应立停止食品生产营
活动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理者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报告需重新办理许
手续应法办理
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理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应加强食品生产营者生产
营活动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符合食品生产营求情形应责令立纠正法予处
理符合生产营许条件应法撤销相关许
第二十二条 食品生产营企业应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
知识培训学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食品安全知识建立培训档案
第二十三条 食品生产营者应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建立执行业员健康
检查制度健康档案制度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员患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
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患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碍食品安
全疾病食品生产营者应调整影响食品安全工作岗位
食品生产营员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检查项目等事项应
符合省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二十四条 食品生产营企业应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款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实记录法律规定记录
事项者保留载相关信息进货者销售票记录票保存期限少 2 年
第二十五条 实行集中统采购原料集团性食品生产企业企业总部统查验供货者
许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进货查验记录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食品原料应
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第二十六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执行原料验收生产程安全理贮存理设备
理合格产品理等食品安全理制度断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保证食品安全
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列事项制定实施控制求保证出厂食品符合食品安

249

全标准:
()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四)运输交付控制
食品生产程中符合控制求情形食品生产企业应立查明原采取整改措施
第二十八条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进行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外应实记录食品生产程安全理情况记录保存期限少
2 年
第二十九条 事食品批发业务营企业销售食品应实记录批发食品名称规格
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容者保留载相关信息销
售票记录票保存期限少 2 年
第三十条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营者采先进技术手段记录食品安全法条例求记录
事项
第三十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制定实施原料采购控制求确保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
标准
餐饮服务提供者制作加工程中应检查加工食品原料发现腐败变质者感
官性状异常加工者
第三十二条 餐饮服务提供企业应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
校验保温设施冷藏冷冻设施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求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未清洗消毒餐具
饮具
第三十三条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召回食品食品生产者应进行害化处
理者予销毁防止次流入市场标签标识者说明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召回
食品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情况继续销售销售时应消费
者明示补救措施
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理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应食品生产者召回符合食品
安全标准食品情况食品营者停止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情况记入食品生
产营者食品安全信档案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三十四条 申请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承担复检工作食品检验机构(
称复检机构)申请复检应说明理
复检机构名录国务院认证认监督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公布复检机构出
具复检结终检验结
复检机构复检申请行选择复检机构初检机构机构
第三十五条 食品生产营者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结异议申请
复检复检结表明食品合格复检费抽样检验部门承担复检结表明食品合格
复检费食品生产营者承担

250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三十六条 进口食品进口商应持合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证相关批准文
件海关报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进口食品应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海
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通关证明放行
第三十七条 进口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
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交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取许证
明文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求进行检验
第三十八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口食品中发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未规定危害
体健康物质应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第三十九条 国境出口食品境外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进行注
册注册效期 4 年已注册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者境外食品生产企业
原致相关进口食品发生重食品安全事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撤销注册予
公告
第四十条 进口食品添加剂应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符合食品安全
法国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求载明食品添加剂原产
境代理商名称址联系方式食品添加剂没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者标签说明书
符合条规定进口
第四十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进口食品实施检验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出口食品实施监督抽检具体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制定
第四十二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建立信息收集网络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
规定收集汇总通报列信息: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发现食品安全信息
(二)行业协会消费者反映进口食品安全信息
(三)国际组织境外政府机构发布食品安全信息风险预警信息境外行业协会等组
织消费者反映食品安全信息
(四)食品安全信息
接通报部门必时应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食品安全监督理部门应时获知涉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
部门通报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处置
第四十三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单位导致者导致食品安全事食品原料工具
设备等应立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事发生时起 2 时县级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 调查食品安全事应坚持实事求尊重科学原时准确查清事
性质原认定事责提出整改措施
参食品安全事调查部门应卫生行政部门统组织协调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提
高事调查处理工作效率
食品安全事调查处理办法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国务院关部门制定

251

第四十五条 参食品安全事调查部门权关单位解事关情况
求提供相关资料样品
关单位应配合食品安全事调查处理工作求提供相关资料样品拒

第四十六条 单位者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调查处理
第八章 监督理
第四十七条 县级方民政府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制定食品安全年度监督
理计划应包含食品抽样检验容专供婴幼老年病等特定群辅食品
应重点加强抽样检验
县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理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应食品安全年度
监督理计划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购买样品需费检验费等级财政列支
第四十八条 县级民政府应统组织协调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
政理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法行政区域食品生产营者进行监督理发生食
品安全事风险较高食品生产营者应重点加强监督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者接省治区直辖市民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条例第十条规定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设区市级县级民
政府应立组织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理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采
取针性措施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
第四十九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根疾病信息监督理信息等发现添加者
添加食品中非食品化学物质危害体健康物质名录检测方法予公布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应采取相应监督理措施
第五十条 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理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理工作中
采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认定快速检测方法食品进行
初步筛查初步筛查结果表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应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
三款规定进行检验初步筛查结果作执法
第五十条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理信息包括:
()食品安全法实施行政许情况
(二)责令停止生产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名录
(三)查处食品生产营违法行情况
(四)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理信息
前款规定信息涉两食品安全监督理部门职责相关部门联合公布
第五十二条 食品安全监督理部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布信息应时
关食品产生危害进行解释说明
第五十三条 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理食品药品监督理等部门应
公布单位电子邮件址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接咨询投诉举报应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咨询投诉举报答复核实处
理情况予记录保存
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工业信息化商务等部门职责制定食品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252

采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第九章 法律责
第五十五条 食品生产营者生产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关部门责令改正予警告造成严重果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予处

第五十六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条例第三十条第款规定制定实施原料采购控制
求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予处罚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检查加工食品原料者发现腐
败变质者感官性状异常加工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予处罚
第五十七条 列情形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予处罚:
()食品生产企业未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立执行食品安全理制度
(二)食品生产企业未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程控制求者食品生
产程中符合控制求情形未规定采取整改措施
(三)食品生产企业未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记录食品生产程安全理情况保存相
关记录
(四)事食品批发业务营企业未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记录保存销售信息者保
留销售票
(五)餐饮服务提供企业未条例第三十二条第款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设施设

(六)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者未清洗消毒餐具饮具
第五十八条 进口符合条例第四十条规定食品添加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
法进口食品添加剂违法进口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足 1 万元处 2000 元 5 万元
罚款货值金额 1 万元处货值金额 2 倍 5 倍罚款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未条例第八条规定报告关疾病信息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
正予警告
第六十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单位未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采取措施报告食
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予处罚
第六十条 县级方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理法定职责行政区域出现重
食品安全事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法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予记
降级撤职者开处分
县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理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者
关行政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理法定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位者滥职权玩忽职守徇
私舞弊法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予记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
果予撤职者开处分负责应引咎辞职
第十章 附
第六十二条 条例列语含义: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指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危害体健康造

253

成良影响进行科学评估包括危害识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
餐饮服务指通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服务性劳动等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
设施服务活动
第六十三条 食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县级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
中华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进行
国境口岸食品监督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食品安全法条例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实施
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声称具特定保健功食品实行严格监具体办法国务院行
制定
第六十四条 条例公布日起施行


254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
第章 总
第条 加强国境口岸国际航行交通工具卫生监督工作改善国境口岸交通工具
卫生面貌控制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传染病国外传入国传出保障民身
体健康根中华民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第三条规定制定办法
第二条 办法适外开放港口机场车站关口(称国境口岸)停留处
国际航行船舶飞机车辆(称交通工具)
第二章 国境口岸卫生求
第三条 国境口岸应建立卫生清扫制度消灭蚊蝇孳生场设置污物箱定期进行清理
保持环境整洁
第四条 国境口岸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设置固定垃圾场应定期清生活污水
意排放应做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水源
第五条 国境口岸建筑物关部门应采取切实行措施控制病媒昆虫啮齿动物
数量降低足害程度
第六条 候船室候机室候车室候检室应做面整洁墙壁尘土窗明净通风
良备必卫生设施
第七条 国境口岸餐厅食堂厨房卖部应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常保持整洁做
墙壁天花板桌椅清洁尘土应防蚊防蝇防鼠冷藏设备做室蚊蝇
鼠蟑螂
第八条 国境口岸厕浴室应专理时扫保持整洁做蝇臭味
第九条 国境口岸仓库货场应保持清洁整齐发现鼠类反常死亡时应时卫
生检疫机关方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第十条 做国境口岸水源保护水源周围直径三十米修建厕渗井等污染水源
设施
第三章 交通工具卫生求
第十条 交通工具必须备急救药物急救设备消毒杀虫灭鼠药物必时船舶
需安排时隔离室
第十二条 交通工具病媒昆虫啮齿动物防:
()船舶飞机列车应备足够数量效防鼠装置保持鼠鼠类数量保持
足害程度
(二)应保持蚊蝇害昆虫旦发现应采取杀灭措施
第十三条 交通工具厕浴室必须保持整洁臭味
第十四条 交通工具粪便垃圾污水处理卫生求:
()生活垃圾应集中放带盖容器禁止港区机场站区意倾倒应污物
专车(船)集中送指定点进行害化处理必时粪便污水须卫生处理方排放

