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第条 加强村(居)慈善工作站理保证村(居)慈善工作站规范运作法活动根中华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理条例**市慈善总会资产理办法**区慈善总会章程关政策规定制定暂行办法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二条 村(居)慈善组织机构名称××乡镇街道办××村(居)慈善工作站
第三条 村(居)慈善工作站村(居)慈善日常工作机构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单位会员接受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领导监督理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村(居)慈善工作站实行站长负责制领导成员村会员选举产生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应动倡导积极参站长村(居)支部书记村里德高重村民担副站长成员村(居)委会成员村热心慈善事业村民担
第五条 村(居)慈善工作站会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团支部书记妇女计生专职企业负责体工商业户村民愿加入
第六条 选举情况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提报建立村(居)慈善工作站报告报告载明站长副站长成员选报请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研究批复村(居)委会召开慈善工作站成立会公布组成员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村(居)慈善工作站承担村(居)募捐救助义工宣传等慈善工作
募集善款:广泛宣传全面发动积极组织种形式募捐活动接收社会捐赠做捐赠资产理缴工作
二赈灾救助协助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开展救灾赈济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生活
三扶贫济困组织种社会慈善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开展扶贫救济工作
四慈善救助:根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安排村(居)开展安老扶孤助残助医助学等种慈善救助活动
五公益援助: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安排参加推动社会慈善公益援助事业组织热心支持参慈善事业志愿者队伍开展种形式慈善公益活动
六慈善宣传:组织开展慈善宣传宣传慈善理念传播慈善文化普慈善意识引导社会界群众积极参慈善事业
七义工理:建立理慈善义工工作站组织慈善义工队伍开展义务服务活动
八发展会员:结合乡镇街道办实际发动广群众愿申请加入村(居)慈善工作站
第八条 村(居)慈善工作站建立募捐救助等工作档案定期整理档妥善保
第五章 救助程序
第九条 村(居)慈善工作站立足村(居)实际时开展救助活动救助活动分集中救助时救助
第十条 村(居)慈善工作站集中救助活动程序:
申请受理:根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安排需救助象提供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家庭成员济状况生活困难情况需救助具体理等村(居)委会盖章村(居)慈善工作站报慈善分会办公室予登记
二公示报:村(居)慈善工作站申请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填写会员评议意见救助意见村务公开栏公示异议拟定救助金额连评议意见报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审批
三研究审批:救助审批表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会长办公会研究意会长秘书长签批报区慈善总会办公室备案
四救助公示: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办公室根会长签批意见编制慈善救助款物发放表村(居)慈善工作站救助款物送达申请签字领取落实救助救助乡镇街道办政务公示栏公示
第十条 村(居)慈善工作站时救助程序:申请村(居)慈善工作站报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办公室登记分会会村(居)慈善工作站申请情况进行核实提出救助意见会长办公会研究意区慈善总会备案乡镇街道办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会村(居)慈善工作站实施救助签字领取整理资料存档
第十二条 区慈善总会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定期村(居)慈善工作站组织捐赠活动实施救助项目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实施救助程中困难群众家庭负担3万元乡镇办慈善分会根村(居)互助基金情况行救助困难家庭负担超3万元病(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乡镇办慈善分会报区慈善总会实施救助
第六章 资金理
第十三条 村(居)慈善工作站区慈善总会章程区慈善总会资产理办法等关规定法募捐时足额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缴接收捐赠款物
第十四条 村(居)慈善工作站捐赠资金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统理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分设立村(居)捐赠资金专户台账村募集
资金专项村(居)慈善救助救助程序审批拨付专款专专户资金结余结转年救助工作需专户资金足时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区慈善总会申请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办公室专项拨付村(居)捐赠资金收支情况定期村(居)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定捐赠规定途理
第十五条 接受捐赠村(居)慈善工作站捐赠者出具山东省公益事业接受捐赠统收颁发区慈善总会印制捐赠证书村(居)慈善工作站捐赠活动结束五日接收捐赠资金缴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专银行账户办理缴存手续
第十六条 捐赠方定捐赠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捐赠方提供捐赠意书办理定捐赠手续报区慈善总会签订捐赠协议书需设立符合区慈善总会章程专项基金应时制订基金理办法规定基金目范围原方式专款专
第十七条 接受捐赠物资应办理受赠手续宗物资接收暂存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统调运宗物资时联系区慈善总会5日总会办理缴手续区慈善总会求存放保统理统筹安排直接符合会宗旨途区慈善总会法拍卖变现
第十八条 村(居)慈善工作站配备专职兼职会计员区慈善总会拨慈善资金进行会计核算专款专年终年度募捐款物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接收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村(居)慈善工作站兴办慈善设施占收益权理权属分会工作站
第二十条 村(居)慈善工作站法注销剩余资产区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区慈善总会加强村(居)慈善基金监督理
第七章 附
第二十条 区慈善总会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定期村(居)慈善工作站工作进行检查进行年度考核评根检查考核情况成绩显著集体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二条 慈善资金物资理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关部门审计监督审计结果乡镇街道办慈善分会适方式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违反办法关规定员予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违反法律法规行员法追究法律责
第二十四条 办法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 办法解释权**区慈善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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