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委员会文件
成发 〔2017〕6
号
成市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成市城市轨道交通理条例已
2016
年
12
月
29
日
成市第十六届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
2017
年
3
月
29
日四川省第十二届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
201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特公告
成市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
2017
年
4
月
7
日
—
1
—成市城市轨道交通理条例
2016
年
12
月
29
日成市第十六届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2017
年
3
月
29
日四川省第十二届民代
表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章
总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节
规划理
第二节
建设理
第三节
综合开发
第三章
运营理
第节
般规定
第二节
客运服务
第三节
应急理
第四章
安全保障
第节
保护区理
第二节
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
第六章
附
—
2
—第章
总
第条
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理保障安全维护建设
运营单位客合法权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事业发展根
关法律法规结合成市实际制定条例
第二条
条例适市行政区域城市轨道交通规
划建设运营监督理活动
市行政区域外省市相连轨道交通规划建设
运营监督理活动国家省规定规定
第三条
条例称城市轨道交通指铁轻轨轨
电车等采专轨道导运行公客运系统
第四条
城市轨道交通理应遵循政府导统筹规划
安全运营规范服务综合开发原
第五条
市民政府应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理工作发
展城市轨道交通纳入国民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城市轨
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等理中重事项
城市轨道交通线区 (市)县民政府应协助做城市轨
道交通建设运营设施设备保护应急事件处置等关工作
负责行政区域独立建设者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理工
作
第六条
市建设部门负责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监督
理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
—
3
—理市规划部门负责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理
市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
理安全生产等关部门职责做城市轨道交通监督
理工作
第七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实行政府投资社会投资相结
合鼓励企业济组织投资建设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者
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市民政府应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运营需
第八条
公民法组织应支持城市轨道交通建
设保护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秩
序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节
规划理
第九条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利
总体规划城市产业规划相衔接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城市轨道线
路控制规划城市轨道交通期建设规划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线路控制规划市规划部门负
责组织编制市民政府批准市规划部门纳入
—
4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定规划控制区
批准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意变更确需变更应
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条
编制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应征求相关单位社会公
众意见适应线网建设运营需求预留必空间结构
等建设运营条件确保足够疏散力便捷换条件
周边互连互通促进线路间周边交通建筑物相关配
套设施间协调发展
编制城市轨道线路控制规划应统筹考虑城市轨道交通站
点周边道路网公交通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等交通配套
设施需求城市轨道交通交通方式效衔接城
市轨道交通线路首末站分期建设起点站条件中间站应
配套相应公交社会停车设施城市轨道交通步规划建
设步投入
第十条
办理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土出划
拨手续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应根规划控制范围
出具城市轨道交通出入口区间风井风亭冷塔等设施
结构建设项目控制求规划部门作建设项
目规划条件附件
第十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配套公安警务消防安防等设
施项目应城市轨道交通步规划建设步投入
—
5
—第二节
建设理
第十三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法表空间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求实施
程中应采取效措施减少方周边已建 (构)筑物
影响方建 (构)筑物土权权应提
供必便利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应保障方周边已建 (构)
筑物安全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四条
市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规划市民政府批准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建设
