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第条 规范木材营加工理秩序效保护合理利森林资源促进林业持续发展根中华民国森林法中华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等法律法规关规定结合州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 州行政区域事木材营加工活动公民法组织应遵守办法
第三条 办法称木材指原木锯材木片木材原料制品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国家省保护名录法律法规确定林业行政部门理野生植物制品
办法称木材营指公民法组织事收购销售木材行
办法称木材加工指机械者工方法木材制成成品者半成品行
办法称木材市场指设立木材储运交易中转场
第四条 州县市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根行政区森林资源状况年森林采伐限额木材供力市场需求预测编制木材营加工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规划木材营加工业布局规模数量
县市民政府木材营加工业发展规划报州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审批
发改财政工信委建设规划商务工商税务等部门应根职职责配合做木材营加工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 木材营加工理
第五条 木材营加工实行许证理制度:
()事木材营加工活动公民法组织应县级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取木材营加工许证持许证工商行政理机关申请办理关登记方事木材营加工活动
(二)木材营加工许证实行厂证(含企证者户证)取木材营加工许证公民法组织应严格木材营加工许证规定范围开展木材营加工活动
(三)木材营加工许证出租出转
第六条 木材营加工许证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胶合板刨花板单板纤维板等木材精深加工项目年消耗木材3000立方米初级加工项目(含单独申办营项目)县市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州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审批者规定报省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审批
(二)木质家具木制品加工项目年消耗木材3000立方米初级木材加工项目(含单独申
办营项目)全州木材营加工业发展规划布局县市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审批报州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申请办理木材营加工许证应具备列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木材营加工产业规划
(二)营加工规模相适应固定场设施
(三)营加工规模相适应流动资金
(四)营加工规模相适应业员木材检验员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件
前款(二)(四)项规定量化标准州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报州民政府意根时期行业发展水制定调整
第八条 申请办理木材营加工许证应县市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提交列材料:
()林业行政部门统制作木材营加工许证申请表
(二)申请基帐户金融机构开具资金证明
(三)合法营场证明
(四)申请者法定代表身份证明
(五)木材检验员(少两)资格证明劳动关系证明
(六)工商行政理部门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材料
木材精深加工项目年消耗木材3000立方米初级加工项目应提交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资质单位作出项目行性研究报告
第九条 木材营加工许证效期限3年期满继续营应申请换发新证
木材营加工许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木材营加工单位应年2月底前原发证机关进行许证审验申请换发新证应通年度审验未审验者审验合格继续营予换发新证
第十条 木材营加工许证审验应提交列材料:
()木材营加工许证正副原件
(二)年度木材营加工情况
(三)木材原料收购产品销售者营台帐
原发证机关州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应先报县市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审查
第十条 年连续6月未正常事木材营加工业务者年违法营加工木材行情节严重予审验木材营加工许证
第十二条 木材营加工企业选址建设应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生态公益林区森林旅游风景区然保护区境设置木材营加工企业
限制发展野生国际国家云南省珍贵树木重点保护植物原料营加工企业特殊情况州行政区域营加工国外进口者国合法源述野生珍贵树木保护植物应相关规定报省林业厅者国家林业局办理相关营加工许证
第十三条 年消耗木材5000立方米木材加工企业应建立消耗木材相适应原料林基
第十四条 事木材营加工公民法组织应建立原料收购产品销售者营台帐收购木材时应供货商索取合法源证明保存备查保存期限少2年
第十五条 木材营加工单位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营场济性质营范围应原审核批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 公民法组织营加工合法源证明木材非法营加工疫区调进属检疫象木材
第三章 木材市场
第十七条 设立木材市场公民法组织应县市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提出设立木材市
场申请县市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审查报级民政府意报州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设立木材市场应具备列条件:
()选址符合城乡建设规划专业规划
(二)符合规定市场名称
(三)供土资金设施
(四)完善安全消防设施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件
第十九条 申请设立木材市场应提交列材料:
()建立木材市场申请行性报告
(二)房屋土权属证明
(三)标明市场方位功分区面图
(四)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身份证明(者申请身份证明)
(五)城乡规划部门意见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材料
木材市场办者应接受林业行政部门检查
公民法组织进驻市场事营活动应取木材营加工许证
第二十条 市场迁移合扩建撤销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原批准机关办理变更者注销手续
第四章 法律责
第二十条 公民法组织违反办法规定州县市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者关机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涂改伪造变造转租木材营加工许证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二十三条 林业行政部门工作员滥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情节轻微尚构成犯罪法予处分
第五章 附
第二十四条 办法发布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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