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 李克强
2014年4月25日
第章 总
第条 规范事业单位事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员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事业单位工作员队伍促进公服务发展制定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事理坚持干部原全面准确贯彻民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事业单位工作员实行分级分类理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事综合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事综合理工作
县级方级事业单位事综合理部门负责辖区事业单位事综合理工作
事业单位部门具体负责属事业单位事理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事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者修改事理制度应通职工代表会者形式听取工作员意见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理制度明确岗位类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职责务工作需国家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具明确名称职责务工作标准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报事综合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公开招聘竞聘岗
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工作员应面社会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事理权限级命涉密岗位等员外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员列程序进行:
()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员名单
(七)订立聘合办理聘手续
第十条 事业单位部产生岗位选需竞聘岗列程序进行:
()制定竞聘岗方案
(二)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单位公示拟聘员名单
(六)办理聘手续
第十条 事业单位工作员国家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 聘合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员订立聘合期限般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业工作员事业单位订立聘合期限3年试期12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员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足10年提出订立聘退休合事业单位应订立聘退休合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员连续旷工超15工作日者1年累计旷工超30工作日事业单位解聘合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员年度考核合格意调整工作岗位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聘合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解聘合双方解聘合约定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员受开处分解聘合
第十九条 聘合法解终止日起事业单位解终止聘合员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 考核培训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应根聘合规定岗位职责务全面考核工作员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听取服务象意见评价
第二十条 考核分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合格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结果分合格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作调整事业单位工作员岗位工资续订聘合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根岗位求编制工作员培训计划工作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员应单位求参加岗前培训岗培训转岗培训完成特定务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 培训费国家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 奖励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员者集体列情形予奖励:
()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
(二)执行国家重务应重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
(三)工作中重发明创造技术革新
(四)培养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
(五)突出贡献
第二十六条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原
第二十七条 奖励分嘉奖记功记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员列行予处分:
()损害国家声誉利益
(二)失职渎职
(三)利工作便谋取正利益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六)严重违反纪律
第二十九条 处分分警告记降低岗位等级者撤职开
受处分期间:警告6月记12月降低岗位等级者撤职24月
第三十条 予工作员处分应事实清楚证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条 工作员受开外处分受处分期间没发生违纪行处分期满处分决定单位解处分书面形式通知
第七章 工资福利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约束相结合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员工资包括基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结合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素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员工资水应国民济发展相协调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员享受国家规定福利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工时制度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员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员法享受社会保险遇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应退休
第八章 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员单位发生事争议中华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员涉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服国家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 负事业单位聘考核奖励处分事争议处理等职责员履行职责列情形应回避:
()利害关系
(二)亲属利害关系
(三)影响公正履行职责
第四十条 事业单位事理工作中违法违纪行单位者事业单位事综合理部门部门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关部门机关应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 法律责
第四十条 事业单位违反条例规定县级事业单位事综合理部门者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改正直接负责员直接责员法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员事处理违反条例规定事造成名誉损害应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影响造成济损失法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 事业单位事综合理部门部门工作员事业单位事理工作中滥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法予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十章 附
第四十四条 条例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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