部门法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行性研究
报告审查工作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基建设程序进行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工程建设关重设备材料采购应符合关法律法
规技术标准规定符合保护周边建 (构)筑物技术规范
求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通行设施设计建设应满足老年
残疾通行需
—
6
—第十六条
鼓励城市轨道交通车站通道周边建 (构)筑
物间互连互通相邻连接通道应便利享原合理
利
已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周边建筑物业求车
站交通互通应法报请关部门审批关部门进行审批
时应书面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意见
第十七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综合开发需收回国土
权征收集体土附着物相关区 (市)县
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需迁改市政设施线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相关部门档案理机
构产权单位测绘 (勘测)单位解线设施情况相关
部门档案理机构产权单位测绘 (勘测)单位应提供供
水排水电力明燃气通信防工程建 (构)筑物
等线设施档案资料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城市轨道交通
站点线综合设计规划部门审查意统实施线
迁改者建设单位直接委托产权单位总承包单位实施委
托测绘单位步完成线竣工测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六月竣工测量资料提交城建档案理机构
第十九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需建 (构)筑物防
—
7
—工程线等档案资料关部门档案理机构产权
单位应实时提供配合
第二十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建设期间应线涉
建 (构)筑物线设施进行调查根需进行
风险评估编制监测方案专项安全保护方案采取安全防护措
施避免者减少施工影响做建设工程涉道路河道桥
梁线交通安全设施等设施设备维护保证安全运行
建设单位需派员进入城市轨道交通线建筑物进行调
查监测鉴定应事先业实际发出通知业
实际应予配合
第二十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开工前公安交通理
部门应会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理等部门城市轨道交通
建设单位编制交通组织方案避免者减少工程施工城市道路
交通影响
第二十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完工建设单位应
设计标准组织初步验收组织少三月试运行
试运行初步验收合格建设运营单位应交通运输
部门提出试运营基条件评审申请交通运输部门
组织关部门专家进行试运营基条件评审试运营基条件
评审合格交通运输部门报级民政府批准进
行试运营试运营期间运营单位应设计标准技术规
—
8
—范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运营状况进行安全监测综合验证
试运营期少年
试运营期满建设单位应法报相关部门组织轨道交通工
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方投入正式运营运营单位应
投入正式运营三十日前书面告知交通运输部门
第二十三条
轨电车专车道应设置相应专车道标
志标线必路段进行物理隔离公安交通理部门应
设立禁止车辆通行标志标线
公安交通理部门应面交叉路口设置停止线警示标
志轨电车车道线根实际情况设置禁止超高轴载质量
超限车辆驶入轨电车非专车道标志设施相关交通信号
灯应保障面交叉路口交通安全前提轨电车优
先通行求设置
第三节
综合开发
第二十四条
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行性研究阶段市规
划部门会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部门关区 (市)
县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体工程 (盖)周边
土综合利进行研究报市民政府审核确定城市轨道交
通场站综合开发范围
第二十五条
需城市轨道交通场站进行综合开发建
设单位应组织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城市设计
—
9
—规划部门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六条
城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范围应
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度步规划联动供应立体开发
城市规划确定城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范围
法办理偿手续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综合开发
第二十七条
城市规划确定城市轨道交通范围空间
运营单位利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进行综合开发设
置商业民通讯广告等营设施
运营单位事前款规定营项目影响城市轨道交通
运输功公服务功损害社会公利益
第三章
运营理
第节
般规定
第二十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履行列职责
()拟订企业运营服务标准规范建立驾驶调度站
务等岗位服务作业标准车站列车设施设备线路
运营理标准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规范求做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定期运营情
况进行安全评估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处安全运
行状态
—
01
—(三)运营服务标准实时客流需求提供安全序
便捷高效运营服务
(四)定期业员进行安全运营规范服务教育业务
技培训保证行车岗位工作员特种作业员特种
设备操作员岗前考核持证岗
(五)城市轨道交通线路隧道车站站台站厅疏散
通道出入口风亭列车车厢运营场醒目位置设
置导疏散提示警告限制禁止等标志定期进行检
查维护
(六)公布服务承诺保证服务质量保障安全正点运营
实际运营未达承诺水应说明理提出改善措施
(七)做运营数统计分析定期交通运输部门报
送统计数运营信息
(八)法应履行职责
第二十九条
交通运输部门应履行列职责
()制定运营服务标准规范
(二)会公安城市理等部门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客守
(三)运营单位服务质量安全行车车站设施列车
设施站容秩序票务理投诉处理遵章守纪社会评议等
方面进行考核发布运营服务年度评估报告
—
11