255

(二)鼠疫疫区交通工具固体垃圾必须进行焚化处理霍乱疫区交通工具粪
便压舱水污水必时实施消毒
第十五条 交通工具货舱行李车邮政车货车卫生求:
()货舱行李车邮政车货车应消灭蝇鼠蟑螂等病媒昆虫害动物孳生
条件装货前卸货应进行彻底清扫做粪便垃圾
(二)装载毒物品食品货车应分开指定点存放防止污染货物卸空应
进行彻底洗刷
(三)疫区行李货物严格检查防止带病媒昆虫啮齿动物
第十六条 交通工具客舱宿舱客车卫生求:
()客舱宿舱客车应时擦洗保持垃圾尘土通风良
(二)卧具次必须更换卧具虱子跳蚤臭虫等病媒昆虫
第四章 食品饮水业员卫生求
第十七条 供应国境口岸交通工具食品必须符合中华民国食品卫生理条例
规定食品卫生标准
第十八条 供应国境口岸交通工具饮水必须符合国规定生活饮水卫生标准
供应饮水运输工具储存容器输水道等设备应常洗干净保持清洁
第十九条 供应食品饮水业员卫生求:
()患肠道传染病患者带菌者活动性结核病化浓性渗出性皮肤病患者
事食品饮水供应工作
(二)事食品饮水供应工作员应年进行次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员
应首先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者发健康证
(三)事食品饮水供应工作员养成良卫生惯工作时着装整洁严格遵
守卫生操作制度
第五章 国境口岸交通工具负责责
第二十条 国境口岸交通工具负责卫生工作方面责:
()应常抓卫生工作接受卫生监督员监督检查开展工作提供方便条件
(二)应模范遵守办法卫生法令条例规定
(三)应卫生监督员建议国境口岸交通工具卫生状况时采取措施
加改进
(四)发现检疫传染病监督传染病时应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方防疫部门报告
立采取防疫措施
第六章 卫生监督机关职责
第二十条 国境口岸卫生检疫机关民政府领导国境口岸交通工具进行卫
生监督职责:
()监督指导国境口岸关部门交通工具负责病媒昆啮齿动物进行防
(二)停留国境口岸出入国境交通工具食品饮水实施检验运输供应

256

贮存设施等系统进行卫生监督
(三)国境口岸交通工具非意外伤害致死尸体实施检查监督卫生处理
(四)监督国境口岸关部门交通工具负责粪便垃圾污水进行清害化处理
(五)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流行病学意义环境素实施卫生监督
(六)监督国境口岸周围采取防蚊措施执行
(七)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普卫生知识提高国境口岸交通工具员遵守执行办
法觉性
第二十二条 国境口岸卫生检疫机关设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五名执行卫生监督务
思想品质工作认真负责国境口岸卫生检疫机关领导干部检疫医师业务员兼国
境口岸卫生监督员卫生检疫机关推荐省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中华
民国卫生部委发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证件(式样附)
第二十三条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持证件权国境口岸交通工具负责进行卫生
监督检查技术指导配合关部门卫生工作情况良引起传染病传播单位提
出改进意见协关部门采取必措施进行处理
第七章 奖励惩罚
第二十四条 国境口岸卫生检疫机关贯彻执行办法国家关卫生法令条例规定
做出显著成绩单位应予表扬奖励
第二十五条 国境口岸卫生检疫机关违犯办法关卫生法令条例规定单位
应根情况予警告罚款直提请司法机关法惩处
第八章 附
第二十六条 办法发布日起施行



257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民国口岸检查办法
第条 加强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民国口岸理便利船舶进出口岸提高
口岸效制定办法
第二条 进出中华民国口岸国际航行船舶(简称船舶)载船员旅客货
物物品办法第三条规定机关办法实施检查法律特规定
者国务院特规定规定
第三条 中华民国港务监督机构(简称港务监督机构)中华民国海关(
简称海关)中华民国边防检查机关(简称边防检查机关)中华民国国境卫生检
疫机关(简称卫生检疫机关)中华民国动植物检疫机关(简称动植物检疫机关)
负责船舶进出中华民国口岸实施检查机关(统称检查机关)
第四条 检查机关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检查违法行进行处理
港务监督机构负责召集检查机关参加船舶进出口岸检查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船舶进
出口岸检查关问题
第五条 船舶进出中华民国口岸船方代理办法关规定办理进出口岸
手续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第十条规定情形者特殊情形外检查机关登船检查
船方代理办理船舶进出口岸手续时应检查机关关规定准确填写报表
实提供关证件资料
第六条 船方代理应船舶预计抵达口岸7日前(航程足7日驶离口岸
时)填写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书报请抵达口岸港务监督机构审批
拟进入长江水域船舶船方代理应船舶预计海港区7日前(航程足7日
驶离口岸时)填写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书报请抵达口岸港务监督机构审批
第七条 船方代理应船舶预计抵达口岸24时前(航程足24时驶离
口岸时)抵达时间停泊点泊移泊计划船员旅客关情况报告检查机关
第八条 船方代理船舶抵达口岸前未办妥进口岸手续须船舶抵达口岸24时
检查机关办理进口岸手续
船舶口岸停泊时间足24时检查机关意船方代理办理进口岸手续时
时办理出口岸手续
第九条 船方代理船舶抵达口岸前已办妥进口岸手续船舶抵达员
装卸货物物品
船方代理船舶抵达口岸前未办妥进口岸手续船舶抵达检查机关办理进口岸
检查手续工作员引航员外员船舶装卸货物物品船舶进出
口岸中华民国口岸船舶抵达员装卸货物物品应立
办理进口岸手续
第十条 卫生检疫机关船舶实施电讯检疫持卫生证书船舶船方代理
卫生检疫机关申请电讯检疫
疫区船舶载检疫传染病染疫疑似检疫传染病染疫非意外伤害死亡死
明尸体船舶未持卫生证书者证书期者卫生状况符合求船舶卫生检疫机关
应锚实施检疫

258

第十条 动植物检疫机关动植物疫区船舶船舶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
检疫物锚实施检疫
第十二条 船方代理应船舶驶离口岸前4时(船舶口岸停泊时间足4时
抵达口岸时)检查机关办理必出口岸手续关检查机关应船舶出口岸手续
联系单签注船方代理持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港务监督机构求证件
资料港务监督机构申请领取出口岸许证
第十三条 船舶领取出口岸许证情况发生变化者24时未驶离口岸船方
代理应报告港务监督机构港务监督机构商检查机关决定否重新办理出口岸手续
第十四条 定航线定船员24时返者航次船舶船方代理
港务监督机构书面申请办理定期进出口岸手续受理申请港务监督机构商检查机关
审查批准签发效期超7天定期出口岸许证许证效期该船舶免办进口岸
手续
第十五条 检查机关工作员必须秉公执法恪职守时实施检查办理船舶进出口
岸申请
第十六条 办法列语含义:
()国际航行船舶指进出中华民国口岸外国籍船舶航行国际航线中华民
国国籍船舶
(二)口岸指国家批准进出国际航行船舶港口
(三)船方指船舶者营
第十七条 办法发布日起施行国务院批准1961年10月24日交通部
外贸易部公安部卫生部发布进出口船舶联合检查通时废止



















259

国务院关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理特规定
第条 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理进步明确生产营者监督理部门方
民政府责加强监督理部门协调配合保障体健康生命安全制定规定
第二条 规定称产品食品外包括食农产品药品等体健康生命安全关
产品
产品安全监督理法律规定适法律规定法律没规定者规定明确适
规定
第三条 生产营者应生产销售产品安全负责生产销售符合法定求
产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需取许证者需认证应法
定条件求事生产营活动法定条件求事生产营活动者生产销售符合
法定求产品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理部门职责没收违
法产品违法生产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足 5000 元处 5 万
元罚款货值金额 5000 元足 1 万元处 10 万元罚款货值金额 1 万元处货
值金额 10 倍 20 倍罚款造成严重果原发证部门吊销许证构成非法营
罪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生产营者符合法定条件求继续事生产营活动原发证部门吊销许证
媒体公告吊销许证生产营者名单构成非法营罪者生产销售伪劣
商品罪等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法应取许证未取许证事生产营活动农业卫生质检商务
工商药品等监督理部门职责没收违法产品违法生产工具设备原
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足 1 万元处 10 万元罚款货值金额 1 万元处货值金额
10 倍 20 倍罚款构成非法营罪法追究刑事责
关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律监督生产营者生产营活动加强公众健康知识普
宣传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生产营者生产销售产品合法标识产品
第四条 生产者生产产品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应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国家强制性标准
违反前款规定违法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农业卫生质检商务
药品等监督理部门职责没收违法货值金额足 5000 元处 2 万元罚款货
值金额 5000 元足 1 万元处 5 万元罚款货值金额 1 万元处货值金额 5 倍
10 倍罚款造成严重果原发证部门吊销许证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
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五条 销售者必须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
明产品标识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联系方式进
货时间等容事产品批发业务销售企业应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实记录批发产品品种
规格数量流等容产品集中交易场销售制产品生产企业应事产品批发业
务销售企业规定履行建立产品销售台账义务进货台账销售台账保存期限少 2 年
销售者应供货商产品生产批次索符合法定条件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者供货
商签字者盖章检验报告复印件提供检验报告者检验报告复印件产品销售

