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府令第115 号
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已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现予公布2008 年9 月1 日起施行
代省长 郭庚茂
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
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第章 总
第条 保障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基生活医疗保障根 中华民国劳动法 中华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等法律法规结合省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 省行政区域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雇工体工商户(统称单位)应办法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 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区域生育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属社会保险办机构具体办理生育保险业务
第四条 生育保险基金实行省辖市统筹根实际实行县统筹
单位应属理原参加生育保险
参加省直基医疗保险单位应参加省直生育保险统筹
第二章 生育保险基金
第五条 生育保险基金列项构成:
()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利息
(三)延迟缴纳生育保险费滞纳金
(四)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资金
第六条 生育保险费支定收收支衡原筹集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单位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总额(雇工体工商户统筹区年度岗职工月均工资)作缴费基数缴费例超职工月均工资总额1 具体例统筹区民政府确定
国家机关财政负担工资单位生育保险缴费例单位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总额0 5 确定
第七条 单位必须实申报职工数工资总额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列支出:
()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四)次性生育补助金
(五)国家省规定生育保险关费
第九条 生育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理专款专单位挤占者挪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法生育保险费征缴生育保险基金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审计部门法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 生育保险遇
第十条 女职工符合口计划生育关规定生育者终止妊娠列法定产假期间领取工资改享受生育津贴:
()妊娠满28 周生产者引产享受90 天生育津赅难产增加15 天生育津贴胞胎生育生育1 婴增加15 天生育津贴晚育增加90 天生育津贴
(二)妊娠满12 周满28 周流产引产享受42 天生育津贴
(三)妊娠满8 周满12 周流产享受30 天生育津贴妊娠满8 周流产享受15 天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日标准女职工单位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0 计发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女职工生育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差额部分单位补足
国家机关财政负担工资单位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工资单位发
第十二条 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生育发生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符合规定女职工生育引起发症医疗费产假期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期满需继续治疗费基医疗保险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职工实施列计划生育手术发生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实施输卵(精)绝育手术
(二)放置者取出宫节育器
(三)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规定实施输卵(精)绝育手术实施复通手术
(四)工终止妊娠(非医学需选择性工终止妊娠外)
第十四条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符合省基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五条 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医疗理急诊急救外职工生育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
第十六条 女职工异生育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享受生育津贴单位参保统筹区生育保险遇标准支付
第十七条 参加生育保险1 年满3 年女职工单位法解者终止劳动关系24 月未业期间生育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生育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加生育保险3 年女职工单位法解者终止劳动关系未业生育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男职工配偶工作单位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标准男职工统筹区生育保险基金年度规定支付均生育医疗费50
第十九条 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予支付:
()符合国家者省计划生育规定
(二)符合省基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
(三)治疗生育合症费
(四)医疗事造成医疗费
(五)属生育保险医疗服务范围费
第二十条 生育津贴次性生育补助金者委托社会保险办机构申领提交列材料:
()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生育证明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二)身份证受委托代领取提交委托出具委托书受委托身份证
(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婴出生死亡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收费证等
(四)男职工配偶工作单位提交男职工单位配偶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工作单位证明
(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法规定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单位未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享受生育保险遇关费该单位办法规定标准支付
第二十二条 单位参加生育保险未时缴纳生育保险费欠费期间职工享受生育保险遇关费该单位支付单位欠费3 月关规定补足全部欠缴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予补支
第二十三条 单位漏报少报职工数缴费工资总额致未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生育津贴造成损失单位负责补偿
第二十四条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结算办法统筹区民政府确定
第四章 法律责
第二十五条 单位未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缴纳补缴欠缴数额外欠缴日起日加收2‰滞纳金滞纳金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二十六条 骗取生育津贴者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处骗取金额1 倍3 倍罚款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二十七条 社会保险办机构工作员列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流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流失生育保险基金相关部门直接负责员责员法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擅收者减免应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延期拨付擅增加者减发停发应社会保险办机构支付生育保险金
(三)滥职权拘私舞弊玩忽职守致生育保险基金流失
(四)截留侵占挪贪污生育保险基金
(五)违反生育保险规定行
第二十八条 定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办法规定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损失应赔偿损失情节严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定点资格
第五章 附
第二十九条 办法2008 年9 月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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