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务院令第494号 中华民国船员条例已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现予公布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四月十四日
船员注册职
1 船员定义
指条例规定船员注册取船员服务簿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
2 申请船员注册条件
()年满18周岁(船实见员年满16周岁)超60周岁
(二)符合船员健康求
(三)船员基安全培训海事理机构考试合格
3 船员注册注销
根船员条例第八条规定:
船员列情形海事理机构应注销船员注册予公告:
()死亡者宣告失踪
(二)丧失民事行力
(三)法吊销船员服务簿
(四)申请注销注册
4 适证书取
根船员条例第九条规定:
参加航行轮机值班船员应条例规定取相应船员适证书
申请船员适证书应具备列条件:
()已取船员服务簿
(二)符合船员职岗位健康求
(三)相应船员适培训特殊培训
(四)具备相应船员职资历职表现安全记录良
船员职责
第五十六条
违反条例规定船员船工作期间未携带条例规定效证件海事理机构责令改正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条例规定船员列情形海事理机构处罚款情节严重予暂扣船员服务簿船员适证书6月2年直吊销船员服务簿船员适证书处罚:
()未遵守值班规定擅离开工作岗位
(二)未水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操控制理船舶
(三)发现者发生险情事保安事件者影响航行安全情况未时报告
(四)未实填写者记载关船舶法定文书
(五)隐匿篡改者销毁关船舶法定证书文书
(六)法履行救助义务者肇事逃逸
(七)利船舶私载旅客货物者携带违禁物品
第五十八条
违反条例规定船长列情形海事理机构处罚款情节严重予暂扣船员适证书6月2年直吊销船员适证书处罚:
()未保证船舶船员携带符合法定求证书文书关航行资料
(二)未保证船舶船员开航时处适航适状态者未规定保障船舶低安全配员者未保证船舶正常值班
(三)未船员服务簿实记载船员服务资历职表现
(四)船舶进港出港泊离泊通交通密集区危险航区等区域者遇恶劣天气海况者发生水交通事船舶污染事船舶保安事件紧急情况时未驾驶台值班
(五)弃船者撤离船舶时未离船
第五十九条
船员适证书吊销吊销日起2年申请船员适证书
第六十条
违反条例规定船员单位船舶列行海事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15万元罚款:
()招未条例规定取相应效证件员船工作
(二)中国籍船舶擅招外国籍船员担船长者高级船员
(三)船员船舶生活工作场符合国家船舶检验规范中关船员生活环境作业安全防护求
(四)履行遣返义务
(五)船员船工作期间患病者受伤未时予救治
第六十八条
违反条例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法追究刑事责
海事理机构职责
第六十七条
海事理机构工作员列情形法予处分:
()违反规定签发船员服务簿船员适证书中华民国海员证者违反规定批准船员培训机构船员服务机构事相关活动
(二)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三)法实施行政强制者行政处罚
(四)滥职权玩忽职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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