260

违反前款规定工商药品监督理部门职责责令停止销售提供检验报告
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没收违法违法销售产品处货值金额 3 倍罚款造
成严重果原发证部门吊销许证
第六条 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企业产品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举办企业应
审查入场销售者营资格明确入场销售者产品安全理责定期入场销售者营环
境条件部安全理制度营产品否符合法定求进行检查发现销售符合法定求产
品者违法行应时制止立报告工商行政理部门
违反前款规定工商行政理部门处 1000 元 5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责
令停业整顿造成严重果吊销营业执
第七条 出口产品生产营者应保证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区)标准者合求
法律规定产品必须检验方出口应符合法律规定机构检验合格
出口产品检验员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关标准程序方法进行检验出具
检验证单等负责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商务药品等监督理部门应建立出口产品生产营者良记录
良记录予公布良记录出口产品生产营者简化检验检疫手续
出口产品生产营者逃避产品检验者弄虚作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药品监督理
部门职责没收违法产品处货值金额 3 倍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

第八条 进口产品应符合国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求国出口国(区)签订
协议规定检验求
质检药品监督理部门生产营者诚信度质量理水进口产品风险评估结
果进口产品实施分类理进口产品收货实施备案理进口产品收货应实
记录进口产品流记录保存期限少 2 年
质检药品监督理部门发现符合法定求产品时符合法定求产品进货
报检代理列入良记录名单进口产品进货销售者弄虚作假质检药品监督
理部门职责没收违法产品处货值金额 3 倍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
事责进口产品报检代理弄虚作假取消报检资格处货值金额等值罚款
第九条 生产企业发现生产产品存安全隐患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损害
应社会公布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动召回产品关
监督理部门报告销售者应立停止销售该产品销售者发现销售产品存安全隐患
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损害应立停止销售该产品通知生产企业者供货商
关监督理部门报告
生产企业销售者履行前款规定义务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
理部门职责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生产企业处货值金额 3 倍
罚款销售者处 1000 元 5 万元罚款造成严重果原发证部门吊销许证

第十条 县级方民政府应产品安全监督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行政区
域产品安全监督理负总责统领导协调行政区域监督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
理协调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统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工作法组
织查处产品安全事建立监督理责制监督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质检工商药
品等监督理部门应级民政府统协调法做产品安全监督理工作

261

县级方民政府履行产品安全监督理领导协调职责行政区域年次出
现产品安全事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监察机关者免机关政府负责直接负责
员予记降级者撤职处分
第十条 国务院质检卫生农业等部门职责范围快制定修改者起草相
关国家标准加快建立统理协调配套符合实际科学合理产品标准体系
第十二条 县级民政府部门产品安全实施监督理应法定权限程序履
行职责做公开公公正生产营者违法行予 2 次罚款行政处罚
涉嫌构成犯罪法需追究刑事责应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
公安机关移送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理部门应职责生产营者进行监
督检查遵守强制性标准法定求情况予记录监督检查员签字档监督检
查记录应作直接负责员定期考核容公众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 生产营者列情形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理
部门应职责采取措施纠正违法行防止者减少危害发生规定予处罚:
()法应取许证未取许证事生产营活动
(二)取许证者认证法定条件求事生产营活动者生产销
售符合法定求产品
(三)生产营者符合法定条件求继续事生产营活动
(四)生产者生产产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国家强制性标准原料辅料添加
剂农业投入品
(五)销售者没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产品进货台账
(六)生产企业销售者发现生产销售产品存安全隐患体健康生命安全
造成损害履行规定义务
(七)生产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关规定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理部门履行前款规定职责造成果
监察机关者免机关负责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予记者
降级处分造成严重果予负责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撤职
者开处分负责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构成渎职罪法追
究刑事责
违反规定滥职权者渎职行监察机关者免机关负责直
接负责员直接责员予记者记处分造成严重果予
负责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降级者撤职处分负责直接负责
员直接责员构成渎职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十四条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理部门发现违反规定行属
监督理部门职责应立书面通知移交权处理监督理部门处理权处理
部门应立处理推诿立处理者推诿造成果监察机关者免机关
负责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予记者降级处分
第十五条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理部门履行产品安全监督理
职责列职权:
()进入生产营场实施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关合票账簿关资料

262

(三)查封扣押符合法定求产品违法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
违法生产工具设备
(四)查封存危害体健康生命安全重隐患生产营场
第十六条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理部门应建立生产营者违法行
记录制度违法行情况予记录公布次违法行记录生产营者吊销许

第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造成严重果授予资质部门吊销检
验检测资质构成犯罪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追究刑事责
第十八条 发生产品安全事者社会造成严重影响产品安全事件时农业卫生
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理部门必须职责范围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
态发展减少损失国务院规定发布信息做关善工作
第十九条 组织者违反规定行权举报接举报部门应举报保
密举报调查属实受理举报部门应予举报奖励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理部门应公布单位电子邮件址者举
报电话接举报应时完整进行记录妥善保存举报事项属部门职责
应受理法进行核实处理答复属部门职责应转交权处理部门告
知举报
第二十条 规定公布日起施行



263

公场卫生理条例
第章 总
第条 创造良公场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体健康制定条例
第二条 条例适列公场:
()宾馆饭馆旅店招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交通工具
第三条 公场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求:
()空气微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明
(四)噪音
(五)顾客具卫生设施
公场卫生标准求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 国家公场新建改建扩建公场选址设计实行卫生许证制度
卫生许证县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 卫生理
第五条 公场部门应建立卫生理制度配备专职者兼职卫生理员
属营单位(包括体营者)卫生状况进行常性检查提供必条件
第六条 营单位应负责营公场卫生理建立卫生责制度单位
业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工作
第七条 公场直接顾客服务员持健康合格证方事职工作患痢疾伤
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者渗出性皮肤病碍公卫生疾病治愈
前事直接顾客服务工作
第八条 公园体育场(馆)公交通工具外公场营单位应时卫生行政部
门申请办理卫生许证卫生许证两年复核次
第九条 公场符合卫生标准求造成危害健康事营单位应妥善处理
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十条 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辖范围公场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辖范围公场施行卫生监督接

264

受卫生防疫机构业务指导
第十条 卫生防疫机构根需设立公场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务
公场卫生监督员级民政府发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公场卫生监督员级部门发证

第十二条 卫生防疫机构公场卫生监督职责:
()公场进行卫生监测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业员健康检查指导关部门业员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三)新建扩建改建公场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卫生监督员权公场进行现场检查索取关资料营单位拒绝隐
瞒卫生监督员提供技术资料保密责
公场卫生监督员执行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 罚
第十四条 列行单位者卫生防疫机构根情节轻重予警告
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证行政处罚:
()卫生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求继续营业
(二)未获健康合格证事直接顾客服务
(三)拒绝卫生监督
(四)未取卫生许证擅营业
罚款律交国库
第十五条 违反条例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事中毒事单位者应
受害赔偿损失
违反条例致残疾者死亡构成犯罪应司法机关法追究直接责员刑事责
第十六条 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证行政处罚服接处罚通知日起
15 天民法院起诉公场卫生质量控制决定应立执行处罚决定
履行逾期起诉卫生防疫机构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公场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员必须职责法办事玩忽职守滥
职权收取贿赂级部门予直接责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司法机关法追
究直接责员刑事责
第五章 附
第十八条 条例实施细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 条例发布日起施行



265

公场卫生理条例实施细
第章 总
第条 根公场卫生理条例规定制定细
第二条 公场营者营活动中应遵守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相
关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场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保障公众健康顾客提供良
卫生环境
第三条 卫生部全国公场卫生监督理工作
县级方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公场卫生监督理工作
国境口岸出入境交通工具卫生监督理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关法律法规
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属卫生部门负责辖范围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系统
职工服务公场卫生监督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方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根公场卫生监督理需建立
健全公场卫生监督队伍公场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场卫生监督计划组织实施
第五条 鼓励支持公场行业组织开展行业律教育引导公场营者法营推
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公场卫生知识
第六条 单位者违反细行权举报接举报卫生行政部门应
时调查处理规定予答复
第二章 卫生理
第七条 公场法定代表者负责营场卫生安全第责
公场营者应设立卫生理部门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理员具体负责公场
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理制度卫生理档案
第八条 公场卫生理档案应包括列容:
()卫生理部门员设置情况卫生理制度
(二)空气微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明噪声检测情况
(三)顾客品具清洗消毒更换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业员健康检查情况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卫生品进货索证理情况
(八)公场危害健康事应急预案者方案
(九)省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求记录情况
公场卫生理档案应专理分类记录少保存两年
第九条 公场营者应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业员学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公
场卫生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安排岗
第十条 公场营者应组织业员年进行健康检查业员取效健康合格
证明方岗

266

患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员患活动性
肺结核化脓性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员治愈前事直接顾客服务工作
第十条 公场营者应保持公场空气流通室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公场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符合公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规定

