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篇:文:合纠纷仲裁
合纠纷仲裁
合纠纷仲裁中正确适法律确保仲裁质量关键仲裁机构处理纠纷等体事间发生合纠纷仲裁实践中适法律问题存着认识分歧
关确认合效力
1确认合效力仲裁庭法定职权职责国仲裁法第10条第2款规定:仲裁庭权确认合效力仲裁合纠纷首先解决问题确认合效力仲裁庭审查合否已成立已成立合效合效合效合否已生效效合效合处理原法律果审查确认合效该合约定合事权利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处理间纠纷应合约定权利义务基础确认合效该合订立时候起没法律约束力处理事间纠纷应该效合判断非责应根具体情况法律行政法规关效合规定处理效合违法性效合然效须事张效仲裁庭应动审查合效力法确认合效变更者撤销合必须事方提出张请求民法院者仲裁机构变更者撤销事请求变更民法院者仲裁机构撤销
2关合生效法律适合法第44条规定:法成立合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规定
合法区分合成立合生效概念述合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合批准登记日起生效然没问题规定合应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未明确规定生效件法律效果明确问题高民法院关适中华民国合法干问题解释()第9条作规定:合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应办理批准手续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审法庭辩终结前事未办理批准手续者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民法院应认定该合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应办理登记手续未规定登记生效事未办理登记手续影响合效力合标物权物权转移
3关合效法律适国合法明确具体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性规定意性规定分关系国家利益社会秩序
济秩序市场交易安全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设强制性规定关系事利益事项法律法规设意性规定允许事愿原协商决定强制性法律规范分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必须履行定行法律规定法律表述常必须应禁止性规范事某种行规定法律表述常禁止
值注意市场济求鼓励交易合效实现事交易目法律应轻易否定事间订立合效力基样立法背景国合法合效认定作出较严格规定效合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指违反方性法规规章强制性规定仲裁庭确认合效应法律行政法规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二关违约责认定
1违约责责原违约责责原合法确立严格责原违约责认定严格责原应考虑违约结果否违约方行造成考虑违约方失然果证明违约行违约果间果关系者违约方具备免责事承担者部分全部免责错责原证明违约行错情况意失情况承担违约责注意合法某合违约特殊情况采错责原作严格责原例外者补充规定
2关违约金定金条款否时适国合法第116条规定:事约定违约金约定定金方违约时方选择适违约金者定金条款违约金定金否时适国学界见解定金违约金否罚合解释问题探究定金违约金性质予决定外考虑国合法违约金基作赔偿损失额预定存定金违约金罚导致数额合理高时减少罚数额
3关违约金损害赔偿损害赔偿违约种重救济方法国合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事方履行合义务者履行合义务符合约定方造成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违约造成损失包括合履行获利益超违反合方订立合时预见者应预见违反合造成损失违约金作种违约补救方式违约金性质体现赔偿性情况违约金视损害赔偿额预定种违约金旨补偿债权违约造成实际损失代损害赔偿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债权行求承担损害赔偿责合法突出违约金赔偿性着损害赔偿着特点违约金支付避免损害赔偿方式适中常常遇遵守合方事计算损失范围举证方面困难
合纠纷仲裁中正确适法律确保合纠纷正确处理
第二篇:合纠纷仲裁通知书
合纠纷仲裁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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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纠纷仲裁通知书│合纠纷仲裁通知书┃
┃存根│第号┃
┃第号│________:┃
┠─────────┤定___年__月__日__单位___┃
┃通知│签订合字第__号_____合纠纷案件进行仲┃
┃单位│裁请接通知___月___日__时前持┃
┠─────────┤____号合关材料通知书准时参加仲┃
┃事│裁逾期撤销仲裁申请进行缺席仲裁┃
┠─────────┤┃
┃时间│┃
┠─────────┤┃
┃办│┃
┠─────────┤┃
┃负责│仲裁机关(盖章)┃
┠─────────┤┃
┃备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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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理局
颁布日期:1986
第三篇:济合纠纷仲裁申请书
济合纠纷仲裁申请书
济合纠纷仲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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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 │名称││ │名称│┃
┃ 诉 ├──────┼──────┤ 诉 ├──────┼─────┨
┃ 方 │址││ 方 │址│┃
┠───┼──────┼──────┼───┼──────┼─────┨
┃ 代 │姓名││ 代 │姓名│┃
┃ 表 ├──────┼──────┤ 表 ├──────┼─────┨
┃ │职务││ │职务│┃
┠───┴──────┼──────┼───┴──────┼─────┨
┃合名称编号││签订日期│┃
┠──────────┼──────┼──────────┼─────┨
┃鉴证编号││鉴证机关│┃
┠──────────┼──────┴──────────┴─────┨
┃否调解│┃
┠──────────┴───────────────────────┨
┃纠纷原:┃
┃┃
┠──────────────────────────────────┨
┃申诉理求:┃
┃┃
┠──────────────────────────────────┨
┃证证姓名住址:原诉方:(盖章)┃
┃┃
┃年 月日 ┃
┠────┬────────────┬────┬───────────┨
┃仲裁机关││仲裁机关│┃
┃收申请││受理│(盖章)┃
┃时间收││案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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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理局
颁布日期:1986
第四篇:济合纠纷仲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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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名称│││名称│┃
┃┃
┃年月日┃
┠────┬────────────┬────┬───────────┨
┃仲裁机关││仲裁机关│┃
┃收申请││受理│(盖章)┃
┃时间收││案意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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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理局
颁布日期:1986
第五篇:济合纠纷仲裁申请书
济合纠纷仲裁申请书
更法律文书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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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 │ 名 称││ │ 名 称│┃┃ 诉 ├──────┼──────┤ 诉 ├──────┼─────┨┃ 方 │ 址││ 方 │ 址│┃┠───┼──────┼──────┼───┼──────┼─────┨┃ 代 │ 姓 名││ 代 │ 姓 名│┃┃ 表 ├──────┼──────┤ 表 ├──────┼─────┨┃ │ 职 务││ │ 职 务│┃┠───┴──────┼──────┼───┴──────┼─────┨┃ 合名称编号││ 签订日期│┃┠──────────┼──────┼──────────┼─────┨┃ 鉴 证 编 号││ 鉴证机关│┃
┠──────────┼──────┴──────────┴─────┨┃ 否调解│┃┠──────────┴───────────────────────┨┃纠纷原:┃┃┃┠──────────────────────────────────┨┃申诉理求:┃┃┃┠──────────────────────────────────┨┃证证姓名住址: 原诉方: (盖章)┃┃┃┃年 月日 ┃┠────┬────────────┬────┬───────────┨┃仲裁机关││仲裁机关│┃┃收申请││受理│(盖章)┃┃时间收││案意见│┃┃│││年月日 ┃┗━━━━┷━━━━━━━━━━━━┷━━━━┷━━━━━━━━━━━┛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理局
颁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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