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liichele贡献
doc
娇子学学籍理制度
第章总
第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中华民国教育法中华民国义务教育法维护学校良教育教学秩序保障九年义务教育实施根学理规程四川省义务教育实施条例锦江区中学学籍理办法关规定结合校学生实际特制订制度第二条学生入学考勤转学读休学复学退学开毕业
等事项均办法执行第三条学籍学校审核编制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籍
理工作学校教导处指定专负责设立学籍档案严格理妥善保存
第二章
第四条
入
学
报名入学智力严重缺陷生活理外均市
教育局年招生规定入学根学理规程求年级新生入学户口入学年龄免试相口入学求读登记时需出具公安机关年审认定户口册户口册址致住房产权等证明材料第五条录取新生必须规定时间校办理注册缴纳杂费等手续期校注册办理延期注册手续学校督促入学督促效学生户口街道办事处责令家长送学生入学校学生新学期开始时必须学校规定日期校办理注册缴纳杂费等手续期注册应学生家长关单位证明校请假第六条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取学籍编列学号学生学号六位数字编制组成左右序:第数字代表区号第二三数字代表学校三数字代表学生号码学生学籍号长期变第七条学采班级授课制班级组织形式单式学校规模应利教育教
学利学生身心健康便理提高办学效益教学班级学额超45宜
第三章
出
勤
第八条学生校课参加学校组织种活动实行考勤时校课参加学校组织活动必须请假请假(包括超请假期限)旷课处理旷课天校课学校应积极联系学生家长(监护)督促学生回校课做书面记录学校联系学生校课应联系学生户口街道办事处乡民政府督促校课责令学生家长送学生校课
第四章
第九条
转
学
学生转出时家长应原读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接收学校接
收证明原校意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学生接收学校读第十条学生转入时家长应接收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接收学校意
出具接收证明收原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接收学校根转出学校提供转学证
明学籍卡片健康卡片审核完整原读年级插班学学籍卡中注明第十条符合政策转学情况相关政策办理学校符合
政策转学学生调剂分配学生拒绝接收接收确困难学校报区教育局协调解决第十二条未接收学校意原校擅开具转学证明造成学生失学
原校承担学责第十三条学校接收转学证明转学生第十四条申请读外学生应持学生常住户口街道办事处
乡民政府出具读困难证明市暂住证暂住学校申请学校意
签定读协议市教育局规定标准缴纳读费六城区读生参执行第十五条外读生列入学校正式学生学籍应专门登记时
学籍读期限般学年学校意延长读生离校时发读证明(含时学籍)注明学成绩校表现读年限符合毕业标准
结业条件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证书应注读字样第十六条外读学生学生家长联系外接收学校外学校
意接收开具接收证明原校收接收证明开具读证明提供学生关材料原校根学生家长书面申请意愿办理否保留该生学籍手续
第五章第十七条
休学复学
校学生病法继续校学需休学须家长持市
级医院证明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学生特殊情况法继续校学者须家长持关单位证明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学校批准报区教育局备案发休学证明学生连续病事假三月(含三月)应办理休学手续第十八条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复学应持市级
医院证明部门关证明休学期满前半月办理继续休学手续学校批准继续休学学生休学期满未提出延期休学申请复学学校做书面记录
时参第三章考勤第八条执行第十九条学生休学期满求复学休学期间求复学应提前半
月家长持市级医院证明部门关证明学校提出书面复学申请学校批准报区教育局备案复学学生复学学校应根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学
第六章第二十条原实行留级制度
留
级
第七章提前升级第二十条校学生果需提前升入高年级(含六年级)学
应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行政会申请作出研究判断进行相应程度考试学生考核情况进行认定听取征求课教师意见
召开行政扩会形成会议纪报区教育局备案
第八章第二十二条
退学
病原丧失学力年龄宜校继续学
申请退学应学生家长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病原丧失学力应持市级医院证明)学校意填写退学申请表街道办事处
乡民政府复核市区教育局审批备案准予退学学生退学学籍行消
第九章第二十三条
开
学勒令学生退学开学生
第十章第二十四条
特殊童少年班读
弱视听力障碍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学障碍
言语语言残疾情绪行障碍等轻度残障童少年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规范检测鉴定办理残疾证均纳入班学范围第二十五条安排类特殊教育需童少年班读须
家长书面申请区教育局核准学校登记注册方正式确定班读生班读生原实行留级制度受完九年义务教育达毕业求者发毕业证书达毕业求发结业证书学校应法接受特殊教育需学生班读
第十章第二十六条
毕业
应届毕业生取毕业资格学校编制毕业生名册报区
教育局核准发毕业证书学生学期满未取毕业资格学校发结业证书学生毕业结业学籍然终止
第十二章
学籍登记求
第二十七条
学生入学学校必须规定建立位学生学籍(读生建
立时学籍)学籍登记详表求项目登记做数字学籍学校应时解学生相关情况变化专时更新数字学籍等学籍资料漏登错登第二十八条学期开学时学校应专门学籍进行核开学两星期
教育局相关科室进行审核第二十九条期中学籍异动情况应做书面记录应时报
第十三章
附
第三十条制度二o o四年八月三十日开始校执行
成市娇子学学籍理制度
二o o四年八月
文档香网(httpswwwxiangdangnet)户传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