第十二条 公场营者提供顾客生活饮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水卫生标准
求游泳场(馆)公浴室水质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求
第十三条 公场采光明噪声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求
公场应量采然光然采光足公场营者应配置营场规模
相适应明设施
公场营者应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第十四条 公场营者提供顾客品具应保证卫生安全反复
品具应客换关卫生标准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次性品具
第十五条 公场营者应根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
公卫生间
公场营者应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擅拆改造者挪作公场设置卫生间应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
异味
第十六条 公场营者应配备安全效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病媒生物
设施设备废弃物存放专设施设备保证相关设施设备正常时清运废弃物
第十七条 公场选址设计装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求
公场室装饰装修期间营业进行局部装饰装修营者应采取效措施保证
营业非装饰装修区域室空气质量合格
第十八条 室公场禁止吸烟公场营者应设置醒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
室外公场设置吸烟区位行必通道
公场设置动售烟机
公场营者应开展吸烟危害健康宣传配备专(兼)职员吸烟者进行劝阻
第十九条 公场营者应卫生标准规范求公场空气微气候水
质采光明噪声顾客品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年少次检测结果符合
卫生标准规范求应时整改
公场营者具备检测力委托检测
公场营者应醒目位置实公示检测结果
第二十条 公场营者应制定公场危害健康事应急预案者方案定期检查公
场项卫生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时消危害公众健康隐患
第二十条 公场发生危害健康事营者应立处置防止危害扩时
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单位者危害健康事隐瞒缓报谎报者授意隐瞒缓报谎报



267

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 国家公场实行卫生许证理
公场营者应规定县级方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证未取
卫生许证营业
公场卫生监督具体范围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第二十三条 公场营者申请卫生许证应提交列资料:
()卫生许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者负责身份证明
(三)公场址方位示意图面图卫生设施面布局图
(四)公场卫生检测者评价报告
(五)公场卫生理制度
(六)省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求提供材料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者评价报告
第二十四条 县级方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受理公场卫生许申请日起 20
日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现场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作出准予公场卫生许决
定符合规定条件作出予行政许决定书面说明理
第二十五条 公场卫生许证应载明编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者负责营项
目营场址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效期限
公场卫生许证效期限四年两年复核次
公场卫生许证应营场醒目位置公示
第二十六条 公场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关卫生标准求营者应
关规定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具体求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公场营者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者负责应原发证卫生行
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公场营者变更营项目营场址应县级方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重新申请卫生许证
公场营者需延续卫生许证应卫生许证效期届满 30 日前原发证卫
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八条 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公场健康危害素进行监测
分析制定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实施监督理提供科学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达公场健康危害素监测务
第二十九条 县级方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公场卫生监督实施量化分级理
促进公场身卫生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
第三十条 县级方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根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结果确定公场
卫生信誉度等级日常监督频次
公场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公场醒目位置公示
第三十条 县级方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场进行监督检查应关卫
生标准求采取现场卫生监测采样查阅复制文件询问等方法关单位拒
绝者隐瞒

268

第三十二条 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公场卫生监督抽检抽检结果
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县级方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生危害健康事公场法
采取封闭场封存相关物品等时控制措施
检验属污染场物品应进行消毒者销毁未污染场物品者
消毒物品应解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 开展公场卫生检验检测评价等业务技术服务机构应具相应专业
技术力关卫生标准规范求开展工作出具虚假检验检测评价等报告
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力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
第四章 法律责
第三十五条 未法取公场卫生许证擅营业县级方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警告处五百元五千元罚款列情形处五
千元三万元罚款:
()擅营业受卫生行政部门处罚
(二)擅营业时间三月
(三)涂改转倒卖伪造卫生许证擅营业
涂改转倒卖效卫生许证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予注销
第三十六条 公场营者列情形县级方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
限期改正予警告处二千元罚款逾期改正造成公场卫生质量符合卫生
标准求处二千元二万元罚款情节严重法责令停业整顿直吊销
卫生许证:
()未规定公场空气微气候水质采光明噪声顾客品具等
进行卫生检测
(二)未规定顾客品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者重复次性品具
第三十七条 公场营者列情形县级方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
限期改正逾期改予警告处千元万元罚款拒绝监督处万
元三万元罚款情节严重法责令停业整顿直吊销卫生许证:
()未规定建立卫生理制度设立卫生理部门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理员
者未建立卫生理档案
(二)未规定组织业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公场卫生知识培训者安排未
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公场卫生知识培训考核业员岗
(三)未规定设置营规模项目相适应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公
卫生间者擅停止拆述设施设备者挪作
(四)未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病媒生物设施设备废弃物存放
专设施设备者擅停止拆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病媒生物设施设备
废弃物存放专设施设备
(五)未规定索取公卫生品检验合格证明相关资料
(六)未规定公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七)公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卫生检测者评价合格投入

269

(八)未规定公示公场卫生许证卫生检测结果卫生信誉度等级
(九)未规定办理公场卫生许证复核手续
第三十八条 公场营者安排未获效健康合格证明业员事直接顾客服务工
作县级方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警告处五百元五千元
罚款逾期改正处五千元万五千元罚款
第三十九条 公场营者发生危害健康事未立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
者隐瞒缓报谎报县级方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五千元三万元罚款
情节严重法责令停业整顿直吊销卫生许证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四十条 公场营者违反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予行政处罚
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 县级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员玩忽职守滥职权收取贿赂
关部门单位负责直接负责员责员法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法追究刑事责
第五章 附
第四十二条 细列语含义: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指房间者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气流速度等参数达
设定求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设备道附件仪器仪表总
公场危害健康事指公场发生传染病疫情者空气质量水质符合卫生标
准品具者设施受污染导致危害公众健康事
第四十三条 细 2011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卫生部 1991 年 3 月 11 日发布公场卫
生理条例实施细时废止



270

农业转基生物安全理条例
第章 总
第条 加强农业转基生物安全理保障体健康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
环境促进农业转基生物技术研究制定条例
第二条 中华民国境事农业转基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营进口
出口活动必须遵守条例
第三条 条例称农业转基生物指利基工程技术改变基组构成农业生产
者农产品加工动植物微生物产品包括:
()转基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微生物
(二)转基动植物微生物产品
(三)转基农产品直接加工品
(四)含转基动植物微生物者产品成分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
肥料添加剂等产品
条例称农业转基生物安全指防范农业转基生物类动植物微生物生态环
境构成危险者潜风险
第四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生物安全监督理工作
县级方级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农业转基生物安全监
督理工作
县级级民政府关部门中华民国食品安全法关规定负责转基
食品安全监督理工作
第五条 国务院建立农业转基生物安全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农业转基生物安全理部际联席会议农业科技环境保护卫生外贸检验检疫等
关部门负责组成负责研究协调农业转基生物安全理工作中重问题
第六条 国家农业转基生物安全实行分级理评价制度
农业转基生物类动植物微生物生态环境危险程度分ⅠⅡⅢⅣ
四等级具体划分标准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 国家建立农业转基生物安全评价制度
农业转基生物安全评价标准技术规范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第八条 国家农业转基生物实行标识制度
实施标识理农业转基生物目录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商国务院关部门制定调
整公布
第二章 研究试验
第九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加强农业转基生物研究试验安全评价理工作
设立农业转基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农业转基生物安全评价工作
农业转基生物安全委员会事农业转基生物研究生产加工检验检疫卫生环
境保护等方面专家组成
第十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根农业转基生物安全评价工作需委托具备检

271

测条件力技术检测机构农业转基生物进行检测
第十条 事农业转基生物研究试验单位应具备安全等级相适应安全设施
措施确保农业转基生物研究试验安全成立农业转基生物安全组负责单位农业
转基生物研究试验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事ⅢⅣ级农业转基生物研究应研究开始前国务院农业行政部
门报告
第十三条 农业转基生物试验般应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三阶段
中间试验指控制系统者控制条件进行规模试验环境释放指然条件采
取相应安全措施进行中规模试验生产性试验指生产应前进行较规模试验
第十四条 农业转基生物实验室研究结束需转入中间试验试验单位应国务
院农业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农业转基生物试验需试验阶段转入试验阶段试验单位应国
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农业转基生物安全委员会进行安全评价合格国务院农
业行政部门批准转入试验阶段
试验单位提出前款申请应提供列材料:
()农业转基生物安全等级确定安全等级
(二)农业转基生物技术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三)相应安全理防范措施
(四)试验阶段试验报告
第十六条 事农业转基生物试验单位生产性试验结束国务院农业行政
部门申请领取农业转基生物安全证书
试验单位提出前款申请应提供列材料:
()农业转基生物安全等级确定安全等级
(二)生产性试验总结报告
(三)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规定试验材料检测方法等材料
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收申请应委托具备检测条件力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组织农业转基生物安全委员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合格方颁发农业转基生物安全
证书
第十七条 转基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利农业转基生物生产者含农业转
基生物成分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添加剂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进行审定登记者评价审批前应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取农业转基生
物安全证书
第十八条 中外合作合资者外方独资中华民国境事农业转基生物研究试
验应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章 生产加工
第十九条 生产转基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应取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颁发
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许证
生产单位申请转基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许证应符合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条件外应符合列条件:

272

()取农业转基生物安全证书通品种审定
(二)指定区域种植者养殖
(三)相应安全理防范措施
(四)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规定条件
第二十条 生产转基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单位应建立生产档案载明
生产点基源转基方法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流等容
第二十条 单位事农业转基生物生产加工应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
者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批准具体办法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

