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政府会计准第 5 号——公基础设施
第章 总
第条 规范公基础设施确认计量相关信
息披露根政府会计准——基准制定
准
第二条 准称公基础设施指政府会计体
满足社会公需求控制时具特征形
资产:
()形资产系统网络组成部分
(二)具特定途
(三)般移动
公基础设施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
桥梁隧道公交场站路灯广场公园绿室外公
健身器材环卫排水供水供电供气供热
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系统等)交通基础设施(公路
航道港口等)水利基础设施(坝堤防水闸
泵站渠道等)公基础设施 2
第三条 列项适相关政府会计准:
()独立公基础设施构成公基础设施
缺少组成部分理维护房屋建筑物设备车
辆等适政府会计准第 3 号——固定资产
(二)属文物文化资产公基础设施适相
关政府会计准
(三)采政府社会资合作模式( PPP 模式)形
成公基础设施确认初始计量适相关政府
会计准
第二章 公基础设施确认
第四条 通常情况符合准第五条规定公基
础设施应规定负理维护职责政府会计
体予确认
政府会计体理维护公基础设施应
该资产负理维护职责者承担续支
出责政府会计体予确认
分组成部分政府会计体分理维护
公基础设施应政府会计体分负责3
理维护公基础设施相应部分予确认
负理维护公基础设施职责政府会计体通
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企业会计体代理维护
公基础设施该公基础设施应委托方予确认
第五条 公基础设施时满足列条件应予
确认:
()该公基础设施相关服务潜力实现
者济利益流入政府会计体
(二)该公基础设施成者价值够计量
第六条 通常情况建外购公基础设施
政府会计体应该项公基础设施验收合格交付
时确认偿调入接受捐赠公基础设施政
府会计体应开始承担该项公基础设施理维护职
责时确认
第七条 政府会计体应根公基础设施提供公
产品服务性质功特征进行分类确认
公基础设施组成部分具年限者
方式提供公产品服务适折旧率折旧方
法分确定原价应分组成部分确4
认该类公基础设施单项公基础设施
第八条 政府会计体购建公基础设施时够分
清购建成中构筑物部分土权部分应
中构筑物部分土权部分分确认公基础
设施分清购建成中构筑物部分土权部
分应整体确认公基础设施
第九条 公基础设施程中发生续支出
符合准第五条规定确认条件应计入公基础
设施成符合准第五条规定确认条件应
发生时计入期费
通常情况增加公基础设施效延长
年限发生改建扩建等续支出应计入公
基础设施成维护公基础设施正常发生
日常维修养护等续支出应计入期费
第三章 公基础设施初始计量
第十条 公基础设施取时应成进行初始
计量
第十条 政府会计体行建造公基础设施5
成包括完成批准建设容发生全部必支出包
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摊投资支出
投资支出
原公基础设施基础进行改建扩建等建造活
动公基础设施成原公基础设施账面价
值加改建扩建等建造活动发生支出扣公基
础设施换部分账面价值金额确定
建造公基础设施入专门款利息属建
设期间发生计入该公基础设施建工程成属
建设期间发生计入期费
已交付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公基础设施
应估计价值入账办理竣工决算实际成
调整原暂估价值
第十二条 政府会计体接受会计体偿调入
公基础设施成该项公基础设施调出方
账面价值加属调入方相关费确定
第十三条 政府会计体接受捐赠公基础设施
成关注明金额加相关费确定没相
关供取规定资产评估成6
评估价值加相关费确定没相关供取
未资产评估成类类似资产市场价格
加相关费确定
受赠系旧公基础设施确定初始入账成
时应考虑该项资产新旧程度
第十四条 政府会计体外购公基础设施成
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公基础设施交付前
发生属该项资产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
业员服务费等
第十五条 包括组成部分公基础设施
总成没单项组成部分成政府会计体
单项组成部分类类似资产成市场价格
例总成进行分配分确定公基础设施中单项
组成部分成
第四章 公基础设施续计量
第节 公基础设施折旧摊销
第十六条 政府会计体应公基础设施计提折旧
政府会计体持续进行良维护性永久7
维持公基础设施确认公基础设施单独计价入
账土权外
公基础设施应计提折旧总额成计提公
基础设施折旧时考虑预计净残值
政府会计体应暂估入账公基础设施计提折
旧实际成确定需调整原已计提折旧额
第十七条 政府会计体应根公基础设施性质
情况合理确定公基础设施折旧年限
政府会计体确定公基础设施折旧年限应考虑
列素:
()设计年限设计基准期
(二)预计实现服务潜力提供济利益期限
(三)预计形损耗形损耗
(四)法律者类似规定资产限制
公基础设施折旧年限确定意变更
符合准第二十条规定外
政府会计体接受偿调入捐赠公基础设
施应考虑该项资产新旧程度尚年
限计提折旧 8
第十八条 政府会计体般应采年限均法者
工作量法计提公基础设施折旧
确定公基础设施折旧方法时应考虑公
基础设施相关服务潜力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
公基础设施折旧方法确定意变更
第十九条 公基础设施应月计提折旧计入
期费月增加公基础设施月开始计提折旧
月减少公基础设施月计提折旧
第二十条 处改建扩建等建造活动期间公基础
设施应暂停计提折旧
改建扩建等原延长公基础设施年限
应重新确定公基础设施成重新确定折
旧年限计算折旧额需调整原已计提折旧额
第二十条 公基础设施提足折旧否继续
均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公基础设施
继续应继续规范实物理
提前报废公基础设施补提折旧
第二十二条 确认公基础设施单独计价入账
土权政府会计体应政府会计准第 49
号——形资产相关规定进行摊销
第二节 公基础设施处置
第二十三条 政府会计体规定报批准偿调出
外捐赠公基础设施应公基础设施账面价
值予转销偿调出外捐赠中发生属调出方
捐出方相关费应计入期费
第二十四条 公基础设施报废遭受重毁损政
府会计体应报批准公基础设施账面价值予
转销报废毁损程中取残值变价收入扣
相关费差额规定做应缴款项处理(差额净收益
时)计入期费(差额净损失时)
第五章 公基础设施披露
第二十五条 政府会计体应附注中披露公基
础设施关列信息:
()公基础设施分类折旧方法
(二)类公基础设施折旧年限确定
(三)类公基础设施账面余额累计折旧额(10
摊销额)账面价值期初期末数期变动情况
(四)类公基础设施实物量
(五)公基础设施建工程期初期末金额
增减变动情况
(六)确认公基础设施单独计价入账土
权账面余额累计摊销额变动情况
(七)已提足折旧继续公基础设施名称
数量等情况
(八)暂估入账公基础设施账面价值变动情况
(九)偿调入接受捐赠公基础设施名称数
量等情况(包括未准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计
量确认入账公基础设施具体情况)
(十)公基础设施外捐赠偿调出报废重
毁损等处置情况
(十)公基础设施年度维护费续支出
情况
第六章 附
第二十六条 应确认公基础设施已确认11
固定资产资产政府会计体应准首次执行
日该资产账面价值重分类公基础设施
第二十七条 应确认尚未入账存量公基础
设施政府会计体应准首次执行日原
确定初始入账成:
()取相关原始成关原
始注明金额减应计提累计折旧金额确定
(二)没相关供取规定资产评
估成评估价值确定
(三)没相关供取未资产评估
成重置成确定
准首次执行日政府会计体应存量公
基础设施首次执行日确定成剩余折旧年限
计提折旧
第二十八条 准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香当网》用户分享的内容,不代表《香当网》观点或立场,请自行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该内容是文档的文本内容,更好的格式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