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1995]19号
市县治县民政府省府直属关单位:
现广东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 东 省 民 政 府
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广东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
第章 总
第条 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中华民国劳动法中华民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简称条例)结合省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 办法适省境类企业职工间发生劳动争议
第三条 办法称职工指法律法规规定法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劳动者
第四条 办法适企业职工间发生列劳动争议:
() 企业开名辞退职工职工辞职动离职发生争议
(二) 执行国家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争议
(三) 履行劳动合发生争议(包括执行变更解终止劳动合发生争议)
(四) 法律法规办法规定应处理劳动争议
(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员会)认应受理劳动争议
第五条 处理劳动争议事实法律准绳
法律法规规章企业法制订关规定企业职工法订立劳动合处理劳动争议
第六条 处理劳动争议应遵循列原:
() 着重调解时处理
(二) 查清事实基础法处理:
(三) 事适法律律等
第七条 职工数30集体劳动争议某数少影响集体劳动争议应劳动部颁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简称办案规)关特案件审理规定办理
第二章 事
第八条 企业职工劳动争议案件事
确定企业方事应遵循原:
() 履行劳动合发生争议劳动合签字盖章单位作劳动争议企业方事
(二) 开名辞退职工发生争议作出开名辞退职工决定单位作劳动争议企业方事
(三) 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发生争议具体实施企业作劳动争议方事
第九条 事申请仲裁应符合列条件:
() 属办法规定受理范围劳动争议
(二) 案直接关系
(三) 明确诉方具体申请求事实根
(四) 规定申请时效
(五) 属仲裁委员会辖范围
第十条 事基权利
() 申诉答辩申辩
(二) 申请回避
(三) 变更撤销申诉答解回避请求
(四) 委托代申诉答辩
(五) 服仲裁裁决规定时限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事基义务:
() 法参加仲裁活动
(二) 遵守仲裁庭纪律仲裁程序
(三) 实提供证陈述案情
(四) 规定缴纳仲裁费
(五) 执行已生效调解裁决决定
(六) 激化矛盾行
(七) 规避法律法规规章行
第十二条 事委托两名律师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参加仲裁活动必须仲裁委员会提交委托签名盖章委托书 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权限
民事行力限制行力职工监护法定代理死亡职工利害关系明确没法定代理仲裁委员会指定代理
第十三条 发生劳动争议职工方三基事实申请仲裁理相应仲裁委员会提交全部争议职工签名授权书推举三名代表代理参加仲裁活动代表意见致时少数服数原确定
第三章 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 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简称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工会代表组成调解委员会工会代表担办事机构设企业工会委员会
没成立工会组织企业调解委员会设立组成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协商决定
企业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企业发生劳动争议
第十五条 企业部门乡(镇)民政府根需设立调解委员会
第十六条 调解委员会组成员三五宜
第十七条 市县市辖区应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级仲裁委员会劳动行政部门代表级工会代表单位方面代表组成级仲裁委员会级民政府负责报告工作
市县市辖区仲裁委员会应乡(镇)设仲裁庭作派出机构
第十八条 仲裁委员会组成数必须单数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担
级劳动行政部门设立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级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日常事务
第十九条 级市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配备专职工作员五七名县级仲 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配备三名专职工作员行政编制行政编制总额中调剂解决
第二十条 省劳动行政部门设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指导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市县市辖区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
级仲裁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级仲裁委员会工作
第四章 辖
企业部门设立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单位劳动争议负责指导属企业调解委员会工作
乡镇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乡镇行政区域未设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协助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
第二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辖实行域辖级辖相结合原
设区市仲裁委员会辖区仲裁委员会间辖市行确定
第二十二条 乡(镇)劳动争仲裁庭辖范围市县市辖区确定
第二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办案制度
第五章 程 序
第二十四条 企业调解委员会企业部门调解委员会乡镇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劳动部颁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工作规规定程序调解
第二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日常工作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员审查符合受理条件案件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两日报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审批
第二十六条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立案审批表应填表日起7日作出决定决定予立案应作出决定日起7日制作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决定立案应作出决定日起7日申诉发出书面通知申诉书副诉方数送达诉求15日提交答辩书关原始资料证诉没时提交者提交答辩书影响案件审理
第二十七条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劳动争议应条例规定组成仲裁庭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开庭4日前仲裁庭组成员开庭时间点书面送达事法直接送达采办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方式送达
事接通知正理拒庭未仲裁庭意行退庭申诉撤诉处理诉作缺席裁决
第二十八条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
仲裁庭应查明事实基础双方事宣讲劳动法律法规政策错误事觉认错愿达成协议协议容违反法律法规
调解达成协议仲裁庭应根协议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全体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事调解书送达双方事具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调解书送达前事反悔事方双方拒绝接收调解书应视调解成仲裁庭应时裁决
第二十九条 仲裁庭审理执行国家关工资等需先行付规定发生争议时根情况决定企业先行付
第三十条 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办案规规定案件审理程序审理
