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官方兽医师资培训班
动物卫生行政处罚文书
制作材料
(参考答案)
案情概述
保障春节期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甲县动物卫生监督辖区肉品营市场加监力度2013年1月7日执法员辖区美加农贸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兴隆肉食品营部营猪肉没验讫印章没检疫证明该县动物卫生监督案进行立案调查指派两名执法员王某李某负责承办(王某李某执法证件号分10102020)案甲县动物卫生监督2013年度查获第3起案件
日9时执法员进行现场检查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兴隆肉食品营部位美加农贸市场西区23号门头方挂牌匾牌匾写兴隆肉食品营部字样进入房间面门摆两组柜台柜台摆放肉案肉案右侧摆放台电子秤肉案方固定六铁钩中三铁钩分挂着二分体猪肉三片总重量100公斤该猪肉没验讫印章没检疫证明柜台进货单销售单进货单载明1月7日周某购进二分体猪胴体四片总重量135公斤价款2025元销售单载明日销售猪肉35公斤销售595元房间北墙悬挂体工商户营业执营业执载明字号兴隆肉食品营部营者张某现场检查时场营员赵某执法员检查时现场予拍取证(拍摄
4张片)请示批准100公斤猪肉进货单销售单采取证保全措施
执法员1月7日9时30分10时该营部赵某进行询问查明事实:赵某该营部营者张某雇佣员工负责进货销售天销售交付营者张某1月7日6时赵某正准备定点屠宰场进货事生猪收购周某电话联系赵某称屠宰二头生猪重量135公斤赶早班8时汽车回家年申报检疫低市场价格(公斤15元)送营部赵某感疑惑恰前天饭店定购100公斤猪肉7日10时左右送货通常情况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员10时前会检查赵某报着侥幸心理利益驱动收购述猪肉赵某逃避检查低市场价格17元公斤价格销售35公斤销售595元询问营者张某张某赵某该营程知情承认赵某雇佣员工负责进货销售外执法员收集该营部营业执赵某张某身份证复印件
物价部门调查1月4-10日期间县猪肉市场均价20元公斤
法联系出卖周某法确定涉案产品输出涉案产品符合补检条件
根查明事实该县动物卫生监督认事行违反中华民国动物防疫法关规定月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事规定时间未进行陈述申辩申请听证该县动物卫生监督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点分析
1 分析案情材料描述案件定性?
思路:第区分未附检疫证明未检疫第二求执法员必须掌握动物防疫法检疫理办法时违法事实法律条文结合起案件进行定性确定立案时涉嫌案
2 根案情材料描述调查取证方式思路?
调查取证总体思路:谁违法行——违法事实否存?
调查取证方式:证明案适格行政相证证明案违法事实证
第收集违法体证两方面入手确定谁违法体证二收集确定违法体身份证
第二结合案件定性收集事违法证:
概括:——检查现场——发现问题二问——调查事证——核问题三查验——查验检疫证明营业执身份证明单证——核实问题
3 根案情材料简描述案基处理思路?
