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科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教学积极性学生学性高素质三创型(创新创业创造)国际化培养目标材施教教学原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办法
学分学分制
1.学分制作种教学理制度基容:学分作学生学计量单位取必低学分作毕业获学位标准学分计算课程单位门课程种教学形式需课外时间合计算折算学分
2.学校实行学期标准周制学期理教学周数16周课程16学时计1学分少16学时达8学时计05学分少8学时计学分体育课实验课32学时计1学分少32学时达24学时计1学分少24学时达12学时计05学分少12学时计学分实践性课程环节累计周计1学分少周达半周计05学分少半周计学分
3.学生须求修满低毕业学分数综合培养计划规定原理工科类专业低毕业学分数177学分文法体艺类专业低毕业学分数166学分医学类专业低毕业学分数260学分
二综合培养计划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教学计划
1.综合培养计划学校培养总体设计实施计划安排教学容组织教学活动指导学生修读课程基学生必须根综合培养计划求完成学分求
学生完成综合培养计划基学制4年(部分专业5年)学生校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专业基学制加2年提前修完规定学分学生申请提前毕业 未期完成规定学分学生延长校学时间 延长时间超长修读年限
综合培养计划容:
(1)培养目标规格求学生必须修读获必修课程学分数修够求选修课程学分数达毕业求低学分数方取毕业资格
(2)课程设置明确课程属性课程名称学时数学分数教学环节分配
(3)教学进度表
(4)必说明
2.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鼓励学余力学生完成修专业学务前提具备学科背景复合型方发展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学生修读课程名称学时数学分数求达总学分数教学安排辅修课程学生根情况选择修读时间四年制专业辅修教学活动安排二七学期五年制专业安排二九学期
3.综合培养计划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教学计划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制订教务处审核批准原变动确需调整时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综合培养计划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教学计划新生入学学生公布
三课程设置
综合培养计划中理教学课程设置包括公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领域课程集中实践课程中公基础课程包括社会科学基础课然科学基础课技类基础课等必修课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程学科基础台课程专业基础课程组成专业领域课程设置模块化系列课程开设专业方供学生选择公基础通识教育课中专业根属学科类分修读学分求文科学领域课程社会科学领域课程科学技术领域课程
学生应教师指导严格综合培养计划完成学计划达毕业求
四课程开设学生选课
1.综合培养计划规定学院负责安排开出课程课教师工作学校关规定计算教师工作量单位教师拒绝授课务
2.课程重考重修学校规定开课学院必须完成教学务学校学院规定支付课教师酬金
3.学生校期间综合培养计划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课程申请免修免听缓修申请须学生学院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4.综合培养计划中求必修课程考核合格必须参加重考重修
五课程考核成绩记载
1.综合培养计划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教学计划中包含计算学分课程考核评定成绩课程考核格通获课程学分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学生应规定参加考核考核合格(通)课程必须规定参加重考重修重选未批准擅参加课程考核者取该课程学分
2.考试采百分制计分考查成绩采五级制两级制计分述三者学生成绩记载学生学质量水采均学分绩点作评价指标
均学分绩点(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数)课程学分数
3.课程成绩评定期中考核期末考核时成绩构成三者具体例学院课教师确定学生公布
4.学生缺交某门课程作业次数累计超总数13缺课累计超某门课程学时数13取消学生该门课程考核资格课教师应考核前周取消考核资格学生名单报学生学院学院通知学生
六学籍教务理
1.全日制科学生学籍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理规定(中华民国教育部第41号令)学校制定学籍理相关规定执行
2.学生课程安排般班级基单位开课排课等关工作教务处会关学院统筹安排提前公布学生导师班指导选修相应课程
3.课教师应课学生进行考勤考勤情况应时通知关学院学生班学院积极配合教师教学教学程中出现种问题应相应规定时做出处理
4.课程考核成绩课教师考试结束周录入教务理系统学期开学周课教师印两份书面成绩报告单(需课教师签名开课学院教学负责签名日期开课学院公章)份考试分析表份书面成绩报告单送交学生学院存档份书面成绩报告单考试分析表试卷原件交开课学院整理档保存学院学期应学生公布成绩寄送学生家长
七
办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学全日制科学生学分制教学理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华南工教〔2015〕49号)时废止未事宜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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