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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食品安全与农产品安全问题XX省农委质监处 XXX2017年10月
  • 2. 严德荣简介中国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湖南省法学会理事中国农业干部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国家行政学院MPA公共管理硕士生校外导师中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客座教授承担农业政策研究课题30多个,主编参编农业农村政策法律书籍6部,系湖南省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之一,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
  • 3. 目 录01食品安全、农产品安全面临的形势02食品安全、农产品安全的法治进程03食品安全、农产品安全的工作任务
  • 4. 食品安全、农产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一
  • 5. 总体形势稳定向好,但形势依然严峻 稳定向好:农产品质量水平稳定提升。人民日报最近公布了全国农产品检测数据,合格率均达到97%以上。湖南农产品质量水平位居全国前列,近年的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 6. (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食品安全、农产品安全的欲望发生巨大变化。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条件。 形势严峻:主要面临五大变化或挑战
  • 7. 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第三代心理学开创者马斯洛提出需求层次理论。人主要有五种需求: (1)生理上的需求。 人类生存的最基本要求。包括:饥、渴、衣、住、行等方面的要求。只有满足基本要求,维持生存必要程度后其他要求才能成为新的激励因素。 (2)安全上的要求。
  • 8. (3)感情上的需求 (4)尊重的需求。 (5)自我实现的需求。 以上需求都受经济水平、文化背景等因素的制约。
  • 9. (二)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全球经济一体化,农产品贸易竞争日益激烈,对食品安全、农产品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各国都力求保护本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过去靠什么保护? ●许可、配额、关税。 但加入WTO后,这些措施将受到限制。 现在呢? ●技术壁垒。 日本2005年出台《肯定列表制度》。
  • 10. ●技术壁垒的核心是质量标准。 是以国家或地区的技术法规、协议、标准和认证体系(合格评定程序)等形式出现。从科学技术、卫生、检疫、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和认证等技术性指标体系方式入手,施用于国际贸易,呈现灵活多变,名目繁多的规定,由于它以技术面目出现,所以常常被披上合法的外衣。什么是技术壁垒?
  • 11.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TBT协定SPS协定我国加入了WTO,签订了:
  • 12. (三)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对人类生命健康造成了威胁,对农业产业发展安全造成了威胁,对政府监管食品和农产品安全提出了紧迫要求。
  • 13. 2004年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食物中毒事件10613起, 死亡3640人。
  • 14. 2005年15大食品安全事件1、亨氏、肯德基卷入苏丹红事件。 2、立顿违溶荣涉嫌氟超标。 3、炸薯条丙烯酰含量高。 4、雀巢奶粉(NO.20040921)碘超标。 5、午后红茶漏贴“牛奶蛋白”标签。 6、“光明”被指回收过期变质奶再生产和“早产奶”。
  • 15. 2005年15大食品安全事件7、广东凉果SO2超标 8、啤酒甲醛风波 9、哈根达斯深圳被查黑作坊 10、“嘉裕长城”自曝葡萄酒行业虚构年份丑闻 11、三鹿酸牛奶涉嫌“早产” 12、PVC保鲜膜被禁用 13、天绿香被指有毒 14、鲮鱼罐头在港被检出孔雀石绿 15、雀巢奶品被指责受ITX(异丙基噻吨酮)污染
  • 16. 2006年10大食品安全事件12345福寿螺人造蜂蜜瘦肉精口水鱼毒猪油●福寿螺事件 ▲人造蜂蜜 ●瘦肉精事件 ▲口水鱼事件 ●毒猪油事件
  • 17. 2006年10大食品安全事件678910大闸蟹苏丹红多宝鱼桂花鱼陈化粮▲大闸蟹事件 ●苏丹红(红心蛋)事件 ▲多宝鱼事件 ●桂花鱼事件 ▲陈化粮事件
  • 18. 2007年食品安全事件肯德基“滤油粉” 美国受污染花生酱 美国宠物饲料 瑞士掺假玉米谷蛋白 日本毒饺子 泔水油
  • 19. 2008年食品安全事件三聚氰胺事件: 涉及奶及奶制品、鸡蛋等。
  • 20. 09年上半年国际上发生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 今年上半年发生有史以来最大的农产品召回事件,美国销往43个州的开心果受沙门氏菌污染(死老鼠为源头),老鼠粪便污染,造成肠胃炎潜伏期12-24小时,表现为寒战、腹泻腹痛发热。造成677人感染至少10人死亡。●美国
  • 21. ●法国 问题奶粉在韩国引起恐慌,韩从法进口的婴儿奶粉被圾琦肠杆菌污染,引起脑膜炎或肠炎等疾病。美国花生酱污染召回千种产品,包括安利等名牌产品。 ●韩国 在六家饮料公司引进德国食品添回剂中检出三聚氰胺。 ●日本 召回800万瓶美制矿泉水。
  • 22. ●爱尔兰 生猪遭二恶英污染问题肉被紧急召回。 ●二月份104批次洋食品和化装品不合格,被我国拒绝入境,有美国的冻鸡腿、韩国乐天矿泉水、法国云赫庄园贵妇甜葡萄酒等等。 ●北京下架六种不合格小食品。 这些食品安全事件对政治经济发展、人们身体健康安全都造成严重威胁。
  • 23. 2010年“海南豇豆”事件; 2011年“问题豆芽”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西瓜“膨大剂”、黄瓜“沾花剂”事件;
  • 24. 2015年北京“草莓农残超标”事件;央视财经记者在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美廉超市、昌平采摘园以及路边的草莓摊,购买8份草莓样品,经北京农学院检测,均含百菌清、乙草胺等农药成分。引发媒体广泛关注,人民网、凤凰网、腾讯网、舆情快件转发达1.5万余次。对草莓生产经营影响较大。 2017年欧洲问题鸡蛋事件、日本水果核污染问题,山东大葱喂死羊问题。
  • 25. 2004年熙可公司出口美国的橘子罐头被检测出农残超标,销毁了价值600万元的产品; 2010年湖南金浩茶油药物残留问题赔偿上亿的资金; 2012年湖南“酒鬼酒”塑化剂风波; 2014年浏阳的“百草枯”事件,销毁了5000公斤稻谷; 2015年湘潭泥浆灌猪事件、邵东黄花菜事件。 湖南发生的几起较大食品安全事件:
  • 26. (四)食品安全、农产品安全风险因素增多,监管压力加大,食品和农产品安全监管面临新的挑战。 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1.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风险来源。 (1)产前-生产环境风险。 环境因子包括水、土壤和空气等。 危害因子包括重金属、有(无)机化合物、毒素等。 在动物或植物体内蓄积量极小(多为ppm或ppb级),但危害大。
  • 27. (2)产中-生产过程的风险。 不科学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 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 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3)产后-收储运销过程的风险。 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防腐剂、杀菌剂、保鲜剂。 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 操作不当导致二次污染。 非法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等。