第二十二条 事农业转基生物生产加工单位应批准品种范围安
全理求相应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定期县级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提
供生产加工安全理情况产品流报告
第二十三条 农业转基生物生产加工程中发生基安全事时生产加工单位
应立采取安全补救措施县级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事农业转基生物运输贮存单位应采取农业转基生物安全
等级相适应安全控制措施确保农业转基生物运输贮存安全
第四章 营
第二十五条 营转基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单位应取国务院农业行
政部门颁发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营许证
营单位申请转基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营许证应符合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条件外应符合列条件:
()专门理员营档案
(二)相应安全理防范措施
(三)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规定条件
第二十六条 营转基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单位应建立营档案载
明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源贮存运输销售等容
第二十七条 中华民国境销售列入农业转基生物目录农业转基生物应
明显标识
列入农业转基生物目录农业转基生物生产分装单位负责标识未标识
销售营单位进货时应货物标识进行核营单位拆开原包装进
行销售应重新标识
第二十八条 农业转基生物标识应载明产品中含转基成分原料名称特殊销
售范围求应载明销售范围指定范围销售
第二十九条 农业转基生物广告应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方刊登
播放设置张贴
第五章 进口出口
第三十条 中华民国境外引进农业转基生物研究试验引进单位应国
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符合列条件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方批准:

273

()具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规定申请资格
(二)引进农业转基生物国(境)外已进行相应研究试验
(三)相应安全理防范措施
第三十条 境外公司中华民国出口转基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利农业
转基生物生产者含农业转基生物成分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
料添加剂应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符合列条件国务院农业行政
部门方批准试验材料入境条例规定进行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
()输出国家者区已允许作相应途投放市场
(二)输出国家者区科学试验证明类动植物微生物生态环境害
(三)相应安全理防范措施
生产性试验结束安全评价合格取农业转基生物安全证书方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审定登记者评价审批手续
第三十二条 境外公司中华民国出口农业转基生物作加工原料应国务院
农业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求试验材料检测方法等材料符
合列条件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委托具备检测条件力技术检测机构检测确认
类动植物微生物生态环境存危险安全评价合格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
颁发农业转基生物安全证书:
()输出国家者区已允许作相应途投放市场
(二)输出国家者区科学试验证明类动植物微生物生态环境害
(三)相应安全理防范措施
第三十三条 中华民国境外引进农业转基生物者中华民国出口农业
转基生物引进单位者境外公司应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颁发农业转基生物安全
证书相关批准文件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检疫合格方海关申请办理关
手续
第三十四条 农业转基生物中华民国境转移应遵守中华民国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收申请申请日起 270 日作出批准者
批准决定通知申请
第三十六条 中华民国境外出口农产品外方求提供非转基农产品证明口
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发布转基农产品信息进行检测出具非
转基农产品证明
第三十七条 进口农业转基生物没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颁发农业转基生物安全
证书相关批准文件者证书批准文件符作退货者销毁处理进口农业转基生
物规定标识重新标识方入境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农业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权采取列措施:
()询问检查研究试验生产加工营者进口出口单位利害关系
证明求提供农业转基生物安全关证明材料者资料
(二)查阅者复制农业转基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营者进口出口关档

274

案账册资料等
(三)求关单位关农业转基生物安全问题作出说明
(四)责令违反农业转基生物安全理单位停止违法行
(五)紧急情况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营者进口出口农业转基生
物实施封存者扣押
第三十九条 农业行政部门工作员监督检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
第四十条 关单位农业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应予支持配合拒绝
阻碍监督检查员法执行职务
第四十条 发现农业转基生物类动植物生态环境存危险时国务院农业行政
部门权宣布禁止生产加工营进口收回农业转基生物安全证书销毁关存危险
农业转基生物
第七章 罚
第四十二条 违反条例规定事ⅢⅣ级农业转基生物研究者进行中间试验未国
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报告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责令暂停研究者中间试验限期改正
第四十三条 违反条例规定未批准擅事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已获批准未
规定采取安全理防范措施者超批准范围进行试验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
者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职权责令停止试验处 1 万元 5 万
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条例规定生产性试验结束未取农业转基生物安全证书擅
农业转基生物投入生产应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应处 2 万
元 10 万元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批准事农业转基
生物研究试验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责令立停止研究试验限期补办审批手续
第四十六条 违反条例规定未批准生产加工农业转基生物者未批准品种
范围安全理求技术标准生产加工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者省治区直辖
市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职权责令停止生产者加工没收违法生产者加工产品
违法违法 10 万元处违法 1 倍 5 倍罚款没违法者
违法足 10 万元处 10 万元 20 万元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条例规定转基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营单位
未规定制作保存生产营档案县级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职权责令
改正处 1000 元 1 万元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条例规定未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批准擅进口农业转基生物
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进口没收已进口产品违法违法 10 万元
处违法 1 倍 5 倍罚款没违法者违法足 10 万元
处 10 万元 20 万元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条例规定进口携带邮寄农业转基生物未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构报检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关规定处罚
第五十条 违反条例关农业转基生物标识理规定县级民政府农业行政
部门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销售产品违法处 1 万元 5 万

275

元罚款
第五十条 假伪造转者买卖农业转基生物关证明文书县级民政
府农业行政部门职权收缴相应证明文书处 2 万元 10 万元罚款构成
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五十二条 违反条例规定研究试验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者进口出
口农业转基生物程中发生基安全事造成损害法承担赔偿责
第五十三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者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违
反条例规定核发许证农业转基生物安全证书批准文件者核发许证农业
转基生物安全证书批准文件履行监督理职责直接负责员直
接责员法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八章 附
第五十四条 条例公布日起施行




276

危险化学品安全理条例
第章 总
第条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理预防减少危险化学品事保障民群众生命财
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条例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营运输安全理适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关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条例称危险化学品指具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体
设施环境具危害剧毒化学品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会国务院工业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
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空农业部门根化学品危险特性鉴
分类标准确定公布适时调整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理应坚持安全第预防综合治理方针强化落实
企业体责
生产储存营运输危险化学品单位(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负责
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求安全条件建立
健全安全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责制度业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岗位技术培训
业员应接受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岗作业资格求岗位应配备法取相
应资格员
第五条 单位生产营国家禁止生产营危险化学品
国家危险化学品限制性规定单位违反限制性规定危险化学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理关部门(
统称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理职责部门)列规定履行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
危险化学品目录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长输道输送危险化学品
)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证危险化学品安全许
证危险化学品营许证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安全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证剧毒化学品道
路运输通行证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
固定式型储罐)生产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证法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监督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环境危害性
鉴定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理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理登记
新化学物质环境理登记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生态破坏事件负责
危险化学品事现场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许运输工具安全理

277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员船
员装卸理员押运员申报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资格认定铁路部门负责
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安全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托运资质审批运输工
具安全理民航空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航空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安全

(六)卫生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受伤
员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理部门关部门许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营运输
企业营业执查处危险化学品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行
(八)邮政理部门负责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行
第七条 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理职责部门法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列措施:
()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实施现场检查关单位员解情况查阅复制关
文件资料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隐患责令立消者限期消
(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求设施设备装置
器材运输工具责令立停止
(四)部门负责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存营危险化学品场扣押
违法生产储存营运输危险化学品违法生产运输危险化学品原
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违法行场予纠正者责令限期改正
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理职责部门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员少 2
应出示执法证件关单位法进行监督检查应予配合拒绝阻碍
第八条 县级民政府应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理职责部门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理工作中
重问题
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理职责部门应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法加强危险化学品
安全监督理
第九条 单位违反条例规定行权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理职责
部门举报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理职责部门接举报应时法处理属
部门职责应时移送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事生产企业采利提高安全
保障水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动控制系统鼓励危险化学品实行专门储存统配送
集中销售
第二章 生产储存安全
第十条 国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国务院工业信息化部门国务院关部门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行业规划布局
方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应根区实际情况确保安全原规划适
区域专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278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简称建设项目)应
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应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机构建设项目
进行安全评价安全条件证安全评价情况报告报建设项目设区市级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应收报告日起 45 日作出审查决定
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具体办法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制定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港口建设项目港口行政理部门国务院交
通运输部门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第十三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应铺设危险化学品道设置明显标志
危险化学品道定期检查检测
进行危危险化学品道安全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开工 7 日前书面通知道
属单位道属单位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道属单位应指派
专门员现场进行道安全保护指导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安全生产许证条例规定取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证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证制度工业产品目录危险化学品企业应中华民
国工业产品生产许证理条例规定取工业产品生产许证
负责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证工业产品生产许证部门应颁发许证情
况时级工业信息化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通报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提供生产危险化学品相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者拴挂包装危险化学品相符化学品安全标签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载明容应符合国家标准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生产危险化学品新危险特性应立公告时修订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十六条 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
规定该危险化学品环境中释放等相关信息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环境保护部门
根情况采取相应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包装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材质危险化学品包装型式规格方法单件质量(重量)
应包装危险化学品性质途相适应
第十八条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证制度工业产品目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企
业应中华民国工业产品生产许证理条例规定取工业产品生产许证
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
出厂销售
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配载容器应国家船舶检验规范进行生产海事理
机构认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投入
重复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单位重复前应进行检查发现存安全
隐患应维修者更换单位应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保存期限少 2 年
第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
具加油站加气站外)列场设施区域距离应符合国家关规定:

279

()居住区商业中心公园等员密集场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设施
(三)饮水源水厂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法许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外)机场通信干线通信
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铁风亭铁站出入口
(五)基农田保护区基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区)
渔业水域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场设施区域
已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符合前款
规定设区市级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会关部门监督属单位规定
期限进行整改需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级民政府决定组织实施
储存数量构成重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选址应避开震活动断层容易发生洪
灾质灾害区域
条例称重危险源指生产储存者搬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数量等
者超界量单元(包括场设施)
第二十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危险
特性作业场设置相应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
中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防护围堤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者国家关规定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
设备正常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应作业场安全设施设备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

