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条 进步加强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中华民国行政诉讼法中华民国行政复议法中华民国行政监察法X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X省行政执法错案责追究办法(2001年省政府令第12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县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 办法适县乡镇(街区)县直部门法律法规授权者委托具理公事务职组织(统称行政机关)工作员意重失致行政案件败诉责追究
第三条 行政败诉案件责追究坚持实事求错必究权责致惩教结合原
第四条 办法称行政案件败诉责包括行政诉讼案件败诉责行政复议案件违法责
行政诉讼案件败诉责指行政机关工作员意重失违法明显履行法定职责民法院作出撤销变更者确认违法责令限期履行等判决相关责员应承担相应责
行政复议案件违法责指行政机关工作员意重失违法明显履行职权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撤销变更者确认违法责令限期履行等决定相关责员应承担相应责
第五条 属列情形应认定败诉案件:
()民法院者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撤销变更者确认违法责令限期履行等判决决定
(二)民法院者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行政机关返财产解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者赔偿
(三)行政机关工作员违法行职权侵犯公民法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受害求赔偿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时提出赔偿申请法确认行政机关应予赔偿
(四)法认定败诉案件
第六条 行政机关责追究权机关实施员责追究行政机关员理权限实施
县监察机关事部门事理权限根行政机关县法制办移送行政败诉案件中相关责员错予关员处分
县政府法制办认需进行责追究权机关提出建议该机关应相关规定处理
相关单位败诉责追究工作应予配合
第七条 行政案件败诉责追究象行政败诉案件中涉诉(申请复议)单位相关工作员
县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行具体履行职责政府职部门作涉诉(申请复议)单位法承担行政案件败诉责
垂直理部门追究行政败诉责应级部门通报提出处理建议
第八条 受委托行职权受委托行政机关员错追究受委托行政机关员责委托机关没错承担次责委托机关错受委托机关委托机关指示行职权委托机关承担全部责
第九条 行政行列情形导致行政案件败诉相关员实施责追究:
()事实清证足
(二)超越者滥法定职权
(三)违反法定程序
(四)适明显错误
(五)明显
(六)正理履行者拒绝推诿履行法定职责
(七)未法定期限者准许延期期限履行答辩举证义务
(八)违法行导致败诉
发生行政败诉案件影响恶劣果严重员实施责追究外应权机关该行政机关实施责追究
第十条 行政案件败诉责列规定划分:
()直接承办员履行职责程中身存意重失致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认定败诉案件承担全部责
(二)行政机关负责审核批准作出行政行认定败诉案件直接负责员行政机关负责承担责直接承办员承担次责直接承办员意隐瞒者提供案情失实直接负责员行政机关负责失实案情进行审核批准造成案件败诉直接承办员承担责直接负责员行政机关负责承担次责
(三)直接负责员行政机关负责指者授意行政执法员隐匿证更改案件事实者违法办案导致行政案件败诉直接负责员行政机关负责承担责直接承办员承担次责
(四)行政机关集体讨决定作出行政行认定败诉案件行政首长承担责员承担次责时追究单位责坚持正确意见未采纳员承担责
(五)作导致行政案件败诉根法定职责作原确定相关员责
第十条 行政败诉案件问责方式包括:
()责令书面检查
(二)批评通报批评
(三)责令公开道歉
(四)告诫诫勉谈话
(五)暂扣缴销行政执法证件
(六)调离岗位
(七)停职检查
(八)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九)解聘辞退
(十)国家省规定方式
种问责方式根情节轻重单独合第项第十项适责员问责情形第项第三项适行政机关问责情形
第十二条 行政败诉案件责员列情形应重加重追究败诉责:
()年种违法行发生三次未落实法律监督意见书
(二)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失职渎职
(三)转移销毁关证弄虚作假方法阻碍干扰行政败诉责调查追究
(四)击报复威胁陷害行政败诉案件事证明关员
(五)行政败诉造成严重济损失恶劣影响
(六)应重加重追究责情形
第十三条 行政败诉案件责员列情形轻减轻责:
()动发现行政案件错误时纠正效避免损失者挽回影响
(二)抗力危害果加重
(三)轻减轻追究责情形
第十四条 行政败诉案件责员列情形免予追究责:
()行政行错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果者损害影响较
(二)行政相弄虚作假行政机关工作员审慎审查未发现作出错误判断
(三)执行级行政机关决定命令导致败诉
(四)法律具体适理解致导致败诉
(五)已合理审查义务第三方鉴定等前置行错误直接导致行政案件败诉
(六)抗力紧急避险等素导致行政机关工作员法正常履行职责
(七)免予追究责情形
第十五条 建立行政案件统计报告制度行政案件败诉分析报告制度乡镇(街区)县直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委托具理公事务职组织半年(年6月30日12月10日前)应机关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案号案结果等情况统计报告形式报县政府法制办
行政案件败诉行政机关应收关法律文书日起10日县政府法制办报送备案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县法制办收备案材料5日出具法律监督意见书相关行政机关收法律监督意见书60日根存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文书进行整改整改10日整改情况行政案件败诉分析报告形式县政府法制办报送备案行政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应包括案件基情况败诉原存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容
行政机关应行政败诉案件分析报告时报送县监察事部门
第十六条 行政机关认需追究相关员责列规定执行
()收法律监督意见书60日作出处理决定时间规定规定
(二)处理决定发5日处理决定书报送县法制办监察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县监察部门法制办认行政机关应实施责追究未实施者实施责追究明显应关规定予监督纠正
第十八条 县政府法制办应建立法院案件信息互通机制半年法院核实行政机关案件败诉情况行政机关报送行政案件败诉情况进行核登记
第十九条 相关责员处理决定服关规定申请复核者申诉
第二十条 调查行政败诉案件责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工作员作出行政行程中存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等行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办法关规定备案追究单位工作员败诉责该单位相关责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第二十二条 办法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办法公布日起施行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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