  • 28. 1、物理性污染 2、化学性污染,农兽药和其它化学物质 3、生物毒素污染,病毒等生物毒素 4、本底性污染 包括土壤 重金属污染,大气和水污染等 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
  • 29. 5、信息谣言污染:主要影响消费环境和秩序以及产业发展安全 农业部澄清农产品质量安全十大谣言: ①香蕉浸泡不明液体,吃了有毒 ②又红又甜的西瓜被打了针 ③草莓空心是因为使用了激素 ④无籽葡萄都是沾了避孕药
  • 30. ⑤顶花带刺的黄瓜是沾了避孕药 ⑥蘑菇富含重金属 ⑦猪肉里有钩虫、水煮不烂、油炸不熟 ⑧45天 出笼的白羽鸡是激素催大 ⑨市面上无良商贩为了增重将注过水的针孔螃蟹出售 ⑩养殖黄鳝是用避孕药喂大
  • 31. (五)农业供给侧改革、国家宏观农业政策的调整,对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提出了新的目标和任务。 1.什么是农业供给侧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在适度扩大总要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
  • 32. 所谓“供给侧改革”就是从供给侧入手,通过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 说得再通俗一点,就是:农业供给侧改革是以提升农业的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从农业生产、加工、服务、管理端入手进行改革,实现劳动力、土地、资金等要素投入的最优化,促进农业转型升级,适应社会需求变化的需要,实现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就是要由过去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
  • 33.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是提高质量和效益,满足市场对农产品多样化的要求。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推动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提高农业供给质量的核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贯穿于农业产业化系优化调整的始终
  • 34. 2.为什么要进行改革? 改革的背景 ①经济背景:生产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②市场背景:全球经济一体化,竞争日益激烈。
  • 35. ③现实背景:农业面临两个天花板、一个地板。 农业供给质量出了问题: 结构上:库存量、生产量、进口量三量齐增。 农业环境破坏日益严重,承载力越来越弱。 农产品、食品事件频频发生。农民收入遇到很大的障碍。价格难以提升,低档产品多,高端产品少,大路货多,品牌特色产品少;即农产品供过于求与短缺并存。
  • 36. ④政策背景:习总书记提出: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 农业政策环境变化,农业支持方式和内容转变(多元化)、追究质量效益的政策措施纷纷出台。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重金属治理项目、绿色高产示范项目、绿色防控项目、生态补偿机制…… 农产品收购政策改变。不合格产品不能收购。
  • 37. 从生产环节看,主要存在“四高”问题,即高投入、高成本、高消耗、高污染;生产资料价格累计上涨105.4%,劳动力价格累计上涨6.8倍。 从供给环节看,主要存在“四低”问题,即低产出、低品质、低效率、低效益。
  • 38. 从结构端来看主要存在“四性”问题,即供给残缺性、生态同质性、市场脆弱性、发展保守性,一猪独大、一粮独大。 从要素配置来看,主要存在“四难”问题,即融资难、保险难、用地难、用工难。
  • 39. ①五大理念的引领 ②农业发展目标转变: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由重数量向更注重质量转变。国家宏观农业政策调整
  • 40. ADBFCG农产品收购政策“一控二减三基本”政策绿色高产示范政策病虫害防控政策耕地休耕政策田园综合体政策③主要农业绿色发展政策E农业部提出重点发展“五区、一园、四平台”
  • 41. 五区、一园、四平台: “五区”是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 “一园”是指:现代农业产业园。 “四平台”是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农兽药基础数据平台、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平台。
  • 42. 同时农业法制的完善、依法治国的推进、WTO的约束。
  • 43. 食品安全、农产品安全的法治进程二
  •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年6月1日制订实施,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当年10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1996年颁布) 2009年6月1日废止。
  • 45. 《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管理的范围 1、首先掌握几个概念 1)什么是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已包括食用农产品在内)。
  • 46. 2)什么是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没有添加剂就没有食品工业,就没有丰富多彩的食品,就没有我们丰富多彩的食品享受)
  • 47. 3)什么是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未发现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最低含量)
  • 48. 4)什么是农产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生产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具体讲包括:大米、茶叶、植物油、分割肉、奶、蛋以及其他鲜活产品。包括农业活动获得的,即生产、采集捕捞等农业活动中获得的食用农产品均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调整范围。
  • 49. 2、区分“两法”的调整范围 1)《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①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 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 50. ③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 ④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⑤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⑥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农业的初级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标准的制定、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 51. 2)《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调整范围: 从事初级农产品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52. 3、处理好“两法”的关系 “两法”的关系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食品安全法》是关于整个食品的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以及管理等活动的法律规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要执行本法律。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就食用农产品方面的特别法律规定。只要有特别法律规定,就应当使用特别法律规定。(即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
