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总
第条 科学制定城市规划保障利实施实现城市济社会发展目标根中华民国城市规划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实际制定条例
第二条 市行政区域制定实施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区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条例
第三条 严格控制石家庄市区规模合理发展独立工业区城镇逐步形成石家庄市区县级市县民政府镇城镇协调发展市域城镇体系促进生产力口合理布局
第四条 石家庄市城市规划实行统理建立相应理机构
石家庄市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工作
石家庄市规划区县(市)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石家庄市民政府授权负责辖区规划理工作
石家庄市规划区外县(市)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部门辖区规划理工作
第五条 单位遵守城市规划义务违反城市规划行进行检举控告权利
第二章 城市规划制定
第六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遵循中华民国城市规划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等关法律法规保护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公害增加城市水面加强城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建设保护革命纪念文物古迹城市传统风貌然景观
第七条 石家庄市城市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三阶段编制行政区域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两阶段编制中详细规划分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八条 城市民政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应先行编制规划纲规划纲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机关授权部门批准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第九条 城市总体规划实行分级编制审批
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市民政府组织编制省民政府审查意报____审批县级市城市总体规划级民政府组织编制石家庄市民政府审查意报省民政府审批县民政府镇总体规划县民政府组织编制报石家庄市民政府审批
石家庄市县级市县民政府镇总体规划报级民政府审批前须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意
石家庄市城市规划区建制镇总体规划石家庄市规划行政部门组织编制报市民政府审批建制镇总体规划县(市)城市规划行政部门会镇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县(市)民政府审批
城市规划区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组织编制报城市民政府授权规划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条 石家庄市分区规划市规划行政部门组织编制报市民政府审批
第十条 城市详细规划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组织具相应资质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单位根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委托具相应资质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中重详细规划城市民政府审批详细规划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批县级市县民政府镇详细规划应报石家庄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第十二条 单独编制城市相关类专业规划开发区独立工业区风景旅游区水源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特定区域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查报城市民政府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文物保护区革命纪念专业规划部门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查报城市民政府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前款列特定区域总体规划属石家庄市级报石家庄市民政府审批属省级石家庄市民政府审查意报省级民政府审批
第十三条 城市规划批准单位擅改变
城市总体规划确需进行局部调整级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确认城市民政府审批报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原批准机关备案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类专业规划调整须原审批机关批准
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总体布局进行重变更时须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三章 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
第十四条 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规划合理布局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原采取统征拆迁出土方式实施严格控制分散建设
城市住宅应纳入居住区居住区建设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配套设施建设费工业区仓储公设施市政设施插建住宅
第十五条 旧区改建应规划求集中成片进行严格限制零星改建控制建筑密度规划指标确保停车场等公设施基础设施绿建设
第十六条 旧区改建应调整结构改善工业布局相结合污染严重工业项目应规划求逐步搬迁已确定搬迁原扩建翻建
第十七条 城市规划确定道路旧区期改建范围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规划道路外危漏房屋确需改建需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新区开发须城市发展方致具备相应水源源交通防灾等建设条件
第十九条 市行政区域类开发区选址石家庄市规划行政部门组织证预审石家庄市民政府审查意报
第四章 建设规划理
第二十条 城市规划区土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规划理
类建设项目应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城市建设选址建设项建设工程影响城市功协调妨碍城市发展
严禁城市居住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文物保护区建设污染环境危害体健康破坏生态环境项目
第二十条 城市民政府授权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根城市规划实施需做出调整决定单位必须执行
第二十二条 编报设计务书建设工程项目必须附城市规划行政部门选址意见书选址意见书列程序办理:
()市行政区域进行建设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提出选址申请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根城市规划建设项目性质规模规定期限发出项目选址建议书
(二)行性研究报告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查意期核发选址意见书第二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进行建设需须列程序办理规划报批手续:
()建设单位持国家建设项目关批准文件技术资料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提出定点申请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核意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建设单位委托具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规划设计条件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建设总面布置图报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查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查意核定建设界线绘制征图核发建设规划许证
(三)建设单位取建设规划许证方土理部门申请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时城市规划区土必须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时建设规划许证土理部门办理时手续
禁止时土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设施
第二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国土出转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土权出合必须附规划设计条件附图受方必须遵守规划设计条件确需改变规划设计条件须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批准