第二十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应作业场设置通信报警装置保证
处适状态
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机构
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3 年进行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容应包括
安全生产条件存问题进行整改方案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安全评价报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报县级
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备案港区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安全评价报告整
改方案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者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制造爆炸物品危险化
学品(简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实记录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
险化学品数量流采取必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
者盗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者盗应立公安机关报告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应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
卫员
第二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应储存专仓库专场者专储存室(统称专仓库)
专负责理剧毒化学品储存数量构成重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应专
仓库单独存放实行双收发双保制度

280

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方法储存数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者国家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剧毒化学品储存数量构成重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储存数量
储存点理员情况报县级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港区储存
报港口行政理部门)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专仓库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求设置明显标志
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仓库应国家关规定设置相应技术防范设施
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危险化学品专仓库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第二十七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转产停产停业者解散应采取效措施
时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库存危险化学品丢弃危险化学品
处置方案应报县级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工业信息化部门环境保护
部门公安机关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应会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处置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规定处置应责令立处置
第三章 安全
第二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条件(包括工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求根危险化学品种类危险特性量
方式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

第二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事生产量达规定数量化工企业(属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外)应条例规定取危险化学品安全许证
前款规定危险化学品量数量标准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会国务院公安部
门农业部门确定公布
第三十条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许证化工企业应符合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外应具备列条件:
()危险化学品相适应专业技术员
(二)安全理机构专职安全理员
(三)符合国家规定危险化学品事应急预案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四)法进行安全评价
第三十条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许证化工企业应设区市级民政府
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符合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条件证明材料设区市级
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应法进行审查收证明材料日起 45 日作出批准者
予批准决定予批准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许证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
说明理
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应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许证情况时级环境保护
部门公安机关通报
第三十二条 条例第十六条关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规定适
实施重点环境理危险化学品事生产企业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款
第二十七条关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规定适危险化学品单位第二十二条
关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规定适危险化学品事生产企业

281

第四章 营安全
第三十三条 国家危险化学品营(包括仓储营)实行许制度未许
单位营危险化学品
法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厂区范围销售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需取危
险化学品营许
中华民国港口法规定取港口营许证港口营港区事危险
化学品仓储营需取危险化学品营许
第三十四条 事危险化学品营企业应具备列条件: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营场储存危险化学品应符合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储存设施
(二)业员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三)健全安全理规章制度
(四)专职安全理员
(五)符合国家规定危险化学品事应急预案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条件
第三十五条 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营企业应设区市级民
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提出申请事危险化学品营企业应县级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提出申请(储存设施应设区市级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应提交符合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证明材料设区市
级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者县级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应法进行审查
申请营场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收证明材料日起 30 日作出批准者予
批准决定予批准颁发危险化学品营许证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说明理
设区市级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县级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应
颁发危险化学品营许证情况时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通报
申请持危险化学品营许证工商行政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方事危险化学品
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者国务院规定营危险化学品需关部门许申请
工商行政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持相应许证件
第三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营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应遵守条例第二章关储存危险化
学品规定危险化学品商店存放民包装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营企业未许事危险化学品生产营活动企业采购
危险化学品营没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者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八条 法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证危险化学品安全许证危险化学品
营许证企业相应许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爆炸物品生产企
业民爆炸物品生产许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外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县级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剧毒化
学品购买许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持单位出具合法途说明
购买剧毒化学品(属剧毒化学品农药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九条 申请取剧毒化学品购买许证申请应县级民政府公安机关提
交列材料:
()营业执者法证书(登记证书)复印件

282

(二)拟购买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说明
(三)购买剧毒化学品途说明
(四)办身份证明
县级民政府公安机关应收前款规定材料日起 3 日作出批准者予批准决
定予批准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证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说明理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证理办法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四十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查验
条例第三十八条第款第二款规定相关许证件者证明文件具相关许证件
者证明文件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持剧毒化学品购买许证购买剧毒化学
品应许证载明品种数量销售
禁止销售剧毒化学品(属剧毒化学品农药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第四十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实
记录购买单位名称址办姓名身份证号码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
学品品种数量途销售记录办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证件复印件者证明
文件保存期限少 1 年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销售购买 5 日销售
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流信息报县级民政府公安机关
备案输入计算机系统
第四十二条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出转购买剧毒化学品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等确需转应具条例第三十八条第
款第二款规定相关许证件者证明文件单位转转关情况时县
级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章 运输安全
第四十三条 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应分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工商行政
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应配备专职安全理员
第四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员船员装卸理员押
运员申报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交通运输部门考核合格取业资格具
体办法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制定
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应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制度装卸理员现场指挥
者监控进行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集装箱装箱作业应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指挥者监
控进行符合积载隔离规范求装箱作业完毕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签署装
箱证明书
第四十五条 运输危险化学品应根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配备必防护品应急救援器材
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容器应封口严密够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程中
温度湿度者压力变化发生渗漏洒漏槽罐容器溢流泄压装置应设置准确
起闭灵活

283

运输危险化学品驾驶员船员装卸理员押运员申报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
查员应解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包装物容器求出现危险情况时
应急处置方法
第四十六条 通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托运应委托法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
企业承运
第四十七条 通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应运输车辆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
超载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标准求安全技术条件国家关规定定期进行安
全技术检验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悬挂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求警示标志
第四十八条 通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应配备押运员保证运输危险化学品处
押运员监控
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住宿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情况需较长时间停车驾驶员
押运员应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
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十九条 未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
行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县级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设置明显标志
第五十条 通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托运应运输始发者目县级民政府公
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托运应县级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列材料:
()拟运输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说明
(二)运输始发目运输时间运输路线说明
(三)承运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运输车辆取营运证驾驶员押运员取
岗资格证明文件
(四)条例第三十八条第款第二款规定购买剧毒化学品相关许证件者海关出
具进出口证明文件
县级民政府公安机关应收前款规定材料日起 7 日作出批准者予批准决
定予批准颁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说明理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理办法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五十条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途中丢失盗抢者出现流散
泄漏等情况驾驶员押运员应立采取相应警示措施安全措施公安机关
报告公安机关接报告应根实际情况立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
卫生部门通报关部门应采取必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十二条 通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交通运输
部门关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安全规定
第五十三条 海事理机构应根危险化学品种类危险特性确定船舶运输危险化学品
相关安全运输条件
拟交付船舶运输化学品相关安全运输条件明确应国家海事理机构认定机构
进行评估明确相关安全运输条件海事理机构确认方交付船舶运输
第五十四条 禁止通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国家规定禁止通河运输危
险化学品

284

前款规定外河水域禁止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河运输剧毒化学品危险化
学品
禁止通河运输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范围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会
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工业信息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根危险化学品危
险特性危险化学品体水环境危害程度消危害果难易程度等素规定公布
第五十五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应根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通河运输条
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外危险化学品(简称通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实行分类理类
危险化学品运输方式包装规范安全防护措施等分作出规定监督实施
第五十六条 通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应法取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水路运输企
业承运单位承运托运应委托法取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水路运输企
业承运委托单位承运
第五十七条 通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应法取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运输船舶水
路运输企业应针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制定运输船舶危险化学品事应急救援预案
运输船舶配备充足效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通河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者营应取船舶污染损害责保险证书
者财务担保证明船舶污染损害责保险证书者财务担保证明副应船携带
第五十八条 通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材质型式强度包装方法
应符合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包装规范求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单船运输危险化学品
数量限制性规定承运应规定安排运输数量
第五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河码头泊位应符合国家关安全规范饮
水取水口保持国家规定距离关理单位应制定码头泊位危险化学品事应急预案
码头泊位配备充足效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河码头泊位交通运输部门国家关规定验收合格
方投入
第六十条 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进出河港口应危险化学品名称危险特性包装
进出港时间等事项事先报告海事理机构海事理机构接报告应国务院交通运输
部门规定时间作出否意决定通知报告时通报港口行政理部门定船舶
定航线定货种船舶定期报告
河港口进行危险化学品装卸驳作业应危险化学品名称危险特性包装
作业时间点等事项报告港口行政理部门港口行政理部门接报告应国务院
交通运输部门规定时间作出否意决定通知报告时通报海事理机构
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河航行通船建筑物应提前交通运输部门申报
接受交通运输部门理
第六十条 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河航行装卸者停泊应悬挂专警示标志
规定显示专信号
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河航行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规定需引航应申
请引航
第六十二条 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河航行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关饮
水水源保护规定河航道发展规划应法批准饮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相协调
第六十三条 托运危险化学品托运应承运说明托运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
危险特性发生危险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国家关规定托运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

