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第条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理保障政令畅通推进法行政维护法制统根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县实际制定细
第二条定义 细称行政规范性文件(简称规范性文件)指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者法律法规授权理公事务职组织(统称制定机关)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公开发布涉公民法者组织权利义务县区域具普遍约束力定时期反复适公文包括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适范围 县区域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审议决定公布备案评估清理监督理等工作适细
制定机关部执行涉理相权利义务部理规范表彰奖惩事免工资福利外事保密办公制度程序机构编制等事项会议纪工作方案工作制度规划计划请示报告工作汇报批复专业技术标准等类文件适细
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法定权限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许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事项设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设定方保护者行业保护容违法制定含排者限制公竞争容措施没法律法规减损公民法组织合法权益者增加义务
第五条 规范性文件理应遵循合法合理必行原坚持件必备错必纠时清理权责致保障公众参
第六条 列行政机关组织制定规范性文件:
()县级民政府
(二)乡镇民政府
(三)县政府办公室
(四)县政府工作部门
(五)县政府派出机关
(六)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前款规定外完成某项务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时性机构办事机构行政机关设机构派出机构具行政理职机构等制定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规定外
第七条认定机构 县政府拟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统称政府类规范性文件)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进行认定
县政府办公室乡镇民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府派出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统称部门组织)拟制定规范性文件(统称部门类规范性文件)单位行政办公室负责进行认定
认定工作完成确定属规范性文件类细开始准备起草工作属规范性文件范畴相关规定进行存争议法进行认定委托关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等进行研讨证
第八条控制发文数量制定机关应通编制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开展必性证等方式需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统筹综合全县制定规范性文件数量原应逐年减少
容相行政理事项应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应具明确制度措施程序等实质容制定没实质容规范性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已作出明确规定然适制定容重复规范性文件
制定部门类规范性文件达实际效果提请县级民政府制定政府类规范性文件
已制定政府类规范性文件原求部门组织制定实施意见实施细避免层层发文部门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务实具体措施
第九条起草文件标准 拟订规范性文件基求:
()文件名称应载明发文机关事项容文种文种规定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容应包括:制文目法律适范围机关具体事项理机关理者权利义务违反规定应承担法律责解释权施行日期等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应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层次分明语准确文字简明具操作性
第十条发文编号 县政府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县政府办公室负责X政规〔20XX〕XX号格式进行统编号
乡镇民政府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乡镇民政府行政办公室XX镇(乡)规〔20XX〕XX号格式进行统编号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部门县政府派出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单位行政办公室XX单位规〔20XX〕XX号格式进行统编号
第二章 起 草
第十条组织起草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组织起草明确具体起草部门科室
县政府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般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起草县政府负责批准交相关职政府工作部门起草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部门乡镇民政府县政府派出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名义(单位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单位行政办公室(统称起草科室)负责起草
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牵头部门负责起草牵头部门两县政府办公室报请县级民政府常务会议研讨书面形式进行指定
专业性技术性较强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吸收相关领域专家参起草工作委托相关领域专家研究机构社会组织起草
承担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存回避关联工作相关科室工作员参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
第十二条调研评估证 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制定规范性文件必性行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证规范性文件涉理领域现状解决问题拟设定政策措施者制度合法性合理性预期效果产生影响等容进行调研评估证需现行效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应提出整合修改意见
规范性文件涉重行政决策事项者重公利益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起草部门应相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证结应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中载明
第十三条听取意见 简化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外制定机关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听取关部门组织行政相专家意见起草涉企业权利义务规范性文件应充分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专项听取代表政协委员等意见建议听取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证会听证会实走访等方式者采取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方式