受方应规定程序办理建设规划许证
第二十六条 城市规划确定景点绿化公设施市政公设施等文物古迹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带单位侵占改变途已侵占改变途必须限期改正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确定土性质界限土确需改变性质调整界限须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规划道路河渠绿带等公设施征土时须代征相邻公设施半全部时负责拆该土建筑物构筑物公设施暂时城市民政府统安排
第二十九条 未批准连续两年未建设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撤销建设规划许证
第三十条 城市规划区废弃城市道路公路铁路河渠偿取土权单位破产解散撤销原停止土县级民政府法收回土权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城市规划重新安排土单位规定办理建设规划许证
第三十条 严禁城市规划区擅开发矿产资源进行挖取砂石土方回填坑塘河渠设置垃圾堆放场等改变貌活动确需进行必须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意报关专业行政部门审批
第三十二条 城市规划区设置类集贸市场须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城市规划选址定点划定范围
第五章 建设工程规划理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必须取建设工程规划许证关批准文件方关部门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建设工程规划许证列程序办理:
()建设单位持关批准文件权属证件相应图纸说明建设道路线工程路径方案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提出建设申请意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部门规定期限提出工程规划设计求
(二)建设单位委托具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做出设计方案施工图
(三)建设单位设计方案施工图报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查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证
第三十四条 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区进行时建设确需建设必须先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办理时建设工程规划许证
时建设期限超两年期批准延期时建筑建设单位偿拆未批准期限时建筑拆应规定补偿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取建设工程规划许证六月时建设工程规划许证三月施工未申请延期规划许证行失效
第三十六条 建设工程设计必须符合消防抗震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园林绿化防洪通信防城市容貌等关标准规范规定符合市关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间距建筑高度退红线等规定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建设工程开工前拆建设范围原建筑物构筑物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批准暂时保留工程竣工必须时拆
时搭建施工设施必须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偿拆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查意施工图施工涉城市规划施工图变更须原审查部门意未取建设工程规划许证件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承建规划行政部门通知供水供电部门办理施工水电手续
第三十九条 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建设工程进行测量定线验线重工程竣工验收规划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必须六月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关竣工图纸验收合格规划行政部门通知房产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工商行政理部门核发营业执关部门办理水电气暖供应手续
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需改变性质必须报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批准
第四十条 已实行集中供热联片供热域建采暖锅炉房
第四十二条 城市水源井开凿必须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证城市供水网供水区域准开凿备水井
第四十三条 新建城市道路应规划求时埋设类线预埋套等设施
第六章 监督检查法律责
第四十四条 城市民政府应定期检查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级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五条 级国家机关工作员应觉遵守条例民政府组成员违反条例必须予纠正民代表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员视情况法提出质询
第四十六条 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监察队伍权城市规划区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者应实提供情况必资料检查者责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业务秘密
第四十七条 城市规划区未取建设规划许证件取建设批准文件占土批准文件效占土县级民政府责令退回建设类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应偿拆没收
第四十八条 未建设规划许证求进行建设城市规划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处方米面积五十五元罚款逾期改正吊销建设规划许证
第四十九条 时建设逾期退回未办理延期手续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吊销时建设规划许证
第五十条 违法建设工程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县级城市规划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
影响城市规划采取措施补救县级城市规划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根情节轻重违法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分处相土建工程费总额百分十罚款责令补交种费
违法建设单位负责直接责者根情节轻重处五百元千元罚款时单位级机关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 越权审批建设工程县级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撤销发证件建设工程违法建设进行处理造成损失审批单位承担直接责者处五百元罚款时单位者级行政部门予行政处分第五十二条 罚款逾期交日加收滞纳金百分五
罚款必须承担
罚款交级财政部门
第五十三条 妨碍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工作员法执行公务公安机关中华民国治安理处罚条例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司法机关法追究刑事责
第五十四条 事行政处罚决定服接处罚通知日起十五日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决定服接复议决定日起十五日民法院起诉事接处罚通知日起十五日直接民法院起诉事逾期申请复议民法院起诉履行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五条 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工作员应法行职权玩忽职守滥职权徇私舞弊情节轻微单位者级机关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司法机关法追究刑事责
第七章 附
第五十六条 条例列语含义:
()城市指国家行政建制设立市镇
(二)城市规划区指城市市区郊区开发区独立工业区风景旅游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城市建设发展需实行规划控制区域具体范围城市民政府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三)建设工程指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机场线铁路(含铁)道路桥涵防防洪电力电信公园城市绿行道树河湖水系水源井围墙停车场垃圾处理场堆料场城市雕塑广告设施城市街建筑外部装修等
(四)违法建设工程指未取建设工程规划许证件进行施工建设工程规划许证件规定核准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擅改变工程设计性质时建设工程建成永久性工程逾期拆违反条例第五章关条款建设工程
(五)配套设施指文化教育卫生商业服务等设施
第五十七条 石家庄市民政府根条例制定实施细
条例具体应问题石家庄市规划行政部门解释
第五十八条 条例___年___月___日起施行___年___月___日颁布石家庄市城市建设规划理办法(试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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