  • 53. ▲只要法律特别授权,行政法规也可以优先使用。 (1)转基因食品的标识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条规定,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标识。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转基因食品和食盐的食品安全管理,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生猪定点屠宰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猪屠宰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我国已制定《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
  • 54. (二)关于执法主体或监督管理职权划分或食品管理体制 我国的食品监督管理体制实行的是分段管理、权责分明的管理模式。 联合国、日本、欧盟一般采用农业、卫生两家管理的模式。 联合国粮农组织、卫生组织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
  • 55. 1、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中央政治局常委、常务副总理兼任主任,两位副总理兼任副主任,目的是为了加强综合协调和指导)。 主要分为:①食品安全科学技术委员会; ②食品安全标准评定委员会; ③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
  • 56. 六部门各司其职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农业部门 ◆质监部门 ◆工商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 ◆进出境检疫部门
  • 57. 2、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两项职责: 1)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成立由医学、农药、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2)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 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58.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责 《食品安全法》第六、七、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以下三项职能: 第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实施细则草案,政府每年制订一个食品监管计划。)
  • 59. (2)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4)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 60. 第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调上下一致)
  • 61. 第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食品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 62. 4、地方政府各部门的职责 包括:农业、卫生、食品药品、质监、出入境。
  • 63. 1)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的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履行对初级农产品的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有14项职责: ⑴执法主体职责;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⑵负责农产品质量的风险评估工作; (与食品质量风险评估并列成立各自委员会,但专家相互渗透,信息相互通报);
  • 64. (3)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发布;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至八十三条对信息发布权 限进行了调整。农业部只能发布日常监管信息,目前正在 制订细则,会作具体规定。就本人理解,日常监管信息可 以包括如下信息:即除重大食品事件信息以外或国国务院 统一分布以外的监管信息。如:监督抽查信息、行政许可 信息、例行监测信息、有关产品名目、查处案件情况、专 项整治情况等。
  • 65. ⑷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实施; 协同作好制订有关工作。过去未明确,《食品安全法》明确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制定,农业部门协同作好有关食用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工作。 农产品标准的实施由农业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 66. (5)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 ①划定生产区域:禁止生产区域的划定与分布。 ②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基地。划定为不能种植的区域要有标识,并做好群众安置等有关工作,依法改变地土地用途和进行整治。
  • 67. 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指导与管理; 制订技术操作程、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资生产企业建立生产档案。 ⑺监督检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九条、三十四条、三十七条、三十九条规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一百一十条规定。
  • 68. ⑻农产品检测机构的管理; 资质审核与认定。对其检测行为的监督; ⑼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 生产企业、收购单位和个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农产品销售的必须标识。 ⑽农产品质量事故处理; ①报告。(属于重大食品案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②进行现场处理,防止事故扩大。③依法进行处理。