思路:第程序适简易般程序般程度步骤第二实体首先考虑违法标物处理——考虑补检问题——考虑疫情问题——害化处理问题次考虑适条法律条文定性适条法律条文处罚
三文书制作
()案情分析基础制作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案件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文书制作中会列素:
1 甲县动物卫生监督址:甲县长青路1号
2 文书中涉址律甲县安路2号
3 文书中涉电话号码律1234表述
4 文书中涉年龄性身份证号码等容律XXX表示
5 甲县动物卫生监督机关:甲县农业局
6 甲县民政府
7 甲县农业银行
8 甲县民法院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甲动监(防疫)立〔2013〕3号
案件源
检查发现
受案时间
2013年1月7日
案
涉嫌营法应检疫未检疫动物产品案
事
姓名
张某(兴隆肉食品营部营者)
电话
1234
性
XXX
年龄
XXX
身份证号
XXX
住址
甲县安路2号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负责)
址
电话
简
案情
简案情栏应写明事涉嫌违法事实证等简情况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2013年1月7日美加农贸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兴隆肉食品营部营猪肉没验讫印章没检疫证明该行涉嫌违反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禁止营法应检疫未检疫动物产品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受案签名:王某
2013年1月7日
执法
机构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法制
机构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执法
机关
意见
立案调查王某李某负责承办
签名:XX
2013年1月7日
备 注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时间: 2013 年 1 月 7 日 9 时 0 分 9 时 30 分
检查(勘验)点: 美加农贸市场西区23号兴隆肉食品营部
事: 张某字号:兴隆肉食品营部营者
检查(勘验)机关: 甲县动物卫生监督
检查(勘验)员: 王某 执法证件号: 1010
李某 2020
记录: 李某
现场检查(勘验)情况: 甲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员王某李某兴隆肉食品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场该营部营员赵某出示证件检查情况:该营部位美加农贸市场西区23号门头方挂牌匾牌匾写兴隆肉食品营部字样进入房间面门摆两组柜台柜台摆放肉案肉案右侧摆放台电子秤肉案方固定六铁钩中三铁钩分挂着二分体猪肉三片总重量100公斤该猪肉没验讫印章没检疫证明柜台进货单销售单进货单载明1月7日周某购进二分体猪胴体四片总重量135公斤价款2025元销售单载明日销售猪肉35公斤销售595元房间北墙悬挂体工商户营业执营业执载明字号兴隆肉食品营部营者张某执法员检查时数码相机现场拍摄4张片赵某核异涉案100公斤猪肉进货单销售单请示批准采取证保全措施
事签名盖章:赵某 (见证签名盖章: )
执法员签名盖章:王某 李某 (第1页1 页)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2013年1 月 7 日 9 时 30分 10时 00 分
询问点: 美加农贸市场西区23号兴隆肉食品营部
询问机关: 甲县动物卫生监督
询问: 王某 执法证件号:1010
李某 2020
记录: 李某
询问:姓名 赵某 性 XX 年龄 XX
身份证号XXX 联系电话 1234
工作单位 兴隆肉食品营部 职务 员工 住址 甲县安路2号
问: 甲县动物卫生监督 执法员(出示执法证件)现法进行询问调查应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作伪证承担法律责听清楚?
答:核执法员王某李某执法证件异
问:请陈述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工作单位职务
答:赵某XX岁身份证号XXX现住甲县安路2号电话号码1234兴隆肉食品营部工作般员工没职务
问:请出示身份证
答:执法员出示身份证
询问签名盖章:赵某
(第1页4页)
笔 录 纸
问:调查结束复印身份证时身份证签名标明日期
答:
问:现场检查时发现北墙悬挂着体工商户营业执营者张某张某什关系
答:张某雇佣员工负责进货销售天销售交付张某
问:调查结束复印体工商户营业执时该营业执签名标明日期
答:
问:请出示批猪肉检疫证明
答:没检疫证明
问:谈谈该批猪肉源
答: 2013年1月7日6时正准备定点屠宰场进货事生猪收购周某电话称屠宰二头生猪赶早班8时汽车回家年申报检疫低市场价格(公斤15元)送营部感疑惑前天饭店营部定购100公斤猪肉7日10时左右送货考虑般情况10时前
询问签名盖章:赵某
(第2页4页)
会检查等检查时已饭店定猪肉送没想天早
问:周某送二头生猪重
答:重量135公斤
问:现场提取进货单记录135公斤现场检查时铁钩挂着二分体猪肉三片重量没135公斤
答:前卖35公斤现100公斤
问:35公斤猪肉卖少钱公斤少钱
答:总卖595元销售价格公斤17元
问:现场提取销售单记录销售595元销售单出卖谁知道谁买
答:知道买肉认识
问:知道周某电话
答:知道电话:1234
问:周某电话果没走营部
答:(赵某周某电话周某电话欠费停机法联系周某)
问:周某电话外联系方式
答:知道手机号知道
问:知道周某家庭住址
答:知道家什方知道住里
询问签名盖章:赵某
(第3页4页)
问:果周某联系者见周某时通知
答:消息定时告诉
问: 营部营者张某电话现营部
答:
问:根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猪肉采取补检措施根动物检疫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营部需五天提供该猪肉输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非封锁区证明五天未提供根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理办法关规定法进行处理明白
