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法》简介
- 2. 第一部分 《行政处罚法》全国行政复议案件情况(2014)
- 3. 全国行政复议案件情况(2015)
- 4. 全国行政复议案件情况(2016)
- 5. 2014年人民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涉及行政行为情况
- 6. 2011—2016 年行政处罚类行政案件变化曲线图
- 7. 一、行政处罚与《行政处罚法》1. 行政处罚的性质与定位
属性:行政行为
前提:越轨行为
对象:一般违法行为人
程度:恶性相对较低
定位:惩戒
关联:与许可活动相关
- 8. 2.《行政处罚法》的价值
(1)从分散到统合
(2)从实体到程序
(3)治乱与治软
(4)立法示范效应
总则、种类和设定、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决定、执行、法律责任、附则
- 9. 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
(1)种类法定
①警告; ②罚款; ③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④责令停产停业; ⑤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⑥行政拘留;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10. “违法所得”的计算和认定
因素:①禁止获利
②违法情节
③过罚相当
④成本扣除 有用 √
无用 ×
- 11. 约束地方执法“创新”
- 12. (2)依据法定:执法有据
①有据但有错:上下、“左右”、新旧、未细化
②无据:没有任何依据 重大且明显违法
自始没有效力
“抗法” 无效
起诉期限
☞对照:“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处罚法第3条)
- 13. 典型案例:王选林不服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治安拘留行政处罚案
裁判要旨①:在处罚决定中没有适用到具体的项,属适用法律错误。
裁判要旨②:在执法机关没有执法的依据,不属于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时,行政行为不能产生事先拘束的效力,适度的抗法行为不能被认定为违法
- 14. 典型案例:河南镇平县人民医院诉镇平县安监局行政处罚决定案
镇平县安监局在检查镇平县人民医院病房楼时查出其安全门没有安装闭门器,电梯间没有安装安全门,各病房没有安装防火报警装置,消防带没有安装到位。故限其在10日内整改到位,同时依据《安全生产法》(2002)第83条第5款作出40000元的行政处罚。
- 15. 2002年《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二)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三)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四)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五)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六)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七)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八)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九)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 16. 裁判要旨:被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第五款规定,作出行政处罚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不存在第八十三条第五款,应是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故被告属适用法律错误。
- 17. (3)程序法定
①遵循法定程序:简、中、繁
②亮证执法:择优录用、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③相对人程序性权利:获得告知;陈述、申辩权;获得听证等
- 18. 2.公正、公开原则
(1)公正原则
①实体公正:设定和实施
过罚相当、同责同罚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处罚法》第4条)
②程序公正:公正待遇(如回避)、尊重人格
- 19. 典型案例:方林富炒货店诉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行政纠纷案
《广告法》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
- 20. 被告西湖区市监局认定原告在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78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并在其经营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发布的广告具体情况如下:在其经营场所西侧墙上有两块印有“方林富炒货店杭州最优秀的炒货特色店铺”、“方林富 杭州最优秀的炒货店”内容的广告;在其经营场所的西侧柱子有一块上印有“杭州最优炒货店”字样的广告牌;在其经营场所展示柜内有两块手写的商品介绍板, 上面分别写有 “中国最好最优品质荔枝干”和 “2015年新鲜出炉的中国最好最香最优品质燕山栗子”内容,在展示柜外侧的下部贴有一块广告,上面写有“本店的栗子,不仅是中国最好吃的,也是世界上最高端的栗子”;对外销售栗子所使用的包装袋上印有“杭州最好吃的栗子”和“杭州最特色炒货店铺”字样。
- 21. 《广告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
- 22. ☞从轻或减轻处罚:
①满14不满18周岁的人;
②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③受他人胁迫;
④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不予处罚:
①不满14周岁的人;
②精神病人;
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23. 原告:“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27条)
- 24. 裁判要旨:原告的案涉违法行为情节较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对此处以20万元罚款,在处罚数额的裁量上存在明显不当。
- 25. (2)公开原则
①执法身份要公开
②处罚规定要公开:裁量基准的公开问题
对照:“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4条)
③处罚事实、理由要公开(告知、说理)
④处罚结果要公开
- 26.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敲山震虎 不教而诛 以理服人
处罚≠乱收费
提问:处罚是另一种形式的教育吗?
- 27. 4.一事不再罚原则
目的:防止多头执法、多头处罚
核心理念:相对人因自身违法行为受处罚后,任何其他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其处罚。
反对:①行政管理领域与处罚主体设置
的对应关系不清晰;
②违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确
定的特征条件难以判断
- 28. 对照:“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24条)
妥协:可以再次作出其他种类的处罚
进步:克制“寻租”;
减少乱罚款;
避免罚款替代教育
- 29. 适用:何为“一事”?
