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条 加强保险兼业代理理规范保险兼业代理行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中华民国保险法制定办法
第二条 保险兼业代理指受保险委托事身业务时保险代办保险业务单位
第三条 保险兼业代理事保险代理业务应遵守国家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遵循愿诚实信原
第四条 保险兼业代理保险授权范围代理保险业务行产生法律责保险承担
第五条 政机关职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保险代理业务
第二章 代理资格理
第六条 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关容变更应代理保险公司报中国保险监督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核准
第七条 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应具备列条件:
()具工商行政理机关核发营业执
(二)营业直接相关定规模保险代理业务源
(三)固定营业场
(四)具营业场直接代理保险业务便利条件
第八条 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应中国保监会提交列材料:
()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表(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副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电脑数盘
(五)代理保险公司营保险业务许证复印件
(六)中国保监会求材料
第九条 中国保监会核准取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单位颁发保险兼业代理许证
第十条 保险兼业代理许证效期限三年保险兼业代理应效期满前二月申请办理换证事宜
第十条 保险兼业代理名称营业务范围变更需变更保险兼业代理许证容时应三月中国保监会申请办理变更事宜
第十二条 保险兼业代理发生合撤销解散等事宜具备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时应月中国保监会交回保险兼业代理许证
第三章 代理关系理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已取保险兼业代理许证单位建立保险兼业代理关系委托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保险兼业代理建立保险代理关系应报中国保监会备案提交列材料:
()保险兼业代理关系登记表(式三份)
(二)保险兼业代理许证复印件
(三)保险代理关系申报电脑数盘
中国保监会收备案材料十工作日未提出异议保险代理合生效保险代理关系告成立
第十五条 保险代理关系成立保险公司应保险兼业代理签发保险兼业代理委托书
保险兼业代理委托书中国保监会统监制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保险兼业代理终止保险代理关系时应收回保险兼业代理委托书填写保险兼业代理关系登记表时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第十七条 保险兼业代理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代理业务范围保险兼业代理许证核定代理险种限
第十八条 保险兼业代理应保险兼业代理许证保险兼业代理委托书放置营业场明显位置
第四章 执业理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兼业代理建立代理关系时责确定兼业代理:
()具备保险兼业代理许证
(二)保险公司没代理关系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应确保属兼业代理:
()持保险兼业代理委托书
(二)委托代理险种保险兼业代理许证允许范围
(三)相应专业培训
第二十条 保险兼业代理业营业场代理保险业务营业场外设代理网点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兼业代理事保险代理业务列行:
()擅变更保险条款提高降低保险费率
(二)利行政权力职务职业便利强迫引诱投保购买指定保单
(三)正手段强迫引诱者限制投保保险投保转换保险
(四)串通投保保险受益欺骗保险
(五)保险机构保险代理机构做出正确误导性宣传
(六)代理保险业务
(七)挪侵占保险费
(八)兼做保险纪业务
(九)中国保监会认定损害保险投保保险利益行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兼业代理保险公司投保身财产保险身保险视保险公司直接承保业务保险兼业代理提取代理手续费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兼业代理合代理期限合订立时保险兼业代理持保险兼业代理许证效期限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兼业代理合应列明代理险种代理权限手续费标准支付方式保费划转期限等容
第二十六条 保险兼业代理应保险兼业代理合规定保险公司时结算保费交接关单证保费结算时间长超月保费抵扣代理手续费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兼业代理应设立独立保费收入帐户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进行单独核算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兼业代理应建立业务台帐台帐应逐笔列明保单流水号代理险种保险金额保险费代理手续费等容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直接减保费现金方式保险兼业代理支付代理手续费
第三十条 未中国保监会批准保险公司委托保险兼业代理签发保险单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应设置保险兼业代理合登记簿建立健全保险兼业代理档案资料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建立代理业务台帐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制定统保险兼业代理合文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保险兼业代理进行定期培训保险兼业代理年接受培训时间少___时
第三十四条 保险兼业代理保证金缴存办法行规定
第五章 罚
第三十五条 违反办法未取保险兼业代理许证保险兼业代理委托书非法事保险代理业务中华民国保险法第百四十二条予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办法保险兼业代理保险代理业务中欺骗投保保险受益中华民国保险法第百三十三条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 保险兼业代理违反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中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处警告万元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吊销保险兼业代理保险兼业代理许证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第三十八条 保险公司违反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处万元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中国保监会责令撤换关责停业整顿取消关负责高级理员职资格
第六章 附
第三十九条 办法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修改
第四十条 原关保险兼业代理理规定办法符办法准
第四十条 办法发布日起实施
文档香网(httpswwwxiangdangnet)户传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