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址:
申请:**市公安局潼分局址:潼区周家场 5号
法定代表:张卫
申请请求:
申请申请作出西公行决字〔2010〕第133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服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二请求申请进行殴者予行政处罚
申请事:
处罚决定事实实
申请系潼骊珠园酒店工作员2010年11月8日午14时许申请弟学驾**E00574恰逢办事回单位刚驾车单位门前时车没熄火申请连车名身着**执法制服年轻伙车拉问青红皂白衣服头盖住顿暴完申请中伴塞进车备箱事情发生申请始终没弄明白底发生什事情什什原带派出进行处罚点申请非常清楚整事件中没伤害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查明申请驾车入现场致……二受伤事实纯属捏造申请没弄明白回事车拉暴顿时间伤害时根中华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款规定:事权进行陈述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事意见事提出事实理证应进行复核申请没做处罚决定书述行伤害结果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该决定时申请提出意见行政机关没听取申请意见没申请提出事实理证进行复核草率做出样行政处罚决定书样没事实处罚决定法申请信服
二处罚决定法律
中华民国治安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款第二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员法执行职务该条明确规定必须国家机关工作员法执行职务受阻碍时该条予处罚
该处罚决定书查明事实部分记述:2010年11月8日午**执法局三队………样记述通字面意思理解前拆员应该全部合法执法员谓执法员执法时作拆房屋合法理然权求执法员出示证件证明身份讲明意申请家属求谓执法员出示证件时执法员没出示证件求出示证件财产合法进行围攻毒试想假真正合法执法员应该具备基工作常识素质执法前应动出示证件讲明意11月8日发生潼区**鼓道骊珠园酒店门前拆迁执法员没动出示证件申请家属索证件时遭毒申请家属成脑震荡全身处外伤住院治疗
中华民国治安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款第二条规定:执法者首先必须国家机关工作员次必须法律规定合法进行执法仅身着执法制服拒绝出示证件员执法员理权利求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时日谓执法员始终没出示身份证件没国家机关工作员身份进行谓执法合法执法行?申请治安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款第二条规定两条件均具备条件具备情况做出处罚决定必然错误
三执法员意殴行应受处罚
谓执法员执法权限应该拆迁关相应权限11月8日骊珠园酒店门前执法员知谁赋予肆意特殊权利发生事情均权动手殴更况法律法规没赋予殴权利申请知情况明身份员殴殴塞进车备箱常达数时久申请作名普通老百姓辜受伤害没应赔偿反受处罚真正殴没惩处样处理结果违背公正根行政处罚法治安理处罚法规定殴申请家属员均应受相应处罚申请应该加害予处罚赔偿申请家属损失
致
**市公安局
申请:
二00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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