一个主观目的 & 行为能够终止
“事”——行为————规范—————机关
1——2(可分)———2(对应)——2(对应)
1——1(不可分)——2(分别)——2(对应)
想象竞合行为=一事?
一个行为违反两个法律规范,构成法律上的两个违法行为?如同时违反《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
- 30. 三、行政处罚的设定1.设定基准
设定权=创设权+规定权
中央立法为主,地方立法为辅
地方人大立法为主,地方政府立法为辅
49个284个
- 31. 2.创设权
(1)法律
可以创设各类处罚,从警告到拘留
(2)行政法规
不得创设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
(3)地方性法规
不得创设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4)规章
只能创设警告、一定数额的罚款
- 32. 3.规定权
(1)不得抵触上位法,如何理解抵触?
三要素:行为、种类、幅度
举轻以明重?细化? 突破上限?抬高下限?
增加种类?同一种类内增加内容?
- 33. 《噪音污染防治法》:“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解释;另有具体化列举
《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夜间和午间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活动”
- 34. 典型案例:刘磊诉虞城县盐业管理局不服盐业行政处罚案
☞提问:下位法对承运人罚款基准为“盐产品价值”及对货主及承运人罚款幅度为“1倍以上3倍以下”的规定,与上位法有关“对货主处以违法运输的食盐价值三倍以下的罚款,对承运人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规定是否一致?
- 35. 案例:刘磊诉虞城县盐业管理局不服盐业行政处罚案《盐业专营办法》:无食盐准运证托运或者自运食盐的……对货主处以违法运输的食盐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对承运人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对货主和承运人分别处以违法运输的盐产品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裁判要旨:下位法不得抬高上位法规定的处罚幅度下线,并应确保计算标准的一致。
- 36. (2)可否填补上位法“空白”?
法律规则=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行为模式:勿为、可为、应为三类
举例: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填补方式①:上位法未规定行为模式,下位法予以填补(缺行为规范)
填补方式②:上位法未规定法律后果,下位法予以填补(缺责任规范)
- 37. 典型案例: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
☞提问:上位法未禁止工业盐运输行为,下位法是否可以填补上位法的“空白”?
- 38. 案例: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盐业管理条例》
《江苏省〈盐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有权就地封存,没收其盐产品和非法所得,并可处以不超过其盐产品总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
无准运证 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 39. 裁判要旨:在已经制定行政法规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规章只能在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盐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对盐业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经营盐的批发业务没有设定行政处罚,地方政府规章不能对该行为设定行政处罚。
有上位法:行为、种类、幅度
无上位法:在自身权限内设定
答:不可填补
- 40. 典型案例:陈明生诉隆化县民政局行政处罚案
☞提问:上位法规定了行为模式而未规定法律后果,下位法是否可以填补法律后果(空白)?
- 41. 案例:陈明生诉隆化县民政局行政处罚案《殡葬管理条例》: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第17条)
《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火葬区内,禁止生产、销售棺木等为土葬服务的丧葬用品……由当地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并处以违法所得二至三倍的罚款
制作销售 没收、三倍罚款
- 42. 与鲁潍案对比
不同:上位法规定了行为模式
相同:上位法没有创设处罚
反对填补:下位法创设的没收、三倍罚款超出了《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属于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
支持填补:为具体实施而制定的具体操作性的规定,没有违反上位法或者与其抵触
- 43. 四、行政处罚的实施1.实施主体(如何获得处罚实施资格)
(1)行政机关
①常见
②集中实施(综合执法机关):国务院或其授权的省级政府可以决定集中处罚
两类限制
(2)授权处罚
要件: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 44. (3)委托处罚
对象要求:
①被委托组织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②被委托组织有专业工作人员;
③需要技术检查鉴定的,应当具备相应条件
对比行政许可的委托
- 45. 2.处罚程序
(1)简易程序
①“简”:一人执法、当场处罚
②适用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特别法优先
③步骤:表明身份——说明事实、理由及依据——陈述、申辩——制作处罚决定书——交付——备案
☞“减程序不减权利”
- 46.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别法优先?
- 47. (2)一般程序
①中:调查检查至少2人执法
②步骤:立案——调查——说明理由——听取陈述申辩——决定与送达
- 48. (3)听证程序
①适用范围: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
其它?
②步骤:
告知——申请听证——通知听证——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规则?
听证笔录排他?
- 49. 典型案例:黄泽富、何伯琼、何熠诉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提问:没收较大数额涉案财产是否属于听证适用范围?
对照:“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法第42条)
- 50. 裁判要旨:行政机关做出没收较大数额涉案财产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启示:开放的结构
思考步骤:①立法者有无排除(拘留)
②“对相对人权益产生较
大影响的行政处罚”
- 51. 五、《行政处罚法》遗留的问题和空间1. 听证规则的完善
(1)听证决定
主持人与行政机关负责人
(2)听证笔录排他规则的缺位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行政处罚法》第42条)
- 52. 2.处罚时效问题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处罚法第29条)
提问:①如何理解“未被发现”?
