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第十章商品表示管理法律制度商品表示对消费者影响:
一唤起消费者消费欲望.刺激消费
二保证或妨碍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作出正确的选择
三保证或妨碍消费者获得公平交易条件
四保证或妨碍消费者获得充分的消费效果
五保障或妨碍消费者安全
六影响消费者救济权实现
- 2. 商品.服务表示的一般原则一真实原则
二充分原则
三便于理解原则
- 3. 与商品服务表示有关的几种行为的法律性质一商品服务质量的许诺是性质
具有明示担保的性质
二不为标示及不适当标示的法律性质
按品质担保责任的行为处理
三不交付有关标示载体的行为行为性质
具有民事违约的性质
- 4. 商品标示管理制度一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的规定
二强制注册的规定
三保证注册商标使用者唯一性的规定
四商标使用人保证商品质量的规定
五商标专用权保护的规定
- 5. 商品标示的一般内容一商品标示应具备的内容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
(三)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
(四)限期使用的商品,应标明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
(五)危险产品的警示标示或中文警示说明
(六)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应标明许可证编号,批准日期
- 6. 经营者自行决定的商品标志一优质产品标志
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三专利标志
- 7. 几类特殊商品标示的具体要求一食品包装及说明
二药品标签及说明书
三化妆品标签及说明书
四消费品使用说明
五纺织品,服装使用说明
六处理品标志
七香烟标示
八进口商品标示
- 8. 广告管理法律制度一广告准则
二广告活动
三广告审查
四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