285

外包装设置相应标志
运输危险化学品需添加抑制剂者稳定剂托运应添加关情况告知承运
第六十四条 托运托运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匿报者谎
报普通货物托运
单位交寄危险化学品者邮件快件夹带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
匿报者谎报普通物品交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收寄危险化学品
涉嫌违反条第款第二款规定交通运输部门邮政理部门法开拆查验
第六十五条 通铁路航空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理关铁路航空运输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登记事应急救援
第六十六条 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理危险化学品事预防
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第六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负责危险
化学品登记机构(简称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危险化学品登记包括列容:
()分类标签信息
(二)物理化学性质
(三)途
(四)危险特性
(五)储存运输安全求
(六)出现危险情况应急处置措施
企业生产进口品种危险化学品进行重复登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
口企业发现生产进口危险化学品新危险特性应时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登
记容变更手续
危险化学品登记具体办法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制定
第六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应定期工业信息化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
输铁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关信息资料
第六十九条 县级方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应会工业信息化环境保护
公安卫生交通运输铁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根区实际情况制定危险化学品
事应急预案报级民政府批准
第七十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制定单位危险化学品事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员必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危险化学品事应急预案报设区市级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理部门备案
第七十条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事单位负责应立单位危险化学品应急
预案组织救援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环境保护公安卫生部门报告道路运输
水路运输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驾驶员船员者押运员应事发生交通运
输部门报告
第七十二条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关方民政府应立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理环境

286

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等关部门区危险化学品事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援
拖延推诿
关方民政府关部门应列规定采取必应急处置措施减少事损失
防止事蔓延扩:
()立组织营救救治受害员疏散撤离者采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危害区域危害程度
(三)针事体动植物土壤水源气造成现实危害产生危害迅速
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四)危险化学品事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状况进行监测评估采取相应环境
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措施
第七十三条 关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危险化学品事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必协助
第七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事造成环境污染设区市级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
统发布关信息
第七章 法律责
第七十五条 生产营国家禁止生产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
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营活动处 20 万元 50 万元罚款违法没
收违法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前款规定行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应责令生产营危险化学品
进行害化处理
违反国家关危险化学品限制性规定危险化学品条第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 未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改正处 50 万元 100 万元
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未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港口建设项目港口行政
理部门前款规定予处罚
第七十七条 未法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证事危险化学品生产者未法取工
业产品生产许证事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分安全生产许证条例中
华民国工业产品生产许证理条例规定处罚
违反条例规定化工企业未取危险化学品安全许证危险化学品事生产
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10 万元 20 万元罚款逾期改正责令
停产整顿
违反条例规定未取危险化学品营许证事危险化学品营安全生产监督理
部门责令停止营活动没收违法营危险化学品违法处 10 万元 20 万元
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七十八条 列情形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5 万元罚
款拒改正处 5 万元 10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未铺设危险化学品道设置明显标志者未
危险化学品道定期检查检测

287

(二)进行危危险化学品道安全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规定书面通知道属
单位者未道属单位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者道属单位未
指派专门员现场进行道安全保护指导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者未包装(包括外包装件)
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生产危险化学品相符者
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包装危险化学品相符者化学品安
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载明容符合国家标准求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生产危险化学品新危险特性立公告者时
修订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
(六)危险化学品营企业营没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
(七)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材质包装型式规格方法单件质量(重量)
包装危险化学品性质途相适应
(八)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未作业场安全设施设备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
志者未作业场设置通信报警装置
(九)危险化学品专仓库未设专负责理者储存剧毒化学品储存数量构成重
危险源危险化学品未实行双收发双保制度
(十)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十)危险化学品专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
(十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者发现生产进口危
险化学品新危险特性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容变更手续
事危险化学品仓储营港口营前款规定情形港口行政理部门前款规定
予处罚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仓库未国家关规定设置相应技术防
范设施公安机关前款规定予处罚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未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
员企业事业单位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处罚
第七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销售未检验者检验合格危险化学品
包装物容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责令改正处 10 万元 20 万元罚款违法
没收违法拒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未检验合格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配载容器投入海事理机构前
款规定予处罚
第八十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列情形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
责令改正处 5 万元 10 万元罚款拒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原发证机关
吊销相关许证件工商行政理部门责令办理营范围变更登记者吊销营业执
关责员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重复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重复前进行检查
(二)未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危险特性作业场设置相关安全设施
设备者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者国家关规定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常性维护保养

(三)未条例规定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四)未危险化学品储存专仓库者未剧毒化学品储存数量构成重危险源

288

危险化学品专仓库单独存放
(五)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方法者储存数量符合国家标准者国家关规定
(六)危险化学品专仓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求
(七)未危险化学品专仓库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事危险化学品仓储营港口营前款规定情形港口行政理部门前款规定
予处罚
第八十条 列情形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 1 万元罚款拒改正
处 1 万元 5 万元罚款: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实记录生产储存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流
(二)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
化学品丢失者盗立公安机关报告
(三)储存剧毒化学品单位未剧毒化学品储存数量储存点理员情况报
县级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营企业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单位
名称址办姓名身份证号码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品种数
量途者保存销售记录相关材料时间少 1 年
(五)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企业购买单位未规定时限销售购
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流信息报县级民政府公安机关备

(六)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条例规定转购买剧毒化学品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未关情况县级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者危险化学品事生产企业未条例规定安全评
价报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者港口行政理部门备案者储存危
险化学品单位未剧毒化学品储存数量构成重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储存数量储
存点理员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者港口行政理部门备案分安全生
产监督理部门者港口行政理部门前款规定予处罚
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者实施重点环境理危险化学品事生
产企业未规定相关信息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环境保护部门条第款
规定予处罚
第八十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转产停产停业者解散未采取效措
施时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库存危险化学品者丢弃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5 万元 10 万元罚款构成犯罪法追
究刑事责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转产停产停业者解散未条例规定危险
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库存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报关部门备案分关部门责
令改正处 1 万元罚款拒改正处 1 万元 5 万元罚款
第八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营企业未许违法事危险化学品生产营活动企业采购
危险化学品工商行政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10 万元 20 万元罚款拒改正
责令停业整顿直原发证机关吊销危险化学品营许证工商行政理部门责令办理
营范围变更登记者吊销营业执

289

第八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营企业列情形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责
令改正没收违法处 10 万元 20 万元罚款拒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
吊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证危险化学品营许证工商行政理部门责令办理
营范围变更登记者吊销营业执:
()具条例第三十八条第款第二款规定相关许证件者证明文件单位销
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二)剧毒化学品购买许证载明品种数量销售剧毒化学品
(三)销售剧毒化学品(属剧毒化学品农药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具条例第三十八条第款第二款规定相关许证件者证明文件单位购买剧毒化
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者购买剧毒化学品(属剧毒化学品农药外)易制爆危险
化学品公安机关没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处 5000 元罚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出者具条例第三十八条第款第二
款规定相关许证件单位转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者转购
买剧毒化学品(属剧毒化学品农药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
10 万元 20 万元罚款拒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八十五条 未法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事危险化学品道
路运输水路运输分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罚
第八十六条 列情形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处 5 万元 10 万元
罚款拒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员船员装卸理员押运员
申报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未取业资格岗作业
(二)运输危险化学品未根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者未配备
必防护品应急救援器材
(三)未法取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船舶通河运输危险化学品
(四)通河运输危险化学品承运违反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单船运输危险化学
品数量限制性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
(五)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河码头泊位符合国家关安全规范者未饮水
取水口保持国家规定安全距离者未交通运输部门验收合格投入
(六)托运承运说明托运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危险特性发生危险情况
应急处置措施者未国家关规定托运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外包装设置相应
标志
(七)运输危险化学品需添加抑制剂者稳定剂托运未添加者未关情况告知承运

第八十七条 列情形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处 10 万元 20 万元
罚款违法没收违法拒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法追究
刑事责:
()委托未法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

(二)通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国家规定禁止通河运输危险化学品
(三)通河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河运输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

290

(四)托运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者危险化学品谎报者匿报普通货物托运

邮件快件夹带危险化学品者危险化学品谎报普通物品交寄法予治安
理处罚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收寄危险化学品中华民国邮政法规定处罚
第八十八条 列情形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 5 万元 10 万元罚款构
成违反治安理行法予治安理处罚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超运输车辆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
(二)安全技术条件符合国家标准求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
(三)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未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
(四)未取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
第八十九条 列情形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 1 万元 5 万元罚款构
成违反治安理行法予治安理处罚: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者喷涂警示标志者悬挂者喷涂警示标志符合国
家标准求
(二)通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配备押运员
(三)运输剧毒化学品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较长时间停车驾驶员押运员
公安机关报告
(四)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途中丢失盗抢者发生流散泄露
等情况驾驶员押运员采取必警示措施安全措施者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十条 发生交通事负全部责者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公安机
关责令消安全隐患未消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道路行驶
第九十条 列情形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处 1 万元罚款
拒改正处 1 万元 5 万元罚款: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理员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河码头泊位理单位未制定码头泊位危险化学品事
应急救援预案者未码头泊位配备充足效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第九十二条 列情形中华民国河交通安全理条例规定处罚:
()通河运输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企业未制定运输船舶危险化学品事应急救援预案
者未运输船舶配备充足效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二)通河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者营未取船舶污染损害责保险证书
者财务担保证明
(三)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进出河港口未关事项事先报告海事理机构意
(四)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河航行装卸者停泊未悬挂专警示标志者未
规定显示专信号者未规定申请引航
未港口行政理部门报告意港口进行危险化学品装卸驳作业
中华民国港口法规定处罚
第九十三条 伪造变造者出租出转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证工业产品生产许
证者伪造变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证工业产品生产许证分安
全生产许证条例中华民国工业产品生产许证理条例规定处罚
伪造变造者出租出转条例规定许证者伪造变造条例规

291

定许证分相关许证颁发理机关处 10 万元 20 万元罚款违法
没收违法构成违反治安理行法予治安理处罚构成犯罪法追
究刑事责
第九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负责立组织救援者立
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报告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处罚
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造成身伤害者财产损失法承担赔偿责
第九十五条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关方民政府关部门立组织实施救援
者采取必应急处置措施减少事损失防止事蔓延扩直接负责员
直接责员法予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九十六条 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理职责部门工作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
理工作中滥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尚构成犯罪
法予处分
第八章 附
第九十七条 监控化学品属危险化学品药品农药安全理条例规定执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规定
民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物质国防科研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
理适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燃气安全理规定规定
危险化学品容器属特种设备安全理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执行
第九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理关外贸易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执
行进口危险化学品储存营运输安全理条例规定执行
危险化学品环境理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理登记关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定执行危险化学品环境理登记国家关规定收取费
第九十九条 公众发现捡拾危险化学品公安机关接收公安机关接收者关部
门法没收危险化学品需进行害化处理交环境保护部门组织认定专业单位
进行处理者交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处理需费国家财政负担
第百条 化学品危险特性尚未确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国务院环境保护
部门国务院卫生部门分负责组织该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环境危害性毒理特性进
行鉴定根鉴定结果需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第百零条 条例施行前已危险化学品事生产化工企业条例规定需
取危险化学品安全许证应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规定期限申请取
危险化学品安全许证
第百零二条 条例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

下载文档,方便阅读与编辑

文档的实际排版效果,会与网站的显示效果略有不同!!