答:知道
问:需补充容
答:没
问:陈述容请认真阅读误签名
答: 容陈述致(事书写)
询问签名盖章:赵某
执法员签名盖章:王某 李某
(第4页4页)
案件处理意见书
案
涉嫌营法应检疫未检疫动物产品案
事
姓名
张某字号名称:兴隆肉食品营部
性
XX
年龄
XX
电话
1234
住址
甲县安路2号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负责)
址
电话
案
件
调
查
2013年1月7日美加农贸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兴隆肉食品营部营猪肉没验讫印章没检疫证明遂日立案调查执法员王某李某日涉案100公斤猪肉该营部进货单销售单采取证保全措施日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分涉案员赵某张某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提取赵某张某身份证复印件该营部营业执复印件1月14日物价部门调取1月4—10日期间县猪肉市场价格案调查终结
附
证
材
料
1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
2 赵某张某询问笔录1份
3 猪肉采取证保全措施证登记保存清单1份
4 兴隆肉食品营部进货单1
5 兴隆肉食品营部销售单1
6 物价部门出具1月4-10日期间县猪肉市场价格函
7 片4张
8 字号兴隆肉食品营部体工商户营业执复印件1份
9 赵某身份证复印件1份
10 张某身份证复件件1份
调查
结
处理意见
兴隆肉食品营部营者张某调查结处理意见:
()调查结
1 2013年1月7日事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赵某进行询问询问笔录1份两份证证明事营法应检疫未检疫猪肉135公斤已销售35公斤销售595元尚100公斤未销售事实时证明涉案猪肉源周某
2 2013年1月7日该营部营猪肉进货单销售单采取证保全措施制作证登记保存清单1份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赵某询问笔录相互印证事营法应检疫未检疫猪肉135公斤已销售35公斤销售595元尚100公斤未销售事实
3 事确认2013年1月7日摄营部肉案方悬挂猪肉4张片证明事正营猪肉未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加施检疫标志事实
4 2013年1月14日物价部门出具价格函证明1月4-10日期间县检疫合格猪肉价格20元公斤
5 2013年1月7日事提供体工商户营业执复印件赵某张某进行询问询问笔录相互印证张某兴隆肉食品营部营者赵某雇工证明营者体工商户张某案违法行
6 2013年1月7日事提供2份身份证复印件分证明张某赵某身份
证证明事张某(兴隆肉食品营部营者)未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013年1月7日开办兴隆肉食品营部营135公斤猪肉行违反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禁止营法应检疫未检疫动物产品规定
根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第款第(四)项规定法查获100公斤猪肉采取补检强制措施张某规定时间未提供该动物产品输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非封锁区证明属符合动物检疫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补检条件
(二)处理意见
事张某违法行应予行政处罚根动物检疫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符合补检条件予没收销毁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进行处罚规定案适动物防疫法七十六条进行处罚
根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规定应予张某没收违法没收动物产品处罚款三项行政处罚立案张某赵某均已认识行违法然具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定轻减轻情节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适罚款处罚裁量权时认予营者张某类检疫合格物货值金额三倍罚款起惩罚作体现处罚教育相结合原建议予张某处罚:
1 没收违法595元
2 没收猪肉100公斤
3 罚款8100元(类检疫合格猪肉三倍罚款)
二周某调查结处理意见
涉案猪肉卖兴隆肉食品营部周某行涉嫌违反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周某手机停机涉案员法提供周某居住法开展调查建议周某案处理
执法员签名:王某 李某
2013年1月15日
执法
机构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法制
机构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执法
机关
意见
意执法员王某李某处理意见
签名:XX
2013年1月15日
甲县动物卫生监督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适听证案件)
甲动监(防疫)告〔2013〕 3号
张某字号名称:兴隆肉食品营部营者 :
调查(单位)2013年1月7日开办兴隆肉食品营部违法营法应检疫未检疫猪肉135公斤违法事实证:证:2013年1月7日兴隆肉食品营部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1月7日雇佣赵某进行调查询问笔录1份2013年1月7日兴隆肉食品营部营猪肉进货单销售单采取证保全措施制作证登记保存清单1份证明营法应检疫未检疫猪肉135公斤已销售35公斤销售595元尚100公斤未销售事实证二:2013年1月7日摄兴隆肉食品营部肉案方悬挂猪肉4张片证明正营猪肉未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加施检疫标志事实证三:2013年1月14日物价部门出具价格函证明1月4-10日期间检疫合格猪肉价格20元公斤事实证四:2013年1月7日事提供体工商户营业执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案违法体适格性