—(四)受理社会公众运营服务质量投诉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公安全技术防范
消防安全工作规划理监督工作履行列职责
()运营单位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检
查监督
(二)制定安防技术规范标准
(三)制定公告客禁止携带物品目录
(四)时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违法行
第三十条
运营单位应根城市轨道交通线客出行
规律变化相关公交通运行情况编制运营计划运
营计划调整运营服务水影响应报交通运输部
门审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铁轻轨理范围车站出入口边界
铁轻轨运营单位车站出入口边范围履行环境卫生
理秩序维护义务
铁轻轨车站出入口边外轨电车开放式车站区域
畅通秩序维护工作公安城市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负
责
第三十三条
电力通信供水燃料供应等相关单位应
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电通信水燃料等需
第三十四条
运营单位应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周边适
—
21
—位置设置导标志城市道路交通等公标志组
合设置新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导标志应城市轨道交通
建设工程步实施
第三十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车厢隧道广告设置应
符合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设计方案设置
影响安全服务标志识设施设备检修挤
占疏散通道
广告设施设计材质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广告设
施设置者维护作业影响正常运营
运营单位应定期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第三十六条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范围设置商业设施拍
摄影视资料者事影响行车安全客运服务活动
应符合关规定运营单位意
第二节
客运服务
第三十七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客提供良
车环境履行列义务
()建立公卫生理制度保证空气质量生活饮水
卫生符合国家标准落实卫生理措施保持车站车厢整洁
卫生
(二)国家标准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减轻车辆运行噪
声污染
—
31
—(三)出入口通道障碍设施完畅通引导标志齐
全易识
(四)列车设置老弱病残孕携带婴幼
客专座
(五)维护车站车厢秩序安排工作员巡查时制
止违法违规行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义务
铁轻轨运营单位应合理设置动售票设施工售票
窗口保持售票检票动扶梯车辆通风明等设施完
安排工作员引导客购票车时疏导客流高峰期
增加运营车辆
第三十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列求
客提供信息服务
()通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客提供列车达间隔
安全提示等信息
(二)车站醒目处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刻列车运行状况
提示换指示
(三)车厢醒目处张贴客守
(四)调整首末班车行车时间者延误时通种
信息发布方式告知客
铁轻轨运营单位应车站提供问询服务车站工作
—
41
—员接受客问询时应时准确提供解答
第三十九条
禁止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车厢事列行
()吸烟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
包装物等废弃物
(二)躺卧乞讨收捡废旧物品
(三)踩踏座椅追逐闹弹奏乐器
(四)擅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散发宣传品
者事销售活动
(五)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涂写刻画擅张贴
悬挂物品
(六)车厢进食
(七)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秩序公场容貌环
境卫生行
第四十条
民事行力应陪护进站车
第四十条
禁止客携带物品动物进站车
()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等物品
(二)非法持枪械弹药制器具
(三)易污损严重异味包装易碎尖锐物品
(四)运货推车行车 (含折叠行车)电动行车
(五)导盲犬外动物
—
51
—(六)影响安全运营物品
第四十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实行政府定价
运营单位应市民政府批准票价执行予公布
价格部门应票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
客应遵守列票务规
()持效车票进站车
(二)义务兵革命伤残军伤残民警察盲
二级重度残疾持效证件免费车
(三)名成年客免费携带名身高
13
米
童车携带超名应超数购买成全票
(四)城市轨道交通障运行客权持效车
票求运营单位次购票金额退票款
(五)客应接受运营单位票务稽查票持
效车票车证件者持伪造证件车持单程票
客出站时应车票交
第四十四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完善投诉受理制
度设立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客投诉运营单位客投诉应
受理日起十工作日作出答复投诉答复异议
交通运输部门投诉交通运输部门应受
理客投诉日起十工作日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告知投诉
—
61
—单位发现扰乱城市轨道交通理秩序者影响
运营安全情形应时报警者运营单位举报公安机关
者运营单位应时处理
第三节
应急理
第四十五条
市应急部门负责统筹城市轨道交通应急
理工作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理工
作
市交通运输部门应会相关部门拟定城市轨道交通运
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四十六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行程中发生障影响运行
时运营单位应组织力量时排障恢复运行
延误者中断运行十五分钟运营单位应时
告知客交通运输部门报告暂时法恢复运行
运营单位应组织客疏散换
第四十七条
节假日型群众活动等原造成城市轨道
交通客流量升运营单位应时增加运力
客流量激增危运营安全运营单位应采取客限量
进站时措施确保运营安全采取客限量进站措施然
法保证运营安全时运营单位停止城市轨道交通部分区段
运营报告交通运输部门者交通运输部门意
停止全线运营时社会公告
—
71
—第四十八条
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安全事重