  • 69. ⑾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志管理;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由农业部统一认证合格的产品,可以使用有关标志。
  • 70. ⑿行政处罚。具有八大处罚权。 (目前法律正在修改,待法律修改后以新的法律为依据确定处罚主体和职权) ①对违法使用添加剂方面的处罚; ②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违禁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产品)的处罚; ③对农产品批发市场不检测、不报告的行为处罚; ④对包装标识违法处罚; ⑤对未依法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的处罚; ⑥对检测机构违法的处罚; ⑦对破坏产地环境行为的处罚; ⑧对违法使用农产品标志的处罚;
  • 71. ⒀行政强制; 在市场检查中,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农产品可以查封、扣押、监督无害化处理和销售。 ⒁调解赔偿。 对事故造成民事损害的,进行调解。
  • 72.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 《食品安全法》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 ⑴对食品相关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⑵对食品相关产品制定年度监管计划; ⑶公布日常监管信息; ⑷《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处罚。
  • 73. 3)工商行部门职责: 职能已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其职责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设计、制度、发布食品虚假广告或其他虚假宣传,依据《广告法》规定予以处罚。
  • 74.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FDA)职责: ⑴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⑵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三十五条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包括生产、经营、餐馆服务许可。条件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对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生产经营现场进行检查。 ⑶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 ⑷负责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发布食品安全标准。
  • 75. 5)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职责: ⑴对出入境食品进行抽检把关,查验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⑵接受我国境内出口食品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接受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的注册。 ⑶向卫生、农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部门通报有关进出境食品安全信息。 ⑷做好进出境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有关工作。 ⑸依法查处进出境食品违法行为。
  • 76. 以上四个层级涉及6个部门,构成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基本框架。 有效的监管,依靠上术这各方面的良好协作。法律规定了相互通报信息,相互配合、协作查处等有关制度,在实践中需要认真落实。
  • 77. 行业协会⑴加强自律。普及宣传引导消费者购买合法企业产品,符合法律要求标识包装规范的产品。 ⑵组织引导鼓励食品安全先进技术研究与推介推广。 ⑶依法维护协会成员合法权益。 ⑷开展产品营销、科技培训等服务工作。 法律禁止协会非法推荐产品。
  • 78. (三)食品安全的几个重要制度 1、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农业部成立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委员会; ▲卫生部成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 ◆两个委员会的专家有交叉(前者有食品方面的专家,后者有农业投入品等方面的专家)。 信息相互通报交流。
  • 79. 分三个阶段: ⑴风险评估。 包括风险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描述。 ⑵风险管理。 ⑶风险交流。(将有关风险评估信息与有关专家、监管部门、社会交流)(征求意见,完善管理措施。)ADI值(不可发现对人身体影响的量) 根据评估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依据;为控制对人的身体危害提供依据,采取相应措施,及时预防,减少危害。
  • 80. 食品危害因素①生物性危害。 包括:细菌、霉菌、酵母、病毒、昆虫、虫卵。 ②化学性危害。 包括: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多环芳烃化合物、亚硝胺、杂环胺、丙烯酰胺。 ③物理性危害。
  • 81. 2、产地环境保护制度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定禁止生产区的建议。报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82.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定禁止生产区的建议。报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附具有关材料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执行。设置标示牌,载明地点及四至范围等情况。逐级上报农业部备案。 禁止生产区改变环境状况的,按上述程序进行调查。
  • 83. 3、农产品标志管理制度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优质农产品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标志。 禁止冒用前款规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志。
  • 84. 4、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食用农产品不需颁发许可。