第三十条 仲裁庭作出裁决应制作仲裁裁决书裁决书全体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事
事仲裁裁决服收裁决书日起15日民法院起诉期满起诉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事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裁决书应规定期限履行方事逾期履行方事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三条 劳动争议事申请仲裁应规定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处理费受理费申诉仲裁委员会决定立案受理时预交处理费双方事仲裁委员会决定立案受理时预交结案仲裁委员会根案件处理结果实际开支情况确定双方事实际应承担费
第六章 仲裁员 仲裁庭
第三十四条 仲裁员包括专职仲裁员兼职仲裁员
第三十五条 专职仲裁员仲裁委员会取仲裁员资格劳动行政部门专门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员中命
兼职仲裁员仲裁委员会取仲裁员资格劳动行政部门关部门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学者律师中聘请
第三十六条 仲裁委员会成员具仲裁资格仲裁委员会聘专职兼职仲裁员
第三十七条 仲裁员资格省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认定发劳动部统印制仲裁员资格证书仲裁员执行公务证仲裁员名牌
第三十八条 仲裁员资格实行定期验证制度省劳动行政部门三年验证次审查合格仲裁员资格继续效长期事仲裁工作发现具备仲裁员资格予验证取消仲裁员资格
仲裁委员会成员离资格行消失
专职仲裁员工作调动愿意具备条件继续保留仲裁员资格
级仲裁委员会应编制仲裁员名册
第三十九条 仲裁庭仲裁委员会领导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案庭制组成仲裁庭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根案件具体情况指定
第四十条 兼职仲裁员专职仲裁员执行仲裁公务时享等仅利
兼职仲裁员进行仲裁活动时应征单位意需占生产工作时间单位应予支持正常出勤
仲裁委员会根案结方式予兼职仲裁员适办案补贴
第四十条 仲裁庭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
首席仲裁员仲裁委员会负责授权办事机构负责指定担两名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授权办事机构负责指定聘双方事仲裁员名册中选名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认参加仲裁庭
书记员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专职仲裁员中指定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实行合议制
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法律法规明确简单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指定名专职仲裁员独审理独审理裁决合议审理裁决具等效力
第四十三条 事仲裁庭组成员异议权口头者书面方式申请回避
仲裁委员会回避申请应发出开庭通知前做出决定开庭4日前通知事事仲裁委员会决定应遵守
第七章 期间 送达 时效
第四十四条 事应知道者应知道权利侵害日起60日书面形式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事抗力者正理超前款规定申请时效仲裁委员会应受理
第四十五条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组成仲裁庭日起60日结案案情复杂需延期报仲裁委员会批准适延期延长期限超30日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程中遇特殊情况(级单位请示等答复仲裁委员会会间委托调查进行鉴定事患病参加仲裁活动等事)致劳动争议法继续审理仲裁委员会提出中止审理理时间仲裁委员会批准中止审理规定办案时间应扣中止时间合计算
第四十六条 期间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日计算期间期间届满日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节假日第工作日期间届满日期
期间包括途时间仲裁文书期满前交邮算期
第四十七条 仲裁文书应直接送达事直接送达困难委托送达者邮寄送达事收仲裁文书应送达回执签名盖章送达回执签收日期送达日期
事住行力亲属代签收视送达受送达已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交代收签收受送达方企业单位没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交负责收件签收视送达
第四十八条 事拒收仲裁文书送达应邀请关单位代表场说明情况送达回执注明拒收理日期送达见证签名盖章仲裁文书留事单位住处视送达
第四十九条 述方法法送达公告送达发出公告日起60日视送达
第八章 仲裁监督
第五十条 级仲裁委员会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发现确错误需重新处理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级仲裁委员会级仲裁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发现确错误需重新处理指令级仲裁委员会重新作出处理
决定重新处理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书宣布原裁决效终止原裁决执行决定书仲裁委员会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仲裁委员会应宣布原裁决效日起7日行组成仲裁庭仲裁庭采取简易形式仲裁庭次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组成仲裁庭日起30日结案
第九章 罚
第五十条 事关员劳动争议处理程中列行仲裁委员会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中华民国治安理处理条例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司法机关法追究刑事责
() 干扰调解仲裁活动阻碍仲裁工作员执行公务
(二) 提供虚假情况
(三) 拒绝提供关文件资料证明材料
(四) 仲裁工作员仲裁参加证协助执行实行击报复
第五十二条 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员仲裁活动中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滥职权泄露秘密隐私单位者级机关予行政处分仲裁员仲裁委员会应取消仲裁员资格构成犯罪司法机关法追究刑事责
第十章 附
第五十三条 工资指国家统计局规定应统计职工工资总额中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规定标准种奖金津贴补贴
保险指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保险养老保险病假遇死亡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险遇
福利指单位补助职工家属举办集体福利事业费包括集体福利费职工班交通补助费探亲路费取暖补贴生活困难补助费等
培训指职工职期间(含转岗)职业技术培训包括类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职工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等)种职业技术训练班进修班培训相关培训合培训费等
劳动保护指保障劳动者劳动程中获适宜劳动条件采取项保护措施包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休假制度规定项保障劳动安全卫生措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未成年劳动保护规定等
第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法确立劳动关系固定工合制工时工单位间发生劳动争议参办法执行
体工商户帮工学徒间履行合法劳动合发生劳动争议参办法执行
第五十五条 外国港澳台单位聘国员工派省境举办企业工作外国港澳台单位聘国员工间劳动(含聘合工作合等)合(协议)发生争议员工企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参办法执行
第五十六条 市民政府根条例办法制定具体办法报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 办法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88年3月19日广东省民政府颁布广东省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细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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