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第条 规范寿险讲师队伍理健全司寿险培训体系效支持公司营销体系项培训培养稳定高素质兼职讲师队伍特制订规定
第二条 规定适分公司属分支机构
第三条 规定指讲师兼职讲师
兼职讲师指事职工作时承担寿险营销业务员培训辅导工作员公司勤员(超兼职讲师数20)佣金制营销员
第二章 兼职讲师申报维持条件
第四条 兼职讲师资格设置初三级讲师初二级讲师初级讲师中三级讲师中二级讲师中级讲师六级
第五条 级兼职讲师必备基条件:
(1)解中国寿险市场现状发展趋势
(2)熟悉公司发展历程营战略方针政策营理念
(3)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严谨治学态度踏实工作作风强烈责心事业心
(4)忠诚泰康寿保险事业
(5)营销业务线展业验定学力
(6)持保险代理资格证书
(7)熟练掌握寿险业务知识熟知公司产品业务理规定
(8)具良语言文字表达力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
第六条 初三级讲师申报条件维持条件
()申报条件:
(1)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
(2)事寿险工作六月月均FYP>2000元
(3)具较文字语言表达力外表形象
(4)根新培训教材设置课程授课
(5)具中专学历
(二)维持条件:
(1)考核期三月
(2)考核期授课低10标准课时
(3)学员考评授课综合质量评分低70分
(4)求完成教学纲求授课容条理离题
第七条 初二级讲师申报维持条件:
()申报条件
(1)附合办法第五条规定
(2)初三级讲师资格三月事寿险工作12月
(3)累计授课低30标准课时月均FYP>3000元
(4)根新培训教材衔接培训教材保险代理资格考试辅导教材教学设置进行授课
(5)通公司组织PTT讲师培训
(6)良语言表达力授课力
(7)学员考评新培训综合质量评分低70分
(8)中专学历
(9)正式营销员职级
(二)维持条件:
(1)考核期6月
(2)考核期授课低30标准课时
(3)求授课时容充实层次分明语言流畅时间掌控
第八条 初级讲师资格申报条件维持条件
()申报条件
(1)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
(2)获初二级讲师资格六月事寿险工作24月月均FYP>3000元
(3)累计授课低60标准课时
(4)学员考评新培训综合质量评分低75分衔接教育培训综合质量评分低70分
(5)根新培训教材衔接培训教材转正培训教材保险代理资格考试培训教材教学设置进行授课
(6)专学历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7)营销职级
(8)通公司组织兼职讲师培训
(二)维持条件:
(1)考核期6月
(2)考核期授课时数少30标准课时
(3)授课求重点突出实例丰富轻松愉快讲求实
(4)善发现线员营销工作中出现问题时总结开拓相应课程解决问题
第九条 中三级讲师申报维持条件
()申报条件
(1)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
(2)获初级讲师年事寿险营销24月月均FYP>3000元
(3)考核年度年收入(含津贴)低2万元(税前)
(4)累计授课时数低100标准课时
(5)学员考评综合质量评分低75分
(6)通公司组织相应讲师培训
(7)够根公司提供新培训教材业务员转正培训教材业务晋升培训教材保险代理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衔接教育培训教材等制式培训教材进行授课
(8)专学历济类教育类中级职称
(9)高级业务等级
(二)维持条件
(1)考核期12月
(2)考核期授课低100标准课时
(3)求知识面广针性强形式样见解独催思考
(4)考核期根营销线实际情况行开发少4课时激励教材组织实施
第十条 中二级讲师申报维持条件
()申报条件
(1)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
(2)获中三级讲师12月事寿险营销36月
(3)泰康寿事代理工作低12月
(4)考核年度年收入低3万元(税前)包括津贴
(5)累计授课时数低120标准课时
(6)学员考评综合质量评分低80分
(7)通分公司组织相应讲师培训
(8)够根公司提供新培训教材业务员转正培训教材业务晋升培训教材PTT培训教材保险代理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衔接教育培训教材等制式培训教材进行授课
(9)科学历相科学历
(二)维持条件
(1)考核期12月
(2)考核期授课低100标准课时
(3)求善互动确保培训效果见解独催思考
(4)考核期根营销线实际情况半年行开发少4课时激励教材组织实施
第十条 中级讲师申报维持条件
()申报条件
(1)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
(2)获中二级讲师12月事寿险营销36月
(3)泰康寿事代理工作低12月
(4)考核年度年收入低5万元(税前)包括津贴收入
(5)累计授课时数低100标准课时
(6)学员考评综合质量评分低80分
(7)通分公司组织相应职级讲师培训