  • 85. 5、市场准入制度 一方面设定生产经营许可,对生产经营者严格把关; 另一方面对食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 86.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⑴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原料的食品; ⑵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⑶用超过保持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⑷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87. ⑸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 ⑹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异物、掺杂掺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⑺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⑻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 88. ⑼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⑽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持期或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⑾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⑿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⒀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89.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禁止销售下列农产品: ⑴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其他化学物质的; ⑵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标准的; ⑶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标准的; ⑷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标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⑸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 90.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定或委托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全部停止销售,并向农业部门报告。 ▲农产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 91. 6、出入境注册备案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进口尚无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由进品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委托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所执行的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国家标准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标准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并及时制订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 92.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代理商应当向我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这里称部门,与地方的机构区分,有的地方未合并到质监部门,仍是单列的进出境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已经注册的违法,应当撤销注册并公告。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出口商、代理商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 93. 7、食品质量监测制度1)把握几个概念: ①食品风险监测。 (按风险评估要求对潜在危害进行长期监测) ②例行监测。为管理工作需要,掌握食品质量动态,长期定点监测。
  • 94. ③监督抽查监测。 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对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的产品,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初级农产品监督抽查由农业部门负责,其他食品抽查由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工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抽查)进行不定期的全面抽查,并公告检测结果。 ④执法办案抽样检验。 为执法办案索取证据的需要进行的随时抽检。
  • 95. 2)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条件与管理 ①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与管理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由农业行政部门进行资质审查,经过计量认证后,方可从事检验,并接受农业行政部门监管。 ②其他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资质认定和管理。
  • 96. ③《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员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并加盖公章,并有检验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出了问题追究检验机构与检验人员的责任。
  • 97. 8、食品安全标准制度 1)调整管理体制。 由原来质监部门负责标准制订,调整为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农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有关工作,质监部门提供标准编号。 2)整合多乱杂的食品标准。 将原来的食品卫生标准、农产品质量标准、食品营养标准等标准统一为食品安全标准。统一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整合后发布。在未整合发布前仍采用原来的标准,其他部门不得再制定食品标准。
  • 98. 目前我国已清理食品国家标准1817项,废止208项,清理行标2588项,废止323项。目前有食品方面标准958项,尚在清理制订完善之中。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检验方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农业行政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99. 与国际标准接轨 ◆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滞后于食品生产发展。 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有一段艰难的历程。
  • 100. 9、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和报告制度 长期以来,由于法治不健全,信息发布不规范。一方面禁止、封锁发布有关公共信息。另一方面,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关系到人类的身体健康安全和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