(单位)违反 中华民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禁止营法应检疫未检疫动物产品规定应予行政处罚根动物检疫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符合出证条件予没收销毁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进行处罚规定案适动物防疫法七十六条进行处罚 中华民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关拟作出处罚决定:
1 没收违法595元
2 没收猪肉100公斤
3 罚款8100元(类检疫合格猪肉三倍罚款)
根中华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单位)收告知书日起三日机关进行陈述申辩申请听证逾期陈述申辩申请听证视(单位)放弃述权利
执法机关( 印章 )
2013年1月15日
处罚机关址:甲县长青路1号
联系: 王某 李某 电话: 1234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案
营法应检疫未检疫动物产品案
事
姓名
张某字号名称:兴隆肉食品营部
性
XX
年龄
XX
电话
1234
住址
甲县安路2号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
(负责)
址
电话
陈述
申辩
听证
情况
机关2013年1月15日事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事规定期间未进行陈述申辩未申请听证
处理意见
建议维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予处罚决定
执法员签名:王某 李某
2013年1月21日
执法
机构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法制
机构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执法
机关
意见
意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理处罚
签名:XXX
2013年1月21日
甲县动物卫生监督
行政处罚决定书
甲动监(防疫)罚〔2013〕3号
(姓名性年龄住址单位名称址法定代表等)
事:张某(兴隆肉食品营部营者)男XX岁
址:甲县安路2号
事营法应检疫未检疫动物产品案机关法调查现查明(案件源立案情况违法事实证列举说明):
机关2013年1月7日检查发现事开办兴隆肉食品营部营猪肉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机关遂日立案调查查事营法应检疫未检疫猪肉135公斤违法事实证:证:2013年1月7日兴隆肉食品营部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1月7日雇佣赵某进行调查询问笔录1份2013年1月7日兴隆肉食品营部营猪肉进货单销售单采取证保全措施制作证登记保存清单1份证明营法应检疫未检疫猪肉135公斤已销售35公斤销售595元尚100公斤未销售事实证二:2013年1月7日摄兴隆肉食品营部肉案方悬挂猪肉4张片证明正营猪肉未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加施检疫标志事实证三:2013年1月14日物价部门出具价格函证明1月4-10日期间检疫合格猪肉价格20元公斤事实证四:2013年1月7日事提供体工商户营业执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案违法体适格性
机关认(案件处理理事先告知情况事陈述申辩听证情况裁量说明):述证足证明事营猪肉未检疫行违反中华民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禁止营法应检疫未检疫动物产品规定根动物检疫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符合出证条件予没收销毁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进行处罚规定案适动物防疫法七十六条进行处罚机关2013年1月15日事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事规定期间未进行陈述申辩未申请听证核查事具法定轻减轻情节机关立案事已认识行违法然具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定轻减轻情节积极配合机关查处违法行适罚款处罚时予事类检疫合格物货值金额三倍罚款足起惩罚作
(法条原文)中华民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违反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营运输动物者生产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动物动物产品处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倍五倍罚款中法应检疫未检疫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处罚规定机关(责令立改正违法行)作出处罚决定:
1 没收违法595元
2 没收猪肉100公斤
3 罚款8100元(类检疫合格猪肉三倍罚款)
事必须收处罚决定书日起15日持决定书 甲县农业银行 缴纳罚(没)款逾期规定缴纳罚款日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
事处罚决定服收处罚决定书日起60日 甲县农业局 申请行政复议者三月 甲县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处罚决定停止执行
事逾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法申请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法机关( 印章 )
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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