需要 2 香币 [ 分享文档获得香币 ]

下载文档

相关文档

执法资格考试新题库

 执法资格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共9题) 一、判断题(4题) 公平正义理念 1、秉公执法是公平正义理念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 2、平等对待,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价值追求。(×) 3、程序正义的一个突出功能就是对权力可能被滥用有较强的预防和制约作用。(√) 4、真正的程序公正,要求政法机关在认真、严格地履行所有法定程序之后,才能作出最终决定。(√

5***8 10年前 上传11821   0

2014年司考民法必读法条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九十二讲」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7条的规定,因产品侵权而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两个限制性条件是:1、生产者和销售者明知缺陷存在,仍然生产、销售。2、造成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真题]2011年卷三第67题C选项"学习民法从核心必考点开始"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九十一讲」根据继承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人、限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

w***9 9年前 上传7418   0

劳动合同法条例全文

劳动合同法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

少***狂 12年前 上传738   0

监察法条例学习心得

监察法条例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现在执纪过程中监察委使用的法条,最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近期开始实施。学好《条例》和《监察法》对今后纪委监委在执纪审查调查过程中,对监察对象和违纪人员的审查定性方面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师市纪委办公室组织的几次学习,结合我平时查阅资料,对《监察法》和新《条例》学习后总结如下: 监察法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

旅***0 5年前 上传2667   0

2009年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 最符合题意的,请将正确选项的标号填在括号内。) 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发生下列行为时,应视同货物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 税额的行为是(    )。 A.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C.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解析:考

h***5 5年前 上传1077   0

关于《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实施以来相关情况的汇报

XX城市管理局关于《XX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实施以来相关情况的汇报市城管局:为全面贯彻落实《XX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法制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城管让生活更美好”这一工作目标,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着力改善城市品位,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网格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现将我局自《XX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实施以

水***7 4年前 上传862   0

公安处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心得

记得还是在公安处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的时候,突然收到西安处好友发来的微信,说考试结束后要去训练基地参加枪支培训。起初还在想这种事情不是应该局处统一发文吗,所以将信将疑,后来没过多久就真的收到公安局的文件通知要去培训枪支。一接到这个消息心里顿时开了花,试想作为一个男子汉一名警队新丁对枪的渴望有多大。

z***3 5年前 上传1205   0

2017中级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含新增)

2017中级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含新增)

z***5 5年前 上传23434   0

7230 2019年x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条例

7230 2019年x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工作,保障城镇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维护供水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规划区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第三条 城镇供水用水应当遵循综合利用、保障安全、节约用水的原则,优先保障生活用水,统筹安排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鼓励有条件的

和***6 4年前 上传686   0

公安执法与公安执法调解

1. 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调解公安行政管理过程中因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已成为公安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公正的调解发生在公安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民事纠纷,对于缓解矛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教育惩处违法行为人,赔偿补偿受害人损失,都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公安机关调解的纠纷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治安纠纷及其与治安纠纷相关联的民事纠纷,在实践中这类通常被称作是“治安调解”;二类是普

l***9 12年前 上传12917   0

1726+ 2020年民宿管理办法条例规章制度

1726+ 2020年民宿管理办法条例规章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民宿经营管理,促进民宿业持续健康发展,盘活城乡闲置资源,推动乡村振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州行政区域内民宿的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民宿,是指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开办,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主人参与接待,为旅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

和***6 4年前 上传1243   0

3445+ 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条例规定

3445+ 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条例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xxxx年第xx号)、《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x省公路条例》、《x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

和***6 4年前 上传1094   0

2019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没有答案

 2019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 2019 9 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试卷 时间:120 分钟 总分:100 分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 1 分,共 30 分,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某县发生一起集资诈骗案件.关某组织数百名被骗群众聚集在当地县政府门前,非法进行集会、示威,高举横

n***s 5年前 上传6487   0

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谈谈文明、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都是一个人自身素质的体现,所以文明廉洁执法首先要加强个人素质的提高和执法技巧的提升,这就要在座的各位多学习知识,多积累经验,拿这次培训来说,就是一个很好的学习和提高的机会,你们要好好的把握。 据《**晨报》报道,一位从外地到**靠蹬三轮为生的小伙子,在**西站果菜

l***9 5年前 上传2550   0

关于开展“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9月11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

你***天 2年前 上传2029   0

执法总结

执法总结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1、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均取得执法资格证和执法证件。我大队具备执法资格,并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大队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所有行政收费项目和数额严格按照《交通厅关于下发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清理费、占用公路路产费收取标准的通知》核定的标准执行。各类执法案

t***e 11年前 上传407   0

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工作小结

综合执法大队2015年执法工作小结   一、市容市貌治理 (一)市容秩序工作 一是全年针对越门占道、流动摊贩、夜间烧烤占道等问题共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笑嘻嘻余次,出动执法人员笑嘻嘻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笑嘻嘻小余台次,清理流动商贩笑嘻嘻小余处,整治出摊占道笑嘻嘻小余起;二是处置回复市长公开电话等举报投诉笑嘻嘻余件,处置回复率达100%;三是针对出摊占道、越门经营等违法行为,共办理一般执法程序案

咯***呀 8年前 上传6507   0

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工作总结

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对人行道停车整治力度,建立区级人行道停车处理电子管理系统。 今年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实施管理,确保道路秩序畅通,我局依法加大了对人行道乱停车治理,一是加大了对人行道乱停车的张贴力度,及时查处人行道乱停车行为,上半年共张贴2400余张,处理500余张,罚款20000余元。二是开创人行道停车执法工作新思路,及时查处人行道乱停车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在区电子政务

j***n 15年前 上传18170   0

运政执法队员执法承诺书

运政执法队员执法承诺书   中队长:   为有效落实运管所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切实负起自己在运政执法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保障全县道路运输安全平稳运行,为全县创设一个平安和谐的运输环境,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绝不违规执法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规定着执法服装,持有效执法证件执法,不违规使用执

太***泪 8年前 上传5128   0

城管数字执法执法通系统介绍

城管数字执法执法通系统介绍   一、系统介绍 **市“城管数字执法”项目主要是用于转变传统城管执法日常办公模式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是一个集资源共享、管理、监控、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网络多业务平台。该系统的应用使执法队员可以利用电脑通过有线网络,或者利用“执法通”通过无线网络,直接查询分布在城管执法相关部门的有用信息,避免了诸多调查环节;城管执法办公专网延伸至无线,在执法现场执法队员通过“执

q***k 5年前 上传1573   0

城管执法局执法工作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城管执法局执法工作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我们从全省依法行政检查中发现,**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创新理念,积极探索符合城市实际的运行机制和执法方式,变强制执法为刚柔相济,灵活采用柔性执法手段,为寻找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实现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和谐,达到良好的行政执法效果作了有益的尝试。为了了解他们的具体做法,我们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协助下,对**市城管综合行政执

j***e 9年前 上传805   0

强化执法意识 严格公正执法

强化执法意识 严格公正执法 ——XX路派出所迅速贯彻落实“11.16”会议精神   11月16日,xx市“省案件评查组评查情况通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xx路派出所迅速层层传达贯彻,深入组织学习省委常委、xx市委书记xxx,省政法委书记xxx,市政法委书记xxx等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派出所执法实际,就会议中通报的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查摆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全面促进提高。

z***i 13年前 上传14618   0

安全管理资格考试试卷

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试卷 姓名:          身份证号:                    考试成绩:      单位:                    资格类别:□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 一、选择题(每题3分,30分) 1、《安全生产法》规定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责任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     种。 A、16      B、25      C、50 2、       是

苏***纪 5年前 上传1151   0

校园保安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校园保安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现有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方案》和《重庆市公安局警令部关于开展全市校园保安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云阳县公安局严格遵照公平、公正、保密原则,为确保对校园保安资格考试的组织报名、信息采集、资格审查、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成绩录入等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云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周斌任组长,校保大队大队长王一民、治

s***6 12年前 上传377   0

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

梦***人 4年前 上传200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