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税收理论与实务第三章
消 费 税
- 2. 消 费 税是流转税的一种,与增值税并称为“两税”。
属于中央税,由国税局负责征管。
本章内容:
一、消费税的特点
二、消费税的基本要素
三、消费税的计算
四、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 3. 消费税是对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特定消费品所课征的税收。
消费税一般也可称为货物税(excise tax),
与其他的流转税相比,有如下主要特点:一、消费税的特点
- 4. 调节收入和引导消费方向的功能强,具有“寓禁于征”的作用。
在生产环节单环节征收
征税对象与增值税重叠
实行价内征收,避免与增值税混淆。
消费税税额是增值税税基的一部分。
消费税实行差别税率,一目一率。 一、消费税的特点
- 5. 本部分将介绍:
㈠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㈡消费税的纳税人
㈢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㈣消费税的减免 二、消费税的基本要素
- 6.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应税消费品”。
应税消费品包括:
有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和酒精、鞭炮、焰火等。
非生活必需品、奢侈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等。
高能耗及高档次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不可再生的资源性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消费税税目共有11个。二、消费税的基本要素 ㈠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 7. 纳税义务人为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委托加工的纳税人为委托方,但由受托方代扣代缴。
消费税的纳税人并不是税负承担人。二、消费税的基本要素 ㈡消费税的纳税人
- 8. 消费税的税目按不同的消费产品划分,共设置了11个税目,13个子目。
税率在税目的基础上,采用“一目一率”的方法,设置了14档不同的税率或税额。二、消费税的基本要素 ㈢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 9. 二、消费税的基本要素 ㈢消费税的税目税率税率分为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比例和定额相结合的复合税率三种类型。
对卷烟首先征收一道从量定额税,单位税额为每大箱(5万支)150元(0.6元/条);然后按照调拨价格再从价征税:每条(200支)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下的卷烟(不含50元),税率30%;50元(含50元)以上的和进口卷烟,税率45%。
对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按出厂价依25%和15%的税率从价征收消费税后,再对每斤白酒按0.5元从量征税。
对啤酒按出厂价格划分两档定额税率:每吨出厂价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上的,250元/吨;每吨出厂价在3000元以下的,220元/吨。
其余的税率参见课本税率表。
- 10. 设计税率的原则
体现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
正确引导消费方向
能够适应消费者的支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要有一定的财政意义;
兼顾应税消费品改革前的税负。
只分品种,不分进口和国产,公平竞争。二、消费税的基本要素 ㈢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 11. 兼营不同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二、消费税的基本要素 ㈢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 12. 只限于对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税。
在境内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一律不减免消费税。
由生产企业直接出口的,可在生产环节直接免税。
由外贸企业出口或代理出口时,退税。
应退税额=购进价(或量)
×税率(或单位税额)二、消费税的基本要素 ㈣消费税的减免
- 13. ㈠应纳税额的从价定率计算
㈡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㈢应纳税额的从量定额计算
㈣消费税计算的特别规定 三、消费税的计算
- 14. 从价定率计算的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品的应税销售额,适用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税率三、消费税的计算 ㈠应纳税额的从价定率计算
- 15. 1.应税销售额的组成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增值税款。
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规定:
甲类卷烟和粮食白酒,由国税总局核定。
其他的由国税总局所属税务分局核定。
进口应税消费品,由海关核定。三、消费税的计算 ㈡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 16. 2.几种特殊情况销售额的确定:
价款和增值税款合并收取时应进行换算。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三、消费税的计算 ㈡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 17. 2.几种特殊情况销售额的确定
自产自用时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
无同类消费品时,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成本+利润
组成计税价格=────────
1-消费税税率
三、消费税的计算 ㈡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 18. 2.几种特殊情况销售额的确定
委托加工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按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
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采用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
组成计税价格=─────────
1-消费税税率
三、消费税的计算 ㈡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 19. 2.几种特殊情况销售额的确定
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组成计税价格=──────────
1-消费税税率
三、消费税的计算 ㈡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 20. 2.几种特殊情况销售额的确定
有包装物时的应税销售额确定
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收取押金时,押金不并入销售额。但对因逾期不再退还的和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
三、消费税的计算 ㈡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 21. 三、消费税的计算 ㈡应税销售额的确定2.几种特殊情况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