治安公卫生等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运营单位停止线路运营者部分路段运营组织客疏
散交通运输部门报告时公安机关通报时
社会公告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发生突发事件运营单位应应急
处置预案迅速采取效措施防止事态扩时市民政
府相关部门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市交通运输部门等相关部门应根
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电
力通信供水面公交通等相关单位应应急预案
进行应急保障抢险救援快恢复运营
第四章
安全保障
第节
保护区理
第四十九条
列区域铁轻轨控制保护区范围
()车站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五十米
(二)面车站面线路高架车站高架线路结构外边
线外侧三十米
(三)出入口风亭冷塔直升电梯控制中心变
电线缆沟等建 (构)筑物外边线车辆基范围外侧
—
81
—十米
(四)江 (河)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百米
列区域铁轻轨特保护区范围
()车站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五米
(二)面车站面线路高架车站高架线路结构外边
线外侧三米
(三)出入口风亭冷塔直升电梯控制中心变
电线缆沟等建 (构)筑物外边线车辆基范围外侧
五米
(四)江 (河)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五十米
第五十条
列区域轨电车特保护区范围
()面线路轨行区含轨行区方供电接触网范围
(二) 车 站 隧 道 结 构 外 边 线 外 侧 五 米 中 江
(河)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三十米
(三)高架车站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三米
(四)通信基站变电车辆基电缆通道连通车站
通道出入口等建 (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外侧五米
第五十条
质条件者特殊情况需调整城市
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特保护区范围运营单位提出
市规划部门审核报市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事列活动
—
91
—建设施工单位应事先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保护方
案
()修建改建扩建者拆卸建 (构)筑物
(二)建设勘察钻探桩挖掘爆破基加固
顶进灌浆井降水基坑开挖锚杆锚索等
(三)堆土取土面积堆载等量增加者减少面载
荷
(四)修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泄洪排水采石挖砂
井取水等
(五)敷设埋设架设线沟渠线杆隧道者设置
跨线架空作业等
(六)江 (河)隧道段疏浚作业
(七)移动拆者搬迁城市轨道交通设施
(八)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运营安全作业
城市轨道交通特保护区必需市政园林环卫
防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相连接通道工
程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工程已规划批准者现
建 (构)筑物进行改 (扩)建已取许手续建设工程
外进行建设活动
第五十三条
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进行条例第五十二
条规定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规划部门办理规划
—
02
—条件时应书面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意见
第五十四条
事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活动法需
办理行政许建设施工单位应办理许手续时提交城
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保护方案安全保护方案应报受理行政
许部门组织证实施证会应邀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
单位参加
法需办理许手续建设施工单位应安全保
护方案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意见未运营单位意
擅事相关作业活动
运营单位认建设施工活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较风
险建设施工单位应委托具备甲级资质第三方机构进行
安全评估施工前委托具备监测资质第三方机构受影响
区域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监测
第五十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做保护区日常
巡查工作权进入保护区施工现场查发现施工活动危
者危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权求施工单位停止危
害立建设水务城市理等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应
时处置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第二节
规定
第五十六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法承担城
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理体责履行职责
—
12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会公交企业制定城
市轨道交通公交接驳预案报市应急公安建设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备案
(二)设立安全生产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理员
(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应急协调机
制定期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应急演练
(四)建立完善安全监测应急系统配置建设运营应
急救援基配备安全设施设备
(五)完善风险评估制度事预防报告处理制度
(六)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第五十七条
铁轻轨运营单位应法进站客物
品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时应遵守列规定
()佩戴工作证件
(二)文明礼貌尊重受检查保护受检查隐私
(三)符合国家标准检测合格设施设备执行安
全检查操作规程