(8)够根公司提供新培训教材业务员转正培训教材业务晋升培训教材业务理晋升培训教材PTT培训教材保险代理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衔接教育培训教材等制式培训教材进行授课
(9)科学历
(二)维持条件
(1)考核期12月
(2)考核期授课低100标准课时
(3)求丰富实战验善启发教育融会贯通达发深省推动业务发展效果
(4)考核期根营销线实际情况季度行开发少4课时激励教材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兼职讲师勤员考核业绩求做职工作服培训部门授课安排
第三章 工作设置
第十三条 中心支公司应专门员考核兼职讲师工作
第十四条 中心支公司低营销员40:1例配备兼职讲师兼职讲师低10
第十五条 兼职讲师工作职责:
(1)根单位培训需求执行项制式非制式培训
(2)时反映单位营销工作中出现问题帮助公司培训部门制定适宜培训计划
(3)协助培训部门编写修订培训教材
第四章 讲师评审程序聘
第十六条 资格评审机构
中级讲师评审委员会分公司讲师职级评定委员会评定
初级讲师评审委员会支公司讲师职级评定委员会评定
分公司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总理室营销部培训部相关员组成分营销总理室成员组长培训部负责执行组长中支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总理室营销部相关员组成分营销总理室成员组长培训执行组长
第十七条 寿险讲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职责:
(1)材料审查
(2)组织讲师资格考试
(3)讲师资格认定
(4)关讲师资格评审工作
第十八条 资格申请
符合资格考核条件者提出申请分支机构审核报相应讲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
申请级讲师资格应提交资料:
(1)寿险兼职讲师资格申请表
(2)寿险营销讲师课时统计表
(3)教学成果详细教学资料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验返)复印件
(5)讲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讲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7)属中心支公司意见
(8)规定现场考核资料教案
第十九条 兼职讲师聘
(1)级讲师聘必须具相应讲师资格前提高聘
(2)兼职讲师聘分支机构根业务需讲师岗位设置情况符合条件者择优聘
(3)公司聘兼职讲师需公司签订聘合聘期兼职讲师必须条件配合中心支公司分公司安排进行授课
(4)兼职讲师聘期考核期相聘期满通考核根工作需续聘
第二十条 级讲师考核期达项维持指标方晋升职级初二级职级兼职讲师考核期未达求考核期结束降级直取消讲师资格初级兼职讲师考核期满未达求延长3月考核期延长期达考核指标继续晋升达求取消兼职讲师资格
第二十条 兼职讲师辞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行政处罚触犯国家法律受刑事行政处罚取消讲师资格中心支公司收回寿险讲师资格证书交分公司培训部接受重新申请
第二十二条 兼职讲师职期间业务考核达公司求影响讲师晋升考核指标兼职讲师资格应降取消
第二十三条 兼职讲师受聘期间出现接受公司授课安排脱课等重教学事情节严重讲师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予解聘
第五章 兼职讲师遇
第二十四条 兼职讲师外勤次授课课时补助受聘级中心支公司培训结束造表发放勤兼职讲师享受补助异授课出差外次补助20元
职 级
授课补助
初级讲师
30元课时
初二级讲师
25元课时
初三级讲师
20元课时
中级讲师
60元课时
中二级讲师
50元课时
中三级讲师
40元课时
第六章 课时计算
第二十五条 课时计算标准课时记课时费发放实际课时计算
第二十六条 标准课时计算:满50分钟1实际课时授课超40分钟足50分钟1实际课时计足40分钟计课时
第二十七条
()讲授培训课程实际课时1标准课时计算
(二)讲授岗前岗培训岗位轮训代理转正培训代理资格考试辅导培训课程实际课时1标准课时计算
(三)讲授业务培训课程实际课时折算12标准课时
(四)讲授业务理培训课程实际课时折算15标准课时
(五)讲授讲师组训培训课程实际课时折算18标准课时
(六)讲授行开发教材实际课时折算2标准课时
第二十八条 中心支公司安排授课课时费中心支公司规定支付受分公司讲师团邀请外出授课课时费发放讲师团理规定执行中心支公司规定计算课时
第七章 附
第二十九条 业机构新加入司担兼职讲师员规定取原属公司课时证明评定级
第三十条 培训授课包括新入司岗前培训转正培训岗位轮训衔接教育培训业务培训业务理培训专题培训讲师培训组训等课程包括早夕会营招聘说明会等形式
第三十条 理达日起执行泰康寿保险股份限公司**分公司培训部负责解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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