②认定违法行为结束的时间点?
如违法建设行为结束的判断
②违法后果持续存在可否作为判准?
③超过时效后,是否有权责令限期改正?
- 53. 典型案例:谢志林与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行政处罚上诉案
☞提问:被其他机关发现并进行处理的,是否属于处罚法规定的“发现”?
2010年11月 事故发生
2011年6月 法院认定有罪
2013年7月 启动受案程序
- 54. 第二部分 《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
- 55. (本页无文本内容)
- 56. 行政复议:
①依申请行为
②强调及时便民
③审查合法性与适当性
④行政系统内部的救济方式 救济与准司法行政诉讼:
①司法活动
②涉及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体现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
③解决一定范围的行政争议
④原被告的恒定性行政赔偿:
①国家是责任主体
②行政机关是侵权主体
③针对违法行为
④人身权、财产权
- 57. 入口
受理条件(受案范围、原告资格、管辖、起诉期限)出口
裁判
复议决定合法性审查
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复议)事实认定的证据规则
- 58. 一、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概括式技术
《行政诉讼法》第2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设立标准:
①行政行为
②违法
③合法权益
- 59. 2.肯定式列举
《行政诉讼法》第12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 60.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 61.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 62. 3.否定式列举(4+5+5)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13条)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2000年《解释》第1条)
- 63. 2018《行诉解释》第一条 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五)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六)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
(七)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但行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者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除外;
(八)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
(九)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
(十)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 64. 二、合法性审查《行政诉讼法》第70条:
①主要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职权的
⑤滥用职权的 主观方面(授权目的)
⑥明显不当的 客观方面(结果衡量)
《行政复议法》:不当
- 65. 比例原则的构成
前提:合法正当目的
①子原则之一:妥当性原则
手段有助于目标的实现
②子原则之二:必要性原则(最小侵害原则)
指在多种可以实现行政目标的合法手段中,采取其中对相对人干预或侵害最温和和最小的。
③子原则之三:均衡原则(狭义的比例原则)
指手段不得与目的不成比例,本质上是在对比衡量相对人的利益与行政目的所追求的利益。
- 66. 典型案例:汇丰实业公司诉哈尔滨市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案
规划局处罚内容:(1)拆除临街部分的5至9层,并罚款192000元。(2)拆除108号院内地面8至9层,并罚款182400元。
变更为:废除前2项罚款;该楼第7层由中央大街方向向后平行拆至3/2支撑柱;第8层从中央大街方向向后平行拆至第3支撑柱;第九层从中央大街方向向后拆至第4支撑柱;第七、八、九层电梯间予以保留,电梯间门前保留一个柱距面积通行道,对该违法建筑罚款398480元
- 67. 三、证据规则1.什么是证据
(1)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与事实
(2)证据的“三性”
①(客观)真实性
②关联性 与待证事实有关
③合法性 适格(取证程序和证据形式)
- 68. 非法证据排除:
①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②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手段获取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③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 69. 淄博汇亿运输有限公司诉淄博市临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行政处罚案
郑某所有的柴油槽罐车挂靠于原告淄博汇亿公司,同时约定车辆维修由原告淄博汇亿公司出具委托书到交通局颁发的具有资质的维修企业维修,后郑某未告知原告淄博汇亿公司私自驾车到孙某维修点对车辆进行维修,在维修罐顶时罐体爆炸,发生孙某当场死亡的安全事故。
被告临淄安监局向原告淄博汇亿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组织进行了听证,但未对所采用证据进行出示和质证,后经集体决定对原告淄博汇亿公司处以19万元的罚款。
- 70. 裁判要旨:行政诉讼中,法院查明行政机关在听证程序中使用了未经行政相对人质证的证据,即使客观事实存在,因违反《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撤销或者确认行政处罚违法。
- 71. 2.举证责任
(1)被告负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法》第34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原因和目的:被告的举证优势和专业知识;保护相对人
- 72. (2)原告举证责任的范围
①提供其起诉符合条件的相应证据材料(初步证明责任)
《行政诉讼法》第49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行诉解释》第68条)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73. ② 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例外情况:
A.被告依职权须主动履行职责的
B.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如,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
- 74. ③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证明遭受的损害
例外情况: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就损害情况举证的,应当由被告就该损害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行诉解释》第47条)
☞因果关系问题?
- 75. 主诉讼违法行为作为撤销判决确认违法/无效判决确认违法确认无效变更判决不作为履行判决给付判决确认违法判决 合法行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行政协议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补偿、赔偿附带诉讼一并解决民事争议/一并裁判复议决定/一并审查规范性文件四、判决种类
- 76. 遗留的问题:
《行政复议法》的修订方向
《行政诉讼法》修订后引发的问题
- 77.
谢谢!