第十四条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制定机关拟订政府类规范性文件部门类规范性文件应通政府网站电视台官方公众号等少三种利公众知晓媒体方式社会进行公示公布规范性文件草案相关说明听取意见等全部材料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意见期限公告日起少30日适细简化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外
第十五条意见处理反馈协调 公民法者组织规范性文件草案容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制定机关应予研究处理起草说明中载明
制定机关征求意见程中获取反馈意见建议予采纳应起草程中通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时进行沟通说明理
制定机关征求意见程中规范性文件草案容存重分歧意见制定机关负责应进行协调协调成报请级行政机关协调者决定重分歧意见协调处理情况应起草说明中载明
第三章 合法性审查
第十六条合法性审核机构 政府类规范性文件县级民政府成立合法性审查委员会进行合法性审核部门类规范性文件单位负责法制工作设科室(统称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核
第十七条送审材料 制定政府类规范性文件需提交项材料县政府办公室进行审核移交合法性审查委员会进行合法性审查:
()送审函
(二)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
(三)起草说明:(包括容)
1制定背景行政理实践规范性文件涉理领域现状解决问题证必性行性
2拟设定政策措施者制度合法性合理性预期效果产生影响等
3重点说明关创新细化完善者位法级政策文件容
4需现行效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应提出整合修改意见
5涉重行政决策事项者重公利益公众权益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履行征求意见评估证程序说明材料面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关部门组织行政相专家等征求意见汇总协调处理情况
(五)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起草单位应提供相关全文指明标注具体条款段落送审稿具体容相应合法性审核机构根需求起草单位引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六)起草单位出具规范性文件审核意见表
(七)文件容涉市场体济活动应提交公竞争审查意见表
(八)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属重行政决策事项应严格XX省重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XX省民政府令〔2019〕第X号)规定程序执行提交相关程序材料
(九)合法性审核机构求关材料
第十八条 制定部门类规范性文件需提交项材料单位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
()送审函
(二)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
(三)起草说明:(包括容)
1制定背景行政理实践规范性文件涉理领域现状解决问题证必性行性
2拟设定政策措施者制度合法性合理性预期效果产生影响等
3重点说明关创新细化完善者位法级政策文件容
4需现行效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应提出整合修改意见
5涉重行政决策事项者重公利益公众权益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履行征求意见评估证程序说明材料面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关部门组织行政相专家等征求意见汇总协调处理情况
(五)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起草科室应提供相关全文指明标注具体条款段落送审稿具体容相应法制科根需求起草科室引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六)起草科室出具规范性文件审核意见表
(七)文件容涉市场体济活动应提交公竞争审查意见表
(八)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属重行政决策事项应严格XX省重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XX省民政府令〔2019〕第X号)规定程序执行提交相关程序材料
(九)关材料
第十九条审核容 审核机构应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核职责防止重形式轻容走场严格审核容:
()制定体否适格
(二)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
(三)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
(四)否违法设定行政许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事项
(五)否存没法律法规作出减损公民法组织合法权益者增加义务情形
(六)否存没法律法规作出增加单位权力者缩减单位法定职责情形
(七)否违反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八)法需审核容
第二十条专家咨询 合法性审核机构根工作需采种方式进行合法性审核提高审核质量效率重复杂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牵涉疑难法律问题容专业性较强等规范性文件采取座谈会证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相关领域专家专业组织关方面意见该时间计入合法性审核时限
第二十条审核处理 合法性审核机构应送审文件否属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材料否完备规范等进行审核送审文件属合法性审核范围予退回报审材料符合求应退回起草单位补充材料审核机构合法性审核程中需起草单位补充说明情况提供材料协助安排调研起草单位应积极配合时予办理未实提供关情况致合法性审核意见错误导致严重果起草单位承担相应责
第二十二条退回补充 规范性文件草案列情形制定机关退回起草部门者求起草部门修改补充材料报请制定:
()制定基条件尚成熟
(二)合法性审核中发现存违法问题
(三)未细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四)关部门组织草案容重分歧意见理较充分
规范性文件草案存明显合理问题审核机构建议起草部门研究修改
第二十三条合法性审核意见 合法性审查书面审查必时采取补充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协调证实调研等方式进行需时间计算合法性审查期限审核机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核应根情形提出合法合法应予修改书面合法性审核意见确实需制定者制定基条件尚成熟规范性文件审核机构起草单位出具意见建议予制定
第二十四条合法性审核效力 起草单位应根合法性审核意见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必修改者补充特殊情况起草单位未完全采纳合法性审核意见者起草单位审核机构合法性审核意见存重分歧协调未达成致应提请制定机关审议时详细说明情况理
第二十五条 法律顾问 审核机构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建立健全外聘法律顾问协助合法性审核机制审核机构外聘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应认真研究综合分析基础形成正式合法性审核意见直接外聘法律顾问意见作审核机构合法性审核意见
第二十六条 起草单位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核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效关作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合法性审核未合法性审核者审核合法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交集体审议起草单位办公机构安排会议审议已集体审议通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未通需进行重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应起草单位修改重新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