(四)损坏受检查携带物品
客拒绝接受安全检查工作员权拒绝进站车
铁轻轨运营单位实施安全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
员者违法携带违禁物品制物品应立报告公安机
关
—
22
—第五十八条
禁止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范围事列行
()擅进入轨道隧道者禁止进入标志区域
(二)非法拦截列车者阻碍列车正常运行强拉敲站
台门车门强行列车运行动扶梯者活动台逆
行走长时间逗留堵塞通道
(三)攀爬者跨越围墙栅栏闸机站台门等设施
(四)擅操作警示标志钮开关等装置非紧急情
况动紧急装置
(五)擅移动遮盖者污损警示标志导标志测量
设施安全防护设备
(六)轨道放置丢弃障碍物列车工程车轨道
风亭风井接触网等设施投掷物品
(七)意干扰城市轨道交通专通讯频率
(八)城市轨道交通出入口风亭风井冷塔外侧五
十米高架线路桥空间放置毒害易燃易爆等物
品
(九)城市轨道交通面线路高架线路弯道侧修建妨
碍行车瞭建 (构)筑物者种植妨碍行车瞭树木
(十)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行安全行
第五十九条
禁止车辆擅进入轨电车专车道禁
—
32
—止非机动车行进入轨电车专车道禁入区域
轨电车非专车道轨电车享优先通行权利
车辆行驶时妨碍轨电车正常通行停放者时停
车
第六十条
轨电车道路行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
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驶速度超城市轨道交通
限速求非专车道行驶时超道路限制高时
速
轨电车驾驶应培训资质机构参加培训考试
合格公安交通理部门发轨电车驾驶证
第六十条
公安交通理部门应轨电车运营单位建
立交通事快速处置机制轨电车运行中发生障者事
时公安交通理部门运营单位应迅速处理相关机动车
非机动车行应积极配合
轨电车发生交通事造成员伤亡运营单位应立
抢救受伤员拨急救电话迅速报警未造成员伤亡车
辆行驶事双方应记录事现场状况事社会车辆
应立撤离轨电车车道
第五章
法律责
第六十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违反条例规定
列第八项规定情形市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
—
42
—正予警告处五千元二万元罚款列第九
十三项规定情形市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予
警告处千元三千元罚款造成严重果法
追究相关责责
()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者未定期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应急演练
(二)未建立驾驶调度站务等岗位服务作业标准
车站列车设施设备线路运营理标准
(三)未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者未规定安全生产
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四)未业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者行车岗
位工作员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员证岗
(五)未规定设置配置类标志器材设备者未
定期检查维护标志器材设施设备
(六)发生运行障暂时法恢复运行未组织客疏散
换
(七)客流量激增危运营安全情况未采取
限制客流量时措施
(八)停止运营未时交通运输部门报告社会
公告
(九)未车站醒目处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刻换指示
—
52
—(十)调整首末班车行车时间者延误未时告知
客
(十)未建立投诉受理制度者未法处理客投诉
(十二)市交通运输部门查证确属运营单位责
客投诉百万客次超五次
(十三)未遵守运营服务规范承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第六十三条
客列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
单位列规定处理
()违反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责令
改正拒改正处五十元二百元罚款
(二)违反条例第四十条第三五项规定拒绝
车已车责令车处五十元二百元罚
款
客违反条例第四十条第项者第二项规定公
安机关法处理
第六十四条
客超程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
超程部分补收票款
客票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出 (闸)站
线网单程高票价收取票款列情形轨道交通运
营单位处百元二百元罚款
()车证件车
—
62
—(二)持伪造证件车者采方式逃票
第六十五条
建设施工单位未许擅城市轨道交
通保护区范围事建设施工活动城乡规划建设国土
资源等关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处理
建设施工单位违反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者第三款规
定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关部门责令改正处
三万元十万元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危害城市轨道交
通安全运营单位权行进行劝阻制止造成损失
法承担赔偿责违反治安理公安机关予处
罚
第六十七条
行政理部门工作员玩忽职守滥职
权徇私舞弊单位者级部门法追究行政
责
第六十八条
违反条例行法律法规已处罚规
定规定
第六章
附
第六十九条
条例列语含义
()铁指适面者高架全封闭线路
运行运量者高运量城市轨道交通方式
(二)轻轨指适高架面者全封闭者
—
72
—部分封闭线路运行中运量城市轨道交通方式
(三)轨电车指适面 (独立路权)街面混行
者高架中低运量城市轨道交通方式
(四)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指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正
常安全运营设置路基轨道隧道高架道路 (含桥梁)
车站 (含出入口通道)通风亭冷塔车辆车站设施
车辆基控制中心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系统等设
施
(五)轨电车车道包括专车道非专车道轨电
车专车道指敷设固定轨道路缘石隔离栏者标
志标线等轨电车车辆行隔离准许轨电车通
行车道轨电车非专车道指敷设固定轨道供轨
电车通行车辆行通行车道
第七十条
条例
201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2010
年
9
月
20
日起施行 成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理办法时废止
成市常委会办公厅
2017
年
4
月
11
日印发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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