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行政诉讼中进步深入推进立案服务调解三机制建设探索创新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根相关意见某县民政府(简称县政府)某县民法院(简称县法院)研究决定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某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利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设立运行确保认识统目标明确措施位进度序项工作落实处结合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线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法治政府建设部署求行政争议中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职作司法调解导作加强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效力确认等方面接配合限度民群众提供更更便捷高效纠纷解决途径限度矛盾纠纷化解基层初始阶段确保社会谐稳定
二工作原
坚持愿等原涉县级行政机关行政争议诉县法院事意前提均进行登记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组织涉诉行政机关事先行调解
坚持积极动调解原涉诉行政机关调解作解决行政争议重方式积极开展行政争议调解缓立情绪推诿拒绝调解
坚持协配合职原县法院导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台涉诉行政机关调解参者发挥优势协化解行政争议
坚持合法正便民高效原尊重事意愿严格法调解简化工作环节方便群众参
三职责分工
()行政机关
行政争议调解实行谁谁负责涉诉行政机关认真落实行政责县法院县法制办通知进行调解事项应积极配合支持充分运调解方法处理行政争议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突出矛盾纠纷涉职部门矛盾纠纷根需县法院持组织相关职部门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愿进行调解调解法达成协议行政争议积极引导事运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行政复议裁决结果服应告知司法救济权利渠道积极动配合县法院法审理相关行政案件
涉诉行政机关应认真履行职责握调解时机方式做调调全力化解行政争议涉行政机关矛盾纠纷应告知事救济途径通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动涉诉行政机关联系配合帮助解决问题激化造成严重果影响社会稳定纠纷应立采取必缓解疏导措施时县法制办报告
(二)县法院
县法院积极引导事采取立调立预等方式予登记组织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力促成行政争议方达成致限度提高调解协调撤诉结案率县法院应加强调解力量配备熟悉行政理善做群众工作善联络沟通审判员充实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线县法制办做资源享数接工作建立紧密配合联系互动机制时加涉诉行政机关协调力度沟通接程中出现问题时告知县法制办县法制办协调处理
(三)县法制办
县法制办应切实发挥协调作协助县法院全力化解行政争议搭建县级行政机关县法院沟通台加强县级行政机关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指导督促建立县法院联络机制做行政争议调解信息享工作定期研究解决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涉问题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台账指定工作员专职负责行政争议调解案件数汇总进度进
(四)县司法局
县司法局应建立律师参涉诉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机制提供行政争议法律援助服务指派高素质律师充实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线加强民调解组织中行政法律专业调解员配备完善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助力全县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附件:某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规
某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规
第条 县法院立案部门收公民法者组织(简称事)服县属部门乡镇具独立诉讼体资格县级行政机构(简称涉诉行政机关)作行政行者作行政起诉状正式立案前应动告知事相关行政争议先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调处
第二条 县法院立案部门引导劝导征事意暂缓立案登记先案件移交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第三条 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收案件应指定行政争议调解办登记日起5工作日涉诉行政机关发出书面行政争议调解通知书情况告知县法制办
县法制办协助县法院通短信台涉诉行政机关分领导办公室负责发送行政争议调解通知
第四条 涉诉行政机关收行政争议调解通知书3工作日应指定法制科相关工作员携带相关资料县法院行政争议调解办进行沟通说明案情
第五条 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应少提前3工作日通知方调解时间点调解员调解员县法院行政争议调解办涉诉行政机关工作员方意民调解组织员
调解结果影响第三方利益县法院应通知作方事参加调解
第六条 事求提供法律援助应县司法局提出申请县司法局应收法律援助申请日起3工作日审查该事否符合提供法律援助条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应时安排援助律师协助事参诉前行政争议调解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时反馈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事
援助律师应积极协助事参协调法保护事合法权益力促成行政争议方达成解
第七条 行政争议调解采取面调解形式争议方意通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调解
第八条 事委托12名代理参加调解事参加调解应明确少1名代理委托权限特授权
事方数众应推选15作代表参加调解
第九条 调解员应充分听取争议方陈述解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解答事疑问厘清事实辨明非促方达成调解协议
第十条 调解达成协议争议方应签订行政争议调解协议载明相关行政争议已达成致意见方式申请复议裁决提起诉讼争议方调解员签名者盖章确认
行政争议调解协议协议方签名盖章日起生效方应约定履行
第十条 行政争议调解达成致容事项时履行完毕者争议方行解者争议方认没必争议方调解员调解笔录注明签名者盖章确认存档生效
第十二条 调解达成协议笔录确认县法院符合中华民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关立案调解规定予立案制作行政调解书调解方式结案事签订调解协议时提交撤回起诉申请调解笔录中明确撤回起诉县法院予立案裁定准予撤诉时裁定书中载明双方已妥善解决涉案行政争议
符合中华民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关立案调解规定裁定撤诉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 行政争议调解协议调解笔录签订确认履行完毕事次争议事项提起诉讼县法院法裁定予受理已受理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四条 列情形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终止调解:
()事明确求终止调解
(二)行政机关通知未期指定员进行沟通行政机关指定员两次通知拒参加调解
(三)调解协议调解笔录生效前事反悔继续调解
(四)公民死亡者法组织终止权利义务承受
(五)县法院认应终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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