第二十七条审核时间 合法性审核时间少10工作日长超15工作日适细简化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外退回起草单位补充说明情况者提供材料协调证实调研时间补充征求意见等计入合法性审核时限
第二十八条简化程序 列情形制定机关负责批准简化制定程序:
()预防应处置然灾害事灾难公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保障国家安全济安全社会稳定重公利益需立制定施行规范性文件
(二)执行级行政机关紧急命令决定需立制定施行规范性文件
(三)需立施行时性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例行调整发布标准
(五)需简化制定程序情形
符合简化程序规范性文件面社会征求意见时间适缩短7工作日征求意见阶段结束制定机关需提交规范性文件简易程序提请函相关材料合法性审核机构行政负责出具审核意见直接提交制定机关集体会议进行审议
第四章 规范性文件审议决定公布
第二十九条 通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形成草案提交制定机关集体讨决定实列明合法性审核意见
政府类规范性文件应提交县级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决定部门类规范性文件应提交制定机关领导会议集体审议决定通集体讨决定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负责签发公布施行
第三十条统登记编号印发 制定机关行政办公室负责规范性文件进行统登记统编号统印发
规范性文件编号严格细第十条进行
制定机关应规范性文件印发10日通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电视新闻发布会等便公众知晓方式公布公布时间首次社会公布时间准
未公布规范性文件作行政理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规范性文件应公布相关解读材料
第三十条标准文 政府公报登载规范性文件文标准文未政府公报登载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县级国家档案馆公图书馆提供正式纸质文标准文
县政府门户网站登载规范性文件文标准电子文
第三十二条施行时间 制定机关应规定规范性文件施行日期规范性文件公布日起30日施行细第二十八条列情形外
规范性文件具溯效力更保护公民法组织权利利益作特规定外
第三十三条解释解读 规范性文件解释权制定机关行政府类规范性文件具体解释工作工作部门承担
制定机关应关规定做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加强公众交流互动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三十四条效期 制定机关应规定规范性文件效期效期届满未明确延续规范性文件动失效
规范性文件效期施行日起般超5年未明确效期效期5年
规范性文件名称冠暂行试行效期施行日起超2年未明确效期效期2年
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者国家政策制定规范性文件标注效期
第五章 备 案
第三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应做件必备备必审错必纠
第三十六条报备时限途径 制定机关应规范性文件公布日起15工作日列规定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
()县级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报市级民政府备案抄送市司法局
(二)县级民政府办公室乡镇民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府派出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定规范性文件报县级民政府备案抄送县司法局
(三)两两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牵头部门前款规定报送备案
(四)全县规范性文件需时报送县级常委会备案
第三十七条 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应提交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正式文说明式三份具备规范性文件网报备条件应网报备系统报送备案
第三十八条 接受备案合法性审核机构符合细第三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规范性文件予备案登记符合第三条规定予备案登记符合第三条规定符合第三十七条规定暂缓办理备案登记
暂缓办理备案登记应通知制定机关补充报送备案者重新报送备案补充者重新报送备案符合规定予备案登记
第三十九条 合法性审核机构备案审查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存违反细第四条规定通知制定机关限期行纠正报告纠正结果逾期纠正报请级民政府予改变者撤销
第四十条 公民法者组织规范性文件异议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建议
制定机关应收书面审查建议日起30日书面答复建议
公民法者组织制定机关答复意见异议应收书面答复30日提出复核建议政府规范性文件市司法局提出部门规范性文件县司法局提出接复核建议合法性审核机构应30日进行复核适方式反馈复核意见
第四十条 制定机关应年1月底前负责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核机构提交年度机关规范性文件目录备查
第六章 规范性文件清理
第四十二条 制定机关应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济社会发展需规范性文件进行时清理者组织专项清理时关规定部分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
第四十三条 规范性文件应效期届满前3月制定机关组织评估清理政府类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首先实施部门提出废止修改继续实施意见县司法局审核报级民政府决定
第四十四条 制定机关应列规定清理规范性文件作出处理决定:
()容合法然适予保留保留规范性文件延长效期延长期长超5年
(二)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致者适予修订者重新制定
(三)已新法律法规者规章等规定代效期已者调整象已消失予宣布失效
制定机关应清理结果目录形式社会公布
第七章 法律责
第四十五条 制定机关违反细规定列情形负责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核机构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权机关相关责法予处分:
()未规定制定公布规范性文件
(二)未规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
(三)未规定报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
(四)拖延执行者拒执行负责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核机构出具备案审查意见
(五)未规定答复书面审查建议
(六)违反回避程序存事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工作员参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证合法性审查审议等情况
(七)承担法制审核工作员参文件起草等前期工作
第八章 附
第四十六条 细施行前已实施未标注效期规范性文件细施行日起效期2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细2021年2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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