- 22. 例:某酿酒厂为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销售自产的粮食白酒一批,普通发票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2720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的征收率为6%,消费税率为25%。计算该企业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解: 应税销售额=12720÷(1+6%)
=12000元
应纳消费税额=12000×25%=3000元
应纳增值税额=12000×6%=720元三、消费税的计算 ㈡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 23. 三、消费税的计算 ㈡应税销售额的确定例:某公司今年1月进口珠宝首饰一批,到岸价格为18万美元,关税税率为40%,增值税税率为17%,进关当天就结算付款,该日汇率为1:8.50,计算该公司应纳消费税。
解:查得珠宝首饰的适用税率为10%,
组成计税价格
=(18×8.5+18×40%×8.5)÷(1-10%)
=214.2÷90%=238万元
应纳税额=238×10%=23.8万元
- 24. 从量定额计算时的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品的应税销售量,适用定额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量×单位税额
三、消费税的计算 ㈢应纳税额的从量定额计算
- 25. 应税销售量的确定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的,为移送使用数量;
委托加工的,为纳税人收回的数量;
进口的,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三、消费税的计算 ㈢应纳税额的从量定额计算
- 26. 应税消费品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
啤酒: 1吨=988升;
黄酒: 1吨=962升;
汽油: 1吨=1388升;
柴油: 1吨=1176升。三、消费税的计算 ㈢应纳税额的从量定额计算
- 27. 三、消费税的计算 ㈣消费税计算的特别规定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计税方法
用外购已税消费品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税时可以扣除原料已纳税额。
原料已纳税额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
应纳消费税=销售额 × 适用税率
-当期领用原料已纳税
- 28. 三、消费税的计算 ㈣消费税计算的特别规定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计税方法
这类应税消费品是指:
以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以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以已税护肤护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
以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以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原来规定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可以抵扣税额的政策现已取消。
- 29.
2. 自产自销应税消费品
视同独立核算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3.将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等方面
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
三、消费税的计算 ㈣消费税计算的特别规定
- 30. 三、消费税的计算举例例:某精细化工企业以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高档化妆品。某年9月初库存外购化妆品买价40 000元,当月购进30 000元,月底库存20 000元。当期销售高档化妆品90 000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求该企业应纳消费税。
解:生产领用化妆品数额=40 000+30 000
-20 000=50 000(元)
应纳消费税=90 000×30%-50 000×30%
=12 000(元)
- 31. 四、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理论上说,消费税最终由消费者负担。
本部分内容包括:
㈠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㈡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㈢消费税的缴纳
- 32. 四、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㈠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销售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在移送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进口应税消费品,在报关进口时纳税。
- 33. 四、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㈡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随结算方式不同而不同:
销售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同增值税的规定。
赊销和分期收款,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预收货款,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其他结算方式,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 34. 四、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㈡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进口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报关进口的当天。
- 35. 四、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㈢消费税的缴纳1.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销售或自产自用,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税款;
进口,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 36. 四、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㈢消费税的缴纳2.消费税的纳税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
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其他纳税期限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 37. 四、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㈢消费税的缴纳3.消费税税款的缴纳方法
由主管税务机关在以下方法中核定一种。
纳税人按期向税务机关填报纳税申报表,并填写纳税缴款书,向所在地代理金库的银行缴纳税款。
纳税人按期向税务机关填报纳税申报表,由税务机关审核后填发缴款书,按期缴纳。
对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业户,税务机关可根据其产销情况,按季或按年核定其纳税额,分月缴纳。
- 38. 税收理论与实务下一章:
营 业 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